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22日

「非主流意見」,不是意見?

「非主流意見」,不是意見?/忠

四歲小朋友將他的新玩具遞給我看,一個塑膠製的以小燈泡發亮的人形燈籠。我問:這是誰?小朋友說:超人。我問:什麼超人?他說:福娃。我定眼看看,那個果然是福娃燈籠。其實,奧運之前和期間,那些擺放沿路的福娃燈飾,這時已換了其他,我記得奧運閉幕後不久一個晚上,俾利喇街兩行車道之間,全部都是倒下了的福娃,大概已是晚上九時許,民署的職員應該是按時下班,趕不及將它們收好,這列倒下的福娃彷彿在表現人們沒奧運再追看的失落感。
福娃倒下來

米老鼠西瓜

 小朋友給我看福娃燈籠那個晚上,沿路燈飾已變成了應時應節的擬人化水果,有香蕉、梨、草莓和西瓜等,由於西瓜的體型較搶眼,我的眼光特別逗留在那個手舞足蹈的西瓜人身上,然後給我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秘密,原來那西瓜人是由米老鼠扮的,翠綠圓圓的大西瓜套住了頭部和身軀,只看到雙手雙腳,不論形狀、顏色和動態,都跟米老鼠十分相似。社會學家說現代社會有「麥當勞化」的現象,而我們眼前這些迎接中國傳統節日的燈飾,呈現的卻是「廸士尼化」,即是製造幻覺,抹除現實問題,以及盡力裝出討人喜愛的模樣;然而這種混雜了「廸士尼」和中國傳統節日色彩的街道燈飾跟整個街區的設計相當格格不入,而位於歷史城區的塔石廣場上,以及議事亭前地那些較大型的應節燈飾,不但與周遭建築顯得不太搭調,在白天沒有亮燈的時候更有礙這些世遺景觀。對於當「世遺」遇上廣場、街道裝飾時出現的問題,一直都有不少市民提出過,只是那些應節裝飾卻彷彿愈來愈巨大,我相信沒有人認為不該有這些賀節的燈飾,問題是它存在的形式,而美觀與否是各花入各眼,各有各觀點的,不過,重要的是,當大家正討論公共空間中的裝飾該不該,或該如何出現時,其實已在不同程度上思考我們的城市該是什麼的模樣,可惜的是,如果說話時對方並沒有在聽的話,這個「表達」是不完整的。在過去一段日子裡,對於城市空間運用的問題,一般市民的參與度十分低,現在終於在城市規劃的問題上向市民諮詢了,當有人對諮詢綱要受到質疑與批評時,諮詢機構卻反過來表示異議聲音只是「一部分人」的意見,「並不代表所有居民的意見。」這諮詢的門檻也真高得令人卻步,城規諮詢,若只能接受所有居民都認同的意見,也真的太「廸士尼化」了吧?

「非主流」意見

  過去,澳門市民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度十分低,更莫說整個城市的未來。現在,終於一份「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就放在大家面前,公開地向大眾諮詢,我們對城市規劃的參與度有否提高?我當然相信,一次真正公開的、真正能讓公眾參與的諮詢,不管諮詢的內容如何,如果能引領公眾對城市未來規劃的思考,引發他們發表自己的觀眾,最低限度已提高了公眾對地方的認同感;相反,諮詢若果不能有效地讓公眾參與,或者參與了卻沒有達致應有效果的話,反而會加重公眾的無力感。  
  不管內容還是形式,這份「綱要」對弱勢社群或低下層市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概念性」,「綱要」內容上沒法讓他們具體地看到自己目前所面對的困境,而諮詢的形式也不是他們可以輕易理解的,「概念性」和「宏觀」不是問題,問題是我們如何看到這個「遠景」跟現狀的連結;更重要的是在各種議論聲音中,他們不能辨認這諮詢的認受性和效力;而在態度上,「綱要」的推廣策略又是硬銷多於開放接納的,對於外間的疑慮與批評,推廣者不但沒有正面回應,還認為「一部份人覺得」的意見,「並不代表所有市民的意見」,「一部份人」不等於「所有人」其實這是誰都懂得的邏輯。如果諮詢真正希望收集不同意見的話,那麼「非主流意見」算不算一種意見?既然「主流意見」如此唾手可得,那麼「非主流意見」是不是更顯珍貴?為什麼當「非主流意見」出現時,「綱要」推廣者卻以「並不代表所有市民」來相拒?況且,現在的情況是,認同這份「綱要」的會被認為是「主流意見」,不認同的則是「非主流意見」,這種分類也是令人憂心的;諮詢既未完結,在諮詢過程中,意見就是意見,怎麼會被分成「主流」與「非主流」,是不是兩者的重要性有別?
  作為對「綱要」確實有著疑慮與不滿的市民如我,這時才突然發現,原來我個人的意見是「非主流」的,而且個人的想法可能要跟「所有市民的意見」一致時才會受到重視,個人對於城市未來發展的無力感便呈現得很具體,絕不「概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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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要空泛非主流意見



Posted by chongneng at 樂多Roodo! │01:47 │回應(0)引用(0)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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