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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5,2006

認領、收養和繼親關係的差異

這兩天談身分法(親屬法)的時候,舉裕隆嚴凱泰認領女兒為例,說明認領跟收養的不同。有同學問起再婚的重組家庭中,繼父母跟繼子女的關係?剛好看到一篇繼子沒有繼承繼母遺產權利的新聞,且一併說明如下:

收養後養父或養母就是養子女法律上的父母,養子女對養父母的權利義務跟養父母的生子女是平等而且相同的。

對於認領,民法1065條明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所以嚴凱泰認領跟情人所的女兒後,就跟婚生子女一樣了。

至於嚴凱泰的太太跟嚴的女兒的關係,如果沒有經過收養程序,則兩人在法律上並沒有親屬關係,就跟繼父、繼母跟繼子女的關係一樣,雖然同住一個屋簷下,甚至也叫「爸爸」、「媽媽」,是社會通稱的「家人」,也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的「家庭成員」,但繼子女無論他們的父母再婚、再娶多少次,他們身分證上的父母欄還是生父母的名字。所以,養子女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繼子女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而是繼承生父母的遺產。至於被收養的養子女,身分證上父母欄是養父母的名字,也就喪失繼承生父母遺產的權利。

當然,一不小心還可能繼承債務,繼承案例上課已再三說明,不再贅述,同學請謹記在心!新聞案例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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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19:56回應(0)引用(0)

March 27,2006

民法繼承驚人案例

父債3400萬 判決幼子扛;夫婦自殺 債留年幼子女3、4百萬;父債子還?從小棄養 竟被追討千萬稅金;六月大嬰兒 背千萬父債;辦拋棄繼承漏了他 4歲童背債700萬;家人作保 人死債留。看了這些報紙標題,你還能不關心民法繼承編的內容嗎?律師說:民法「當然概括」繼承原則,已產生違反公平正義的情形,真正懂法律的人懂得迴避,只會傷害到不懂法律規定的民眾;教育部應該在「公民」或「社會」科相關課程,教導學生此一法律知識。
同學們看看吧,景美女中同學請務必閱讀以下案例 ...繼續閱讀

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21:09回應(4)引用(0)

March 15,2006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呼籲

2月24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針對法官法舉辦了記者會,新聞稿的標題是「法官不自愛,人民難信賴!法官法不能再等!」,不妨看看 ...繼續閱讀

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23:04回應(0)引用(0)

法官法十五年踏出一步

司法改革終於露出一道曙光,希望太陽真的升起,好法官除了盡忠職守外,總也該為全國國民掃除法界害群之馬了。想想,十五年才走出這一小步,藍綠政治人物到底怎麼看待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呢?或許正如這幾年大家所看到的,其實沒太多政客相信司法判決吧!我們小老百姓要不要相信呢? ...繼續閱讀

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22:49回應(0)引用(0)

March 14,2006

法律如何形塑社會

以前總是不解多禮、重視社會規範的日本,為甚麼色情書刊、漫畫、影片這麼猖獗,更不解居然普及到創造出少女「援助交際」的專有名詞。原來道德假面下,日本這個以父權與男性主宰的社會,幾十年來都允許十三歲以上少年就擁有性行為的合法權利!因而提供眾多魔掌、黑手伸向未成年少年的機會。可歎!所幸終於開始改變了,但願在「頭文字D」中的周杰倫再也不用因為女友援交而心痛分手了! ...繼續閱讀

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10:26回應(0)引用(0)

March 13,2006

父債子還合理嗎?

爭奪億萬遺產繼承權要打官司,不小心繼承了大筆債務,可能也得上法院。父債子還的後遺症引發各界討論,以限制繼承為原則的修法方向值得期待,但是,修法前就無辜繼承債務的小孩怎麼辦呢?請看... ...繼續閱讀

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10:59回應(5)引用(0)

May 2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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