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4,2008 08:35

遺贈稅調降事件 _part 2

6.  調降遺贈稅的真相 

        降遺產稅當然是圖利富人;為了平衡社會觀感,減稅方案也提高了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以讓一般人分沾雨露。據財政部估計,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將使政府稅收減少
154億元,由360 萬戶受益。至於降低遺贈稅,財政部說稅收會損失200億元,但沒有提到受益人數。財政部並非忘記,而是不好意思講。

        (表一) 2007年的遺產稅實徵資料。每年申報約十萬件中,大約95%免稅,2007年只有5,296人必須繳稅。這是因為房屋土地乃按公告現值申報,而大多地區的公告現值只有市值的三成,因此不但純薪水階級不需要繳遺產稅,連小有資產者,即使繼承了價值一、兩千萬元房地產,扣去799萬元免稅額以及各種扣除額後,也未達扣繳門檻。 

        必須繳稅的裡頭,
500件的稅率只有2%2,280件的最高邊際稅率在11%以下,3,322件的最高邊際稅率在20%以下。真正適用50%邊際稅率的其實不到兩百人。換句話說,遺產稅對大多數的人影響很小,想要調降的只是極富之人。  
         
            表一
  2007年遺產稅實徵情況      (根據九十六年賦稅統計年報)

級距別

稅率

實徵

件數

實徵案件

遺產總額

遺產

淨額

實繳

淨額

平均遺

產淨額

平均實

繳淨額

67萬元以下

2 %

500

77

1.4

441

28

0.9

67~167萬元

4 %

641

104

6.8

2,167

106

3.4

167~334萬元

7 %

641

123

14.6

6,074

228

9.5

334~501萬元

11%

498

104

19.2

1.13

386

22.7

501~668萬元

15%

393

93

21.0

1.55

534

39.4

668~1,113萬元

20%

649

177

52.1

5.16

803

79.5

1,113~1,670萬元

26%

512

168

64.3

8.74

1,256

171

1,670~4,453萬元

33%

882

429

215

37.94

2,438

430

4,453~11,132萬元

41%

397

433

260

53.88

6,549

1,357

11,132萬元以上

50%

183

701

480

108.5

2.6

5,929

總計

 

5,296

2,409

1,134

217.8

  













       



        註:
一般遺產免稅額: 779萬元

                   配偶扣除額: 445萬元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45萬元   
                 父母扣除額:  111萬元

         殘障特別扣除額: 557萬元          
                 喪葬費扣除額:111萬元

         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從表一也可以看出,將免稅額由779萬提高到1,200萬固然可以使前四個級距約兩千人少繳9千元到22萬元,但真正的受益者是極富之人。

      換句話說,提高所得稅扣除額雖然可以使360萬戶中產階級平均少繳四千元(但收入愈低降得愈少),交換到的卻是由極少數的人分享政府(即社會)損失的200億元遺贈稅。而且愈有錢的人省得愈多,頂端的兩百人可能少繳數億、甚至數十億。

     這就是馬政府執政前五個月最大的成就「調降遺贈稅」的真相。只對極少數人有利,卻擴大了社會的不平等。


7.  調降遺產稅的理由及其不成理由          

      針對如此不合理的稅制「改革」,民進黨反對的聲音卻很微弱,甚至還有立委加碼,主張乾脆廢除遺產稅。除了表示民進黨的意識型態薄弱,漸與國民黨趨同外,還有幾個原因:首先,謝長廷競選總統時也提出相同主張;其次,因為少數個案就誤以為全民備受遺產稅的煎熬;更重要的是不求甚解,相信一些「專家」似是而非的理論。          

     以下是最流行的幾個理論,仔細檢驗,就可發現都有問題。

(1) 資金回流說:主張降低或取消遺產稅的人振振有辭,說資金外流都是因為遺產稅太高,只要降低遺產稅,資金就會回流,政府收到的反而會比以前多。          

     真的是這樣嗎?只要繼續問下去,就會發現沒有一個人拿得出實證資料支持這種說法。資金外移,主要原因絕非租稅,否則高稅率的歐洲早就垮了。重點在於投資環境、政治穩定性、以及人才。而人才喜歡流往何處,主要的吸引因素是生活品質,教育文化、與福利制度。美國稅率比台灣高得多多,大家卻拼命想去,即為一例。台灣應該努力將產業、社會、生活環境、教育品質全面升級。不此之圖,只想用減稅留住企業與人才,豈非緣木求魚?

(2) 重複扣稅說;有人說,在世時已經繳過所得稅,為什麼過世時還要再繳一次遺產稅?重複扣稅不公平。        

     這種說法似是而非。首先,由表一可知,大部分薪水階級,都不必繳遺產稅。要繳遺產稅的,恐怕都是因為擁有土地,或有來自股市的資本利得。可是台灣炒股票賺到的錢從來不必繳稅,哪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即使有人薪水所得極高,終身儲蓄超過免稅門檻而必須繳遺產稅,如此的重複課稅也並非不合理。賺得多,繳得多,量能課稅,回饋社會,不正是我們期望於下一代的價值嗎?
          

     2001年2月18日,包括索羅斯、巴菲特、洛克菲勒,老蓋茨 (律師,比爾蓋茨之父) 等120位美國富豪在紐約時報上刊登連署書,要求國會不要取消遺產稅,以免影響稅收,讓貧窮家庭得不到必要的保健醫療及社會保障。巴菲特說,取消遺產稅,讓億萬富翁的下一代更富有,「等於挑選2000年奧運金牌得主的兒子擔任2020年的奧運隊選手」。人生而不平等,但應該「死而平等」,遺產稅正是小小的校正手段,可以避免貧富差距代代相傳,不斷擴大。
          

     美國對土地及證券交易所得嚴格課稅,遺產稅的邊際稅率仍然高達45%。台灣的所得稅制已經讓富人有太多漏洞可鑽,還要取消最後把關的遺產稅,合理嗎?

(3) 世界潮流說:廢除遺產稅論者說,中國沒有遺產稅,香港、新加坡最近也取消了,台灣再趕不上世界潮流,如何跟人家競爭?
          

     可是,台灣真的要變成香港、新加坡、或中國嗎?根據陳聽安最近的統計,許多國家的最高遺產稅率超過50%,如荷蘭、盧森堡、奧地利等,日本是50%,法國與英國40%,韓國35%。加拿大雖然廢除遺產稅,卻引進資本利得稅,義大利、瑞典則以其他稅來取代。美國雖由55%降至45%,但將來是否再降還在爭論中。
          

     可見遺產稅的世界潮流並非簡單的「降低」或「廢除」,而是用不同的方式維持稅制之合理與公平,以因應全球化的挑戰。像台灣這樣完全沒有配套,只想取消遺產稅的政府,恐怕絕無僅有。要談世界潮流,應該先對土地及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才有資格說要取消遺產稅。

(4) 反正扣不到說:根據此一理論,鉅富早就將財產轉移出去了,只有暴斃而來不及轉移的以及中產階級才會被扣到遺產稅。為了防止這種「不公平」,應該取消遺產稅。
          

     這種歪理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也挑戰了守法正派的價值觀。按照同樣的邏輯,很多人也透過避稅手段而不必繳所得稅,是不是乾脆連所得稅也廢除掉?
          

     不合理的逃稅管道應該設法防堵。許多富豪為了要少繳遺贈稅,必須設立基金會或捐助基金會,也有其正面意義。好好管理基金會,就能發揮其社會功能。政府若雙手一攤,說反正扣不到就廢了吧;將來不但稅收流失,連社會公益事業與文化藝術活動也將萎縮,那是什麼樣的社會啊?

(5) 九牛一毛說:也有人說,遺產稅不過兩三百億,在整體稅收中是九牛一毛,而且課徵成本太高,廢之不足惜。
          

     其實不然。遺產稅總額雖不多,但其社會意義重於財政意義。而且各地方政府可分配到80%的遺產稅,直轄市可分配到50%的遺產稅。對基層建設影響鉅大,豈可輕易降低或廢除?
          

     遺產稅不是不能調整,但稅制改革都必須全盤考慮其合理性與公平性,並且不能傷及國家財政。目前提出的所謂理由,其實都不堅實,也沒有適當的配套。一旦開始實施,可能會像「六三三誓言」或「每天兩千陸客來台」一樣毛病百出。萬一承諾會回流的資金泡湯了,又損失兩百億稅收,誰要負責?



8. 反對黨應該要反對          

     正如體溫升高是身體出了毛病的警訊一樣,這次股市風暴也警告我們金融體系與經濟體質的潛在危機。馬政府要治標,或要治本都可以,但「調降證交稅及遺贈稅」卻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注定沒效果,令人懷疑是趁火打劫。          

     比較最近的兩次經濟風暴,2000年時民進黨政府的對策聚焦於人,專心解決失業問題,2008年馬政府的對策卻聚焦於股市。「人本主義」vs.「股本主義」,前者比較符合人民的需求。但民進黨似乎並非有意識地作對事情,行焉而不察,無法肯定自己的潛在價值,以致在這次「遺贈稅之役」乏善可陳。          

     遺贈稅調降案仍然必須由國會通過。雖說國民黨有四分之三的多數,但捍衛社會正義不必分藍綠。降低遺贈稅於資金回流並無幫助,只對極少數人有利,民進黨為此喪失形象極為不智。民進黨過去不管曾經作何主張,仍應根據具體證據,義無反顧地為人民反對。



( The End )

  • cjasonliu 發表於樂多回應(3)引用(0)社會政策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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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要繳遺產稅的,恐怕都是因為擁有土地,或有來自股市的資本利得。

    不要當蛋頭學者。
    中南部的台灣人有一堆都有土地,這些人不少是小資產階級(中小企業)也是民進黨的支持者。
    調遺產稅是對的。
    民進黨去反對看看,包沒票的。
    | 檢舉 | Posted by 大盜 at November 1,2008 16:34

    令人感慨。
    民進黨若不堅持「社會公義」的基本價值,
    而只是以為哪裡有金主,就扭曲政策,
    就無法再度得到人民的尊敬與信任。
    我的文中已經以實際數據指出,
    (1)對95%的人民來說,目前的遺產免稅額是足夠的,
    (2)即使要繳稅也是應該的。

    將遺產稅的免稅額適度調高,我並不反對,
    但將稅率降至10%,絕對沒有道理。
    除非有文章中說的其他配套措施。

    民進黨不能以拉攏中小企業為名,犧牲受雇階級。
    公平正義,才是對所有人最好的保障。
    | 檢舉 | Posted by CJ Liu at November 1,2008 20:25

    >民進黨若不堅持「社會公義」的基本價值,
    >而只是以為哪裡有金主,就扭曲政策,

    不要耍嘴皮。
    社會公義不是這樣定的。
    你實際到南部的綠色農業縣和傳統工業區走看看,那些開小公司的老闆,你給他問問看。
    民進黨如果去反調降遺產稅,包準死的。
    照你的邏輯國民黨是在跟95%的人做對那就讓他去做啊?
    所以說民進黨會搞進退維谷跟你們這些蛋頭主張實在有關。
    象牙塔跟社會脫節也要有個限度。
    | 檢舉 | Posted by 大盜 at November 1,2008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