September 16,2005

喜感還是幽默感?

兩隻野牛
才晚上九點,就有點昏昏欲睡,決定不工作回去休息。正巧,路上遇到三個學妹,一時興起又哈拉個沒完。學妹說,跟我一起上課好好玩,特別是上理論課時,當大家都聽得霧煞煞時,我總會天外飛來一個例子,常常都很好笑,但剛好又很貼切。

被別人吹捧,總不免心底癢癢,又拉來扯去講了一些好笑的事,不知不覺講了一個小時,連忙催促學妹快點回家去。好像有些平凡無奇的事經我一講,聽到的人無不笑得東倒西歪。原來我真的那麼有喜感嗎?我得認真反省一下。

舉例來說,去黃石公園旅行時,愛上了那裡的野牛(bison),於是我跟友人認真地在紀念品店尋找野牛玩偶,結果我們同時在不同的店裡買了造型不一的野牛,我的是正常版,MJ買的Q版,晚上在旅館裡別人都忙著整理行李,只有我愛不釋手地玩著這兩隻野牛,我一時興起衝到眾人面前,左右手各拿著一隻野牛讓牠們倆對撞,這時大家忽然愣住,一秒之後全體笑翻了。大家的反應讓我不禁納悶:這有那麼好笑嗎?這不是很可愛嗎?

原來我的舉動在別人眼裡是那麼好笑啊!可是我在blog的風格可是一點都不搞笑,還是很感性的哩!那麼我是個有幽默感的人嗎?翻翻過去寫的文章,好像搞笑的不多,只有偶爾一些稱得上幽默之作,最經典的莫過二年前一系列的失車記,從「愛車蒙難記」到「成了黑色喜劇」,以及「黑色喜劇補述」,其餘的都是短篇笑話。好吧!既然我在別人眼中是具有喜感的人(其實我是人來瘋),所以決定要新開一分類叫「colisa講笑話」,以後要好好寫些好笑的故事,不要總是為賦新辭強說愁,希望能提供讀者更多服務

PS1.這篇是用來歡迎新朋友毛毛及cutemajor,希望你們也要多多創作部落格,讓我無聊時候有更多處可去。

PS2.圖片就是那兩隻被我拿來對撞的野牛,請比對首頁右方的照片,看看那隻比較可愛。


Posted by colisa at 樂多Roodo! │00:40 │回應(4)引用(0)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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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最近發現樂多也增加了一些小廣告
在每篇文字之後 有些文字廣告 有些小討厭
在樂多首頁上引來討論後 大家雖然同意樂多有商業模式
但不希望太商業 失去原來的純淨
我本來心想免費的網頁就還是會有討厭的廣告
不然就像個人新聞台一樣 反正還勉為其難接受 

昨天才發現樂多居然從善如流 
在blog基本設定處 增加了可點選要不要有google小廣告的出現
我當然立刻選”否” 恢復版面原本的潔淨
也許很多blogger還不只有此功能 在此告知大家
Posted by colisa at September 17,2005 02:19
Major來也~~
p.s.我覺得右邊那隻像山豬 :p
Posted by Major at September 17,2005 05:26
我可以證明妳真的有喜感,請朝此方向努力,造福人群不少。
ps Q版bison回來後,目前仍處於昏迷之中。
近日我會再了解,牠是因為患相思病(跟妳的bison一撞鍾情...),
還是需去作腦震盪檢查...。
---仍在禁玩blog中的MJ
Posted by miao-ju at September 23,2005 09:59
我的bison留在美國陪麋鹿 
牠倆看起來倒是天生一對 
(呵 大概是同一家公司的產品)

最近一周開始變忙了 
嗚! 要到十二月才得閒
Q bison可以好好陪小諾諾 :)
Posted by colisa at September 23,2005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