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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

死在路邊的阿米和阿留

死在路邊的阿米和阿留/忠

首先,我得盡量子細描述一段路程,假設我在塔石廣場看一個雙慶活動,然後走路到三角花園找一個朋友。我從塔石廣場旁邊的舊愛都酒店舊巴士站前出發,在我右手邊有個貼在愛都酒店外牆上的路牌,路牌久經風雨洗擦殘損不堪,但仍可隱約看見路名:士多紐拜斯大馬路。「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是舊稱,不知什麼時候開始「紐」變「鳥」,改叫「士多鳥拜斯大馬路」。
士多烏拜斯

古靈精怪的路名

我選擇樹木較多的路徑,於是我沿著士多鳥拜斯大馬路前行,途經得勝花園和交通廳,對面是美的路主教街、羅利老馬路、飛良紹街、巴士度街的一端,有國父紀念館和玫瑰咖啡;然後我在原名二龍喉街的松山隧道出入口處過馬路,現在我頭頂上的是行車天橋,我站在下面感受了一下,想像日後在大量路軌下生活的感覺,左手邊是老澳門稱為「柯高馬路」的高士德大馬路;接著,我經過魯彌士主教幼稚園和二龍喉中葡小學,到達二龍喉公園門口,左前方是雅廉訪大馬路,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向前走吧;沒多久,我就站在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的盡頭,向我最喜歡的澳門馬路之一美副將大馬路進發,兩邊樓房依舊不高,輕輕淡淡的歷史感,行人在樹蔭下行走,自然有一種寧靜與悠閒的感覺。靠著美副將大馬路左邊行人道,向著提督馬路方向前行,又是很多街名和著名建築,中式的是觀音堂、牧羊巷、望廈街、觀音古廟(觀音仔)、城隍廟;葡式的有文第士街、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荷蘭園大馬路)、賈伯樂提督街、高地烏街、俾利喇街、連勝馬路、羅約翰神父街,過馬路經牛房倉庫、市政狗房,我已站在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賽狗場、蓮峰運動、鏡湖殯儀館、思親園、天主教殯儀館,最後到達蓮峰廟,我又看見那大塊被圍在廟外的石頭,圍欄內雜草繁生,擦過我身邊的路人都在準備橫過青洲大馬路,石頭裡好像有把孤獨的聲音在叫,聲音問我:剛才你走過的每一條馬路,你叫得出全名和你叫不出全名的,都大有來歷。我心裡回應:這些古靈精怪的翻譯路名,我才懶得記呢!
我跑過馬路,青洲大馬路上的車在奔馳,馬路的聲音混和著那塊石頭的咕嚕咕嚕的,我忽然心虛,那些「士多紐拜斯」、「文第士」或「罅些喇提督」彷彿在我心裡亂跑,反過來在我的想像裡留下許多足印。

這裡,沒有站

應該慚愧的是,儘管我們對那些長長的不明所以的葡國人街名朗朗上口,你住美副將我住高士德,但從來不知那「副將」是誰,得勝馬路的居民,大概沒多少知道得了什麼勝。
大概我們不容易知道,從塔石廣場沿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經美副將及提督大馬路走到三角花園,每一段路都是一個有血有淚的本土歷史故事,因為我們都十分依賴點到點的交通工具,滿街不到二、三十歲的身體,早就死在路邊,由電單車、私家車或別人的電單車、私家車輸送到指定目的地,然後對那段「死去」的過程頭也不回地從車上走下來;我們本來每日都在親近本土歷史,本土文化,不過我們現在連踐踏它也懶得,用輪胎飛快輾過了就算。很快,我們可以更輕易地讓自己的身體,以至對本土歷史的認知死在路邊,一期一期的輕軌、行人輸送系統會將這些載滿歷史感和本土知識的路名街名,轉變成以新興消費場所(大型商場、酒店、主題公園)或旅遊景點命名的站名,以及化約為ABCD出口,再轉乘接駁巴士、地下街或行人運輸系統直達目的地,對,我們只知道「目的地」,我們很少理會過程。
我仍然站在行人道上,隔著繁忙的青洲大馬路,看著那蹲在蓮峰廟旁的大石,我腦海裡浮出第二期輕軌系統的發展圖,這裡可能不會有站,就算有,也不會跟這片石頭的故事有關。想起小時候大人說的有關這片石的故事。我問:那片是什麼石頭,為什麼圍著欄杆?大人說欄杆不可跨越,小朋友踏入草地上,那片石便會裂開,從這裡到海邊,澳門便要陸沉。那石頭至今果然是個不可逾越之地,以至一百六十年前,這石頭前面所發生的一件歷史大事、凶殺案也沒有人要再提起。
看著那輕軌發展圖,我想像如果用地底方案,會不會真的動了「地氣」,從這石頭裂開至澳門陸沉?如果用高架方案,會不會又像都市設計學者對「失落的空間」中的分析,造成一些「高層建築物低層,被棄置、無結構性的地景,或與都市步行活動路徑分離,無聞問的地下化廣場。」叫這些原本已被刻意消音、邊緣化的文物和本土歷史真真正正地「失落」掉。在本土歷史教育中,這裡,沒有站。

社區衝突 

一片在蓮峰廟旁邊的石頭,一個在葡京前的銅像,兩者的關係,我是到大學畢業後才確切知道,而事實上那時就只剩下一張小時候以銅馬和葡京為背景的硬照,以及那些在附近茶座吃肥薯條的記憶,都比那段被刻意刷淡的歷史清晰可見。
一八四六年,「愛國」的亞馬留被葡國女皇派來澳門當總督,他關閉中國政府的海關,拆毀作為澳城與周邊地區分界線的城牆,毀掉龍田村民沈志亮的祖墓,招至殺身之禍,是澳門殖民歷史及城市發展史上重要一筆。葡國人往城牆以外的中國領土擴張,一方面是政治侵略,另一方面也是不顧民意的城市更新與擴張。
亞馬留粗暴地執行澳門城市發展、擴張的計劃,也同時死在城市擴張所引起的「社區衝突」當中。歷史學者嚴忠明在《一個風吹來的城市:早期澳門城市發展史研究》中指出「澳門城市在1557年至1849年之間的發展,呈現為一個逐漸演化形成的雙核三社區的基本模式」,「雙核」指的是葡人和中國政府兩個政治權力中心;「三社區」則分別為澳城內的葡國人社區;城牆外沙梨頭至望廈村和關閘前,以及半島最南端媽閣村則為傳統中國人社區;而第三個社區就是營地大街至內港的中葡人士商住混合的社區。澳門城市建設,包括建築、街區、文化、生活形態等基本依著這種「雙核三社區」模式發展。長久以來,澳城在這種結構上達到一種「微妙的平衡」。亞馬留所執行和推行的城市擴張和政治侵略行為,將這一平衡打破,「讓葡人的勢力伸展到華人社區望廈村。這種社區之間界線的強行打破,引起了社區間激烈的衝突」。他拆毀水坑尾城牆,開闢通往關閘的馬路,可以想像(加上銅馬像的記憶),他以獨臂策馬奔馳於自己開闢的路上,是何等意氣風發,沒想到的是他自己也因此而死在路邊,身首異處。亞馬留之死,有很多不同版本的記載和傳說,從民族矛盾到中國官民合謀的暗殺行動都有,而嚴忠明則認為亞馬留是上述「社區衝突的犧牲品」,這種從現代城市學的思考角度,為這段被模糊化的歷史提供了一個新視野。不知節制、不顧民意城市發展一百六十年來仍然不斷發生,嘉思欄兵營旁邊的古城牆因為學校的「發展」打破了一個大通道;據說沈志亮的墳墓也因為前山鄉開路而無聲毀滅了。

忘卻的紀念
觀音古廟

暗殺亞馬留事件的主要人物沈志亮最後到官府自首,中國政府將他的頭斬下連同亞馬留的人頭送交澳葡政府,企圖在人頭移交儀式後平息風波,繼續維持中葡友好,葡人卻以此為由擴充澳城邊界,進一步對中國領土進行侵略,成功地逐一侵占其他中國人社區......。據沈志亮「粉絲」陳煒恆先生在《蓮峰廟史乘》的記載,沈志亮在前山被兩廣總督斬首後,屍身葬於前山梅花村口,可是由於新城發展開闢道路,沈志亮的墳墓已於八十年代被毀,不知去向。再一次,闢路毀墳,經歷了百多年,歷史仍在循環。如果真的要用「犧牲」這個字眼,亞馬留、沈志亮,都在城市「發展」的進程中被「犧牲」,然後,在一次又一次的都市更新、都市整容中被刷淡,成為再三被「犧牲」的歷史。
亞馬留當日開闢的路,今日叫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沈志亮住的龍田村已於光緒五年(即1879年)為葡人所佔,後來支援澳葡政府入主龍田的富商們,他們的名字取代了「龍田村」,成為今日的文第士街、羅沙達街、巴士度街及飛良紹街,龍田村消失於澳城,沈志亮要是還陽也從此無墓、無家。
從申遺到申遺成功到今日,澳門的文物,如同她的歷史一樣都被選擇性地保護、保留,當蓮峰廟旁的雜草再長高一些,輕軌的軌道不管在上空或地底經過,如同每一次城市的更新與擴張,在「發展」的背後,總有很多「失落的空間」。一百六十年前,沈志亮一群年青人奮起對抗當權者,為的不僅僅是一片墓地,而是捍衛家族的記憶與歷史,用今日眼光來看,他們是衝動、不顧全大局,還是造反有理?馬國明認為香港反對遷拆天星、皇后者不是簡單的「集體記憶」或「發展與保育的失衡」而是那裡正是人們「發展自強自重的公民人格的重要歷史現場」,它「一方面是為紀念被壓逼的祖先,另一方面保留一段當權者不願人們提及的歷史和一塊碩果僅存的公共空間。」一段歷史應否被重視,難道只能建基於歷史文物學家對它的「評定」,或者只能看政府要不要將它作為旅遊名勝?

輕軌,點到點的一代

輕軌,點到點的一代/忠
                             
我是死硬派:「我不覺得澳門有建輕軌的需要。」在很多關於「建不建」,然後變成了「怎樣建」的討論後,我也曾問我自己不可以有這種想法嗎?現在說「我不要」有意思嗎?此時此刻,在這方格裡還說這種「另類」的話,我就聽到那小說裡像在罵我的聲音:「如果我們沒有想要創造一個較好的現實的話,說那麼多另類的說話,也只不過是為這歌舞昇平的世界畫點花邊而已......」(李維怡:<笑喪>),問題是我該如何判斷什麼才會「創造一個較好的現實」?好的,我珍惜這片小小方格,就在這裡「畫花邊」,當我們還只可以/還可以「畫花邊」的時候。或者說,我厭惡這種說話大聲一點就可以淹沒其他聲音的社會,就如我有個可以抒發的幾百字方格,便比其他人幸運,擁有一點「畫花邊」的權力。

多了輕軌少了什麼

誰掌握了語言、發聲的途徑,誰就掌握了大多數的權力;當同一時間,一大堆涉及公眾利益的政策和建設同時出台、諮詢或建議時,沒有掌握大多數權力的人,他愈關注便愈感應接不下,分散注意力、分散異議聲音的方向,長期掌握著「揚聲器」的一群便愈有利。甚至還會反咬你一口,因為討論拖延了決策,因為這個拖延,工程的造價便更高。如果這個決策不是對整個城市的永續發展那麼重要的話,誰要花時間花氣力去討論與拖延?
  這十年間,澳門除了衣食住行的價格在加,其實整個城市的發展方向都是以「加」為原則,當世界正走向以「少」為美,以「減」為可持續發展的方向時,我城正朝著人家走過的,不願再走的「發展」必然更好的陷阱裡,整個城市不管景觀到人心,都無止境地要「多」要「加」,但生命的規律告訴我們,一邊加了,另一邊必會減去,一邊多了,另一邊當然會變少。當道路用作步行的機會愈來愈少,當汽車愈來愈多,當人們愈來愈在不必要的情況下依賴車輛,究竟我們要減少城市裡非必要的交通工具,還是要多添一樣新類型的交通工具?究竟造成現在城內交通問題的原因,是車輛太少,還是車輛太多?多了輕軌,會不會還我多些安全的行人道;多了輕軌,會不會令澳門對更環保的交通工具「單車」更友善一點?多了輕軌,我城少了些什麼?

比我年輕十年的年青人跟我一起從十月初五街走到白鴿巢,我抄小路走,他好奇我小時候是不是住這一區。當然不是,我小時候住黑沙環,住過雀仔園,就是沒住過花王堂區,我看地圖的能力很差,認路全靠親身走過,小時候稱不上街童,但生活空間那麼窄小,往街上找尋更廣更有趣的玩樂空間便成了一種自然發生的習慣,況且那時公共交通系統還沒有現時那麼發達,當然更不奢望過駕車,找住在不同區份的朋友消磨光陰,一般都得花上半天去穿街過巷。對於現在過一條馬路都要騎電單車的小朋友來說,那是不可以想像的約會與玩樂形式,走沒有走過的街,到沒有到過的區,其實不只是形式,而是玩耍的內容。

失落的空間

我兒時的玩意,是今天很多年青的惡夢,點到點的流動模式,不只造成速度和工作方式的改變,也深深地影響了人們對城市的認知方式,我們不可以輕易地說「點到點」的一代對澳門一無所知,因為對我(或我的同代人)來說,他們認識的是另一個澳門,他們不知有幻覺圍,不知那裡是石牆街,不曾到過蠔里或蓮徑巷,而我卻同時會在威尼斯人或漁人碼頭裡迷路,甚至已分不清每間酒店的名稱與所在,當我在南屏吃蛋治的時候,他們已遍嘗所有酒店的自助餐,當中最明顯的區別是他們比我懂得更多的是高消費場域,以及沒有「地方感」的複製景觀,而這個現象必將在輕軌「橫空出世」之後,推向極致。哪個輕軌站點,不製造更多消費的場所?
  都市設計學者羅傑‧特蘭西克在《找尋失落的空間》中指出在都市更新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位於高層建築物低層,被棄置、無結構性的地景,或與都市步行活動路徑分離,無聞問的地下化廣場」,也就是所謂的「失落空間」(Lost Space), 而造成都市失落空間的原因之首就是都市人對汽車的依賴性不斷增加。由於「交通運輸在公共空間之中所佔的地位日形重,相對的使文化意義及人文色彩日趨薄弱。」都市中的「街道不再是供步行者使用的基本都市空間,而是不計社會成本,儘量縮短汽車連絡距離。」這種追求快速、有秩序與點到點流動的生活模式,最終導致都市生活中的多樣性無法存續。而「失落」的不只是空間,還有我們的成長記憶,以及對本土文化和歷史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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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澳門,, 2009

2009年10月28日

藝術小販、臥底與工人--- 從「創作者工會」想起

藝術小販、臥底與工人--- 從「創作者工會」想起/忠
忠記
最近有機會翻閱過去在專欄裡寫過的文章,2006年1月,我寫過一篇<流動藝術小販>,裡面提到“很多人都不知道,澳門大部分有知名度的藝術家其實背後都有一份穩定的職業,例如月入過萬的政府工,旣是藝術「家」也是公務「員」,如果任職於政府的文化藝術部門的話,還可以是一個藝術家公務員或公務員藝術家,眞正的藝術工作者,其實不多。「因為」在官辦文化主導之下,藝術活動辦個不停,但眞正讓本地藝術家工作的空間卻不多,沒有足夠的支持讓藝術家眞正以藝術創作為工作。”三年過去了,澳門整個社會環境都有了很大變化,藝術生態的改變也有不少;至少,從07年至上月,澳門民間自發成立的藝文空間先後增加了三個,又有劇團在舊區自資租了排練室,而剛過去的9月份,由工厰「翻新改建」,集工作室與展示空間於一身的民辦藝術空間正式開幕;此外,一個劇團獲澳基會資助建立了自己的黑盒劇場,而政府終於在去年才有所行動,突然將一個公有閒置空間,以「借用」形式給藝術團體全權管理。

很多藝術小販

這三年間,澳門藝術工作者對本土藝文空間的開拓,顯然比政府更加積極得多;這種積極性除了在硬體空間的開拓外,還包含藝術工作者的生存空間,一個又一個有高薪厚職的藝術愛好者,放棄原來的穩定職業,全身投入藝術行業,也是這三年間時有聽聞的,再加上,至少「一打」在海外就讀藝術專業的年輕學生也逐漸畢業回澳了;過去在澳門不大可能跟「生存」這兩個字走在一起的,甚至走在對立面的「藝術」,漸漸有愈來愈多的人,將它變成了自己的職業,這種職業,不單單是在藝術院校擔任敎職,而是眞正從事藝術行政和藝術創作相關的,有收入的工作——即使對比其他職業是比較少、又那麼不穩定。

政府近年施政報吿都將文化產業掛在口邊,然後又有部門說要硏究硏究,但眞正在從事藝術生產的人已經在默默付出和耕耘好幾年了。「流動藝術小販」多了,仍然需要四處流動,因為他們仍然身份不明。

我常常希望將「藝術家」和「藝術工作者」加以區分,在「人人都是藝術家」的大理念下,的確每個人都有創作和想像的能力和權力,這是不容置疑的;但「藝術工作者」卻不同,重點當然在於工作,最簡單的解釋就是以藝術為職業的人,但同時也包括「為藝術而工作」的人,後者正職雖然並非從事藝術相關的工作,但卻會將絕大部分工餘的時間,以及大部分賺來的錢都投放在藝術活動上,過去澳門很多藝術界的前輩都無私地付出過,在社會資源如此缺乏,在藝術仍是如此冷門的時代下為藝術而勞心勞力,他們的貢獻令人由衷敬佩;而當中排除掉的是「藝術愛好者」,即是工餘或業餘時,將藝術作為興趣和娛樂,或視藝術活動為交友、交際場合的一群,他們在普及一地之藝術發展、增加藝術創作的受衆上,的確有着很大的作用和推動力,不過卻說不上「以藝術為工作」,或「為藝術而工作」。

無間道、邊緣人

近年澳門「為藝術而工作」的人少了,但「以藝術為工作」和「藝術愛好者」顯然有增加的趨勢,但在高談文化旅遊或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藝術工作者」在政府的相關政策和法律中,卻是隱形的。在藝術資助政策中,只有「活動」,而對活動生產者——藝術創作人/行政的勞動力視而不見,這個問題已不單單由筆者個人提出過,而且不只一次,更不只一兩年被提出;更有趣的是,三四年來很多的從事藝術工作的創作人、行政人員,為政府部門或機構的文化活動付出勞動力,獲取應有的報酬後,想盡公民的義務到財政大樓報稅,得到的回應,卻是相關藝術工作不屬於稅務分類中的任何類別之一,如果說,報稅是一個公民的義務,那麼,絕大部分藝術工作(據說除了繪畫和雕塑),在政府眼中是不該有收入的,而絕大部分職業藝術工作者,在政府眼中都是不具備完整的公民身份。然而,政府各文化部門對非公務員體制內的藝術工作者勞動力卻是需求不斷的,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在這裡我想起葉輝在他的《臥底主義》一書中對「文化臥底」的解釋,「文化臥底」是「一個(經濟學的、文化行為硏究)的邊緣人,一個「去中心化」,「去歸屬化」的游離身份。一齣以「藝術工作者」為主角的《無間道》。

創作者工會

上月台北一群藝術工作者,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希望能夠增加創作者職業類別,以正式成立「創作者職業工會」,這種藝術工作者來自不同界別,但都有一定知名度,包括了蔡明亮、湯皇珍、陳界仁等人,然而這項申請後來還是遭當地勞工局以「不予增列」為由否決。台北市勞工局長表示「創作者」類別與現有的「藝文創作類」無明顯區別。申請方認為勞工局此舉只是不想再增加任何行政手續而已,創作者不單只是藝術家,工會也會將文學、建築、服裝設計等從業者一同納入,範圍更廣、更大,成立工會除了保障這群創作者的生存權與工作權外;另一方面,也希望成立工會後,也能創造出像公會一般的作為,「匯集更多的意見、力量,來改變政府的文藝政策。」這項由藝術創作自發的行動正在發起聯署,從聯署的數據來看,支持的團體與個人的確不少。

回看澳門,近年全職從事藝術工作的人仍然不多,但也有不少藝術工作者,以短期合約的方式為一些政府部門、社團或商業機構提供藝術創作、舞台技術或藝術行政等服務,由於多為自顧或社團承辦的方式,他們的稅務、保險、醫療保障等常常都由自己個人承擔,因為缺乏有關方面的諮詢途徑,藝術工作者往往感到十分徬徨,想了解更多也沒有途徑,是否因此而觸犯法例或是否受到勞工法保障也不知道;常見的問題有:因為政府部門手續緩慢,以至已經開始提供服務卻仍未簽署合約;又或為社團的藝術活動提供服務,卻又因為政府給社團的資助款項往往要到活動完成後一段時間才會發放,所以工作完成了一段時間,工作者仍未可以收到應得的報酬;當藝術工作者收到款項後,希望申報職業稅,最後卻發現因政府並沒有該項職業稅的業務分類而無法申報等……。

澳葡時代,政府對藝術作為專業或職業的重視度不足,這一方面由於有關方面的視野淺窄,另一方面因為本土藝術發展當時距藝術專業或職業化尙遠;不過,回歸十年,澳門的藝術專/職業發展如果說不上突飛猛進,也算是變化萬千了,可有關的法例、規定卻無法跟上現實情況而改進、修訂,沒法讓藝術工作者像個一般公民般工作、生存,那麼,每年施政方針中的「文化創意產業」是什麼來的?

工人的「準則」

對於台北「創作者職業工會」,除了很多支持的聲音與行動外,藝術界或其他界別都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政大敎授認為不同媒介的「創作人」,在勞資問題上可能會面對不同的困難,所以較適宜「由個別職業先出發,再組織聯盟」,而作為劇場創作人的周力德則從「工人」身份的確認上提出了反問:「沒有工人,哪有工會?」他追問自稱「創作者」甚至「藝術家」的,「在藝術的天地裡,我稱不稱得上是『工人』?我一天眞正花在潛心創作的時間有多少?我配稱作是『工人』嗎?」,「我要如何說服社會:在勞動力無法量化、工時沒有認定標準、勞資關係不清不楚的環境中從事工作的人,也可以稱為『職業級的工人』?」所以他認為創作者「應該是先(學習)當一名藝術創作的工人,而且,是職業級而非玩票級的工人。」這一問也的確刺着某些要害,從澳門的狀況來看,沒有花應有的時間和心力卻自稱藝術家的人太多,但這又可能是一個惡性的循環,因為很多人會答:因為根本沒有太多可以潛心創作,沒有當「工人」的空間。也許藝術「工人」與否,眞的不該以勞動時數來衡量,那麼眞正的準則是什麼? 或者說,該不該設下「準則」?這似乎是藝術一個無法穿越的宿命,永遠徘徊在不確定的“準則”裡,主流與另類的準則、大衆與小衆的準則、專業與業餘的準備、評論的準則、公共資助的準則、勞動的準則等……從這個「怎樣才具備『工人』資格」的角度去思考,或者又是一個不易找到出口的圈圈,當下究竟是為「創作人」爭取應有的權益重要,還是「創作人』自身的創作態度與工作能力重要?也就等於問,究竟建立公民社會重要,還是提昇每個人的公民意識重要?

「創作者職業工會」的申請被當局否決了,但發起人仍堅持行動到底,我想它的意義,未必是「工會」最後會否如發起人設想般成立,其重要性應該是將藝術創作確實地視為“正當職業”,而且提醒藝術工作者,創作旣是感性的活動,也同時需要顧及感性以外的各種理性事務、義務,以及創作行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等。當我們提出藝術家和創作人的公民身份時,也必須承認,它除了是一種享有某些權利的資格外,也同時需要承擔它的集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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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澳門, 劇場,, 2009,文化政策

2009年10月8日

「無車日」:為行人討回一天街道?

「無車日」:為行人討回一天街道?/忠

單車
「昨日為世界無車日……」我看著報紙上的這段文字,我才知原來澳門也來這個。對於一個無車階級如我,「無車日」似乎無法響應,除了夜晚工作累了要坐車回家,放假到路環透氣要坐巴士之外,每日都是我的「無車日」。但我支持「無車日」。作為路人甲,對「無車日」的支持,主要是為自身安全著想;走在澳門街,彷彿無時無刻都有人要買兇殺你,顧用的都是車手,今天是電單車,明天是汽車,過馬路時總得提心吊膽,明明我已站在斑馬線上,但車手們仍然要跟你擦身而過,對一個澳門行人而言,街道再不是行人的街道,那只是你向那些私家車和電單車借來的一條臨時通道。

路是人走出來的

所以,「無車日」如果真的可以令路上的車少了,我會感恩環保局,那只出於我對我自身的安全著想,非為環保。作為一個開眼的,四肢健全,仍然有氣有力的人,馬路於我已是危機四伏,何況其他老人家、小孩子或殘障者?上月有外地朋友問我,澳門有盲人機構嗎?當然有,不過我馬上反問我自己:究竟有沒有一個地方是沒有盲人的?可是,外地來澳門的,不會見到盲人在街上,連碰上一個傷殘人士也不容易,澳門的馬路邊,無障礙空間之缺乏程度,差點比澳門人口密度更高,這樣的城市空間,無形中製造了很多「足不出戶」的邊緣社群,市中心專門為旅客而強加的葡式石仔路,對坐輪椅的人士而言,簡直就是惡夢,對行動不便的老人家來說是陷阱,而對盲人來說,沒有比在澳門市區行動更可怕,導盲設施近乎零的公共空間,等於剝奪了他們的道路權,限制了他們在公共空間活動的自由,所以,一般旅客根本就不會在街上遇到一個盲人,殘障者也十分少有──除了那些在天橋上的跛腳乞丐。
 「無車日」本身是帶有一定反諷意義的,路自古以來都是人走出來的,車原為代步工具,用以代替步行,今日,我們卻要反過來辦「無車日」,向車輛借回一天道路,原本就是屬於行人的道路。所以,「無車日」首先要向高官推行,鼓勵他們變回一個行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而是持續地步行,這樣才會更深刻的體會到,澳門很多因為不合理城市佈局,而被邊緣的階層的生活方式。

誰需/想要車

「環保」是將我們親手破壞了的東西,盡可能地重拾、修補或盡量不再破壞下去,「無車日」是我們對佔領了街道的車輛討回一天的街道(而且只是盡可能的),而這街道本來就屬所有行人的,我們向強盜賒回自己的財物,而這強盜卻又是自己。
  環保局的新聞稿裡面提到「無車日」是「推動大眾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爭取多步行、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並養成車輛共乘、停車熄匙以及定期不開車的生活習慣。」,然而,隱藏在「無車日」背後的行人路權問題卻沒有被提出,也許這根本不屬於環保局的範疇,反過來說,「環保」不可能只屬於環保局的範疇,如果成立「環保局」是將城市裡的「環保工作」都侷限於一個局裡面的話,那只等同於將「教育」視為只是學校需要做的工作一樣荒謬。對行人路權的尊重與否,絕對可反映一個城市究竟有多「以人為本」,每當談到澳門的交通情況,被報道出來的答案大都是「建輕軌」、「自動行人運輸系統」或「優化公交」之類,我們對澳門明天的生活素質和城市景觀的希望,都寄託在這些「工具」之上,反過來說,就是行人再無希望了。雅各布斯在《美國大城市的生與死》一書中提到,便捷的現代化運輸工具不僅改變了城市環境,也「瓦解」了我們的城市生活。有一天,我們在澳門的目的地再沒有小街巷、沒有小店,只有輕軌站的名稱,或者某旅遊景點或某商場入口,要不再加一個A,B,C出口作記認,然後我們安然地從一個「行人」變成一個「消費者」,從一個活生生的、可以自由穿街過巷的行人,變成一個只可以沿著既定路線從A點到B點的流動實體,而事實上現在很多駕車的上班族或學生,已生活在沿著既定路線從A點到B點的每一天裡,對「既定路線」外的澳門一無所知;我們被「瓦解」或剝奪的,不只是空泛的「環保」或「城市生活」,而是我們對自己生活及成長地方的認知、認同,以及作為一行人的自主權。
  我認識好些年輕人,即使是五分鐘的路程也希望找個朋友駕車接載來回,當然他們不是身體存在什麼缺憾,他們說,他們只是想晚一點出門,甚至是,他們不想被太陽曬黑而已。究竟我們實際上有多需要一部車?究竟誰才最需要坐在車上?「需要」和「想要」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的確是一個對「環保」十分重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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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澳門, 公共空間, 2009,無車日

2009年09月21日

冷靜、問路

冷靜、問路/忠

   我知這天我要十分冷靜地渡過,即使在過去的很多天我都不算十分衝動,從八月底回到澳門後,一個月來我都忙於「搵食」,而由於我「搵食」的時間又曖昧地與一般人的「上班」時間不太配合,於是我沒法出席或混入任何一次讓一般市民可以參與的選舉宣傳活動,於是我可以特別冷靜地對待今天。  「搵食」對很多人來說都是重要的,即使我沒有像很多人一樣做一份可以「搵到食」的工作,但我一直堅持不要餓死,也同時不要坐以待「餵」,有時還要以讀書課本中那句「貧賤不能移」來安撫每一次的動搖時刻,至少從小我父母就教我不要貪小便宜,而我跟很多平凡的澳門一樣沒有貪大便宜的「志氣」與能力,於是我只有堅持去做一些大多數人都覺得不可能「搵到食」的工作,一做就六年,而且每日都有飯食,用自己的能力,在問心無愧下賺來的每一餐都是吃得自在的──雖然不一定都很美味。在自己搵自己食的日子裡,不勞而獲的事有時會想想,但慶幸我媽生我時沒有遺漏了給我良心,於是我仍可以聽著良心的教導,不算容易,但總算自在地「搵食」,這不是一種什麼清高的情操,它只是出於一種對自己的尊重。我一直以為這就是澳門人的特性,澳門人理應是這樣的,但這陣子我發現這是因為我對現實無知而作的猜想,原來現在澳門人都很在意吃飯的方式,喜歡討論去吃人家的飯的方法,也許現在澳門人要吃飯吃什麼都過於容易,甚至不是去不去「搵食」的問題,而是人家自然會搵你去食的盛況,於是形式漸漸大於內容,而「澳門人理應是怎樣的?」這個問題還會有人感到興趣嗎?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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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澳門, 公共空間,, 2009

2009年09月10日

一口氣

革命總是過敏的一呼百應,
而我如是左顧右盼反應遲緩。

彳亍,
保持應有的身段,
彳亍,
不懂讀音也好,
好在動搖時用呼的一口氣代言。

我想要多一張嘴,不是一個揚聲器;
我想要一千個問題,不是一個答案。

我推開了窗,
不僅是吐一口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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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澳門, 表演, 公共空間,, 2009

2009年07月9日

民族代表甚麼?

天
民族代表甚麼?利益又代表甚麼?

看到電視的畫面,看到人的憤怒,看到人的獸性,真的很可怕。
有人話看到未必是真,有人話聽到的都未必是真,「真」在那裡呢?
有人話畫面很像六四,又有人話情況不同,不同在哪裡?問心就知道,那這是真的嗎?
世界各地都高舉民族,甚麼是民族,民族代表甚麼?我真的真的不清楚…因為我沒有民族?我又是一個被世界指定為的甚麼民族呢?

我只看到「利益」這兩字出現,可能「利益」是一切「真的」的內部。人除了需要「利益」還要甚麼呢?

平靜了又是否真正的平息了呢?
這些畫面帶給我很多的不安……因為「民族」會變得很大很大……
這個時候我只有禱告,因為人的盡頭就是神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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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中國, 2009,

2009年06月14日

有關澳門文化藝術政策之想像

6月10日晚上9時,坊間有一個澳門文化政策的諮詢會,搞這個諮詢會的是一個民間的論政團體,當然啊,文化乃眾人之事,誰來關注都可以,可是文化局和文化界為什麼在過去十年都沒有為這個問題諮詢或一起討論過?(個人在文章中發牢騷的不算討論)究竟誰最應該關心這件事?
話雖如此,當晚我自己也因為要開另一個會而無法出席,後來心思思的想到應該要說些什麼的,於是回顧了過去的一些想法,再加上天真的構想(想不到我還可以天真呢!),寫下這些交給主辦團體。

有關澳門文化藝術政策之想像--- 一個全職劇場工作者的角度/忠


(一)現時面對問題

1)文化政策制定過程欠透明度,民間及專業人士參與度低;
2)藝文資助政策未能與回應藝團現實狀況,無助藝團長遠發展;
3)表演場地不足,場地形式單一,未能回應劇場發展需求。

上述問題在我過去的文章中已多次提出。
文章超連結如下:

文化的透明度及資助政策問題
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7441195.html
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6062973.html
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5743303.html
場地問題
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7280495.html
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8760041.html
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7540071.html

(二)文化藝術政策改良謅議

(1)長遠目標:
文化民主化
-設立介乎於官方與民間之間的法定機構「藝術(發展)局」,局中需有一定比例業界推選之代表,制定澳門文化藝術政策及附合實際、具透明度的資助模式。
(一臂之距http://blog.roodo.com/chongneng/archives/4180205.html)

(2)中程目標:
協助藝團專業及職業發展
-重新檢討現時只有活動資助之藝文資助模式,制定多元的資助模式,如長期資助(一年至三年)、活動資助及中介項目資助。讓藝團有資源及空間走向專業及職業發展,提高水平及自主能力。
-制定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法規,以公開及合法的原則,以租用、借用或合作營運的模式向藝團提供合適的工作室及展現空間。

(3)短期目標:

逐步解決劇場不足問題
-建立多元化的公營表演空間(200座位以下,具彈性管理模式的黑盒劇場,以及針對不同需求的社區文化藝術中心),無需再多建一個文化中心。
-為現有之民間私營之藝術展演場地(牛房倉庫、庇道劇院、曉角實驗室、窮空間等),提供合理的資助和法律援助,改善經營環境。

提高市民藝術鑒賞能力
-藝術鑒賞能力的培養,不止經常能看到主流藝術品牌的演出,還要透過多元、具前瞻性的藝術展演,開啟個人藝術視野;
-鼓勵藝術評論及本土藝術史的書寫。

外一章:關於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藝術的發展,不能等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切勿混為一談;
-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政策有關,卻不該是文化政策的重要範疇;
-文化創意產業的先決條件:充足並已飽和的本地專業人材、別具一格的本土文化產品。


附錄: ...繼續閱讀

Posted by chongneng at 樂多Roodo!2:24回應(0)引用(0)
標籤:澳門, 公共資源,文化政策

2009年06月4日

六四 大大的雨 小小的書房

六月四日, 雨很大,
我們在小小書房, 跟雨水一窗之隔, 有好一段長時間, 只有雨聲.

然後,
看見有人抱著一疊新一期的破報進來放下.
這一期以八九六四為題.
pots 64

Posted by chongneng at 樂多Roodo!18:00回應(0)引用(0)
標籤: 2009,六月四日

很多很多的六月四日



很多很多的六月四日過去了,很多很多次的燭光晚會,然後對於真相,平反或質疑也有過很多很多。
問題是當中的空白太多,想像的空間太大,而真相實在知得太少。
二十年來,為了這一天試過要不要去晚會而跟父親吵架,也試過撓課去參加晚會給老師寫了一首詩當請假信。有blog後,每年五六月都會寫些關於六四的文字。可是說真的,我也問過很多很多次誰對誰錯?也質疑過我要悼念的是死者還是自己的激情?還會問,喂,支持者你心底裡究竟想得到的是什麼?

後來,有很多後來的問我,我不能清清楚楚告訴他們,六四是什麼?常常愧疚於我搞不清楚,想不清楚,說不清楚六四是什麼?

然而,廣場上有人被殺是事實,
沒有懷疑。
而在我們的歷史中,關於1989年初夏的一段事實,仍然是吞吞吐吐,不明不白,故意被跳過/刪除,
這也是事實,不可質疑。

於是,你不需要約我,我也不約你,
燭光晚會,行為演出,唱歌,靜坐,寫作,沉默,遺忘......
每個人都有他/她的六四,
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六四,
記住的六四,
禁絕的六四,
說出去的六四,
傳下去六四,
八九年的六四,
那一天的六四,
明天的六四,
今天的六四,
以後的六四,
每一天的,很多很多的六四。




過去數年的文章

2009 1989年的劇場,以及劇場裡的1989

2008 一代人的中國意識

2007 六月的痱滋
同黨,六月某天

2006 我還活著

2005 「控制你自己的論述」



誰人話這史詩一揭就過 個個也記得它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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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澳門, 記憶, 回歸十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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