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9,2005

我看王靜瑩的家暴事件


王靜瑩的家暴事件如同往常的八卦新聞,大眾先以社會正義的姿態現身,再逐漸受媒體影響將焦點轉至隱私層面,最終被模糊了主題,失去了焦點,實在很令人耽心最後又是以八卦終結草草收場。

想提提幾個令人憤怒的報導與觀點:



.好媳婦或壞媳婦
如同這篇提到王靜瑩的遭受公審暴力提及的,傳統社會對於一個已婚女人的態度是沈甸甸地壓在女人身上的,所有關於起床的早晚、生子的時間點、家醜的外揚等罪名,都試圖為被害人貼上標籤,彷彿家暴的受害是一種罪有應得,似乎一個不符好媳婦標準的女人,是不值得為其受暴的遭遇受同情的,甚至連產後憂鬱症都可以成為一種為加害人脫罪的藉口,那種『對啊!她好可憐喔...可是你知道嗎?她很看不起鄉下人耶!』的說法實在很可笑,媒體無聊地挖出這種毫無意義的八卦也就算了,身為觀眾,實不應該被這些內容模糊焦點,王的性格、出身、是不是一個好媳婦或好媽媽,與她有「免於受暴的權利」一點關係也沒有!

.激怒的態度
本來針對蔡啟芳那個小綿羊論點,即使為之氣結,也沒什麼好值得浪費篇幅批評的,不過今日扯出的比小指原由,真是一件標準為加害人背書的角度。若單純討論人與人的交往與溝通,態度很值得被檢討與教育,但家暴談的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若要混為一談,就好像把人與禽獸的分野打破一樣,簡直就是因果錯置,而推論就變成:『激怒他人=欠揍』,與『穿曝露衣服=可被強暴』的原理很相似,若要說激怒,對於對另一半潑水(次數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動作)這樣的污辱,王是否也有理由先動手?激怒他人或許是個有欠考量或EQ不夠的行為,但絕對不能為暴力合理化。

.明星的身份
有些人認為,王的事件之所以受矚目,就是因其公眾人物的身份與資源受到較多關愛,並深感不以為然。我一直認為,王是一個很好的帶頭示範,她克服了恐懼與感情的障礙,不顧自己的面子,願意將事情公諸於世,實在很值得鼓勵,也間接鼓勵了那些為弱勢族群、家庭受暴者奔走的團體們,並藉這個媒體青睞的事件,向那些還在恐懼中度日的受暴者提供求救的管道與教育。媒體或某些觀眾的錯誤在於失了焦,將重點轉至王的私人生活與性格態度,但這個事件值得討論的不是『名模在豪門中所受的家暴』,而是『一個遭遇家暴的女人該怎麼辦?』這個女人恰好是名人,也因她是名人,許多在暗處不敢伸張的受暴者,有了資訊、有了正面的教育示範,於是增加了解脫的可能性,而社會資源的秏用,並不是她個人的錯,也不應該因她是名人的身份而受批判,或因「她是名人的身份而得以得救」受批判,少一個受苦的人是一個,不應該因為還有很多人在受苦,她就不應解脫。

.離婚的陰謀論
有媒體用離婚的陰謀論來形容王蒐證的過程,「陰謀論」三字用得真是荒謬至極!請問一個人為免於恐懼免於受暴而試圖脫離痛苦有什麼錯?為什麼非得隱忍非得維持婚姻呢?在身心受創的情況下,計畫去尋求法律的保障究竟在哪一點足以成為「陰謀」?何況台灣的法令還得提出連續毆打的證明才能拿到保護令,誰會知道下一次的挨揍是否會連命都沒了,保護令也不用拿了!無論這種說法來自於王的夫家或媒體的無知,都應該被大聲譴責,勸合不勸離在家暴的情況下,根本是最糟糕的建議!

我也在別處看到一些網友認為這個事件比不上高學費或勞資爭議值得重視,對於這樣的看法我深感悲哀,試想,如果台灣有這麼多人不疼惜自己的另一半與家人,用肢體對親人暴力相向,該如何期望勞資爭議被文明地解決?倘若你的母親或女兒每天處於被施暴的懼怕中,你會有多少心情再去抗議高學費?那些為了感情因素、由於資源欠缺而躲在角落哭泣的人,所受的苦難不亞於繳不出學費的人,痛苦這東西,是很難去比較的,權力結構所造成的不幸,既無法同時全數被解決,能一個一個被突顯而拯救,也是有意義的。

當我問自己的母親,如果我遭受家暴,她會不會支持我離婚?傳統的老媽不願回答,反倒是皺著眉頭回應:『不要用自己當例子來舉這種例!』這是很多人的想法,沒有人願意遭到這種不幸,但誰也無法預料,所以觀念要很健康,女人一定要對自己好,當另一個人不疼惜自己,自己要更珍惜自己,我是認為面對這樣的婚姻不應該給第二次機會,這樣的感情也不值得回頭,所以我反而會勸離不勸合。對於一些求救的常識,則一定要了解,且備而不用,經濟不夠獨立或不了解社福資源的女人們,要將113三個數字牢牢記住,不幸受暴後可直撥113求救,別因無處可去或缺乏經濟支援而隱忍,驗傷、報案、或在家暴蜜月期時蒐證等自保的行為,甚至是離婚的要求,都是合理正當的『陰謀』,值得被鼓勵進行。

以下是蕃薯藤女性網關於家暴的觀點與資訊,最好存入bookmark備而不用:
誰愛誰,誰倒楣?
這是家庭暴力的求救資源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樂多Roodo! │02:24 │回應(8)引用(0)個人觀點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女性處境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53587
回應文章
我記得很久以前收到過一封郵件,叫:我終於收到花了。

我很感動但是很悲哀的是,第一人稱說話的女人得到愛人道歉的花,但是......是在她的墳前。這件事情看起來我有和你一樣的想法,不過沒有你深入。

我想,不要用自己舉例子是她保護妳的愛心,不過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事,她一定會支持妳的啦,何況還有我們哦
Posted by A at July 10,2005 15:44
A, 我有時覺得寫這樣的文章一定會被許多人認為女性主義者很偏激什麼的,可是不說出來實在不暢快,每每看到人家評論說這種主題很不重要、小題大作或是浪費資源什麼的,就很難壓下心上那股氣憤,似乎社會上真正用心看待這類議題的人很少,稍微有點聲音就顯得偏激,真令人沮喪。P.S. 那個邱毅,真想拿膠帶把他的嘴封起來!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July 11,2005 16:36
我到不知道蔡啟芳也在這個事件參一腳,請問他那個小綿羊論點是啥?
有連結嗎?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12,2005 01:14
連結實在找不大到,可能是媒體覺得太不重要了,唯一有點沾到邊的是這篇王靜瑩事件也能說 蔡啟芳是小綿羊?,與其說他的說法不對,倒不如說是時機不對,他指的是夫妻在爭執過程,若遇到對方脾氣失控的情形,就不應再去激怒對方,應該以小綿羊的姿態緩和氣氛。我憤怒的是這個說法正好呼應許多新聞提到『王靜瑩在陳威陶盛怒下仍不住口』的報導,隱含一種對於受暴者的責怪,甚或可能導致『誰叫妳去激怒他,難怪被打!』的結論。溝通的模式或個人脾氣的修為的確值得教育,他的說法在討論一般夫妻的溝通的確很正確,但實在不應該再把焦點擺在受暴者是否激怒施暴者因而導致挨揍,媒體也不應再引用他的說法去影射王靜瑩的激怒態度,這種失焦的論點是我不能接受的。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July 12,2005 16:12
現在都在報張錫銘了...終於不用看煩死人的王靜瑩家暴了...
Posted by 無聊人 at July 14,2005 15:54
邱毅說 王靜瑩是自導自演的咧

〈獨家〉王靜瑩家暴 邱毅質疑自導自演
http://tinyurl.com/bagrs

看來他們的慣性就是覺得任何事件都是自導自演
Posted by 玩家 at July 24,2005 02:26
是啊是啊!最好這世上所有的不幸都是自導自演啦!
我後來將文章改寫後,被用在蕃薯藤女性網網市/罔市女性電子報,修正版應該比較完整一點。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July 24,2005 02:38
希望她能離婚成功
結婚時肯定是相愛的
但..不愛了
為何一定要另一方同意才能狼狽離開
如何讓無愛的婚姻."平安"平靜的結束
也是需要被期待與努力支持!

天下沒有愛的婚姻都能好聚好散...

一個被拿孩子威脅的女人 留
Posted by 台籍女傭 at August 19,2005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