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8,2009
公共空間作為一種不道德的領域
布爾喬亞持續相信人們「走入公共場合」(out of public)會體驗到在其他的社會環境或脈絡下所無法體驗到的感受與人類關係。舊制度下都市的遺產,以另一種方式與工業資本主義的私人化動力結合在一起。在公共的場合中,會發生違背道德的行為,但也會被容忍;在公共空間,人們可以打破體面(respectability)的法則。如果私領域是躲避整體社會恐怖的避難所,是夠透過將家庭理想化而創造出來的避難所,那麼人們就可以透過一種特殊的體驗,來躲避這種理想所帶出來的重擔——人們在陌生人中間穿梭,或是更重要地,在那些決定要保持陌生人身份的人們穿梭。
公共空間作為一種不道德的領域,對女性和男性來說意義大為不同。對女性而言,公共空間是一個可能敗德、玷污自己、被捲入「某種混亂而使人暈眩的漩渦」(薩克萊〔Thackeray〕語)的地方。公共場合與恥辱(disgrace)的概念是緊密扣連在一起的。公共場合對男性來說,則有不同的道德意味。藉由走入公眾場合,或如一世紀前的日常語言所表達的「沈湎於公眾場合」(losing yourself in public),男性能夠離開體面(respectability)所帶有的壓制、威權的特色——而這些特色本應體現在他身上,如在家擔任父親或丈夫的角色。因此,對男性來說,在公共生活的不道德的背後,所隱藏的是將不道德視為一塊自由地帶,而不是像女性一樣為她們帶來恥辱。比如說,在19世紀的餐館中,一個名聲良好的女性若是與一群男性同桌進餐,就算是她的丈夫在場,也會引起明顯的騷動;但一個資產階級的男性若與身份地位較差的女性共餐,周遭的人則會心照不宣地、刻意地避免把它當作話題來討論。出於同樣的理由,在維多利亞時代,男性的婚外情,有可能表點得比我們今天所想像的還要更為公開,因為發生這些婚外情的社會空間仍然與家庭距離甚遠;是發生在「外面」,在某種道德的邊境之中。
理查‧桑內特(Richard Sennett)《再會吧!公共人》(The Fall of Public Man),頁28-29。
理查‧桑內特(Richard Sennett)《再會吧!公共人》(The Fall of Public Man),頁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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