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7日
幻覺工場的文化生產
幻覺工場的文化生產/忠
電影是「夢工場」,跟電影血脈相連的劇場,當然也有製造幻覺的能力。
當漁人碼頭的娛樂節目愈來愈多、大型娛樂渡假村內又話有幾多個劇院,報紙頭條說「星麗門」如何帶起本地演藝事業,誰會說搞表演藝術的沒有出路?月中本報演藝版有個文學人與劇場人的對談紀錄,寂然也說搞劇場的比搞寫作有出路,看著在舞台上左右穿插、吊上吊落的佈景,看著五光十色的燈光變化,我反覆思考著寂然的話。劇場真的是「夢工場」。
幻覺工場
電影是「夢工場」,跟電影血脈相連的劇場,當然也有製造幻覺的能力。
當漁人碼頭的娛樂節目愈來愈多、大型娛樂渡假村內又話有幾多個劇院,報紙頭條說「星麗門」如何帶起本地演藝事業,誰會說搞表演藝術的沒有出路?月中本報演藝版有個文學人與劇場人的對談紀錄,寂然也說搞劇場的比搞寫作有出路,看著在舞台上左右穿插、吊上吊落的佈景,看著五光十色的燈光變化,我反覆思考著寂然的話。劇場真的是「夢工場」。
幻覺工場
寫作與劇場如何比較?劇場看來較有前景,因為劇場除了是一個創作,同時也是一個製作;劇場看來較寫作容易成為一個職業,因為它包括了很多不同的部門,從表演者、創作群(編、導、設計),到製作群(舞台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宣傳人員等),牽涉的專業很廣,要投入的人力和資金也多;所以劇場上的幻覺往往是創意加上金錢埋砌出來的。文藝理論家羅蘭巴特對德國戲劇家布來希特推崇備至,因為布氏劇場銳意透過他倡導的「間離效果」來打破寫實主義戲劇所製造的幻覺,他希望觀眾不只是劇場的消費者,觀眾應該清醒地坐在觀眾席上,看透舞台上的幻覺,帶著批判的眼光來看戲,將這種批判性從劇院帶到社會上。不過,也許身兼編導和詩人的布來希特不知道,今天在澳門要上演一齣他的戲,動輒也要動用大批演員和工作人員,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一切都係錢,觀眾也習慣了一個消費者的思考模式,花了錢入劇院就要看到一台他們認為超值的大型佈景,以及變化多端的燈光效果,劇團要滿足消費者的慾望,只有以更大的投資來博取更大的回報。劇場不但在演出中製造幻覺,也在演出以外製造幻覺,告訴大家這是一個很風光的行業。然而,只要細心看看,每年在澳門文化中心上演的,有多少是政府主辦,有多少是民間自資的製作,就知道,幻覺是這樣煉成的。究竟有多少個劇團可負擔得起這個投資?
寫作當然不可跟劇場相比,製作一個演出,有如出版一本作品集,在澳門,寫作跟一個演員或一個導演相比,寫作是更自由的,勤力地寫,每個月的收入絕不下於一個劇場導演。所以,我也偷偷夢想過以寫作維生。
表演達人
台灣中正文化中心去年出版了一部名為《表演藝術達人秘笈》的書,是一本表演藝術觀眾入門手冊,精美的圖片,簡明的文字為一般少進劇院的觀眾,解開很多表演藝術之謎,一個古典音樂會要欣賞什麼?為什麼現代舞總是看得人不明不白?為什麼舞台劇的門票總比電影戲票貴?不同演藝專業的作者在書裡面都有生動的回答。看到書的最後幾章,終於都有「一個戲劇演員能有多少收入?」這一類的問題,每次演後座談會,都會聽到有觀眾問:「搞劇場,搵到食咩?」。
約六年前,在香港參加一個由林奕華主持的工作坊,工作坊以創意為主題,其實不過是大家給三小時來讓林奕華分享他對創意的看法,工作坊尾聲終於有中學生問:「你地搞藝術的,係靠乜野生活架?」大家都笑了,但心裡其實都想聽聽林奕華是如何靠劇場維生的,當然他一貫地不給你答案,指指全身的衣著,他說:我都鍾意這個牌子的。而他那時的確穿了一對名牌涼鞋。同一期間也參加了其他幾個香港劇人的工作坊,於是我開始留意他們的衣著,我發現的確是一些頗中產的品牌,我很快對劇場這一行業有了更多美好的想像:在香港搞劇場,原來可以好中產的。那時我或者有點天真,或者那不過是比較注重打扮的幾個劇人而已,或者林奕華其實想告訴我們,藝術工作者也不過是一個以藝術為職業的人,不要死抱「藝術家死後才值錢」的刻板印象。然而,可以肯定的是,那時香港已經有很多全職劇場人,而澳門則只有三個全職的戲劇教師在演藝學院中上班。六年過去,演藝學院多了一兩個老師,民間開始有了一兩個以表演藝術為職業的人,但仍有人在問:「搞劇場,搵到食咩?」,同時,有很多年青人到海外讀表演專業,又有些個在香港演藝學院畢業回澳的,沒有在演藝學院教學,也沒有成為全職的戲劇人,然後,政府說要發展澳門的文化產業。我不想找一本參考書來解釋什麼是「文化產業」?我只想到,一個產業,應該需要有一些從事生產的人,這些人在哪裡?有多少個?需要多少?如果澳門沒有足夠的工作者,就可以用解決巴士司機不足的方法來解決。是不是?
文化生產者
「一個戲劇演員能有多少收入?」《表演藝術達人秘笈》一書以一般民間團體計算,一位演員參加一個演出,排練三個月然後演出十場,其收入約每個月約台幣一萬五千至兩萬不等,所以「這樣的薪水,使得許多演員得在參加演出之餘,還得去兼差或者開課來貼補收入。」一身兼多職才可養活自己,也算是澳門的情況,不過,以澳門的演出量及演出規模而言,一個演員絕不可能每個月都有機會排練一個有車馬費的演出,於是大部份希望從事全職演藝工作的,都要兼教學或行政的工作。教學的空間取決於需求,除了個別例子外,大部份學校都不會請一個專任的戲劇教師,而作為公共部門的演藝學院也不能容下所有全職的戲劇工作者,而剩下來的只有行政工作,然而,以現時澳門劇團的資金來源而言,很難看到劇場行政人員的前景。澳門劇團經費基本上都源自官方的資助,而政府部門對文化社團的資助政策,卻未能配合現時劇團的發展,現時劇團向政府部門申請經費資助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團體遞上全年活動計劃,有關部門批出其中一項活動的資助;第二種是團體每舉辦一項活動,就向有關部門申請一次資助。這兩種資助形式,不但無視於團體的現實狀況,也不利於劇團的長遠發展。每一個劇團都有它自己的運作規模和方式,有些的確每年只有一兩次的活動,然而,其實有更多團體希望有更長遠的發展方向,加上近年愈來愈多表演專業人材從外地學成歸澳,有利於團體的專業以至職業發展;另一方面,由於社會對公共資源運用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團體每次申請、接受資助和提交活動報告的手續亦相應繁複,更需要人手去處理這些藝術行政工作;如果有關部門的資助政策仍停留在單項資助,以及事後付款的模式,不承認一個團體需要常務經費去運作,需要以全職或兼職行政人員去處理上述事務的話,澳門的表演藝術活動只會永遠停留在業餘和政府主導,也很難讓有志參與演藝工作的有發展空間。沒有將文化作為事業的人,沒有生產文化的人,我們的「文化產業」大概只能靠進口的了。
寫作當然不可跟劇場相比,製作一個演出,有如出版一本作品集,在澳門,寫作跟一個演員或一個導演相比,寫作是更自由的,勤力地寫,每個月的收入絕不下於一個劇場導演。所以,我也偷偷夢想過以寫作維生。
表演達人
台灣中正文化中心去年出版了一部名為《表演藝術達人秘笈》的書,是一本表演藝術觀眾入門手冊,精美的圖片,簡明的文字為一般少進劇院的觀眾,解開很多表演藝術之謎,一個古典音樂會要欣賞什麼?為什麼現代舞總是看得人不明不白?為什麼舞台劇的門票總比電影戲票貴?不同演藝專業的作者在書裡面都有生動的回答。看到書的最後幾章,終於都有「一個戲劇演員能有多少收入?」這一類的問題,每次演後座談會,都會聽到有觀眾問:「搞劇場,搵到食咩?」。
約六年前,在香港參加一個由林奕華主持的工作坊,工作坊以創意為主題,其實不過是大家給三小時來讓林奕華分享他對創意的看法,工作坊尾聲終於有中學生問:「你地搞藝術的,係靠乜野生活架?」大家都笑了,但心裡其實都想聽聽林奕華是如何靠劇場維生的,當然他一貫地不給你答案,指指全身的衣著,他說:我都鍾意這個牌子的。而他那時的確穿了一對名牌涼鞋。同一期間也參加了其他幾個香港劇人的工作坊,於是我開始留意他們的衣著,我發現的確是一些頗中產的品牌,我很快對劇場這一行業有了更多美好的想像:在香港搞劇場,原來可以好中產的。那時我或者有點天真,或者那不過是比較注重打扮的幾個劇人而已,或者林奕華其實想告訴我們,藝術工作者也不過是一個以藝術為職業的人,不要死抱「藝術家死後才值錢」的刻板印象。然而,可以肯定的是,那時香港已經有很多全職劇場人,而澳門則只有三個全職的戲劇教師在演藝學院中上班。六年過去,演藝學院多了一兩個老師,民間開始有了一兩個以表演藝術為職業的人,但仍有人在問:「搞劇場,搵到食咩?」,同時,有很多年青人到海外讀表演專業,又有些個在香港演藝學院畢業回澳的,沒有在演藝學院教學,也沒有成為全職的戲劇人,然後,政府說要發展澳門的文化產業。我不想找一本參考書來解釋什麼是「文化產業」?我只想到,一個產業,應該需要有一些從事生產的人,這些人在哪裡?有多少個?需要多少?如果澳門沒有足夠的工作者,就可以用解決巴士司機不足的方法來解決。是不是?
文化生產者
「一個戲劇演員能有多少收入?」《表演藝術達人秘笈》一書以一般民間團體計算,一位演員參加一個演出,排練三個月然後演出十場,其收入約每個月約台幣一萬五千至兩萬不等,所以「這樣的薪水,使得許多演員得在參加演出之餘,還得去兼差或者開課來貼補收入。」一身兼多職才可養活自己,也算是澳門的情況,不過,以澳門的演出量及演出規模而言,一個演員絕不可能每個月都有機會排練一個有車馬費的演出,於是大部份希望從事全職演藝工作的,都要兼教學或行政的工作。教學的空間取決於需求,除了個別例子外,大部份學校都不會請一個專任的戲劇教師,而作為公共部門的演藝學院也不能容下所有全職的戲劇工作者,而剩下來的只有行政工作,然而,以現時澳門劇團的資金來源而言,很難看到劇場行政人員的前景。澳門劇團經費基本上都源自官方的資助,而政府部門對文化社團的資助政策,卻未能配合現時劇團的發展,現時劇團向政府部門申請經費資助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團體遞上全年活動計劃,有關部門批出其中一項活動的資助;第二種是團體每舉辦一項活動,就向有關部門申請一次資助。這兩種資助形式,不但無視於團體的現實狀況,也不利於劇團的長遠發展。每一個劇團都有它自己的運作規模和方式,有些的確每年只有一兩次的活動,然而,其實有更多團體希望有更長遠的發展方向,加上近年愈來愈多表演專業人材從外地學成歸澳,有利於團體的專業以至職業發展;另一方面,由於社會對公共資源運用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團體每次申請、接受資助和提交活動報告的手續亦相應繁複,更需要人手去處理這些藝術行政工作;如果有關部門的資助政策仍停留在單項資助,以及事後付款的模式,不承認一個團體需要常務經費去運作,需要以全職或兼職行政人員去處理上述事務的話,澳門的表演藝術活動只會永遠停留在業餘和政府主導,也很難讓有志參與演藝工作的有發展空間。沒有將文化作為事業的人,沒有生產文化的人,我們的「文化產業」大概只能靠進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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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完了...
Posted by CHI
at 2007年02月8日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