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25日
以大讓小的霸凌

暑假難得有較長的假期,到了奶奶家,稍稍減緩公婆對孫子的思念。爺爺奶奶對兩個小孩一樣的喜愛,小曄乖巧,小孟機靈,一靜一動,童言童行,常惹得兩個老人家開懷,不過兄弟兩人玩在一起,難免會有你爭我奪的時候,但,會去攻擊、奪取的人,經常是弟弟:小孟。
發生衝突的場景會是這樣子:小曄拿著機器人在分解、組合,正興味地研究變形金剛的肢節機構,在這同時,小孟剛完成拼圖,並尋找著下一個樂趣的目標,目光突然鎖定小曄手上的東西,亳無猶豫、起身強奪,用塊頭抵擋小曄想要拿回原屬於他的玩具,小曄拿不回後,自是情緒性的嚎哭。
兩個老人家對於小孩的吵鬧分貝無法忍耐,安撫著小曄說:「哥哥,讓弟弟玩沒關係,這樣你最棒了,沒什麼好哭的。」
有時候,前段的故事一如上述,但後續的事情會這麼發生:小孟鎖定小曄的玩具,欲強行奪取之時,小曄練就一身閃躲脫逃之術,雙手緊捉機器人,並高舉讓小孟無從下手,無法得逞之際,小孟張開如噴火龍的大嘴,握緊雙拳,以全身之力尖叫、大哭,也或者像多爾袞來個四十八滾搭配戲劇般的哭調,看得你頭昏目眩,聽得你魂魄盡失。
這時“大人們”當場向小孟求饒,然後說:「哥哥,把玩具讓給弟弟玩!」,不容分說,從小曄手上拿下玩具,進供給番主:小孟。
兩者相爭,犧牲的,常是哥哥,為什麼?因為大人說“要大的讓小的”。對於大人們的仲裁,我相當不以為然。
我們所持的論點,不外乎是年紀較小的孩子,因為不懂,所以不了解先來後到、無法理解你的我的;而年長的孩子,因為成熟,所以懂得禮讓,知道照顧,明白是非,所以無論小的多無理,大的多委屈,只要弟弟妹妹一哭二吵三大叫,大人的反應是「讓弟弟(或妹妹)」,不過,我認為,這不過是大人對教養的便宜行事最快的解決之道,但它卻會助長本意是濟助扶傾,效果卻是所謂「恃弱者」的得寸進尺。
我們對於「小的還不懂」這個假設,實在有得商確。
印象中,我和我大哥因為年齡相仿,小時候是玩在一起的。我記得只要我看上的東西在我哥手上沒法拿到,一哭,大人馬上就自以為主持起正義般的替我出面拿到我要的東西,我只要耍人類之無賴,大人們為了讓我那一張嚎啕狂哭的大口閉起來,「來來來,什麼都給妳!」,我猜,可能連月亮都可以摘下來。
久了,我哥就不和我玩,為什麼?麻煩啊,什麼都哭,還被大人罵說為什麼不讓妹妹,這樣,誰還想跟我玩。
之後,我們之間一直有隔閡。除了因為我們年紀差距不大,從小在成績上一直被拿來比較而有競爭大於兄妹的關係之外,我對他的霸凌一直到大學,脫離了父母的偏心、沒有了青春期的叛逆惡搞之後,才有所停止,並進而產生愧疚。
自我的腦細胞容的下我曾有的記憶開始,我就清楚的知道:只要吵、鬧、哭、喊、叫,我什麼都拿得到。
很讓人討厭的一個孩子,我知道。
大人以為我什麼都不懂,先讓一讓,長大以後,就知道了所謂的禮貌、禮節、請教,其實,我在他們還認為我還小的時候就已知曉,但我更清楚賴著「還小」,我能夠拿到我想要。
小孩,比我們想像的,還要來的受教,我們大讓小的這樣的動作,很多時候,只讓小的倚勢欺人,讓大的學會弱者的霸凌,我們要的溫良恭儉讓,無一處可拾。
小孩不懂先拿的先贏,不懂得要拿別人東西之前先得徵詢他人的同意才行,不懂得分享,而我們經常以大讓小,在非自由意願下,藉由大人的命令及裁判,這樣的過程,只會周而復始的重複。
對於二個小孩,我很小心的不犯這個錯誤,我把他們都當成大人一樣看待。
當小孟搶不到玩具在鬧脾氣的時候,他的情緒發洩,我會耐心等待,對於他的暴行,需要被譴責,之後教導他要如果告訴對方他也想要玩這玩具,例如「借我玩」,等三歲言語更成熟,「好嗎?」的禮貌詢問更是必要,或者,引導吸引他其他玩具的目炫神迷也是另一種技巧。
對於哥哥,「借弟弟玩,可以嗎?」或者是「玩具要輪流玩哦,你玩五分鐘之後就輪弟弟,可以嗎?」的詢問,讓他也知道分享,讓他也知道禮讓,而下次,他搶不到玩具時的緊張情緒,讓他了解弟弟在那個時候也是一樣。
當然,在過程中,說你百遍也不厭倦是我的功課,忍受如雷的嚎哭分貝是我的修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