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28日

邊境漂流:我們在泰緬邊境2000天(上)

邊境漂流.jpg
聽說,公司又有一個越南籍勞工逃跑,至今,已經有四個逃逸。

為了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人事費用的掌控是資方的控管方向之一,這方向,除了將製造中心外移至大陸或越南或第三地外,聘僱外籍勞工也是其中可考慮的方法之一。

 

公司在面臨產業對勞工的特殊需求之際,也選擇了引進外籍勞工做為解決公司兼顧生產及費用、效益及成本的考量。「外勞仔」或「大陸仔」說明了在我們面對這些勞動人口的輕蔑及以上視下的高高在上的地位。我們以為他們是來撈金,或者我們以拯救對方的生命自居,但在了解之後,才知道我是多麼的無知。

 

傲慢的理由有很多種,但無知一定是其中之一。

 

第一次聽到外籍勞工逃跑,是很錯愕不解的。錯愕不解的是:我們提供這麼良好的居住環境與工作條件來改善他們的生活,他們為什麼落跑並甘願淪為被通緝的幽靈人口?

 

這個問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說明我的無知與傲慢。

 

外籍勞工,來台謀生,有著很現實的金錢問題。

 

在來台前,他們必需支付一筆可觀的仲介費,各國高低不一,以越南為例,大約為NTD 20萬,另外,來回機票自付,加計零星的簽證、體檢費,還沒賺到錢,首先就得支付NTD 30萬,而對於這群勞工族群,30萬台幣是一筆很大的數字。

 

我上網查了越南的生活水平,以數字來粗略描繪它的生活輪廓:越南最低工資為83萬越南盾,以目前的匯率換算,一塊台幣可換得525塊越南盾,也就是說,在越南的基本工資一個月相等於台幣不到1,600元。30萬台幣用具體的數字呈現,越南人民在當地,需要不吃不喝,日夜工作15年,才能掙得這個數字並做為仲介費,而得以來台。

 

如果,他們有30萬台幣的積蓄,也不需要離鄉背景,外出賺吃。大部分的對象,是以借貸來做為支付的途徑,借貸的對象是黑道、白道,有無被從中欺騙及壓榨,無從得知,他們在來台之前已隱約承擔的風險,我們也著實無從判斷。

 

假設這30萬的借款來源是正當且以合理的利率借出,那我們可以算一算在企業以基本工資一萬八聘僱之後,他們二年約期滿後回國償付的可能性。

 

基本工資一萬八,扣除稅金、來台後每月支付仲介的服務費、伙食費,一個月實領不到一萬元,二年累積的儲蓄不到25萬,可是負債30萬還在前頭等著呢,二年回去不但是一場空,還比沒來台之前更苦,背的債更多,FOR WHAT?

 

外籍勞工所待的公司,對於解決這財務赤字,佔決定性的因素。他們來台,保有基本底薪,但拼的是加班,加班費率讓他們的所得可以填滿收支的空間,也就是說,加到無眠無日,他們的未來才有寬廣的空間。

 

確實,現階段我們所待的這家公司訂單寥寥無幾,加班對他們而言變得可遇而不可求,這時,兩年後將面臨無所改善的生活及債務,加重了他們的煩心及擔慮,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寧願鋌而走險,步上逃逸及被通緝的命運。

 

當你面對可能一無所有的時候,你可能會就此放手一搏,而不計後果。

 

人蛇集團管道暢通且囂張,他們是直接到公司的門口堵人並遊說,我們透過監視器,才知道人就這麼被帶走,而且是在對方的自由意思下。

 

誘惑,是有連鎖效應且具傳染力的,逃跑的,回頭來遊說還沒走的,留下來的,更為著自己還沒走的理由動搖著。

 

他們是如此為未來打算:一走,就不用再面對仲介的抽成、既成的負債、以及無法突破困境的微薄收入,不管是出賣自己或是如履深淵,賭這一把,賺的全數入自己的口袋,而且比現在還多,對於「改善未來」有著無限的希望,再加上對於公司不滿意就遣返的大動作,這些不知如何過日子的危機感,加深他們對於選擇的信心。

 

他們看不見以後必需要過著藏匿、通緝、擔心不知何時被捉到並強迫遣返的日子。

 

我隨著外籍勞工的逃亡、與人事主管的對談、仲介黑白兩道的手段,了解原來與我一同共事的這些不同國籍、不同膚色、不同語言的同事們,他們對面生活所可能產生的困頓、無奈、愁苦、滯礙。

 

我是在如此的距離下,看著他們的人生,發現,原來,我們給他們的,有時候,非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般的一廂情願,而是埋伏著血淋腥膻的殘酷舞台。

 

我承認,我沒有特異的大愛想要拯救世界上受苦的每一個人,所以,我不曾將我的時間奉獻在所謂慈善功德上。我只是努力讓自己及家庭終其一生,對於社會,不是負累,並在行有餘力之際,提取微薄的積蓄,捐獻給弱智小孩及無力謀生的家庭。

 

我無法起而行,但我藉由閱讀,了解世界角落各種真實生活,發現在脫下高跟的鞋之後,了解我似乎也不高的現實,以平視的目光、謙卑的態度,去看待與我有所差異的一切。

 

邊境漂流」開啟了一扇窗讓我看見了另一種迥異於目前生活的人民:緬甸難民。


Posted by cocodiary at 樂多Roodo! │08:27 │回應(4)引用(0)好書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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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擁有一顆柔軟仁慈心腸的小麥,我猜我們年紀相仿..很高興認識妳..真的 :)
Posted by 格格布露 at 2009年03月4日 06:31
TO 格格布露,
耶~~你居然這麼有耐心,把如此久以前的文章給翻出來看。

昨天,看你的文章看到半夜,很喜歡,很觸動我內心,你要一直寫,我要一直看。

關於年紀,我也猜,我們一樣都是十八歲。
Posted by 小麥 at 2009年03月4日 09:10
啊..竟然被你看穿..是18沒錯..(*-*)
但是咧..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快快長大..到28..然後我要一直停留在28歲..我總認為..28是一個女人最美的年紀,擁有輕盈的成熟..選擇的智慧..當然..還有人生可進可退的徘徊..妳說呢? 一起"長大"吧?
Posted by 格格布露 at 2009年03月5日 14:55
TO 格格布露,
好。一起。
Posted by 小麥 at 2009年03月6日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