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20日
如果不再是唯一 ── 從澳門文化中心十周年說起
如果不再是唯一 ── 從澳門文化中心十周年說起/忠
我在華文戲劇節發表了有關澳門兒童劇場的報告,報告完結後港台兩地的學者向我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演出空間對澳門兒童劇場發展的影響,二是澳門兒童劇場可有走向商業的可能?澳門兒童劇場雖與一般劇場在演出類型和受眾上有一定區別,但回答上面兩個問題,我大概可以將「兒童」兩個字刪去,演出空間缺乏而單一,向來就是澳門劇場發展一大阻礙;而劇團要走向職業、商業,沒有相對應的演出空間是不大可能的事情。
或者,我們首先需要從澳門近十年的表演場地發展說起。澳門文化中心於一九九九年三月揭幕,從它正式啟用至今十年來,澳門出現了一個相對專業、標準的(擁有兩個分別可容納約四百及一千一百多人的鏡框舞台)表演場所,卻同時失去了一個不太標準卻對劇場創作而言相對具彈性,又可容納超過二百觀眾的演出空間──綜藝二館;與此同時,位於高士德馬路可容納約九十個觀眾的澳門演藝學院禮堂亦正式投入運作,原建於學院舊大樓的演奏廳小舞台稍後即被拆除;而僅能容納四十到六十個觀眾的曉角實驗室、窮空間及戲劇農莊黑盒劇場三個民間藝團自辦的小劇場空間也先後於一九九九年二○○七年及二○○八年誕生(以公開活動計算)。一九九八年啟用的教科文中心和二○○三開始對外開放的牛房倉庫,雖然並非專為表演藝術而設,但也成為本地小劇場演出的重要場地。
硬體未能回應業界需求
根據【劇場。閱讀】季刊所做的統計,二○○七至二○○八年兩年間,約共有一百零三個本地劇團(或劇人)製作之劇場演出(一晚兩劇或以上之演出及戲劇比賽也作一個演出計算),當中只有廿八個在澳門文化中心小劇院中演出,三個在庇道劇院,十八個在學校禮堂及社區中心會堂,餘下來的六十多個演出基本上都比較接近小劇場或黑盒劇場式的演出。從這個統計與對照中,我們首先發現,澳門近年的劇場演出,已遠超過現時澳門文化中心兩個劇院所能容納的數量,然後,如果我們進一步觀察這些在曉角實驗室、窮空間,以至牛房倉庫、教科文中心多功能廳,或演藝學院排練室內的演出,它們大多並非以鏡框舞台的概念去創作,甚至有十分明顯的觀眾參與成份,或與傳統舞台劇截然不同的觀演關係;即使由文化中心主辦,有四個本地創作在內的「黑盒劇場」系列,也開宗明義以異於平日觀眾在文化中心看戲的觀演關係作賣點,突出「黑盒劇場」的創意與互動,並表明支持新晉青年導演在「黑盒」系列裡發表實驗作品,可見「黑盒劇場」不只是一種美學上的探索或表演形式,更是一種十分具體的需求。
可是,無論文化中心如何努力地「提供」一個「系列」,其實也不過是每年製造出一個,讓少數劇團向更大觀眾群發表創作的機會,這無疑對參與劇團的觀眾拓展上帶來一定幫助,不過,對於整個劇場生態而言,仍然是不足夠,臨時由小劇院舞台改裝成的「黑盒」,不一定可以為劇團提供更大的創作空間,而且也不符合經濟效益,因為文化中心──作為本澳現時僅有的專業表演場地,它每年的檔期已滿得不可再滿,莫說將四百觀眾席變成百多個座位的「黑盒」,即使鏡框式的劇場演出,也不一定很容易就擠得進,每年的藝術節、國際音樂節,再加上文化中心自家主辦的引進節目,究竟能夠剩下多少檔期給本地其他民間劇團?
從地理位置到文化生態
作為唯一官辦專業表演場地的澳門文化中心,在硬件上未能回應當下劇場發展的需求,而在文化事務繁多卻沒有整體文化政策的情況下,它在這十年間,尤其在○五年官方單位兼執節目製作權後,其在澳門整體文化藝術發展中所擔當的角色,不可謂不過於沉重,卻又不得不如此沉重。在早應出現而遲遲未出現的「下一個劇場」還未成事之前,對文化中心這十年來的公眾形象、地理意義和與本土藝文生態的關係作進一步的回顧與反思,絕對有其必要性。
首先,我們看看澳門文化中心的地理位置。十年前,俗稱「皇朝區」,友誼大馬路以南宋玉生廣場一帶有如一片只有幾棟豪宅和一個望海觀音像的荒蕪地帶,那時住在那邊的朋友會笑言自己住在一個荒島上。澳門文化中心當初就興建在這個新開發的地區裡,猶記得開幕初期這裡公共交通工具不足,在流動電話仍未普及之時,中心內竟連一個投幣式公眾電話也沒有,所謂「中心」,其實處於邊緣;中心開幕初期,在節目製作上也不見得特別進取,多是從香港買些二手演藝節目,並在宣傳極不足夠下完結,於是也惹來藝文工作者「澳門文化,香港中心」的感嘆,再加上有關硬體造價嚴重超支的報道,啟用初期的澳門文化中心,其公眾形象好不到那裡去。十年後的今天,澳門文化中心周遭一帶已今非昔比,在大型美式賭場、高級酒店、高級餐廳和商業中心的包圍下,常常在這邊出入的都是年青的有車階層,在這個地區,吃一個午飯套餐差不多是新橋、沙梨頭或黑沙環區的一到兩倍,可是能夠到達的公共交通工具仍然很少,甚至連一部從新馬路直達文化中心的巴士也沒有;在這段期間,澳門文化中心裡的節目與形象,彷彿亦漸漸樹立了一塊「精緻」的牌扁,進入劇場的不單是(甚至已經不是純粹的劇場愛好者),而是這批有車階級和他們的朋友或子女,在政府資源大量投入到官辦文化活動的同時,澳門文化中心已彷彿成了官方主導的「文化消費」實驗場。至此,這個澳門唯一的公共演藝設施,其所服務的主要對象便顯而易見。文化中心周邊環境十年前後的強烈對比,見證了本地公共文化政策的轉向。
除了積極推銷高檔次藝術的文化中心外,澳門明顯缺乏一些遠離旅客區的,可讓本土居民更易地接觸文化藝術的社區文化設施,這是不是要告訴我們,文化藝術的服務對象,只能是付得起車資的人或有車階級或旅客?公共文化設施,是不是只屬於某個階層的消費場域?很明顯,這是過去政府在進行整體城市規劃時,沒有將文化藝術這一塊考慮進去的結果。如果,澳門有下一個劇場,在進行劇場的選址、文化設施與社區的關係等規劃時,能不能走出辦公室,更切實地從「群聚效應」(critical mass)和「文化聚落」(cultural cluster)的理念進行思考?
當然,容觀環境的侷限與貧乏,往往是創新思維最能發揮作用的時機。即使面對不可改變的地理限制,近年澳門文化中心的多項新政策(開辦延續性強,由海外專業藝術工作者主持的演藝培訓課程,著力培育出在文化中心「成長起來」的演藝工作者)與新開發項目(如黑盒劇場系列、演藝評論與寫作課程)似乎都在回應整體劇場生態上的不同需求,並且以年青一代為「培育」對象,努力建立與整個演藝市場之間的依存關係,同時也在養育(生產)一批(只)在精緻文化下成長起來的觀眾與參與者;這樣的方向,對未來的本地演藝發展是利是害?這些在文化中心的培育下成長起來的觀眾和參與者,對民間藝團的生態會帶來什麼助益?仍有待更長時間的觀察;不過,它對劇場人力資源帶來的衝擊經已形成。而對很多低收入人士而言,參與藝術活動的文化權在現時文化中心的政策底下也不見得有太多回應。不過,正如我之前所說,唯一的一個澳門文化中心,它要載負的重量已是超出它可承擔的了,如果我們真的承認澳門是一個包容多元文化的城市,那麼我們該考慮的是,澳門可包容文化的空間(不管硬體還是軟體)究竟有多少和多大?
如果,我說如果澳門將要有多一個表演場地(常存希冀嘛!),過去十年間,澳門文化中心的發展和變化,它還可以給我們很多很多參考的好經驗壞經驗。文化,可以很容易被強大的政經資本塑造出來,但真正植根土壤的文化更需要的是不斷的累積與內省。
原文載於澳門日報,文化演藝,2009-04-16
我在華文戲劇節發表了有關澳門兒童劇場的報告,報告完結後港台兩地的學者向我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演出空間對澳門兒童劇場發展的影響,二是澳門兒童劇場可有走向商業的可能?澳門兒童劇場雖與一般劇場在演出類型和受眾上有一定區別,但回答上面兩個問題,我大概可以將「兒童」兩個字刪去,演出空間缺乏而單一,向來就是澳門劇場發展一大阻礙;而劇團要走向職業、商業,沒有相對應的演出空間是不大可能的事情。
或者,我們首先需要從澳門近十年的表演場地發展說起。澳門文化中心於一九九九年三月揭幕,從它正式啟用至今十年來,澳門出現了一個相對專業、標準的(擁有兩個分別可容納約四百及一千一百多人的鏡框舞台)表演場所,卻同時失去了一個不太標準卻對劇場創作而言相對具彈性,又可容納超過二百觀眾的演出空間──綜藝二館;與此同時,位於高士德馬路可容納約九十個觀眾的澳門演藝學院禮堂亦正式投入運作,原建於學院舊大樓的演奏廳小舞台稍後即被拆除;而僅能容納四十到六十個觀眾的曉角實驗室、窮空間及戲劇農莊黑盒劇場三個民間藝團自辦的小劇場空間也先後於一九九九年二○○七年及二○○八年誕生(以公開活動計算)。一九九八年啟用的教科文中心和二○○三開始對外開放的牛房倉庫,雖然並非專為表演藝術而設,但也成為本地小劇場演出的重要場地。
硬體未能回應業界需求
根據【劇場。閱讀】季刊所做的統計,二○○七至二○○八年兩年間,約共有一百零三個本地劇團(或劇人)製作之劇場演出(一晚兩劇或以上之演出及戲劇比賽也作一個演出計算),當中只有廿八個在澳門文化中心小劇院中演出,三個在庇道劇院,十八個在學校禮堂及社區中心會堂,餘下來的六十多個演出基本上都比較接近小劇場或黑盒劇場式的演出。從這個統計與對照中,我們首先發現,澳門近年的劇場演出,已遠超過現時澳門文化中心兩個劇院所能容納的數量,然後,如果我們進一步觀察這些在曉角實驗室、窮空間,以至牛房倉庫、教科文中心多功能廳,或演藝學院排練室內的演出,它們大多並非以鏡框舞台的概念去創作,甚至有十分明顯的觀眾參與成份,或與傳統舞台劇截然不同的觀演關係;即使由文化中心主辦,有四個本地創作在內的「黑盒劇場」系列,也開宗明義以異於平日觀眾在文化中心看戲的觀演關係作賣點,突出「黑盒劇場」的創意與互動,並表明支持新晉青年導演在「黑盒」系列裡發表實驗作品,可見「黑盒劇場」不只是一種美學上的探索或表演形式,更是一種十分具體的需求。
可是,無論文化中心如何努力地「提供」一個「系列」,其實也不過是每年製造出一個,讓少數劇團向更大觀眾群發表創作的機會,這無疑對參與劇團的觀眾拓展上帶來一定幫助,不過,對於整個劇場生態而言,仍然是不足夠,臨時由小劇院舞台改裝成的「黑盒」,不一定可以為劇團提供更大的創作空間,而且也不符合經濟效益,因為文化中心──作為本澳現時僅有的專業表演場地,它每年的檔期已滿得不可再滿,莫說將四百觀眾席變成百多個座位的「黑盒」,即使鏡框式的劇場演出,也不一定很容易就擠得進,每年的藝術節、國際音樂節,再加上文化中心自家主辦的引進節目,究竟能夠剩下多少檔期給本地其他民間劇團?
從地理位置到文化生態
作為唯一官辦專業表演場地的澳門文化中心,在硬件上未能回應當下劇場發展的需求,而在文化事務繁多卻沒有整體文化政策的情況下,它在這十年間,尤其在○五年官方單位兼執節目製作權後,其在澳門整體文化藝術發展中所擔當的角色,不可謂不過於沉重,卻又不得不如此沉重。在早應出現而遲遲未出現的「下一個劇場」還未成事之前,對文化中心這十年來的公眾形象、地理意義和與本土藝文生態的關係作進一步的回顧與反思,絕對有其必要性。
首先,我們看看澳門文化中心的地理位置。十年前,俗稱「皇朝區」,友誼大馬路以南宋玉生廣場一帶有如一片只有幾棟豪宅和一個望海觀音像的荒蕪地帶,那時住在那邊的朋友會笑言自己住在一個荒島上。澳門文化中心當初就興建在這個新開發的地區裡,猶記得開幕初期這裡公共交通工具不足,在流動電話仍未普及之時,中心內竟連一個投幣式公眾電話也沒有,所謂「中心」,其實處於邊緣;中心開幕初期,在節目製作上也不見得特別進取,多是從香港買些二手演藝節目,並在宣傳極不足夠下完結,於是也惹來藝文工作者「澳門文化,香港中心」的感嘆,再加上有關硬體造價嚴重超支的報道,啟用初期的澳門文化中心,其公眾形象好不到那裡去。十年後的今天,澳門文化中心周遭一帶已今非昔比,在大型美式賭場、高級酒店、高級餐廳和商業中心的包圍下,常常在這邊出入的都是年青的有車階層,在這個地區,吃一個午飯套餐差不多是新橋、沙梨頭或黑沙環區的一到兩倍,可是能夠到達的公共交通工具仍然很少,甚至連一部從新馬路直達文化中心的巴士也沒有;在這段期間,澳門文化中心裡的節目與形象,彷彿亦漸漸樹立了一塊「精緻」的牌扁,進入劇場的不單是(甚至已經不是純粹的劇場愛好者),而是這批有車階級和他們的朋友或子女,在政府資源大量投入到官辦文化活動的同時,澳門文化中心已彷彿成了官方主導的「文化消費」實驗場。至此,這個澳門唯一的公共演藝設施,其所服務的主要對象便顯而易見。文化中心周邊環境十年前後的強烈對比,見證了本地公共文化政策的轉向。
除了積極推銷高檔次藝術的文化中心外,澳門明顯缺乏一些遠離旅客區的,可讓本土居民更易地接觸文化藝術的社區文化設施,這是不是要告訴我們,文化藝術的服務對象,只能是付得起車資的人或有車階級或旅客?公共文化設施,是不是只屬於某個階層的消費場域?很明顯,這是過去政府在進行整體城市規劃時,沒有將文化藝術這一塊考慮進去的結果。如果,澳門有下一個劇場,在進行劇場的選址、文化設施與社區的關係等規劃時,能不能走出辦公室,更切實地從「群聚效應」(critical mass)和「文化聚落」(cultural cluster)的理念進行思考?
當然,容觀環境的侷限與貧乏,往往是創新思維最能發揮作用的時機。即使面對不可改變的地理限制,近年澳門文化中心的多項新政策(開辦延續性強,由海外專業藝術工作者主持的演藝培訓課程,著力培育出在文化中心「成長起來」的演藝工作者)與新開發項目(如黑盒劇場系列、演藝評論與寫作課程)似乎都在回應整體劇場生態上的不同需求,並且以年青一代為「培育」對象,努力建立與整個演藝市場之間的依存關係,同時也在養育(生產)一批(只)在精緻文化下成長起來的觀眾與參與者;這樣的方向,對未來的本地演藝發展是利是害?這些在文化中心的培育下成長起來的觀眾和參與者,對民間藝團的生態會帶來什麼助益?仍有待更長時間的觀察;不過,它對劇場人力資源帶來的衝擊經已形成。而對很多低收入人士而言,參與藝術活動的文化權在現時文化中心的政策底下也不見得有太多回應。不過,正如我之前所說,唯一的一個澳門文化中心,它要載負的重量已是超出它可承擔的了,如果我們真的承認澳門是一個包容多元文化的城市,那麼我們該考慮的是,澳門可包容文化的空間(不管硬體還是軟體)究竟有多少和多大?
如果,我說如果澳門將要有多一個表演場地(常存希冀嘛!),過去十年間,澳門文化中心的發展和變化,它還可以給我們很多很多參考的好經驗壞經驗。文化,可以很容易被強大的政經資本塑造出來,但真正植根土壤的文化更需要的是不斷的累積與內省。
原文載於澳門日報,文化演藝,2009-04-16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876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