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13日

無法「圓場」,回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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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圓場」,回到現場/忠

  上周兩篇《誰來作圓場?》一文刊出後,台灣朋友薛西很快就回應我,「其實台北市找了很多閒置空間沒錯,一方面因為有很多團體都在一直反映,一方面則是古蹟活化是現在台北、台灣的顯學,但政府找了閒置空間給你費用卻要你自負盈虧。。。。。。」,台灣朋友的提示正好說明了我文章中沒有說下去的問題。

回到牛房現場

像台北「圓場」或澳門牛房倉庫這類閒置空間的再利用,首先遇上的是官方和民間團體的角色問題,在整個空間的改裝、保養、維修和各項公有資產(如該空間內原有的設施和物件)的管理上,兩方面各自承擔的負責是什麼?像牛房倉庫整個雨季中,二樓的展場大部份時間也是維修中的,後來得知是因為屋頂漏水導至牆壁滲水,再影響木地板脫落,這情況從四月份的展覽中途一直至執筆時仍在「處理中」,原來牛房倉庫的維修工作由相關政府部門負責,而屋頂漏水問題已於早前處理好,但地板的問題卻正在處理中,就這樣,牛房倉庫二樓的展覽廳停止運作了四個月,四月份那個展也到中途就停頓下來,當中可能會影響到展品的保護、空間的正常運作,以及可能因為已安排的展覽無法進行所招致的損失;加上牛房是很多外地遊客都會拿著旅遊書來參觀的文化景點,遇著一樓展場換展關閉時,因為二樓展場未能開放而導致整個牛房進入半關門狀態,不少旅客可能因此失望而回。
  這牽涉的不只現行制度上的問題,而是關係到有關部門,當初對該建築變作一個藝文空間的準備是否足夠?是否在建築安全的檢測或法律條文的修訂上有深入的研究?再者,像牛房倉庫這樣有歷史價值的,具獨色的建築物,當建築物原有設施或外觀等,需作維修、改裝或更換裝置時,會按照怎樣的原則來進行?官民雙方是否有足夠的協商空間?作為澳門官民合作藝文空間的首例,牛房倉庫的重要性和獨特性無需懷疑,只是從婆仔屋到牛房倉庫差不多四五年了,空間仍然處於電力不足和漏水的狀況,一個相對靜態的展覽場所如此,一個相對動態,適合演藝團體作排練及小型排練的地方,也許會碰上比牛房更複雜的問題,只是台北市文化局勇於跟當地藝團一起去嘗試這個吃力不討好,但有益當地文化發展的好事,為什麼我們負責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的部門卻表現得一點都不在乎?

回到文化政策

  朋友說:「政府找了閒置空間給你費用卻要你自負盈虧」。政府將公有的地方,不拆掉建高樓,不進駐成政府辦公室,卻給民間藝術團體去經營,搞些不是太多人懂欣賞的藝術,政府對你還不夠支持嗎?藝團有地方去工作和展示自己的創作,是否應該懂得「自負盈虧」?這些問題,似乎仍有很多不同的爭議,放在澳門現時的情況來看,其實也有些討論,有些藝團不斷在媒體中表明表演及排練場地不足的問題,希望有相關部門的正視,情況卻一直得不到回應和改善;另一些藝團不再等待政府「伸出援手」,咬緊牙關自己去開發屬於自己的工作和演出空間,然而,只需跟這些有自己排練空間的團體談談,就知道這些自掏腰包來開設的藝文空間,根本就是不斷賠本的。
  如果政府真的拿出一個「閒置空間」,澳門的藝團是否可能以「自負盈虧」的方式去營運?就現時的政府資助政策而言,似乎是不可能的。場地問題,不單純是一個「場地」的問題,現時政府所推行的藝團資助政策,根本沒有考慮到如何幫忙藝團的長遠發展,以個別活動作部份資助,彷彿一個藝術節目可以在沒有場地、沒有行政人員的情況下完成似的;奇怪的是,政府每年舉辦大量藝術節慶和文化活動,又怎會不明白上述需要?
  所以,即使政府願意釋出一個空間給藝團去營運,藝團除了一部份的活動製作費外,其他的行政開支、每月水電費用、全職或兼職的行政管理人員等完全欠奉,空間就是一個空間而已,藝團接過鑰匙後真的「一闊三大」。以台北的紅樓劇場為例,負責營運的紙風車劇坊經常傳出賠本的消息,地層原來具文化氣息的展覽廳與咖啡室,現在已成一間頗為俗氣的「手信店」。
  說到尾,澳門現行的藝文資助政策(沒有政策也是一種政策),根本不能對應現實情況,藝團一直反映卻得不到回應的場地問題,不單是硬件的供應,而是整個文化藝術政策無法回應。高唱「文化產業」、買入明星演唱會、百老匯的音樂劇......,表面看來,澳門彷彿很追得上世界文化潮流,然而,在本地文化藝術政策上,卻仍然停留在十分落後的思維中。


Posted by chongneng at 樂多Roodo! │02:26 │回應(0)引用(0)劇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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