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3,2005

愛情的期限

事情的開始,是因為寂寞。當然他與她都不承認是寂寞作祟。

在沒有牽絆的環境下,他們說好,這是一個共同的實驗,反正工作得朝夕相處,他與她本來就是有默契的工作伙伴,認識一兩年,早就將彼此個性摸透了,一個眼神一個微笑,對方就能了解。默契強也有副作用,將他們送作堆的外力太大,斷了他們各自尋覓戀情的機會,怪的是,他們之間,除了在心底暗自揣測偶然的曖昧外,還真沒有其他的遐想,只是,為了讓觀眾死心,索性合演一齣愛情喜悲劇。三個月,該是熱戀期進入尾聲的時候,這個時段喊停不會有人懷疑,於是,他讚賞她的點子,她欽佩他安排的細節策略,這椿合作就此拍案。至於演技與劇情的安排,兩人決定各自發揮,無論是騙人騙已,務求在期限內盡情展現創意,前提是,以不影響情愛下檔後的友情為原則。三個月期限一到,愛情自動失效,即使「不幸」效力仍在,也「必須」像丟了過期牛奶一樣,不能留戀。

朋友可以是一輩子的,愛人只是一時的。

剛開始時,即使新鮮感帶來些微期待,兩個人其實都有點彆扭,例如第一次牽手時,像是故意表演給外人看似的,兩手看似交疊,卻僅是輕扣,走在街上稍受碰撞便分開了,幾次下來,他與她都同意,既然要實驗,就要入戲一點才算稱職,愛人間的親密舉動不能少,甜言蜜語雖然說得僵硬,還是得硬著頭皮去講,一兩週過後,兩人都逐漸習慣了,調情的表現也自然許多,他們各自在心裡想著,原來和他/她相戀,會是這麼一回事啊!

適應,雖沒有想像中困難與漫長,當中當然也有一點困擾。第一次看到他在自己面前挖鼻孔時,她露出錯愕的表情,她沒有預期會遇到浪漫之外的實際面,也沒有預想自己得去接受對方的醜態,在他們仍是好同事好朋友的日子裡,他不會在她的面前挖鼻孔和放屁,她忽然忘記過去是怎麼接受前男友們的真實面,一時不知該怎麼調整心態。不過三個月很短,她想,其實很快就過了,不必太計較。有期限的好處就在這裡,不用去問自己這一切究竟何時能結束。

而他第一次面對她恍若吃醋的態度時,複雜的情緒使他不知如何以對,他首先猜想,她認真了嗎?又自責於這樣的心態,這顯得他對這個實驗很敷衍,三個月內的認真也是應該的,進入遊戲的人該要明白,玩的時候應該要投入,結束時也要收得漂亮。他想,以他們倆的理智,抽身不是問題,但在抽身之前,他得將對方真正當成愛人看待。

火花開始交會在互望的眼神中,是遊戲開始的三週後,手牽得緊了,感覺對方在自己心中的重量變沉了,迷戀來得很快速,習慣兩個人的依偎總是比習慣一個人的獨立容易,雖然他們都不確定這有期限的、有前提的戀情算不算愛情。偶爾,這問題出現在彼此的對話裡,但大多時候留在各自內心自言自語。帶著一點點迷惘,他們刻意別過頭不去深究,反正這是個沒有未來的計劃,他們,應該要學會活在當下。

縱情於歡樂一點也不困難,他們倆,一邊一日一日地劃去日期,一邊在對方的懷抱裡磨蹭著,彼此了解的好朋友談起戀愛很輕鬆,知道對方的底限也早有了溝通的模式,愛情裡那些猜忌、傲慢與不信任的黑暗面因此很容易散去,可惜啊!這是一場有期限的幸福,依戀正濃時,想出口的誓盟也得硬生生被吞回。也因為是有期限的,很多對方的缺點,即使原來自己無法忍受,也就沒有計較的必要,那些就交給他們的下一任情人去調教好了。不明白是出於什麼心態,對於這樣無法全面性接收對方好壞的角色,他與她,有時得各自去面對心中的不舒坦,然而,一切就是這麼模模糊糊,虛實之間,只有到期日很確定,因此很多的面對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

倒數著即將到來的期限,眼看愛情就要被迫消逝,她的傷心淹沒了事前的準備。彷彿愛情是突如其來的,她沒有辦法接受別離,那股放不下的心情變得很固執,可是她得保持清醒理智,她清楚友誼才是長久之計,愛情這回事這樣無法預料,她不願意與他之間從此就只有這份庸俗的關係。而他逐漸沉默,想將她從此佔為己有的情緒愈來愈強烈,很莫名,可是揮之不去,但因為她表現得若無其事,他的感傷只好被關進心底。

日子一天一天過,過了歡愛的時光,也過了期限,彌漫在他們之間的,早已不是愛戀的氣味,而是矯揉造作的禮貌與不著邊際的話題,原來這一切是回不了原點的。

直到那一日她提出要辭職的念頭,他才確信兩人都不想放手。分手是約定,為了友誼的延續。然而情關過不去,友誼只得被犠牲了。他不明白這是怎樣的因果錯置,一切的根源與結論顯得很荒謬,遊戲一開始,他們就沒有要設定輸贏的打算,愛情不是一場戰爭,戀愛應該可以是場雙贏的遊戲,只是他們太高估自己的灑脫,忘記了,除非愛得不認真,否則沒有人能自其中全身而退,但不認真的戀情談起來多麼索然無味?既然都愛了,為什麼不繼續愛下去?為了個莫名的約定而分手不是很愚蠢嗎?約定使他們愛得不盡興,恨得有保留,約定帶給他們的,只有遵守信諾的好處,卻伴隨不捨的眼淚、思念的割裂與壓抑的酸楚。他終於還是先打破僵局,學起不知哪部電影或電視的對白:『既然我們沒辦法分手,為什麼不繼續牽手走下去?』

這對在愛情裡反覆的愛侶,終於在思念面前低了頭,承認自己比想像中需要愛情與陪伴,在眾人的祝福下,在兩人幸福的笑意中,他們獲得了無限期得以相伴的法定證明。

只是,結婚兩年又八個月後,他們離婚了,這一生,從此再沒有交集。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樂多Roodo! │04:55 │回應(6)引用(0)文章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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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結婚兩年又八個月後,他們離婚了,這一生,從此再沒有交集。"

前面描繪許多假裝愛情的細節,但最後幸福的破裂卻只有一句話。

為何這麼安排呢?是嘲笑不純粹的愛情是無法真的無期限下去?還是純粹只是不想讓人幸福,因為單純幸福的令人發笑的文章,無法令人久憶?

Why?
Posted by Anne at May 23,2005 18:06
是嘲笑沒錯,無關於文章是否能久憶,
而是幸福處於有期限與無期限時的對比;而是期限會帶來的錯覺與欺騙的結局。
因此幸福破裂的原因可能是任何事,對我而言,安排一個段落或原因去交待是很無謂的,因為愛情來了,然後去了,或者沒有去,反而因為其它事造就了分手,對於當時死抓著愛情的兩人都是諷刺,在我看來,交待很無必要,很多事就是這樣的。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May 23,2005 19:07
Christney35

我佩服妳說真心話的勇氣與智慧!
新作剛完成,敬請指教。
Posted by Dan at May 25,2005 20:41
Anne:

Christiney說的沒錯,是嘲笑,也是玩笑。愛情是真實的,人也是真實的,碰在一起卻不見得是真的。
套句Christiney的題目,愛情需要evidence based facts來驗證看看。

Posted by Dan at May 25,2005 21:41
Haha! That would be very funny--"Evidence-based love"!! XD
Posted by christiney35 at May 25,2005 22:09
And evidence based-Break up!
Posted by Dan at May 25,2005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