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7,2006
阿魯巴現場
幾天前看到高三某班一大群男生就在二樓主通道上玩起「阿魯巴」,被我一聲大吼給喊散了,還好是以另一位男同學當柱子,被抓的同學自己都還哈哈笑,而聞聲馬上出來了解的教官也已告知導師輔導了。或許當天同學們只當是嘻鬧,不過我們還是得對「霸凌」事件提高警覺,免得意外發生,後悔就來不及了!
新聞辭典》Bully霸凌20061002 聯合新聞網
「霸凌」取英文字bully 譯音,bully一詞是指「逞威風、欺凌的人」。根據挪威長期研究此一議題的學者Olweus的定義,「霸凌」專指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或是被鎖定為霸凌對象而成為受凌兒童的情形。
不管是肢體上的踢、打,言語上的嘲弄、威嚇,或是關係上的排擠,身體、性別上的取笑或評論,都被視為霸凌。女生遭受的性霸凌多是言語騷擾,男生則多是肢體侵犯。
霸凌並非孩童成長的必經過程,對霸凌兒童本身、受凌兒童與旁觀的孩子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有時受凌兒童還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
霸凌現象 校園應正視 20050921 民生報
【文/柴松林】
兒福聯盟與小蕃薯網站合作,發表今秋開學後關於校園內學童「非肢體霸凌現象」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國小學童遭到同儕霸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這對學童的心理、生理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嚴重影響其學習情緒和人格發展,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霸凌一詞譯自英文bully,其意為欺負、凌虐、恐嚇、威脅、迫害一類的行為;亦指無賴、欺凌弱小者。調查結果顯示,校園內非肢體霸凌現象是極普遍的,有這種不愉快經驗的孩子占65%,這些遭同儕排擠、孤立、嘲笑等種種隱形暴力侵害的孩子,內心鬱悶、難過、生氣、丟臉、痛苦又無奈;其中22%的孩子甚至「想要死了算了」。兒童心理學家解釋這種透過言語、表情、相互關係、性等方面的霸凌行為,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較之肢體霸凌更為嚴重,對於孩子的正常發展與人格形成,會有永久性的影響。可惜成人卻未能重視,連學校裡的老師也沒當一回事。
推究霸凌現象形成的原因,主要由於有些學童的身材、容貌略有缺陷,或功課欠佳、家中貧窮,或有些不符合性別刻板印象的舉止等。為這些原因而遭到排擠的孩子,會報告老師的只占三分之一。他們不求助老師的原因是根本沒有用,還會反招報復。
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同學們看到有人遭霸凌時,多數是裝成沒有看到;有些人甚至會在旁大都叫好附和,更助長了霸凌者的氣焰。遭霸凌的孩子除了忍氣吞聲之外,在求救無門的情形下,也難怪視上學為畏途。
孩子的行為係模仿大人,在一個充滿敵意、歧視、傲慢、強凌弱,且貧富懸殊有失公平的社會,孩子們的霸凌現象無法扼止。請大家正視霸凌的殺傷力,切勿等閑視之!
阿魯巴…是男性性別意識 20050108 聯合報
【文/郭怡伶】
經過媒體報導,大眾知道了有個關於「阿魯巴」的論文,以及各個阿魯巴的招式、阿魯巴的源流考證、名稱演進,甚至是兩岸三地的不同稱呼。但有多少看過這個報導的閱聽眾知道,這是我所撰寫一篇關於校園裡男性性別意識的論文?媒體訪問最後的呈現,不外乎「把一個有趣的東西拿來研究的趣味性」、「女研究生研究男性的遊戲」,因此,「趣味性」似乎是唯一的考量。
但是,阿魯巴不只是表面上所覺知到的趣味性而已,更重要的是阿魯巴呈現了什麼樣的男性性別文化,並且在男性間如此普及。
許多事物不只是表面上所認知的。校園裡禁止玩阿魯巴不只是近來的事,但似乎是越禁止越有快感,玩得越兇。我們的教育總是不斷禁止、只是禁止,不探討原因。我想,搞不好那些被記過、退學的學生真的不懂,只是幫同學過生日,怎麼就慘遭校規處置?
我們該去想想為什麼男生們用來慶賀生日、祝賀好事、表現友情的方式是用阿魯巴,而不是擁抱或稱讚。為何有時阿魯巴是用來私下「教訓」一些不是很順眼但不至於翻臉的人,或是下課時的某些情緒發洩。男性為何總是很習慣地以性器官為開玩笑的對象,並有很多性遊戲,例如:抓小雞雞、刷卡(用手「刷」同伴的股溝)。男性共同的男性性別角色經驗,才是玩阿魯巴真正的原因。
的確,阿魯巴是有些問題存在,但我們不該只用一句「安全考量」或「具有性意涵」禁止後,就認為所有的問題都會解決。就算學生因為懼於懲罰而不玩阿魯巴,但這些因素存在,仍是會有新的遊戲產生,例如疊羅漢(一個一個的疊在一起)、或寄居蟹(把人屁股向下放進大垃圾桶裡,然後看被玩的人爬不出來)。
我們該丟掉禁止的心態,藉著這麼貼近男性成長經驗的阿魯巴,真正的去瞭解台灣社會裡的男孩是怎麼長大的。
死了一位國中生之後…中時 930607
陳惠馨/北市(教授) 六月四日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個法案的通過象徵著我國追求社會平等的新里程碑。教育部從四年前推動「兩性平等教育法」改變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態度,表現出我們社會中,已有能力經由對於某些未知事務的認知,而改變國家特定政策方向。
在四年前當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委託專家學者擬定「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時,我們社會中對於個人在性傾向上,因為不符合傳統社會中有關男女性別的刻板角色印象而遭受到歧視或差別對待,或因為所知有限或因為不願面對,而不加以注意。然而,一件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的命案改變了這個狀況。
屏東高樹國中學生葉永誌同學,因為其身為男生但卻有傳統所認為屬於女性特質的發展,例如喜歡煮飯,做家事,喜歡唱歌,行動較為女性化,而在學校中受到某些同學的排擠及騷擾,葉同學在學校下課期間,上廁所時,特別容易受到騷擾,有些同學會去拉扯他的褲子,揚言要看他的性器官,使其困擾不已。葉同學於是發展出一個個人的應對方法,他在課堂上會請求老師,讓其提前下課上廁所或在上課打鈴後才上廁所,希望因此避開被某些同學騷擾的可能。沒想到葉同學,卻不幸在一次下課前,提前請求老師讓他離開教室上廁所時,事後,被發現死於學校廁所內。
葉同學的死亡原因至今不明,學校及法院認為葉同學是因為進廁所跑太快,不小心摔倒致死,但家長及某些老師卻另有疑惑。不管葉同學死亡原因如何,他的死亡,讓我們瞭解到我們社會,尤其是學校教育體制內,應該對於不同的性取性的個人或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的安全環境。
葉永誌同學的的死亡,促成了「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法案在立法院的通過,未來在我們社會中,任何人均可以因為這個法律通過,不再會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受到歧視的差別待遇。
「霸凌」取英文字bully 譯音,bully一詞是指「逞威風、欺凌的人」。根據挪威長期研究此一議題的學者Olweus的定義,「霸凌」專指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或是被鎖定為霸凌對象而成為受凌兒童的情形。
不管是肢體上的踢、打,言語上的嘲弄、威嚇,或是關係上的排擠,身體、性別上的取笑或評論,都被視為霸凌。女生遭受的性霸凌多是言語騷擾,男生則多是肢體侵犯。
霸凌並非孩童成長的必經過程,對霸凌兒童本身、受凌兒童與旁觀的孩子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有時受凌兒童還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
霸凌現象 校園應正視 20050921 民生報
【文/柴松林】
兒福聯盟與小蕃薯網站合作,發表今秋開學後關於校園內學童「非肢體霸凌現象」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國小學童遭到同儕霸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這對學童的心理、生理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嚴重影響其學習情緒和人格發展,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霸凌一詞譯自英文bully,其意為欺負、凌虐、恐嚇、威脅、迫害一類的行為;亦指無賴、欺凌弱小者。調查結果顯示,校園內非肢體霸凌現象是極普遍的,有這種不愉快經驗的孩子占65%,這些遭同儕排擠、孤立、嘲笑等種種隱形暴力侵害的孩子,內心鬱悶、難過、生氣、丟臉、痛苦又無奈;其中22%的孩子甚至「想要死了算了」。兒童心理學家解釋這種透過言語、表情、相互關係、性等方面的霸凌行為,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較之肢體霸凌更為嚴重,對於孩子的正常發展與人格形成,會有永久性的影響。可惜成人卻未能重視,連學校裡的老師也沒當一回事。
推究霸凌現象形成的原因,主要由於有些學童的身材、容貌略有缺陷,或功課欠佳、家中貧窮,或有些不符合性別刻板印象的舉止等。為這些原因而遭到排擠的孩子,會報告老師的只占三分之一。他們不求助老師的原因是根本沒有用,還會反招報復。
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同學們看到有人遭霸凌時,多數是裝成沒有看到;有些人甚至會在旁大都叫好附和,更助長了霸凌者的氣焰。遭霸凌的孩子除了忍氣吞聲之外,在求救無門的情形下,也難怪視上學為畏途。
孩子的行為係模仿大人,在一個充滿敵意、歧視、傲慢、強凌弱,且貧富懸殊有失公平的社會,孩子們的霸凌現象無法扼止。請大家正視霸凌的殺傷力,切勿等閑視之!
阿魯巴…是男性性別意識 20050108 聯合報
【文/郭怡伶】
經過媒體報導,大眾知道了有個關於「阿魯巴」的論文,以及各個阿魯巴的招式、阿魯巴的源流考證、名稱演進,甚至是兩岸三地的不同稱呼。但有多少看過這個報導的閱聽眾知道,這是我所撰寫一篇關於校園裡男性性別意識的論文?媒體訪問最後的呈現,不外乎「把一個有趣的東西拿來研究的趣味性」、「女研究生研究男性的遊戲」,因此,「趣味性」似乎是唯一的考量。
但是,阿魯巴不只是表面上所覺知到的趣味性而已,更重要的是阿魯巴呈現了什麼樣的男性性別文化,並且在男性間如此普及。
許多事物不只是表面上所認知的。校園裡禁止玩阿魯巴不只是近來的事,但似乎是越禁止越有快感,玩得越兇。我們的教育總是不斷禁止、只是禁止,不探討原因。我想,搞不好那些被記過、退學的學生真的不懂,只是幫同學過生日,怎麼就慘遭校規處置?
我們該去想想為什麼男生們用來慶賀生日、祝賀好事、表現友情的方式是用阿魯巴,而不是擁抱或稱讚。為何有時阿魯巴是用來私下「教訓」一些不是很順眼但不至於翻臉的人,或是下課時的某些情緒發洩。男性為何總是很習慣地以性器官為開玩笑的對象,並有很多性遊戲,例如:抓小雞雞、刷卡(用手「刷」同伴的股溝)。男性共同的男性性別角色經驗,才是玩阿魯巴真正的原因。
的確,阿魯巴是有些問題存在,但我們不該只用一句「安全考量」或「具有性意涵」禁止後,就認為所有的問題都會解決。就算學生因為懼於懲罰而不玩阿魯巴,但這些因素存在,仍是會有新的遊戲產生,例如疊羅漢(一個一個的疊在一起)、或寄居蟹(把人屁股向下放進大垃圾桶裡,然後看被玩的人爬不出來)。
我們該丟掉禁止的心態,藉著這麼貼近男性成長經驗的阿魯巴,真正的去瞭解台灣社會裡的男孩是怎麼長大的。
死了一位國中生之後…中時 930607
陳惠馨/北市(教授) 六月四日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個法案的通過象徵著我國追求社會平等的新里程碑。教育部從四年前推動「兩性平等教育法」改變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態度,表現出我們社會中,已有能力經由對於某些未知事務的認知,而改變國家特定政策方向。
在四年前當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委託專家學者擬定「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時,我們社會中對於個人在性傾向上,因為不符合傳統社會中有關男女性別的刻板角色印象而遭受到歧視或差別對待,或因為所知有限或因為不願面對,而不加以注意。然而,一件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的命案改變了這個狀況。
屏東高樹國中學生葉永誌同學,因為其身為男生但卻有傳統所認為屬於女性特質的發展,例如喜歡煮飯,做家事,喜歡唱歌,行動較為女性化,而在學校中受到某些同學的排擠及騷擾,葉同學在學校下課期間,上廁所時,特別容易受到騷擾,有些同學會去拉扯他的褲子,揚言要看他的性器官,使其困擾不已。葉同學於是發展出一個個人的應對方法,他在課堂上會請求老師,讓其提前下課上廁所或在上課打鈴後才上廁所,希望因此避開被某些同學騷擾的可能。沒想到葉同學,卻不幸在一次下課前,提前請求老師讓他離開教室上廁所時,事後,被發現死於學校廁所內。
葉同學的死亡原因至今不明,學校及法院認為葉同學是因為進廁所跑太快,不小心摔倒致死,但家長及某些老師卻另有疑惑。不管葉同學死亡原因如何,他的死亡,讓我們瞭解到我們社會,尤其是學校教育體制內,應該對於不同的性取性的個人或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的安全環境。
葉永誌同學的的死亡,促成了「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法案在立法院的通過,未來在我們社會中,任何人均可以因為這個法律通過,不再會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受到歧視的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