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0,2008
贅字、推薦、21點
@容子這篇關於贅字文章很有意思,贅字其實沒有一定的標準。即便是自己寫的東西,不同時候看同一段譯稿也會有不同的體認,有時會發現自己某個時候特愛用某些字,隔段時間潤稿時,卻發現那些用字很囧,就刪掉了。等書出版了以後,還是會看到自己覺得很囧的字。
我也常發現某些試譯通過的稿子,等一兩個月開始正式翻譯整本書時,拿出當初的譯稿來看會有「奇怪,當初試譯那麼糟,怎麼還過了」的感覺。
@ 想推薦一本書。其實我對這本書的主題本來沒有興趣,但是看了這段讀者評論後,反倒勾起了我的興趣,所以之前在邊欄的碎碎唸裡稍微提到這件事。貓玲玲的動作很快,她昨天已經提出以下的感想,所以我就更好奇了。今天稍微翻閱了一下,覺得真的很不錯,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一下。
貓玲玲說:因為妳這一則,我去找了《長路》來看,翻沒幾頁就被震住了。這位譯者真的練家子。除了動詞用詞之精準嚇到我之外,高密度的形容詞選用,有如一幅耐人尋味的靜物畫緩緩流動,和「長路」的調性很和。超讚的,令人捨不得讀快。
@ 在翻譯的世界裡,沒有人是什麼都懂的。昨天晚上翻譯時,碰到有段譯文提到作者去賭場玩21點。我根本是個撲克牌白癡,只會玩排七。去過兩次拉斯維加斯,都是去雪拼和吃包肥大餐(buffet),對賭博一點興趣也沒有。所以昨晚看到那段譯文就傻了,半夜也問不到人。
那段文章是這麼說的:
I joined a table that was dominated by a rowdy, half-drunken fellow who told me several times that it was his payday and that he was winning.
Meanwhile, the rowdy guy was making every wrong move. He would ask for an extra card when he had a hard 18 while the dealer showed 6. The next card he drew would be a 3, giving him 21. Then the dealer would get a 10 and then a 2 (on top of the 6 that already showed), leaving him with 18. The rowdy guy barely paid attention to the cards. He was more interested in saying ‘‘Hit me.’’
早上起床請教朋友21點怎麼玩後,終於知道那段譯文是在講啥了。不然我還真不知道21點的花色是10點,ace可以當1或11來用,還有什麼叫hard、什麼叫soft。
朋友的解釋是說:
莊家只拿一張牌朝上,而玩家是一張朝上一張朝下。
醉漢完全不按理出牌,他已經有hard 18,卻還繼續拿牌,
他剛好拿到了3 ,共21點
莊家先拿到一張10,接著是一張2,共18點。
醉漢並沒有認真看牌,而只是喜歡喊 "hit me" (也就是發牌的意思)而已。
然後朋友告訴我,所謂hard 和soft是因為ace可以當1或11來用。
醉漢拿到hard 18表示,那18是扎實的18點。 把Ace當作1點的時候叫做hard,當作11的時候稱為soft。
延伸閱讀:Blackjack 黑杰克21点玩法介绍(內有中英文術語)
引用URL
雖然有中文讀者說「McCarthy用字很簡潔,經過譯者轉一手就變得超文藝」。但是就我個人而言,我比較相信這本書一開頭,那些「讀原文」的推薦者對「文體」的評論,例如威廉.甘乃迪《紐約時報》書評:
「《長路》敘事生動,多數篇章以高雅文體寫就;高雅乃麥卡席作品的一貫特色,然而此回,對其高雅運用極儉……靈動、可信,筆法可親易讀,加以透過變幻對話呈現父子至情,故事情節深具感染力……」
這其實也是我在中譯本讀到的。威廉.甘乃迪提到的「極儉」,我覺得是「內斂」。而譯者毛雅芬對敘事文體部份的「高雅內斂」之美的掌握讓整個故事更具可讀性,也更有層次感;瞧瞧她在處理對話時的可親,那可是完全放鬆文字,但是依然掌握住內斂的調性。
然後是編輯。這本書的編輯真的很了不起。了不起。我真的要起立脫帽致敬!我很少看到如此「尊重文體」的編輯。妳看看,整本書沒有出現一個對話用的「」號。但是整本書有多少對話出現。
這要換成某些編輯或譯者,可能就會考慮讀者看不慣啦的什麼理由,別說敘事部份出現的對話,連分行的整塊對話也硬要加上「」。好像中文讀者的閱讀能力硬是比較低,非得這樣加工處理才看得懂。
但這,這本書的譯者和編輯(大膽地?)保留了原本的文體,而且我們並沒有看不懂啊。讚!真是太讚了!看到這樣的譯作得以問世並且受到歡迎,一個月內就八刷(我手上這一本11月初版八刷),好興奮。
這是一本有故事,有文字層次的作品。
再度對譯者和編輯致上最敬禮。
PS:我之前在巴布提到的動詞精準性,是我被譯者的「抹,擦,揉」的精準度嚇到(笑),當然還有更多值得細細推敲之處,同樣身為譯者,我覺得細讀這本書對我們幫助很大。
六度分離理論再度失準,明明怎麼牽都是三度分離。
http://bigear.cjb.net/
相反地,如果作者意象豐富但遣詞用字很簡單,譯文卻故意化簡為繁、舞文弄墨,這樣的譯文看起來雖然很厲害,層級很高,但,是信雅達的譯文嗎?還是譯者自己的改寫創作呢?
...對於[長路]的小疑問
只是覺得那樣的譯文可以參考,
至少那是我達不到的中文水準。
如果真的要說信達雅,
我想很多A咖譯者的譯文都有待商榷,雖然翻得很流暢,也受很多讀者的推讚。
身為譯者,我比較想從欣賞的觀點學習別人的優點(比如長路譯者的文采)。我只是想藉由blog推薦大家欣賞,至於大家願不願意認同,那就見仁見智了,畢竟這不是譯評。
cidny小姐或許自認為文采不夠好,但您翻譯的東西精準流暢,不多不少傳達了作者的原意與風格,這樣的譯文或許會比文采過人,但也超過了作者原有面貌的譯文來得好吧?
這是Christine我個人小看法,同樣地,我也不是譯評,所以見仁見智囉,話說回來,就算是譯評,也是見仁見智,是不是啊?
我離貼近作者還有好一段路,
真不知還要等民國幾年才能到達「雅」的境界(淚)。
http://danjalin.blogspot.com/2008/12/road2006by-cormac-mccarthy.html
謝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