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6,2006
紅潮圍城之後呢?
915反貪腐倒扁遊行後,916挺扁遊行也將上場,不是你倒就是我倒跟沒有退場機制的結果,真會走向全國大罷工嗎?或者扁下呂上就完成反貪腐運動的目標了嗎?
台灣政商利益輸送或政治獻金的金額,當遠超過所謂的珠寶和假發票,而貪腐也不會侷限於總統府內,如果陽光六法或八法、法官法等關鍵性法案遲不通過,換人執政或二度政黨輪替就能讓所有政界公職人員和每一位公務員奉公守法、清廉自持嗎?
社會運動有它的運作策略與邏輯,但如果未能逼迫立法院各黨派在壹年內完成陽光法案的立法,任憑藍綠光說不練反貪腐,誰能保證舊黑金的國民黨上下都能在未來徹底洗心革面呢?如果缺乏反貪腐的法律基礎跟監督機制,司法改革也沒有進展,那所有反貪腐跟所謂偉大的公民行動,會不會只是春夢一場?
台灣政商利益輸送或政治獻金的金額,當遠超過所謂的珠寶和假發票,而貪腐也不會侷限於總統府內,如果陽光六法或八法、法官法等關鍵性法案遲不通過,換人執政或二度政黨輪替就能讓所有政界公職人員和每一位公務員奉公守法、清廉自持嗎?
社會運動有它的運作策略與邏輯,但如果未能逼迫立法院各黨派在壹年內完成陽光法案的立法,任憑藍綠光說不練反貪腐,誰能保證舊黑金的國民黨上下都能在未來徹底洗心革面呢?如果缺乏反貪腐的法律基礎跟監督機制,司法改革也沒有進展,那所有反貪腐跟所謂偉大的公民行動,會不會只是春夢一場?
回應文章 
今天高朗教授在中國時報的大作,大家可以一併參考:
反貪靠法治 非內閣制20060922 中國時報
高朗
日前泰國軍人發動政變,總理有家歸不得,這個國家恰好實施內閣制,被推翻的總理是民粹型領袖,陷入貪腐醜聞。
如果因泰國政局不穩,就批評內閣制,並不公平,畢竟實施內閣制成功的國家很多。但泰國政變至少說明一件事,寄望實施內閣制,以防貪腐,完全行不通。此種主張就像二年前以為國會減半,可以促進國會效能,一樣的荒謬。
從九月初凱道靜坐,媒體不斷傳出一種退場機制,是以實施內閣制換陳總統下台,或以實施內閣制換取施明德先生停止靜坐。
這種「條件說」不論出自好心或謀略,基本上模糊了整個反貪運動。試問民眾冒雨靜坐,為了什麼?為了修憲?還是陳總統下台?如果犯錯的是總統,為何憲法要成為替罪羔羊?反貪腐與修憲是兩件不同的事,如果交換,不僅模糊反貪腐的焦點,且有愚民之嫌,也難怪民調顯示,有七成以上民眾反對這項交易。
新興民主國家在轉型過程,貪腐源自法治不彰,與採行內閣制、總統制與雙首長制,無必然關係。如果不解決法治問題,憲法就算改為內閣制,貪腐照樣橫行。如果檢調司法不獨立,即使總統不貪,總理或行政院長握有了實權,難道就不貪嗎?所以,處理貪腐,須對症下藥。權力重心在總統或行政院長,不是關鍵。
從威權過渡至民主,若只是執政者產生方式的改變,不能保證清廉。民主國家領導人一樣容易腐化。當掌權者有幾百萬選票做靠山,有時心態比威權統治者更為倨傲,民選皇帝的心理,讓他們以為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自己不受束縛。他們也可能與威權統治者一樣,濫用行政資源,干預司法,破壞法治。所以,民主化過程,深化法治不僅在法律須符合民主程序與正義原則,更重要的是讓掌權者順從於法律,而不能高過於法律。不然,民主化的結果,法律仍是統治者的工具,只有無權無勢的人必須守法,這樣的民主是最糟的民主。
很可惜的是,近年台灣民主發展格局越來越小,因為我們把民主的標準放在最低門檻--擴大政治參與。好像政治參與是民主的終極目標,忽略了民主必須養成公民自主、負責的意識,更須強化法治,讓執政者難以踰越雷池。在健全的公民社會,政治人物不可能像巫師一樣,靠著念咒語煽惑民眾,就能吸取大量選票,牢牢掌握權力。
二千年政黨輪替,外界賦予陳總統很多期待,如今聲望跌至谷底,面臨下台危機,與他輕法治、重權術有關。從執政以來,陳總統即挑戰憲法,建立少數政府,遊走法律「巧門」,他還笑這部憲法是「烏魯木齊」,卻未意識操弄法治的後果,可能遭到反噬。
近來陳總統發現倒扁聲浪節節升高,開始強調自己是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總統,必須依循憲政程序才能下台,民進黨與政府領導人也大談法治的重要。他們講得全沒錯,問題在他們忘記了「子率以正,孰敢不正」的道理。守法不應只是人民與在野黨的責任,政府所行所為,應為人民表率。不要平日玩法弄權,等民眾圍逼過來,卻疾言厲色,要求民眾守法,這不是很諷刺嗎?
法治是雙向的,從上到下,無論貧富,有權無權。台灣轉型過程,法治的失敗反映在民眾對司法不公的印象揮之不去,許多人感覺有辦法的人,法律會轉彎。執政者平日不向上提升,沈溺於威權遺留下來的方便,讓法治繼續墮落,貪腐滋生。事發卻又推諉給舊政府,全無自省能力。
目前很多人把最後一線希望寄託在司法檢調單位,他們是民主體制內最後一道自我校正的防線。他們必須儘速針對陳總統及其家人所涉弊案,公正、客觀、勇敢的調查清楚,還原事實真相。檢調不能哪邊壓力大,靠向哪邊,更不能預設有罪或無罪的結論。陳總統有責無責,關鍵在證據,唯有證據才能服眾,也才能化解眼前的危局。
現在時間十分緊迫,反貪腐運動不會自動停止。這股怨氣不是找憲法作替罪羔羊,可以解決,也不是搞族群動員,可以解決,而須倚靠民主體制內代表公正的司法力量的自覺,站出來釐清不怕得罪任何一方的真相,才有可能解決。為了台灣民主不要掉入混亂的漩渦,大家仍抱持最後一線希望,希望司法發揮積極作用。(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反貪靠法治 非內閣制20060922 中國時報
高朗
日前泰國軍人發動政變,總理有家歸不得,這個國家恰好實施內閣制,被推翻的總理是民粹型領袖,陷入貪腐醜聞。
如果因泰國政局不穩,就批評內閣制,並不公平,畢竟實施內閣制成功的國家很多。但泰國政變至少說明一件事,寄望實施內閣制,以防貪腐,完全行不通。此種主張就像二年前以為國會減半,可以促進國會效能,一樣的荒謬。
從九月初凱道靜坐,媒體不斷傳出一種退場機制,是以實施內閣制換陳總統下台,或以實施內閣制換取施明德先生停止靜坐。
這種「條件說」不論出自好心或謀略,基本上模糊了整個反貪運動。試問民眾冒雨靜坐,為了什麼?為了修憲?還是陳總統下台?如果犯錯的是總統,為何憲法要成為替罪羔羊?反貪腐與修憲是兩件不同的事,如果交換,不僅模糊反貪腐的焦點,且有愚民之嫌,也難怪民調顯示,有七成以上民眾反對這項交易。
新興民主國家在轉型過程,貪腐源自法治不彰,與採行內閣制、總統制與雙首長制,無必然關係。如果不解決法治問題,憲法就算改為內閣制,貪腐照樣橫行。如果檢調司法不獨立,即使總統不貪,總理或行政院長握有了實權,難道就不貪嗎?所以,處理貪腐,須對症下藥。權力重心在總統或行政院長,不是關鍵。
從威權過渡至民主,若只是執政者產生方式的改變,不能保證清廉。民主國家領導人一樣容易腐化。當掌權者有幾百萬選票做靠山,有時心態比威權統治者更為倨傲,民選皇帝的心理,讓他們以為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自己不受束縛。他們也可能與威權統治者一樣,濫用行政資源,干預司法,破壞法治。所以,民主化過程,深化法治不僅在法律須符合民主程序與正義原則,更重要的是讓掌權者順從於法律,而不能高過於法律。不然,民主化的結果,法律仍是統治者的工具,只有無權無勢的人必須守法,這樣的民主是最糟的民主。
很可惜的是,近年台灣民主發展格局越來越小,因為我們把民主的標準放在最低門檻--擴大政治參與。好像政治參與是民主的終極目標,忽略了民主必須養成公民自主、負責的意識,更須強化法治,讓執政者難以踰越雷池。在健全的公民社會,政治人物不可能像巫師一樣,靠著念咒語煽惑民眾,就能吸取大量選票,牢牢掌握權力。
二千年政黨輪替,外界賦予陳總統很多期待,如今聲望跌至谷底,面臨下台危機,與他輕法治、重權術有關。從執政以來,陳總統即挑戰憲法,建立少數政府,遊走法律「巧門」,他還笑這部憲法是「烏魯木齊」,卻未意識操弄法治的後果,可能遭到反噬。
近來陳總統發現倒扁聲浪節節升高,開始強調自己是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總統,必須依循憲政程序才能下台,民進黨與政府領導人也大談法治的重要。他們講得全沒錯,問題在他們忘記了「子率以正,孰敢不正」的道理。守法不應只是人民與在野黨的責任,政府所行所為,應為人民表率。不要平日玩法弄權,等民眾圍逼過來,卻疾言厲色,要求民眾守法,這不是很諷刺嗎?
法治是雙向的,從上到下,無論貧富,有權無權。台灣轉型過程,法治的失敗反映在民眾對司法不公的印象揮之不去,許多人感覺有辦法的人,法律會轉彎。執政者平日不向上提升,沈溺於威權遺留下來的方便,讓法治繼續墮落,貪腐滋生。事發卻又推諉給舊政府,全無自省能力。
目前很多人把最後一線希望寄託在司法檢調單位,他們是民主體制內最後一道自我校正的防線。他們必須儘速針對陳總統及其家人所涉弊案,公正、客觀、勇敢的調查清楚,還原事實真相。檢調不能哪邊壓力大,靠向哪邊,更不能預設有罪或無罪的結論。陳總統有責無責,關鍵在證據,唯有證據才能服眾,也才能化解眼前的危局。
現在時間十分緊迫,反貪腐運動不會自動停止。這股怨氣不是找憲法作替罪羔羊,可以解決,也不是搞族群動員,可以解決,而須倚靠民主體制內代表公正的司法力量的自覺,站出來釐清不怕得罪任何一方的真相,才有可能解決。為了台灣民主不要掉入混亂的漩渦,大家仍抱持最後一線希望,希望司法發揮積極作用。(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Posted by 老薑
at September 22,2006 20:40
今天中時的讀者投書,突顯了倒扁與落實法治的不同,有些同學會到紅潮現場,是否也思考一下民主憲政與法治該怎麼走下去!
倒扁治標 反貪才治本 20061014 中國時報
張興華/北市(服務業)
回顧過去一個多月來倒扁運動的過程,在沒有動員的情況下,雖歷經各種天候、場地、資源、人力及挺扁人士強力反制的嚴峻考驗,仍能持續地累積出充沛的社會動能,証明這項運動符合多數人民的期待,更探觸到人民內心深處對當權者不當作為產生的焦慮與無奈。
然而,在參與群眾連日來高呼「阿扁下台」口號激情下,反貪倒扁總部是否應趁這段沉澱整理的時間,重新檢視並修正這項新公民運動的定位與策略?
顧名思義,「反貪倒扁」是兩個方向一致但訴求方式卻不盡相同的目標。「反貪」是治本,「倒扁」是治標。遺憾的是,我們似乎只看到總部把整個運動的重心擺在倒扁,試問,就算倒扁成功,這個百廢待舉的國家就可脫胎換骨、向上提升嗎?同時,以「倒扁」作為唯一的運動訴求,容易引發綠營人士情緒性的反彈,也會某些程度地削弱這項運動本應展現出的力道與號召力。
事實已經証明,當施明德率領紅衫軍環台倒扁時,挺扁民眾很輕易地把施明德貼上亂源的標籤,高舉「台灣要安定」、「台灣不要亂」的正義大旗,讓紅衫軍像是過街老鼠般地到處閃竄。殊不知,這群紅衫軍心裡想著的不正也是「台灣要安定,貪腐掃乾淨」、「台灣不能亂,清廉向前看」的共同心聲?問題到底出在那裡就很清楚了,紅衫軍在「反貪」上的活動定位不明,「反貪」的具體作為不張。
因此,在持續以靜坐方式倒扁之餘,反貪倒扁總部領導群是否亦應思考如何凝聚意見領袖之力量共同研議反貪大計,可長可久地澈底掃除貪腐,樹立清廉的政治典範。比較新加坡與香港在這方面的積極作為,台灣不論是法律上對狡猾巧辯者的約束制裁、獨立司法的建立與監督、適度的國會調查權以及確保人民能真正作主的制衡機制等方面,都有太多可議之空間。
反貪倒扁總部要帶給全國民眾的不應該只是激情與對立,我們期待的是對未來的一絲希望及對後代子孫的一個交代!
倒扁治標 反貪才治本 20061014 中國時報
張興華/北市(服務業)
回顧過去一個多月來倒扁運動的過程,在沒有動員的情況下,雖歷經各種天候、場地、資源、人力及挺扁人士強力反制的嚴峻考驗,仍能持續地累積出充沛的社會動能,証明這項運動符合多數人民的期待,更探觸到人民內心深處對當權者不當作為產生的焦慮與無奈。
然而,在參與群眾連日來高呼「阿扁下台」口號激情下,反貪倒扁總部是否應趁這段沉澱整理的時間,重新檢視並修正這項新公民運動的定位與策略?
顧名思義,「反貪倒扁」是兩個方向一致但訴求方式卻不盡相同的目標。「反貪」是治本,「倒扁」是治標。遺憾的是,我們似乎只看到總部把整個運動的重心擺在倒扁,試問,就算倒扁成功,這個百廢待舉的國家就可脫胎換骨、向上提升嗎?同時,以「倒扁」作為唯一的運動訴求,容易引發綠營人士情緒性的反彈,也會某些程度地削弱這項運動本應展現出的力道與號召力。
事實已經証明,當施明德率領紅衫軍環台倒扁時,挺扁民眾很輕易地把施明德貼上亂源的標籤,高舉「台灣要安定」、「台灣不要亂」的正義大旗,讓紅衫軍像是過街老鼠般地到處閃竄。殊不知,這群紅衫軍心裡想著的不正也是「台灣要安定,貪腐掃乾淨」、「台灣不能亂,清廉向前看」的共同心聲?問題到底出在那裡就很清楚了,紅衫軍在「反貪」上的活動定位不明,「反貪」的具體作為不張。
因此,在持續以靜坐方式倒扁之餘,反貪倒扁總部領導群是否亦應思考如何凝聚意見領袖之力量共同研議反貪大計,可長可久地澈底掃除貪腐,樹立清廉的政治典範。比較新加坡與香港在這方面的積極作為,台灣不論是法律上對狡猾巧辯者的約束制裁、獨立司法的建立與監督、適度的國會調查權以及確保人民能真正作主的制衡機制等方面,都有太多可議之空間。
反貪倒扁總部要帶給全國民眾的不應該只是激情與對立,我們期待的是對未來的一絲希望及對後代子孫的一個交代!
Posted by 老薑
at October 14,2006 11:04
倒扁總部終於調整路線要進行陽光法案的改造,成立類似像香港廉政公署的組織了!但忙著罷免各地方的綠委,會不會浪費太多力氣、偏離反貪腐的核心目標呢?
施明德:未來要改造陽光法案 成立廉政公署20061015 中國時報
高有智/台北報導
倒扁總部總指揮施明德昨日指出,倒扁運動接下來要成立各委員會、論述小組,進行公民教育、深化民主論述、重建民主核心價值和追求兩岸和平的論述,未來更要進行陽光法案的改造,成立類似像香港廉政公署的組織。
施明德強調,否則「拉扁下台後,還有無數個阿扁會出現在那裡」,應該要引導紅潮的力量,引導百萬人民的力量,去達成陽光法案的再造。
倒扁總部雖然縮小靜坐規模,不過,罷免民進黨立委卻仍如火如荼展開。據了解,總部初步規畫下周刊登廣告,未來也不排除到各地方郵局設置連署攤位,擴大罷免立委連署。
總部核心透露說,若要達罷免總統陳水扁門檻,必須先罷免四十一位民進黨立委,目前已有過半數達百分之二提議門檻,不過,總部內部仍在研議具體作法。
該人士也說,總部內部目前分成兩派意見。一是四十一位立委同步發起連署提案罷免;另一則是分階段,可能先以指標性立委先罷免,兼顧可行性與指標性意義。
他也說,罷免立委除了二%提議門檻,還要有十三%成案門檻,而且一旦提議,必須在三十天內達到十三%成案門檻,「我們必須審慎討論,一旦發動,就一定要成功。」
對於罷免立委的困難度,相關人士表示,困難的不是連署跨過百分之十三門檻,而是成案後要發動百分之五十公民出門投票。以台北市為例,只要比當年支持連宋者多八萬人站出來投票,二分之一贊成罷免就罷掉了,「反扁的人會比支持連宋的人少嗎?」台北縣的情況類似,只要比當年多十萬人就有很大機會達到目標。
總部成員也分析說,如果真要推動罷免立委,未來勢必要下鄉接觸各地縣市議員等民代,不能只是透過文宣戰,同時,也會利用單一選區的競爭矛盾,內部確實也會擔心是否讓外界誤解淪為政治力量掛勾,這些都是需要審慎擬定策略與計畫。
施明德則表示,過去整個反貪腐倒扁行動,都是偏重在「動」的部分,如今「未動」的時候,首要就是成立各委員會、論述小組,跳脫政黨糾葛,「讓紅潮的影像變成具體的內容」。
施明德:未來要改造陽光法案 成立廉政公署20061015 中國時報
高有智/台北報導
倒扁總部總指揮施明德昨日指出,倒扁運動接下來要成立各委員會、論述小組,進行公民教育、深化民主論述、重建民主核心價值和追求兩岸和平的論述,未來更要進行陽光法案的改造,成立類似像香港廉政公署的組織。
施明德強調,否則「拉扁下台後,還有無數個阿扁會出現在那裡」,應該要引導紅潮的力量,引導百萬人民的力量,去達成陽光法案的再造。
倒扁總部雖然縮小靜坐規模,不過,罷免民進黨立委卻仍如火如荼展開。據了解,總部初步規畫下周刊登廣告,未來也不排除到各地方郵局設置連署攤位,擴大罷免立委連署。
總部核心透露說,若要達罷免總統陳水扁門檻,必須先罷免四十一位民進黨立委,目前已有過半數達百分之二提議門檻,不過,總部內部仍在研議具體作法。
該人士也說,總部內部目前分成兩派意見。一是四十一位立委同步發起連署提案罷免;另一則是分階段,可能先以指標性立委先罷免,兼顧可行性與指標性意義。
他也說,罷免立委除了二%提議門檻,還要有十三%成案門檻,而且一旦提議,必須在三十天內達到十三%成案門檻,「我們必須審慎討論,一旦發動,就一定要成功。」
對於罷免立委的困難度,相關人士表示,困難的不是連署跨過百分之十三門檻,而是成案後要發動百分之五十公民出門投票。以台北市為例,只要比當年支持連宋者多八萬人站出來投票,二分之一贊成罷免就罷掉了,「反扁的人會比支持連宋的人少嗎?」台北縣的情況類似,只要比當年多十萬人就有很大機會達到目標。
總部成員也分析說,如果真要推動罷免立委,未來勢必要下鄉接觸各地縣市議員等民代,不能只是透過文宣戰,同時,也會利用單一選區的競爭矛盾,內部確實也會擔心是否讓外界誤解淪為政治力量掛勾,這些都是需要審慎擬定策略與計畫。
施明德則表示,過去整個反貪腐倒扁行動,都是偏重在「動」的部分,如今「未動」的時候,首要就是成立各委員會、論述小組,跳脫政黨糾葛,「讓紅潮的影像變成具體的內容」。
Posted by 老薑
at October 15,2006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