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6,2006

你想買「當代藝術」?

如果你有意以藝術品為投資項目,並且也認同「當代藝術」是一項具有潛力的標的,那麼接下來就必需考慮如何收藏「當代藝術」的問題了。

蔡國強誠品首次個展

「當代藝術」的創作者們關注的並非如何把「藝術」作得更「美」,而是「藝術」可能是什麼,或什麼可能是「藝術」,這一類更接近於「哲學」的問題。 

在這種情境之下,作為一個「當代藝術」的欣賞者,顯然也必需徹底放棄過往對藝術的觀念,不能仍僅以「審美」的角度來觀賞或鑑別作品的優劣,一個收藏者的角色也是如此。

雖然藝術家們介入的多半是些「形而上」的問題,但一旦牽涉到「收藏」這個遊戲,順應著市場運作的機制,這些「藝術」自然而然會生產出可供購買的模式。「當代藝術」的領域中還是有很多傳統形式的作品,例如平面繪畫或立體造型,這類作品在完成後、發表時,以及作為一件可銷售的藝術品的狀態幾乎一模一樣,所以收藏的問題不大;但其中有更多是屬於非傳統形式的發表,例如「空間裝置」、「表演」、「行動」、「錄像」等等,這類作品呈現在觀眾面前時,不再是一個具體不變的物件,而多半更像是一個計畫或一場演出,這樣的「藝術品」又該如何收藏呢?

面對上述的疑問,以下的幾個例子應可作為很好的參考,這幾位藝術家不僅創作的型態十分特別,同時也都有在國際展出的豐富履歷,更重要的是,他們的作品都已經進入國內外美術館及私人藏家的收藏系統中。 

Case1:蔡國強——APEC Cityscape Fireworks

蔡國強最為人熟悉的創作形式除了大型的空間裝置外,便是運用火藥爆破,因此,他的作品發表,通常也會是一場現場的爆破表演。例如他曾於2001年受邀為於上海舉行的亞洲經濟合作會議APEC)進行閉幕活動,而這件名為APEC Cityscape Fireworks》的作品,便是在上海施放一場歷時20分鐘的璀璨煙火,這件作品當然無法收藏,但事後,蔡國強以這個計畫的創作構想,完成了十餘件巨幅紙上爆破作品《歡樂頌》等,這些畫作目前為其經紀畫廊誠品畫廊的收藏。

Case2:蔡國強——紙上爆破作品

1998年蔡國強於誠品畫廊的首次個展中,其紙上爆破作品3x2公尺大小要價約兩萬美金,到了這一兩年,同樣尺寸已經漲到十萬美金。近年來,蔡國強的作品陸續出現在台北、香港、紐約、北京等藝術品拍賣會上,多數都能創下極佳的銷售成績。如果要問投資「當代藝術」是否可以獲利,蔡國強的作品應該華人藝術圈中是極具說服力的成功範例。

Case3:林明弘——Story Teller

林明弘的作品主要以「空間裝置」的形式呈現,其經常使用的台灣傳統花布圖騰,幾乎已經成為辨識他的作品的重要標籤。林明弘曾於2005年受邀於日本森美術館(Mori Art Museum)展出,他在這個展覽裡創作的作品為Story Teller》(傳說),展品包括5x4.8公尺手繪地板,以及三件與地板同樣圖紋的花布製作的椅子和一盞燈,後者與義大利Moroso公司合作生產,Moroso公司未來亦可製作同樣的家具限量販售。這件Story Teller》後來在2005年香港蘇富比秋季拍賣會拍出,以四十五萬六千元港幣由私人藏家購得。

Case4:林明弘——Dolce & Gabbana私人住宅

林明弘所使用的花布圖紋,其實並非藝術家個人的創作,而是已存在於特定文化的視覺符號,這種挪用現成語彙並賦予新的身份或意義的方式,是「當代藝術」中經常可見的手法。在這類作品的購藏上,收藏者所收藏的不是一個已經定型的藝術品,而更接近是在接收一個藝術家的美學思辨。因為林明弘的作品,與所居處的特定時空有密切的關係,於是,這裡出現了另一種形式的收藏——委託訂製。近年內,林明弘曾接受知名品牌Dolce & Gabbana的委託,在設計師自己的別墅中繪製了三面牆面。而據了解,台灣也已經有私人藏家用這種方式購藏了林明弘的作品。 

Case5:陳界仁——「魂魄暴亂」系列

陳界仁以數位影像與錄影裝置為主要創作形式,他於1996-1999年期間創作一系列數位修相照片——「魂魄暴亂」,以數位方式重新改寫歷史上殘酷刑罰的影像,其中包括凌遲、砍頭等駭人的畫面,令人難以逼視。這系列作品對於藝術家於當代藝術領域的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在接下來的幾年內,陳界仁也成為國內少數受邀參與諸多當代藝術雙年展的藝術家。「魂魄暴亂」系列作品後來也陸續為國內外私人藏家所收藏,其形式跟照片差不多,分大小兩個尺寸各限量十版,大尺寸定價一萬三千歐元,小尺寸定價六千五百歐元。 

Case6:陳界仁——凌遲考:一張歷史照片的迴音

在「魂魄暴亂」系列之後,陳界仁的創作形式轉向錄影裝置。在2002年台北雙年展中,陳界仁展出了《凌遲考:一張歷史照片的迴音》這件耗時耗資頗鉅的作品。「錄影」或「錄影裝置」是目前當代藝術圈中相當「流行」的形式,而這類作品的收藏方式就是買下一片「光碟」、保證書及作品文件,與其說是買了一件藝術品,不如說是買下一個版權更為貼切。收藏者除了擁有之外,也有「再現」這件作品的權利。《凌遲考》一作共有三個版次外加一個作者保留版,每版定價八萬歐元,目前已售出兩個版次,一為台北市立美術館收藏,一為台灣私人藏家的藏品。 

Case7:李明維——壇城計畫

李明維在創作中持續關注的是不同文化情境中的人際關係,因此其多數創作計畫都包含有觀眾參與的部分,最終則以空間裝置形式展出執行的過程。舉其於2000年台北雙年展中展出的《壇城計畫》為例,藝術家訂製了三座木製的壇城,在展覽期間,邀請特定人士參與其所設計的儀式,之後將對其生命具有特殊意義的物件置於壇城之上。李明維的作品經常著重於操作的過程,因此,收藏他的作品,除了實際的物件之外,藝術家也會提供十分詳細的操作文件給收藏者。《壇城計畫》後來為台灣國巨基金會(國巨電子負責人陳泰銘所設立)所收藏。 

Case8:李明維——睡寢計畫

李明維的作品計畫中,有一部份關鍵在於儀式化的流程,藝術家像是個搭橋的人,促發參與者與特定事件或感受發生連結,如上述的《壇城計畫》,這類作品不需非由藝術家自行操刀不可。但有另外一種,藝術家本身的參與便至關重要,例如《睡寢計畫》,內容是由藝術家與主動參與的觀眾在展場共度一晚,其涉及到與陌生人分享私密的空間與時間,藝術家在這裡扮演的是一個主人或引導者的角色。紐約古根漢美術館曾經考慮收藏這件作品,就這件作品如何再度展出進行討論時,李明維表示必需由他親自執行。雖然最終這件作品未被古根漢所收藏,但從當代藝術發展的趨勢看來,這類問題將是未來美術館進行典藏時勢必將要面對的。

本文刊登於三月號GQ雜誌,但雜誌上的經過刪減與重新編排,此處為原文,圖為蔡國強於誠品畫廊個展一景 誠品畫廊提供。


Posted by weiweimother at 樂多Roodo! │14:17 │回應(1)引用(0)崴崴他媽的文章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320313
回應文章
好棒好棒!
要看藝術投資,看這裡就對了的啦~
Posted by 呃給夫 at March 28,2006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