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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

2009的新年禮物!

該來的總是要來!
如何兼顧開放的同時還能降低台灣的失業率,
確保台灣人民的福祉?
這是大智慧。

中國每年畢業的大學生是100,0000,
台灣每年畢業的大學生是10,0000,
承認中國學歷意味著我們這一代的戰場是整個亞洲,
大家,皮可要繃緊一點嘍!
競爭勢必更加強勁。

中央廣播電台 (2008-09-23 06:17)

台灣馬政府的兩岸開放政策持續鬆綁!馬英九總統22日接見兩岸清華大學校友時表示,教育部已經準備要承認大陸學歷,並開放大陸的學生來台就學,現在正在作業中,最快明年實施。這是馬英九就任總統後,首度明確宣示承認大陸學歷及開放時程。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行秘書周以順表示,目前台灣對大陸國小、國中及高中學歷早已有認證機制,馬總統所稱的「大陸學歷採認」,指的是專科以上學校學歷(包括專科、大學、碩士、博士)採認。如此一來,台灣對大陸各級學校學歷的採認就完全銜接,不再有斷層。 馬總統22日接見大陸清華企業家協會訪問團成員時指出,兩岸在高科技領域的人才可以有更多交流,目前教育部正進行作業,最快明年能承認大陸學歷,並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就學,讓兩岸這方面的交流更密切。 教育部表示,目前正研議承認大陸學歷及開放陸生來台具體辦法。教育部長鄭瑞城上任時曾表示,大陸學歷採認起初會「從嚴」,考慮先採認30多所大陸學術聲望好的大學學歷,再逐年擴大範圍。 有關中國大陸學生來台讀大學的入學方式,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表示,不太可能由教育部或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統一入學考試,可能方式包括各大學自己招生、幾所大學聯招、大陸學生以大陸大學聯招成績到台灣申請入大學等,目前還未定案。 一旦開放陸生來台,台大、清大及元智等頂尖大學都希望先收大陸的研究生。清大教務長王天戈表示,可甄選或書面審查方式招生;若大學部要收大陸生,涉及如何辦入學考試問題,比較複雜。楊玉惠說,教育部正研擬大陸生來台就學辦法,在不危急台灣國家安全、治安及不影響台灣學生入學權益等前提下,開放大陸生來台讀大學。至於每年開放多少名額來台,政府跨部會正在討論。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9:14回應(1)引用(0)

2008年12月24日

外國人看熊貓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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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熊貓或貓熊,
這兩隻小動物的來台引起的騷動不小。
如果看膩台灣媒體的解讀,
不如看看國外的媒體如何解讀?

西方媒體評中國贈送台灣貓熊/張佩芝, 華盛頓, VOA News

這意味中國政府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因為根據《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中國政府只能把貓熊贈送給中國國內的動物園;外國的動物園只能以借貸的模式取得貓熊。

很多台灣人希望中國移除對準台灣的飛彈或讓台灣加入國際組織,而不是提供台灣資金或動物。

 中國政府贈送的兩隻貓熊團團和圓圓終於抵達台灣。西方媒體星期二在報導這個消息時表示,這象徵兩岸關係的改善,也是中國大陸希望贏得台灣民心的最新舉動。不過報導也指出,許多台灣民眾更希望的禮物是台灣能加入國際組織或北京政府撤除對準台灣的飛彈。


星期二,中國政府贈送給台灣的兩只貓熊團團和圓圓抵達台灣。這個消息引發[兩岸]媒體的密切關注, 許多西方媒體也對這一消息進行了報導。

路透社︰象徵關係改善

 路透社報導說,貓熊抵達台灣象徵中國大陸和台灣關係的改善。上星期,[兩岸]展開六十年來首次的海空直航和直接通郵;中國還計畫在未來三年裡提供台資企業 190 億美元的融資服務。不過路透社也報導說,很多台灣人希望中國移除對準台灣的飛彈或讓台灣加入國際組織,而不是提供台灣資金或動物。


華盛頓郵報︰迷人攻勢

 華盛頓郵報援引美聯社的報導說,兩隻合在一起叫做「團圓」的貓熊抵達台灣,是北京當局展開的最新的「迷人攻勢」,希望台灣民眾能接納北京政府。報導說,中國時常用贈送貓熊給其他國家的模式象徵雙方關係的暖化或關係的突破。報導說,自從台灣總統馬英九上任以來,積極推展台灣和中國進行更緊密的聯結,此舉和前任總統陳水扁的做法有很大的不同。報導表示,中國期待這個禮物能得到很大回報。過去五十多年來,北京政府利用貓熊外交,企圖對包括美國和蘇俄在內的國家發揮影響力。


衛報︰關係解凍

 英國衛報報導說,中國贈送貓熊給台灣做為和平的禮物,象徵兩岸關係的逐漸解凍。報導說,中國於 2005 年有意贈送貓熊給台灣,被當時支援台灣獨立的民進黨總統陳水扁回絕,現任總統馬英九企圖和中國建立更緊密的關係,接受了貓熊,做為善意的表示。


時代雜誌︰貓熊禮物引爭議

 時代雜誌以《中國對台灣的貓熊外交》為題報導說,北京政府贈送團團、圓圓給台灣,象徵台灣和中國與日俱增的友誼,不過這個禮物並不是沒有任何爭議。這對貓熊是中國政府贈送給台灣的一個「禮物」,但是對許多人來說,這就成了一個問題。這意味中國政府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因為根據《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中國政府只能把貓熊贈送給中國國內的動物園;外國的動物園只能以借貸的模式取得貓熊。時代雜誌報導說,在 2006 年,陳水扁拒絕了中國的貓熊,不過馬英九希望能改善和中國的關係。時代雜誌說,讓中國感到高興的是,馬英九最近以時機不適宜為由拒絕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訪問台灣。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9:04回應(0)引用(0)

2008年12月15日

不婚、經濟獨立…妳是粉領族敗犬女王?

誰說單身就是「敗犬」?台灣有高達三成三未婚粉領族,抱持不婚主義、經濟獨立、享受工作成就感,她們不認為沒結婚是遺憾,被稱為是「敗犬」中「女王」!

3年前一位日本女作家酒井順子探討日本未婚女性及其生活的散文集「敗犬的遠吠」,指出日本社會的現象,認定年過30的未婚女性,無論事業上多有成就、在職場叱吒風雲,但只要未婚,就是人生戰場上一隻敗犬。這本書引發日本社會熱烈討論,「敗犬」一詞廣獲注意,酒井順子更儼然成適婚而未婚女性代言人。

但隨著婦女勞動參與率提升,外表光鮮亮麗、職場意氣風發卻不急著踏入婚姻的女性越來越多,這群人不以「未婚」為遺憾,相當享受單身生活,最近三立偶像劇新創出「敗犬女王」詞彙,形容這些時代新女性。

敗犬女王具備哪些性格或想法?1111人力銀行列舉出廿二項特質:包括認為女人婚後仍要繼續工作;一個人吃飯、逛街、看電影也沒關係;厭惡大男人主義;不會對男生撒嬌、什麼都自己來。只要妳年齡在25至40歲間、未婚,且符合其中10項特質,未婚女強人也可以是敗犬女王。

1111人力銀行、三立電視台也全面調查國內廿五歲以上未婚粉領族,發現符合以上特質超過十項者有三成三,其中更有七成受訪者不認同未婚熟女就是敗犬。

若以行業交叉分析後可發現,資訊科技、工商業服務與媒體出版業,敗犬女王所占比率最高。

卅五歲的Francis是廣告公司資深業務副理,年薪破百萬,她在台北內湖有電梯華廈,平常沒事喜歡開車到處兜風,但每當親朋好友問她:「什麼時候結婚?」Francis都回說:「不急!」

Francis相當熱愛工作,她每天工作10至12小時,下班如有應酬,還得搞到凌晨一、兩點才能回家,每到假日時她只想好好睡一覺後,再一個人去做SPA、兜風,「一個人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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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3:09回應(0)引用(0)

2008年12月5日

性別平等!要從我們這一代做起!

昨天終於忍不住上民視「娘家」的網站抗議,
後來也有人回覆,

大家可以看看!


我幾乎每天都會陪家人看娘家,
可是,今天我卻看不下去!
雖然我不喜歡惠君在戲中的角色,
她說的話會令人啞口或是吐血,
但是,二房一再重複「寶貝金孫」讓我很厭惡!
因為我相信在台灣還是有很多家庭是「重男輕女」的狀態,
如果受歡迎的連續劇還會在「無意識」中複製這種想法,
我覺得身為女性的自己還有未來的下一代多麼可憐!
還必須在這種性別不平等中催眠自己,
「帶把的」就是比較了不起!

人都是生而平等的,
不能因為出生時一個「器官」的差異而決定他日後的人生。
雖然戲中的彭大海和大房都會說男生、女生一樣好,
可是,我不知大家是否還是感覺到整個戲中透露出來的還是男生、女生不一樣?
會是因為女孩是惠君生的,
所以就該被貶低?
或是,如劇中說的,
因為惠君他們家缺德事做太多才生女兒?
我實在不喜歡這樣的論調,
那全天下生女兒的都是因為家裡缺德?

戲劇會給人思考,
所以,我希望編劇也可以聽聽觀眾的觀感。

很抱歉!我沒有看完全部的文章就POST文,
如果有重複,就請大家略過。

網友回覆

版大不用抗議了....

蔡正男劈腿,楊俊賢帶應召女去汽車旅館嘿咻...那道德高尚的林校長夫婦不但依然接納他們,還樂得一再把自己女兒往他們身上推,(奇怪莫非全世界男人皆如此,離了他們難道就再也找不到好男人了,還是怕女兒離了婚就沒人要了嗎?!或者是不相信衛生防護局的宣導,想試試AIDS有多可怕,或者想讓女兒們有上社會頭條的機會??!!)

而那麗芳至少離婚前都還持守著原則,沒有跟王翔上床,可是編劇偏偏就要治麗芳一個對婚姻不忠的罪名,讓慈父林校長變成一個頑固老頭,非但不能體諒女兒婚姻受挫的傷痛心情,還一再逼得麗芳在家裡待不下去,弄得麗芳有家歸不得,(怪的是林校長對麗芳很沒耐性,每次講沒兩句話就吵起來,但卻對兩個背叛女兒的女婿很有愛心)

沒錯麗芳是自私任性嬌縱,但這種背骨的父親真的不像一開始那個明事理的林校長,看林校長對麗芳的態度一點也沒有慈父的影兒,所謂虎毒不食子,再壞也是他生的他教出來的吧!!天下人都可以放棄麗芳,但哪有做父親的這樣打壓女兒的!虧他還是大半輩子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女兒什麼個性,做父母的要勸浪子回頭不是這種勸法吧!!麗芳可能是路邊抱來的,一點也不像是林校長的小孩

還把原本出場的情癡王翔轉性變成大惡狼,結局不用看了...此劇女人做錯事都註定受惡報....已經夠明顯了,只能說女性觀眾能接受的話就繼續支持下去,不能接受就轉台嘍!!抗議無效的...

PS:不過話又說回來...畢竟這裡是台灣,雖然新好男人越來越多,但至今仍走不出傳統,兩性互重的水平明顯有異,社會的認知亦大多如此,不僅是男性,其實也蠻多女性還是會接納丈夫去酒店“逢場作戲”,甚至做到床上去,但絕對沒有男人可以接受老婆出去“逢場作戲”

****感覺娘家一直有意推崇這樣的兩性觀...就算不是有意,但在戲劇中所呈現的確實如此...***********************

原本很支持娘家,但現在的娘家令身為女人的我越看越不舒服,今晚也在想明天還要看嗎????看得蠻累人的...之前的民視十點檔大陸劇“寧為女人”,把女人的寛容跟堅靭表現的很細膩很美,特別是完結篇時的最後一場戲沒有淚水但很令人感動,剎時覺得女人的美是永恆的,並不受歲月的影響...

相較之下忽然覺得台灣編導的手法真是一日不如一日,是因為素質不夠不適合拍ON檔戲嗎?!那衷心建議就不要再拖戲了,見好就收吧!!再要不就改為一個小時,其他時間寧可看別的戲或做別的事...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0:27回應(9)引用(0)

2008年11月17日

這一幕會在台灣上演嗎?

光州事件,又名光州民主化運動(광주 민주화 운동)或五·一八光州事件,發生於1980年5月18日至27日期間。事件本來發生在韓國光州及全羅南道。是一次由當地市民自發的要求民主運動。當時掌握軍權的全斗煥將軍下令武力鎮壓這次運動,造成大量平民和學生死亡和受傷。(維基百科)

http://tw.youtube.com/watch?v=rTOJmsZwJBw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21:39回應(0)引用(0)

2008年11月14日

請支持學生運動連署......

那天,
有一名高三女生,正在準備大學學測,
看到這幾天發生的事情,
就跑來靜坐、支持,
讓大家都嚇了一跳!
刮目相看!

如果大家有看了我POST的一些文章,
如果你也支持我們捍衛憲法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
請加入我們!

當然,我不會知道誰有加入、誰沒加入,
這完全是自由的!

補充一下線上連署網址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key=pQ_fAjbY0ryYEXUW4JQZGBg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29回應(0)引用(0)

法律人的共同呼籲......

今天,為什麼那麼多知識份子站出來呼籲?
從政治學家、法律學家、社會學家等各個領域,
政府難道不能想一想?

權力使人腐化,
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

憲法:無可迴避的合法性基礎,無可迴避的法律人責任
對法律界共同發聲的呼籲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助理教授 徐偉群
2008/11/11

馬總統今天在媒體上回應學運時再度聲明,「問題不在報備,而在暴力」。自十一月三日以來,總統與行政院長面對抗議國家踐踏人權、侵犯言論自由的聲浪,除了悶不作聲,就是反覆重申「保障合法,嚴懲非法」、「嚴懲暴力,制裁非法」。對於人們訴求的「憲法」,直到今天都一字不提。很顯然,這個政府正藉著它的媒體優勢,經營一項「去憲法化的合法性論述」。透過這個合法性論述,政府把自己劃歸在守法/好人這一邊,把抗爭者劃歸在非法者/壞人那一邊。他們對待圍城者如此,對待學運也是如此(學生只是可以被寬容的非法者)。這個論述只要成功,人們就會忘卻政府這幾天曾經做過的事,政府就能夠鞏固其足夠的社會基礎,消解反對聲音,從而不必為它曾經做過的事情負責,未來更可以明正言順地繼續做下去。

合法性的前提在於憲法的基本價值,憲法對於法律和所有執法行為有拘束力,違憲的國家行為本身就是非法,這些話在現代法治國家裡,原本就是法律常識,學習法律的馬總統不可能不知道,曾為知識份子的劉院長也不太可能不知道。是以,今天這個政府仍然跳過憲法,在國人面前申言「合法/非法」之別,只能說,足證其良知中並無憲法。他們不但良知中並無憲法,也企圖使人民的良知中沒有憲法。他們知道,只有這麼做,他們的政治意志才能順利貫徹,責任才得以迴避。問題是,馬總統和劉院長何以敢於在媒體鏡頭前傲慢且毫無所懼地一再重申這些話?很顯然,他們咬定了這個做法會成功。他們咬定了,媒體可靠,人民可欺。

我們必須承認這是個危機。我們必須承認,主流媒體對今天的執政者而言確實可靠。我們也必須承認,在台灣,今天仍然有許多人對憲法價值缺乏理解,甚至在年輕世代中也有人理解不清(包括我自己教過以及正在教的法律系學生)。這兩個因素加乘起來,馬政府的圖謀確實可能成功。這個圖謀一旦成功,我們所損失的,並不僅僅是少聽到二句道歉,以及必須繼續看著兩個官員做官。我們真正的損失是,政府可以就此毫無愧色的壟斷合法性論述,於是,這幾天裡面,這個政府所做的,非但違憲,甚至連其口中所說的集會遊行法也違背的非法作為全部被合法化,人民已經受到的非法侵害完全得不到救濟,而在未來,這個政府也可以一手決定人民什麼可說,什麼不可說,何時可說,何時不可說,在哪裡可說,哪裡不可說。這一切,將會在缺乏憲法意識的社會群眾支持下,變得更理所當然。我們還可以想見,在當前馬政府的政治意志之下,社會對立與衝突勢必日益加劇。

所以,我一直認為,今天的運動終始是一場關於合法性論述的權力競賽。我們必須和馬政府比賽,看看是以憲法為基礎的合法性論述,還是去憲法化的合法性論述能夠有效印記在人民的心中。現在看起來,我們居於劣勢。我知道,從十一月六日以來,野草莓運動裡的每一篇聲明都沒有忘記我們是為了政府違法違憲的行為而來,也絲毫沒有遺漏憲法和合法性關係的論述。然而,面對政府直接操作「合法性論述」的做法,我們似乎並沒有集中焦點,正面迎擊。眼前呈現的景象是,我們談的修法被政府接受,但是政府仍是合法,是好人,我們以及那些遭到政府非法對待的人民仍是非法,是壞人。這個景象,我認為,不但為這場運動如何繼續下去帶來問題,更重要的是,它可能已經使我們面臨運動失敗的危機。

我在這裡要建議法律界,在這個時候團結起來,在「合法性論述」這個主題上,對馬政府正面迎擊。這是我們的專長,也是我們的使命。因為我們的法律專長,我們對於「合法性」的論述可以特別有力,讓學法律,開口閉口談「守法」的總統避無可避,逃無可逃。因為我們的法律專長,我們最適合起身揭穿政府愚民式「法治」教育的真相。我們不能成天在課堂上教導學生,要在憲法規範下操作「依法行政原則」,教導學生,違反憲法的執行公務行為不屬於「依法令之行為」,卻在這個時刻任令「合法性」的意義被政府扭曲。我們要向我們的學生證明,憲法最高位階效力,不僅僅是課本上的術語,更是活生生用來對抗政府濫權、扭曲法治意義的最佳武器。這個時刻,就是我們一起讓法律知識成為力量的最佳時刻。我要呼籲法律界的各個社團,在這個時候幫我們把彼此串在一起,共同發聲,共同擔起這個歷史使命。

最後,我也要呼籲司法界一起響應。我們相信,我們有許多同樣受過憲法教育洗禮的司法人員正在線上。你們一定也知道,這幾天裡頭的國家諸多暴行已經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在這個司法尊嚴已經因為諸多違反法律專業、違反法律基本原則的檢察和審判作為而自我沈淪的當口,請你們鼓起勇氣,負起司法者守護憲法、守護人權的責任,對國家的非法行為發動偵查,進行訴追,讓過去我們所熟知的「法治」精神真正落實在這塊土地上,不要再讓違憲違法的執政者認為,司法也站在他們這一邊。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14回應(1)引用(0)

2008年11月13日

西藏不能自治!

今日的西藏,
明日的台灣?

達賴喇嘛︰推動西藏自治努力失敗 對中國越來越失望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三日報導〕正在日本訪問的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三日在東京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推動西藏更大自治的努力已失敗,他對中國政府的信賴愈來愈小,他呼籲世界各地的藏人本月十七日在印度北部達蘭薩拉召開一場特別會議決定西藏的未來走向。

達賴喇嘛說,中國政府曾指控他煽動西藏暴亂及鼓吹分離主義,對此他表示,「我不是想要讓西藏獨立,也不是中國所說的『分裂主義者』」。他強調,他只希望中國充分保障西藏的宗教以及文化自由,除了外交和軍事之外,給予西藏高度自治,並非中國所說的分離主義者。

達賴喇嘛說,今年三月西藏發生鎮壓事件以來,他的特使與中國政府在五月和七月的談判始終沒有進展。北京不信任他,態度日趨強硬,談判成功的機會也越來越小。在此同時,西藏的情況不斷惡化,西藏內部對他的做法(中間路線)與柔軟態度因此開始出現某些批評,他本身的立場也越來越困難。

達賴喇嘛抵日後曾提及,西藏青年會的成員是「主張西藏獨立的」。他暗示,中國政府應正視西藏問題,因為如果他一貫主張的「對話路線」有所改變,西藏情勢恐會出現混亂。

未來交給流亡政府

達賴喇嘛又說,「我想把西藏的問題交給年輕的藏人,也要和流亡政府商量今後要怎麼做」。他表示,根據流亡政府的憲法,本月十七日將於印度達蘭薩拉召開「藏民代表大會」,聽聽大家的意見,看看以後怎麼走。

他說,目前中國的藏人居住地區,滿街都是人民解放軍和秘密警察,嚴格監視藏人,西藏的傳統文化古蹟、寺院都遭到嚴重破壞。關於中國人權問題,達賴喇嘛說,「中國內部的媒體沒有自由」,他希望在場的新聞記者把這件事好好反映出去。他又說,中國人不是全部都是壞人,壞的只是一些上層的人。

達賴喇嘛此次訪日,是應福岡縣佛教聯合會的邀請,參加該會成立三十五周年大會。達賴預定四日前往福岡縣演講,六日在東京兩國國技館舉行發表演講,七日離日返回印度新德里。
(轉引自自由時報)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10回應(0)引用(0)

2008年11月12日

為什麼我要去靜坐?

剛剛從靜坐會場回來,
被新竹的九降風吹得暈頭轉向,好冷!
為什麼要去靜坐?
這群大學生逃避上課嗎?
其實,現在是大學的期中考試期間,
很多人都是人手一書,
坐在寒風中,表達訴求……

我們訴求什麼?
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三、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馬英九為什麼要道歉?有必要嗎?
警政署長為什麼要下台?

我希望大家在看待學運時,
能脫掉媒體加在你們身上的「藍綠眼鏡」,
而回到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應該有的言論自由身上。

首先,在陳雲林訪台期間,
警方可以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嗎?
如果你家是開唱片行,
只因為有某個大官在附近,
警察就可以衝進你家,關掉音樂、抽出唱片?
只因為有某個大官在附近,
我就不能拿我們國家的國旗?
這很明顯,「國家」侵犯人民的自由,
當然,大家必須把我說的事情和後來去攻擊圓山的那群人分開來討論,
我當然反對暴力,
而且,這種國家無形的暴力更可怕。

根據我們讀過的歷史,
執政黨不敢面對民意時,
會說他們是「暴民」,
他們會造成「社會不安」。
大家想想台灣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
大家想想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
國民黨在行政院前拉走我們的教授,
警察還打教授,
令人髮指!
這個政權,和六四天安門事件時用坦克車碾過學生的政權,
其相同點都是不敢面對民意。

集會遊行法已經抵觸憲法,
已經有修法的必要。
但是,除了集遊法之外(我希望還有力氣再和大家討論),
還有國家濫權的部分,
這需要被深刻檢討。

現在會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
將來可能也會發生在我們身上。
我們不僅要當「選民」,不管你是藍綠,
更要當「公民」。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政治有沒有興趣?
但是,不管你有沒有興趣,
政治都會作用在你身上,
生活裡的每一次事都是政治。
大家不要相信這是「經濟行為」,沒有政治這一類的「鬼話」,
越這樣強調的時候,其實都是「政治」。

從小到大,
父母希望我們好好讀書,
師長希望我們好好讀書,
但是,讓自己變成「知識份子」之後要幹嘛?
如果知識份子不能看見人家所看不見的,
不能為這個社會發聲,
那那……
回去把家裡書架上的書燒一燒,
化成符水喝下去吧!

當然,任何不同的意見都應該被提出,
我們也要彼此學習和傾聽。
哲學家康德說:我們都是以我們有限的能力在掌握知識、掌握這個世界。
所以,我的觀點僅能反映我的能力,
大家可以暢所欲言自己的觀點。
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2:23回應(2)引用(0)

2008年11月6日

大家都看不下去了!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
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
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
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
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
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
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
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
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
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
。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
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
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
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
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
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
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
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
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
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
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
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
,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
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
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

Posted by mei74055 at 樂多Roodo!11:06回應(7)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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