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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2008

贅字、推薦、21點

@容子這篇關於贅字文章很有意思,贅字其實沒有一定的標準。即便是自己寫的東西,不同時候看同一段譯稿也會有不同的體認,有時會發現自己某個時候特愛用某些字,隔段時間潤稿時,卻發現那些用字很囧,就刪掉了。等書出版了以後,還是會看到自己覺得很囧的字。

 

我也常發現某些試譯通過的稿子,等一兩個月開始正式翻譯整本書時,拿出當初的譯稿來看會有「奇怪,當初試譯那麼糟,怎麼還過了」的感覺。

 

想推薦一本書。其實我對這本書的主題本來沒有興趣,但是看了這段讀者評論後,反倒勾起了我的興趣,所以之前在邊欄的碎碎唸裡稍微提到這件事。貓玲玲的動作很快,她昨天已經提出以下的感想,所以我就更好奇了。今天稍微翻閱了一下,覺得真的很不錯,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一下。

 

貓玲玲說:因為妳這一則,我去找了《長路》來看,翻沒幾頁就被震住了。這位譯者真的練家子。除了動詞用詞之精準嚇到我之外,高密度的形容詞選用,有如一幅耐人尋味的靜物畫緩緩流動,和「長路」的調性很和。超讚的,令人捨不得讀快。

 

在翻譯的世界裡,沒有人是什麼都懂的。昨天晚上翻譯時,碰到有段譯文提到作者去賭場玩21點。我根本是個撲克牌白癡,只會玩排七。去過兩次拉斯維加斯,都是去雪拼和吃包肥大餐(buffet),對賭博一點興趣也沒有。所以昨晚看到那段譯文就傻了,半夜也問不到人。

 

那段文章是這麼說的:

I joined a table that was dominated by a rowdy, half-drunken fellow who told me several times that it was his payday and that he was winning.


Meanwhile, the rowdy guy was making every wrong move. He would ask for an extra card when he had a hard 18 while the dealer showed 6. The next card he drew would be a 3, giving him 21. Then the dealer would get a 10 and then a 2 (on top of the 6 that already showed), leaving him with 18. The rowdy guy barely paid attention to the cards. He was more interested in saying ‘‘Hit me.’’

 

早上起床請教朋友21點怎麼玩後,終於知道那段譯文是在講啥了。不然我還真不知道21點的花色是10點,ace可以當111來用,還有什麼叫hard、什麼叫soft

 

朋友的解釋是說:

莊家只拿一張牌朝上,而玩家是一張朝上一張朝下。

醉漢完全不按理出牌,他已經有hard 18,卻還繼續拿牌,
他剛好拿到了3 ,共21

莊家先拿到一張10,接著是一張2,共18點。

醉漢並沒有認真看牌,而只是喜歡喊 "hit me" (也就是發牌的意思)而已。

然後朋友告訴我,所謂hard soft是因為ace可以當111來用。
醉漢拿到hard 18表示,那18是扎實的18點。 Ace當作1點的時候叫做hard,當作11的時候稱為soft

延伸閱讀:Blackjack 黑杰克21点玩法介绍(內有中英文術語)

 


Posted by cindylife at 0:30回應(16)引用(0)譯想天開

December 18,2008

回顧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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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吃:高林的甘貝醬帕莎蒂娜酒釀桂圓冠軍麵包、Angel Sweets的抹茶黑豆蛋糕

 

@最開心:從年頭忙到年尾,非常充實,雖然沒時間出國玩,但每月都上台北吃喝玩樂幾天,也去墾丁玩了一趟,希望高鐵可以推一年三萬或五萬的無限次搭乘年票,我非常需要。

 

@最值得:Toshiba R500和雷射印表機


從去年Toshiba R500剛推出時就說要買,一直猶豫到今年才買,主要是因為我經常在家,用桌上型搭配22吋寬螢幕,工作起來舒服很多,唯一會需要用到筆電就是出外玩樂的時候。原來的那台筆電已經用了四年,前年買了蘋果用不習慣(和我常用的軟體不相容)也太重,去年雖然加買一台兒童電腦,但鍵盤十分難用,所以一直覺得應該再買一台筆電。

 

原本因R500太貴,被親朋好友勸退(奇怪又不是花他們的錢),轉而購買Dell另一台商務機。Dell那台的配備其實不錯,但有點重(雖然已經是Dell機種中最輕的)。但大概是因為跟我八字不合,總之買來不到一週,我就火速退貨了。不過Dell的服務的確是好到沒話講(五顆星!),不僅主動和客戶聯繫、非常客氣專業、也非常迅速。

 

換了Toshiba R500後,它比兒童電腦還輕(朋友說提起來完全沒感覺),鍵盤更好用,讓我出門工作更方便,翻譯打字也更快速了。

 

為了買一台電腦,從最初找資料,猶豫,到買Dell,退Dell,買Toshiba(訂貨,把Vista改成XP),這樣前後折騰下來,浪費了很多時間。如果要說這台七萬多塊的電腦教了我什麼,我只能說:與其浪費時間找次好的商品,不如把時間省下來,努力賺錢,買最好的商品。總之它是繼阿龍椅以來,我覺得花得最值得的一筆錢。

 

至於買雷射印表機,主要是因為我現在習慣至少校對兩次才交稿,又習慣列印出來校稿,所以年初決定從噴墨改換雷射印表機。使用後發現列印效率更好,也更省錢。


很久以前我都是在螢幕上直接校對,但是後來發現印出來校對的效果比較好。而且改成直式列印時,效果又比橫式列印好。這只是個人感想,請不要告訴我砍了多少棵樹,我都是拿人家辦公室已經印過一面的廢紙來列印的。

 

@最感謝:感謝幾位朋友幫我介紹案子,因為有你們,讓我今年過得比去年更豐富。也要感謝包容我壞脾氣又幫我搞定Toshiba電腦的家人,讓我今年過得順順利利。

 

@代表字:去年選了「滿」,今年跟去年不相上下,不過今年比去年更順,所以就選「順」吧。


Posted by cindylife at 15:42回應(6)引用(0)生活碎念

December 11,2008

跑步與走路

看完這篇文章,突然有很多想法。其實村上的書,一如往常,我應該是不會買來看,因為我不習慣他的寫作方式。我要說的是跑步這件事。

 

以前住台北的時候,租屋附近有個國小,晚上很多人在操場上走路或跑步,有一段日子,大概一年多左右,我一個星期會去跑三次,每次大約持續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剛開始我是聽比較動感的歌曲,在音樂的驅動下,通常不知不覺就跑完了。後來覺得這樣沒有好好善用時間(對,我最痛恨浪費時間),所以改聽教學的MP3或外文的電子書,教學MP3大概就像進修級空中英語教室階梯日語之類的(我知道有些人有點鄙視這些雜誌,其實我非常喜歡看,即便是現在,雖然大部分內容看來都很簡單,但學到新東西時總是讓我很快樂)。

 

跑步時通常我不會刻意去聽內容,不過有一天我突然發現,大概是重複聽同一段太多次了,我已經會背一段日語的廣播劇,那是我第一次發現跑步除了健身以外,還有刺激大腦開發的好處。

 

後來因為工作愈來愈繁忙,常常加班到很晚,再加上聽說跑步對膝蓋不好,我就改成步行。那時公司在捷運忠孝敦化站附近,我住在後山埤站附近,每天下班我就換上球鞋走回家,大概走半個小時可以到家,回家當然已經灰頭土臉,因為台北空氣很糟。但或許也因為吸飽了廢氣,晚上就完全不餓了,整整半年沒吃晚餐,就這樣漸漸地瘦了下來。然後體質也變了,以前隨便吃個高熱量的東西會肥,現在常常半夜十二點吃完宵夜直接去睡覺也沒事。

 

後來我換了公司,在火車站附近的某家投信公司上班。投信每天上班的時間很早,下班也很早(大概下午五點大家都閃了,不過早上四點就要起床看美股收盤,六點已經進辦公室準備七點的晨會報告,所以工作時間還是很長)。那時我也是從火車站走回家,大概需要走一個多小時。

 

我一直很喜歡走路,現在還是。走路時在想什麼呢?其實什麼都沒想(因為每天已經過得太緊湊了),那是唯一一段自我放空的時候。回家滿頭大汗,灰頭土臉,洗個熱水澡,倒頭大睡,其實是滿快樂的事。


Posted by cindylife at 20:56回應(14)引用(0)生活碎念
標籤:跑步

December 4,2008

世界愈來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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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歡送一位編輯出國留學,所以幾位朋友一起圍爐,結果聊天時聊著聊著就聊出了圖中的關係。出版業真是個小到不行的產業。


藍線指前同事
綠線是編譯關係
橘線是純朋友
黃線是研究所同學
粉紅線是審書關係

ABCD現在各在不同的公司。
當天圍爐的是ABC我和譯者甲。


結果圍爐完不久,E編輯寫信問我有沒有意願嘗試F編輯發譯的書(E和F在不同出版社,我以為他們是前同事),我說我很樂意試譯,後來試譯過了,和F編輯交換MSN。有一天F編輯在MSN上掛了一個很有趣的暱稱,我在網路上轉述,C編輯見狀問我:「你說的F編是○○○吧?」我說:「你們怎麼認識?」她說:「我們是同一集團,不同出版社,剛剛我才和F說完話。」

 

結論:這個圈子很小,不要做壞事。


Posted by cindylife at 14:59回應(11)引用(0)生活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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