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4,2005

《 ‧夜戲‧ 》

出了古亭站,往羅斯福路二段101巷走去,去看朋友導的一齣戲《春心蕩漾之焦糖BANANA》。往地下室走去,導演要我們在紅線後面隨便坐,然後發了一份傳單跟問卷。我就找個地方,仔細的翻閱起來。

很少看小劇場表演,一方面是忙、一方面也是沒什麼機會碰到。時間總是很不洽巧的錯過。對於劇場跟演戲這件事,總有一點點的排斥。在自己的人生扮演著別人的角色,這不是很荒謬嗎?更荒謬的是我很快就融入或者認同這樣的角色。我總在別人的故事,發現自己的曾經,我不喜歡這樣接近自己。

七點半不到,舞台上一盞藍、一盞粉紅的燈開著,桌椅各自泛著光。光裡的灰塵輕輕一抹,於是我們都有了故事。

想起你跟我說搞劇團的那個年代,我是來不及參與了。你說那時劇團也會學著人家到山裡去打坐、冥想,其實遊戲的成分大於訓練。知道那個熱忱終將會離開,也不會再一次,可以這樣揮霍著時間的光與熱。那是個值得紀念的年青歲月。

我看著你臉上的光,知道你正沉緬在那個回憶。我只能微笑以對,因為那是你的年輕歲月,不是我的。已經發生過的事情,轉眼都將淪為過去,我們無法一起並肩而行,就只能成為對方的記憶。

我們是不一樣的,你習慣著光與被注視,我只想消失在人群中;你有同進退的夥伴,我一直是獨來獨往。當我這樣想的時候,劇已經開始了。ㄧ個很簡單的故事,不外乎是單身、未婚生子、姊弟戀、網路交友串接而成。而這樣簡單的故事中,我險險落下淚來。

因為你重覆著別人的故事,而這樣的情節也一定會發生在別人身上。戲劇只是把那個重覆的部份彰顯出來,我們都是這樣平凡卻重要,因為我們在別人的生命裏面扮演著一個過去,參與了就不能退出,只是我們通常無法親自揮手落幕。

你的離去只是一場戲的某個章節或者轉折。我們別無選擇的扮演你的路人甲、路人乙。

四十分鐘的戲,很快的就演完了。都還來不及意會發生什麼事,劇就落幕了。沒有一個很確定的結局,很生活的吵吵鬧鬧。不過這不就是我們的人生嗎?

沒有人會去探究結局後的劇情。ㄧ個亮恍恍的「完」字後面,接著的不就是散場嗎?

Posted by cipher_blog at 樂多Roodo! │02:26 │回應(0)引用(0)戀物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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