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16日

所謂的文化創意與音樂

各類活動搭配音樂演出,忽然熱絡起來(第一屆星光幫橫掃全台的現象自然不在本文討論範圍),恐怕是近來最深刻的感受。相較於唱片市場的蕭條,這現象更顯諷刺且叫人費解。

以最粗淺的觀察,禍首之一恐怕正是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


透過幾本雜誌與幾場戶外活動,全城積極投入「設計」、「樂活」等名詞的延伸解釋學,然此一當紅顯學的背後最堅實的靠山,無疑是公家與民營單位共謀著推動的「文化創意」。

從服裝到飾品、從紙本到建築,各派論述與心得沸沸揚揚,音樂,十分尷尬地卻成為整場祭典的配角。見諸北中南四處的酒廠、菸廠紛紛改頭換面,相當國際同步地改裝成藝文空間,展演的需求自然不遺漏了音樂,標榜「實驗」及「獨立」之名的演出單位,順理成章為這幾近虛擬的集體想像,做足了夢的配樂。演出者與其作品的發展脈絡,沒有討論,也許比聊備一格多些份量,可活動極欲鼓勵與刺激的目標,並不在音樂本身(去年聲勢盛大的簡單生活節倒是有些反客為主的意味)。

至於「流行」音樂,因背負著媚俗的原罪,明擺著早被逐出文化創意範疇(但各地政府皆嚷著要蓋「流行音樂中心」,實屬另一層次的「搞不清楚狀況」)。於此,本意為媒合跨界的「文化創意」產業卻因而樹立了更多類型界線,偏見封殺之。

音樂,何時可扶正啊?

Posted by chillouttree at 樂多Roodo! │01:06 │回應(0)引用(0)生活屁話
樂多分類:音樂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93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