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0,2008 11:58

黑手伸向公視_黨政軍重入媒體

 









     














    今天各報登出的公共電視聲明
(附件一),背景如下:

1. 馬政府企圖干涉公視經營

    (a) 
12/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由國民黨委員林益世提案,通過三項決議 (附件二),分別針對原民臺、客家臺、宏觀電視,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切實負起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並要求各台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各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b) 
第四項決議則要求公共電視,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新聞局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c) 
這些決議表示,政府將控制公視各台的預算執行細節,徹底將公共電視變成「政府電視」,嚴重違背公視法第11條「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

   
(d) 各國公共電視雖由政府捐助,但都自主經營,BBC甚至經常批評英國政府政策。馬政府公然將黑手伸入公視企圖掌控,勢必鬧成國際笑話。

2. 凍結預算,企圖逼其就範

    立法院從去年十二月開始,在洪秀柱、林益世等委員主導下,凍結一半的公視預算
(4.5) 迄今接近年底仍未解凍,不但許多節目無法進行,連員工薪資發放都有困難。凍結預算的目的亦在逼公視就範。

3.
企圖控制董事會

    12/09
林益世委員再度提案(將於本週五 12/12付委),要修法將公視董事名額增至17-21人。按照公視法,董事11-15人。去年12月選出11人,後有2人因故辭職。馬政府上台後,今年十月補選6人,即已達15名滿額。但林益世覺得還不夠,竟然不惜修法 增加名額,以控制公視董事會。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華視目前也納入公廣集團,控制了公視董事會也就控制了擁有大片精華土地的華視。

4. 一黨獨霸的國會,要修法就修法,為所欲為。
    以上發展不但嚴重侵犯公共媒體,更是開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5. 請各位密切注意,並以各種方法發聲抗議。可能的抗議方式如下:

(1)        讀者投書
(2)        TV call-in
(3)        打電話到立委辦公室抗議
(4)        打電話給你支持的立委,請他發聲




附件一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聲明   97.12.10 

            
公共電視之設立,乃依循公共電視法所追求之精神,為健全台灣公共電視發展,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維護媒體獨立自主經營,並藉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為核心宗旨。 

       如今,在公共電視創台十週年之際,九十七年度法定編列捐贈預算九億元,自去年十二月中遭立法院凍結4.5億元,迄今已長達十二個月仍未撥付。期間公共電視
透過正常程序不斷向立法院溝通、向新聞局求援,一切努力,從未間斷;同時更已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共電視在十一月中亦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4.5億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迄今,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值此年終歲末之際,公共電視依法應編列捐贈之預算仍有4.5億元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公共電視日常營運週轉、節目製播,以及廠商往來付款之正常運作。昨(12/09)日更驚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
 

        對此立院法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公共電視一切營運乃根據公視法所賦予的法定責任,從未逾越,並尊重立法院與全體公民對公共電視之批評與指教,但絕不接受任何可能破壞媒體獨立自主,損害公共媒體價值之不當干預。公共電視更將盡一切力量捍衛媒體自由與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為全國人民保存一塊媒體淨土,並籲請所有珍惜民主價值的國人同胞共同支持。

  • cjasonliu 發表於樂多回應(0)引用(0)台灣觀察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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