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2006

同志婚姻你贊成嗎?

昨天下午在忠孝東路四段遇到同志大遊行,身為異性戀者和先生、爸爸的角色,我還沒能說自己會喜歡孩子將來成為同志。但是看著上千人走在街頭,用歡樂自信的表情表達自己的性傾向,爭取想要有個家的願望,感動之餘,也祝福同志們能跟所有人一般平等地擁有幸福,並且不受社會歧視。
至於同志婚姻的合法化,目前世界上還只有英國等四、五個國家承認,一般人恐怕還沒那麼容易認同支持,宗教團體尤其反對,同志團體還得「家遊」呢!不過,至少社會應該公平地接納同志才好!

同志大遊行 公開集體結婚 20060930 聯合晚報
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

第四屆同志(同性戀者)大遊行今天下午登場,數千名同志要走上街頭,一同去「家遊」,表達同志組家庭的呼聲。遊行最後要舉行台灣首度同志公開集體婚禮,四對女同志將在眾人見證下,許下婚姻與家庭的盟約,見證同志族群追求合法婚姻的的心願。
台灣同志大遊行邁入第四年,參與人數每年快速增加,去年參加者已突破三千人,成為亞洲最具規模的同志遊行活動,亞洲其他國家的同志今天也趕來響應。由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和晶晶書庫等同志社團組成的台灣同志遊行聯盟,今年決定以「家」做主軸,提出「go together一同去家遊」的活動主題,號召同志、同志家人、朋友,以及所有認同「同志組家庭」的社會大眾一起上街「家遊」。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表示,所有參與者在遊行時,會選擇以家庭、婚姻、伴侶為主題的口號和裝扮。例如同志書籍出版社─「集合」出版社就推出「拉子廚房」遊行隊伍,以女同志伴侶一同下廚的形象,突顯同志家庭的相親相愛。女同志情侶們會身著情侶裝,提著菜籃、推著買菜推車,或拿著烹飪器具,一路歡喜前進。
男同志也希望一掃「轟趴」、「愛滋」的負面陰影,要以健康開朗的形象走上街頭。男同志團體「水男孩」就安排只穿著泳褲的健美男孩走在隊伍裡,並喊出「認知化解不介意」的口號,希望化解大眾重視愛滋感染者倍受歧視的困境。
遊行更破天荒舉辦公開同志婚禮。遊行隊伍抵達終點華山藝文特區時,集體結婚典禮登場,四對女同志身穿婚紗和西裝,舉行正式婚禮。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說,雖然台灣法律尚不允許同志婚姻合法,但這場婚禮完全比照正式型式,全程由同志牧師證婚,有作家、民代、學者分任證婚人、主婚人和介紹人,還有數千名同志在場觀禮。許多不方便公開上台舉行婚禮的同志情侶們,也會在台下相互擁抱,一起許下婚姻的誓約。
數千遊行者,最後更要同聲高唱祝福之歌─張惠妹的「愛是唯一」:「愛是唯一的表情,也是存在的勇氣,把手放在胸前,熱情會穿越冷漠的世界,愛是所有的一切…」

同志結婚》她和她 渴望有自己的家
記者邵冰如/專訪

25歲的女同志「貝貝」和她30歲的同志伴侶「紹華」,下午將公開「結婚」。她們交往三年,早在兩年前便拍好婚紗照,滿心盼望有朝一日可以擁有合法的婚姻和家庭。今天的婚禮雖不被法律承認,但她們說,只想讓更多人知道同志情侶和一般人一樣,最想擁有自己的家。
提起下午的婚禮,貝貝的口氣滿是幸福。她說自己早在國中時代便確定性傾向,十年來在感情的路上跌跌撞撞,直到三年前和網友紹華認識,讓她驚喜發現「在對的時候,遇見了對的人」。
兩年前,貝貝和紹華決心要相守一生,她們住在一起,似夫婦、像情侶,更如姐妹或家人,相互扶持,彼此照顧。她們最愛一起下廚,貝貝學的是西式料理,紹華是中菜高手,兩人沒事就窩進廚房,從刀鏟鍋鑊裡分享親密,在油鹽醬醋中灌溉愛意。
貝貝和紹華說,這樣的家庭和愛情生活,和許多異性戀男女追求的夢想,沒什麼不同;婚姻、家庭難道不該是同志愛侶的基本權益嗎?也因此,她們早早拍妥婚紗照,準備有朝一日要到承認同志婚姻的德國去結婚,更希望有朝一日透過人工授精,能擁有自己的孩子。
今天下午,貝貝身著白紗,紹華一身西裝,手牽手站上舞台結婚;她們的父母親朋,也早已接納這對女兒的選擇,要獻上最深的祝福。貝貝的父親是醫生,媽媽是職業軍人,多年前早已放棄自己原本的世俗堅持,接受女兒是同志的事實;他們說,只希望女兒幸福地成婚成家,有個一輩子相守的好伴侶,不論他是男是女。
【2006/09/30 聯合晚報】

同志婚姻法 宗教團體反彈20060930 中國時報
高有智、黃筱珮/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推動「同志婚姻法」草案立法工作,目前已有廿多立委連署,近期內可望達到成案的門檻;但同志團體與宗教團體立場相異,前者堅持「結婚」是其權利,宗教團體則強調此舉攸關社會結構,不可草率通過。
蕭美琴表示,鑑於同性伴侶實際面臨的問題,例如居留權、小孩監護權、或有些以家庭為單位的福利等實際問題,同性婚姻並不只是象徵性的議題,而有實際的需要,因此乃舉辦公聽會進行研討,之後並提出「同志婚姻法」草案。
蕭美琴表示,雖然國內宗教團體還是反對,但由於電影「斷背山」流行,現在大家較能接受同性戀這樣不同的生活方式。在連署過程中,甚至連當過牧師的鄭國忠,也樂意的連署。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巫緒樑表示,在現在的規定下,同志伴侶即使宣布結婚,只純屬形式,戶政單位不承認,也沒有法令保障。他強調,同志也有繳稅,為何不能享有異性戀婚姻的保障?希望「同志婚姻法」版本通過,未來再慢慢放入各項權利義務,讓同志婚姻在台灣有完全的保障。
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家庭部主任齊明持反對立場。他說,同志有愛與性、甚至是同居的自由,這是身為公民的權利,但同志婚姻不該被立法通過。
齊明指出,國家社會長期以來的婚姻形式是一男一女,若兩男或兩女組成的同志婚姻被法律許可,將影響國家社會的安定結構。
齊明說,若贊成同志婚姻,那是否也要同意同志收養小孩,或是以人工生殖的方式產子?這是違反自然與倫理的事,孩子在兩個父親或兩個母親的家庭長大,身心狀況會如何?如何承受外界異樣的眼光?站在保護小孩的立場,不應該讓這種情況產生。部分宗教團體也表示,未來在同志婚姻法立法過程中,將運用各種機會,「充分」表達其立場。

Posted by paichuan33 at 樂多Roodo! │14:45 │回應(7)自我探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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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雖然我覺得有點怪怪的
但是他們又沒妨礙到別人
所以我覺得基於戀愛自由
我會尊重他們
至於接納.....
我之前跟我媽他們討論過
他們都保持著傳統的觀念
覺得他們根本不正常
我則覺得
如果我有這樣的朋友
我也會接納他的~~~~
Posted by 陳怡瑋10823 at October 6,2006 09:54
上一代人對同性戀大多還難以接受吧,有些是因為家裡有同志,因為愛與理解而包容接納。其它長輩就不便強求了,只能期待不要有歧視的態度或行為。如果年輕一代都能平相待,體諒和包容不同傾向的人,我想某些令人遺憾的事會少一些吧!
Posted by 老薑 at October 6,2006 10:39
不論是同性戀者雙性戀者或是異性戀者..我覺得都要給予尊重.
憑什麼異性戀者可以合法結婚.同志就不行?
不過我覺得同性戀最可憐的是不被家人所接納吧。
都是人吧。。我認為不論性向是什麼。都是正常的
若有人因為"你是同志就不跟你交朋友"這種朋友不要也罷
Posted by 105班6號 at October 8,2006 16:40
同性婚姻,就傳統觀念而言是一大禁忌。
而要求法律中同意同性婚姻,還要顧慮到婚姻所附加的稅率優惠、相關福利等,跟同性婚姻領養小孩,其婚姻教育、小孩的教育、社會整理觀點、其小孩與家庭在社會的處境等,就現在的台灣而言,光是人權方面的基本自由與權利都沒有辦法完全顧慮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困難重重。
中國人,傳統性過於強烈,對於事物的觀點也過於侷限,少了很多歐美國家的尊重與開放。很多時候,面對不是單單理解、包容、默不作聲就能改變的事物,我們應該要更積極的去了解、並做出系統性的歸納與分析,不該在準備未周的情況下貿然行動,大力推動。
結論:同性婚姻,有待商榷。
Posted by 20404 汪 at October 10,2006 19:04
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要邁向開放、尊重、民主、法治與公平正義的社會,真的還有長路要走呢!
Posted by 老薑 at October 10,2006 20:45
同志婚姻也算是台灣邁向開放社會中重要的一環,
不過根深蒂固在大眾觀念裡的想法可不是這麼容易改變,
若無法循序漸進,慢慢開放,
很可能會引發社會上一些難以預測的問題發生,
再者,即使真的合法化,
以目前大眾還無法全盤接受的情況下,
往後的日子該怎麼繼續還是個問題,
若處理不當,更多問題都會接踵而至,
而在合法化前的準備工作應該是慢慢教導我們正確的觀念,
並從教育著手,當我們都能夠對此感到認同的時候,
合法化便不再是問題了...
Posted by 豆豆 at October 21,2006 09:20
我絕對支持同性結婚~!!!
並不是因為自己也是同志,
而是純粹因為小小私心同意同志結婚。
畢竟,
硬是要跟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很痛苦吧?
喜歡的人是同性,
偏偏傳統觀念根深蒂固,
為了不要「毀損家族名譽」去和自己不是很喜歡的人生活,
真的十分難受。
相信同性結婚這件事,
大家會慢慢見怪不怪吧!
ㄧ樣是情侶,何不給予相同祝福?
Posted by 我賊君 at November 18,2006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