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3,2005

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範疇(一)

本篇文章提供創意產業發展的背景與原由,介紹英國與澳洲在定義與制定創意產業範疇的差異。創意產業不僅是一種產業別,它更是一種新思惟、新工作方式、新生活態度、新地域觀念,它的範圍是廣泛而複雜的。


創意產業的原由:

1997年,Tony Blair贏得英國大選成為首相後,新工黨政府為了振興英國經濟與提高GDP,決定以發展知識經濟為目的,將英國自低迷的經濟情勢轉變為"Cool Britannia",便於當年七月成立文化媒體體育部(The Department of Culture, Media and Sport)。1998年,文化媒體體育部組成了創意產業任務小組(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並於1998年11月與2001年提出創意產業圖錄報告(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s),這兩份報告成功並快速地為創意產業佔有英國經濟發展的重要角色,也使世界各國紛紛重視起這些早已存在已久,卻因一個名詞的整合而大翻身的產業。創意產業這個觀念自英國正式被正名,並快速在幾年內被新加坡、澳洲、紐西蘭、台灣與香港等國家調整採用,近來中國也搭上這班列車,強力推動其名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意產業」的興起可被視為一種自上而下的政策,也可說是政治策略上的利器,因為創意產業的觀念除了佔有經濟發展的一席之地外,更是促進文化發展、社會進步甚或成為國家優勢的重要角色,因此討論創意產業時,並不能只看創意經濟,還要討論到整個社會的配套:創意個體、教育制度、智慧財產權、文化氛圍、社區發展、城市再造、以及新媒體科技所帶來的影響,所以,在發展創意產業上,政府的能力與角色格外重要。也因此,創意產業不僅是一種產業別,它更是一種新思惟、新工作方式、新生活態度、新地域觀念,它的範圍是廣泛而複雜的。這裡值得說明的是,討論到創意產業包含的範圍時,無論每個國家的界定是否有極大的差異,我們可以發現,這些被包含在創意產業的產業,大部份是行之有年的(請參考英國與澳洲關於創意產業的項目),也就是說,除了因應新科技而誕生的產業外,多數產業並不是最近才無中生有地被創造的,而是早已存在的,因此創意產業並非單指某一種產業,而是這些產業在社會與文化發展的貢獻上特性相符,也有相同的經濟發展與就業機會的潛力,因此是受到政府的額外重視而被劃分出來的產業別。

我特別喜歡John Hartley在Creative Industries一書中的說明:The idea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seeks to describe the conceptual and practical convergence of the Creative Arts (individual talent) with Cultural Industries (mass scale), in the context of New Media Technologies (ICTs) within a New Knowledge Economy, for the use of newly Interactive Citizen-Consumers.無論是小至個人的創意思惟與發表型式,或者大至大眾規模的文化產業,都在知識經濟的趨勢與新媒體及科技的誕生之下,受到很大的影響與衝擊,而在這樣複雜的結構之下,創意產業的消費者其實也就是無時無刻不在接收文化訊息的大眾,因此,如何為這種「個體創意」創造產值形成「產業」,是發展創意產業很大的課題,這也是文建會在1995年便提出討論的「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概念(台灣的發展將於之後另行討論)。由於牽涉到文化因素,便牽涉到認同、歸屬等心理層次,甚或是整個社會發展(以台灣來說,甚至與政治脫不了關係);由於牽涉到新媒體,便容易引起智財權的糾紛(當然智慧財產權永遠是各種創意型態的本質,只是新媒體快速傳播的特質使智財權的保障顯得更為重要),及新科技所帶來的使用行為與引起爭議的道德問題。所以創意產業的發展,除了政策的完整性之外,還需產業界的串連與合作,需要大眾的人文素養,也需要教育界做紮根的努力,這是一個全面性的「產業」模式。

英國的創意產業:

由於英國是第一個為創意產業提出定義與範圍的國家,也造成日後其它欲發展創意產業的國家均比照英國的模式調整而發展,故英國的創意產業定義格外有指標意義,其定義如下:

起源於個體創意、技巧及才能,透過智慧財產權的生成與利用,而有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的產業。
Those industries which have their origin in individual creativity, skill and talent and which have a potential for wealth and job creation through the genera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在此定義之下,英國的創意產業包含十三個項目:廣告、建築、藝術及古董市場、工藝、設計、流行設計與時尚、電影與錄影帶、休閒軟體遊戲、音樂、表演藝術、出版、軟體與電腦服務業、電視與廣播(Advertising, Architecture, The art and antiques market, Crafts, Design, Designer fashion, Film and video, Interactive leisure software, Music, The performing arts, Publishing, Software and computer services, Television and radio)。以這樣的產業範圍來歸納,這十三個產業其實是「以內容為導向」及「以文化為導向」或綜合兩者的產業,結合傳統與新穎成為英國的優勢,卻也使那些僅擁有某一種特定優勢的國家仍能有不同的空間去發揮。
 
值得注意的是,英國在2001年提出的DCMS Mapping Document裡預估創意產業在2010年將佔全英國GDP的7.9%,但在2002年提出的修正報告中(UK Creative Industries: Their Growth During the 1990s and Prospects for the 21st Century),卻修正其預估值,指出創意產業將由2000年佔GDP總值的4.6%,於2010年成長至5.4%,此自7.9%降低至5.4%的修正,也提醒我們,不只是英國,或許全世界都對於創意產業的發展過於樂觀,高估了其發展的速度與產值,因此,在看待各國的預估數字時應採取保守的態度。

我個人對於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能構思出這樣一個新產業概念感到佩服,最厲害的是,能在短短幾年內就將創意產業形成一股旋風,讓世界各國起而效尤,這個部門真是太有創意啦!

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http://www.culture.gov.uk/creative_industries/default.htm

澳洲的創意產業:

雖然澳洲和英國因歷史上的淵源而形成在多方面密不可分的關係,但由於澳洲早期是英國殖民地,也是英國流放罪犯之地,而正式成立聯邦政府也是1901年的事,加上澳洲原住民的藝術文化一直無法在白人社會佔有一席之地,因此澳洲並沒有顯著的當地文化特色,若到南部的城市例墨爾本或阿得雷德旅行,或可多多少少感受到些許歐式風格,但仍缺乏澳洲本身獨特的藝術與文化氣息,這樣的條件與背景使澳洲在發展創意產業時,很明顯地以發展「以內容為導向」並結合新科技的產業-「數位內容與應用」為主。2001年,澳洲『傳播、訊息科技暨藝術部』與『訊息經濟國家辦公室』("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the Arts" and "The National Office for the Information Economy")定義了澳洲的創意產業,並列出其包含的產業項目。其創意產業定義如下: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in Australia produce digital content and applications which exhibi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sectors as well as qualities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Digital content and applications in this context relate to a creative product which is produced or distributed in a digital form and which has the capacity to enjo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t may be distributed through either networked or non-networked media.

在澳洲的定義下,所謂的數位內容與應用需展現資訊交流的特色,內容的本身需全數或部份具備智慧財產權,或可經數位方式製作或散佈,或可被呈現為數位化的產品,並可透過網絡與非網絡的方式傳播,因此澳洲所包含的項目以媒體為主,包括平面媒體等運用數位科技將內容生成的產業、影片前後製、付費電視、電子商務等。比較特別的是其中一項為Health & education,這個項目是指telemedicine例如遠距的視訊診療,以及線上遠距教學與網路教材等利用數位模式而形成的應用與內容。完整的創意產業項目包括:Film production & post-production, Broadcasting services, Audio/music publishing, Book publishing, Newspaper & magazine publishing, Games publishing, Pay TV services, Online broadcasting, New media communication, Online services, Information directories, E-commerce, Advertising, Architectural & design services, Health & education, Visual arts, Performing arts. 另外,一些利用數位應用而形成的產業也被囊括於內,例如網路銀行與電子化政府服務。澳洲的概念是發展聚落(Cluster)以形成群聚效應,因此任何符合其定義的產業型態,都可被包含於Creative Industries Cluster之中,以資源共享、相互競合的方式長期發展,這個概念不同於僅是平面式地將產業別列出,彼此卻沒有任何關係或影響的定義,因此,雖然澳洲在發展創意產業上,重心幾乎不在藝術文化的發展上,卻有機會形成強有力的產業網絡,讓澳洲的特色更為彰顯。

澳洲傳播、訊息科技暨藝術部 :http://www.cultureandrecreation.gov.au/cics/

相關連結:
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範疇(二)-新加坡
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範疇(三)-香港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樂多Roodo! │21:49 │回應(12)引用(0)創意產業
樂多分類:經濟/理財 共同主題:創意產業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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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Christine....你回台灣之後...一定會成功的!!
真是太佩服妳啦!!這麼忙還是可以整理出這些東西來!!而且還寫的這麼詳細...太厲害了!

Posted by Joanne at April 14,2005 21:22
真是精彩。我在我的聲音與憤怒一書中,也有提到Cool Britannia的討論。很期待看到你寫台灣的狀況。
Posted by iron at April 19,2005 06:51
謝謝iron的鼓勵,我想台灣的部份可能要寫很久,因為範圍有點廣,環境也挺複雜,加上我也不是專家,希望到時別讓您失望才好。倒是回台灣後必定要拜讀您的大作,還要向您請教關於Cool Britannia的相關政策與反應才是。:)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April 19,2005 13:29
很感謝所整理出來的資料,我目前任職經濟部數位內容推動辦公室,正在蒐集全球重要國家或地區的數位內容推動政策、現況、趨勢及關鍵廠商,並擬訂台灣與他國的合作策略,若你時間方便,很希望能向你請教,至少在英、澳方面的資訊,謝謝。
Posted by CP Lee at May 21,2005 22:39
Hi CP,,

不知道你需要的是什麼樣的資料?我們其實學到關於英澳的數位內容資訊並不多,尤其我並沒有接觸過英國在數位內容產業上發展的資訊,所以不確定有沒有能力幫上你的忙,加上最近趕畢業報告相當忙碌,不過或許你可以將想了解的方向明確告訴我一聲,我在能力所及範圍內和你討論,歡迎用email交流。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May 22,2005 22:18
真的很敬佩您所提供有關創意產業的資料,目前我也朝著創意產業這方面的研究,只是在網路上多只看到政策倡議或是趨勢分析的資料,想請問您,是否可以指引我ㄧ些有關政策評估,如,各國或是英國對於創意產業此一政策之評估,如滿意度或是執行落差等事後評估資訊呢。非常感謝您。
Posted by Tasha at October 5,2005 21:15
Hi Tasha,,

關於創意產業政策評估的部份,是我比較沒有接觸到的環節,唯一有沾到一點邊的就是以evidence-based為出發點的評估,這方面你可以查查Kate Oakley的一些論文,主要是在討論有效評估文化政策的方法,精確地說,這是去制定以evidence為基礎的政策,以求未來得以被有效評估。如果這部份和你所提的評估面有關聯的話,也可參考這個集合相關論文的網頁,希望對你的研究有幫助。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October 11,2005 23:54
To Christine:
嗚~我現在遇到一個大問題了 我要去找到底台灣以外的國家在發展"工藝產業"上有沒有ㄧ些成功的案例,原本找上日本的清水燒,但是--我不會日文 :(
資料找的非常有限,請問澳洲有沒有ㄧ些更好的個案可以建議我呢?台灣這邊在案例研究上都只找自己台灣的案例,要找國外的真的非常少,或者不論各國 ,可否提供給我ㄧ些做的很好的工藝類的創意產業個案/公司的建議?
Posted by amasa at December 10,2005 11:12
Hi Amasa,,

很抱歉我對於工藝產業沒有接觸,也未曾研究過關於工藝類的個案,或許沒辦法幫上你的忙,不過我對於澳洲原住民的工藝藝術一直覺得很驚艷,如果你也覺得那是有趣的題材,應該可以找到一些資料.

建議你可以使用的搜尋關鍵字為:Australia, indigenous, craft

這裡是澳洲的culture and recreation portal,有個分類是indigenous Arts, Culture and Heritage的類別,或許可以找看看有沒有可用的資訊.

祝好運!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December 11,2005 18:44
首先感谢您整理这么多东西出来,但是您在这篇文章中犯了个常识性错误,请恕我直言,你不能说英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而应说英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与地区。实在抱歉,看到这里我作为一名中国人心里多少有点别扭,所以提出,还望谅解。
Posted by demi at May 11,2006 14:26
謝謝demi的指正,香港的確應被稱為地區,至於台灣該如何歸類,我們就別在此討論了.有所冒犯,還望見諒.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May 11,2006 22:25
Hi christiney35

我是一個準備想去澳洲進修類似產業的路人,無意從GOOGLE查keyword來到你的BLOG;讀完您的文章,更堅定我想去澳洲進修這類相關研究所的意願;謝謝你的這篇文章;給我很多在常理之外的啟發.
cheers.

by 廣告傳播人
Posted by mondayblue55 at June 1,2008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