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3,2008

反野草莓?

現在有反野草莓的人開始在網路上集結,理由是因為他們覺得野草苺絕對是由某黨在背後主導。騙肖!我去過,這些學生就是龜毛到要驅離所有顏色相關團體與個人,連逆轉本部都排除在外,他們這種歸毛的態度一開始也讓我覺得離譜,因為很多資源是本可以輕易簡單地從這些顏色相關團體而來,但是他們拒絕了。


要反野草莓?你們為何不大聲說要【反】修正集遊法?為何不【反】要求馬劉道歉?為何不【反】警政署署長國安局局長下台?或者,何不大聲說要【反】反對你們意見的人?


工頭堅說:


或許你不贊成他們所有的主張,但不能否認這對大家都是個互相學習的過程;我相信即使是參與的同學,也不斷在辯證中成長。至少到目前為止,他們表現得可圈可點。另外,如果你願意聽我一句話:與其相信斷章取義、煽動情緒、引導觀點的電子新聞媒體;還不如看線上直播,或者,親自到各個縣市的學運現場去看看。


在你真正理解這整個學運的真實狀況之前,請不要人云亦云的予以肯定或否定。


野草莓學運學生的一些心聲
地點:自由廣場
主題:最想對心中重要對象說的話



就像我上一篇文章所說:每個世代有每個世代的方式,而且這是種學習,對民主過程的一種學習,就讓他們自由發展,不管結果如何,他們只會更強韌。

Posted by chentims at 樂多Roodo! │21:42 │引用(0)政治混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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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覺得最後一個雖然講得最短但是講得最好
Posted by desertrose at November 14,2008 04:57

這個靜坐的本意是不錯,但違法在先,所以說大家應該以他們為榜樣,帶頭違法?

雖然說這是惡法,但目前它仍然有效。

再來,到底總統和行政院長要道什麼歉?
而且那些罵別人"是不是人"的學生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道歉?


別自以為代表學生 AND 代表人權。
也請各位看清事實,事實上反對他們的人也不少。這跟反修法反○○ 沒關係。
Posted by BlackCat at November 14,2008 10:12
申請制改成報備制...
我無法想像以後的台灣會有多亂!!
所以,當然要反野草莓啊!
Posted by 麥擱亂啊! at November 14,2008 14:04
連藍丁都承認馬英九集會遊行改報備制的政見是屁
Posted by liau at November 14,2008 19:09

我也贊成
並不是每個大學生都贊成的
有機會去美國走走吧
如果美國會發生把警察打到流血
那就叫奇蹟
絕對的民主並不是將自由
建立在會傷害到別人的前提下
請那些草莓們
民主與憲政在回去讀讀吧
Posted by 贊成 反野草莓學運 at November 14,2008 20:49

BlackCat,

>這個靜坐的本意是不錯,但違法在先,所以說大家應該以他們為榜樣,帶頭違法?
抗爭惡法,本來就是衝撞行政體制,所以沒有違不違法的前提。

>雖然說這是惡法,但目前它仍然有效。
所以既使帶頭違法,還是要違惡法。

>再來,到底總統和行政院長要道什麼歉?
行政院院長要對維護那些違法行使警察權的警察(局長)道歉,至於總統,請為他自己的行政院院長因為維護那些違法行使警察權的警察(局長)道歉。

>而且那些罵別人"是不是人"的學生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道歉?
那段,請完整看完那場辯論,是不是人,不是罵,是問句,請不要跟隨某些媒體亂下結論。
我來幫你還原現場
關於媒體報導「學生罵薛香川不是人」
http://tw.youtube.com/watch?v=biAynRbsPk4
發言學生:【秘書長你好,請問你是不是人?】
薛香川:【主席,抗議,這是...】(不清楚)【...不可以這樣問的。】
發言學生:【我這句話很中性...】(被薛的聲音蓋住)
發言學生:【我是人,大家都是人對不對,(轉向學生)你們是不是人?人權重不重要?】

>別自以為代表學生 AND 代表人權。
我有自以為代表學生嗎?哈!我脫離學生生活超過三年多,所以我沒有自以為代表學生,真不知你這樣的下斷語是如何邏輯思考而得來的結論,發言最好經過大腦,最好經過腦中的思腦辯証,再發言,謝謝。
另,我也沒自以為代表人權,但是我有為人權發聲的權利,也就像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言論,但是我會捍衛你發聲的權利。

>也請各位看清事實,事實上反對他們的人也不少。這跟反修法反○○ 沒關係。
我想,有反對他們的,沒問題啊!我知道,你反對他們是因為他們帶頭違法對吧?但是衝撞行政體制就是要對抗那惡法,要衝撞了還去遵守惡法豈不可笑?

以上討論,謝謝指教。
Posted by MacFailth at November 15,2008 00:47

麥擱亂啊,

其實有時我覺得台灣應該要全面戒嚴耶~就晚上9:00後宵禁,禁止所有網路,流行音樂和任何傷風敗俗的衣服和用品和報紙都不准販賣,電視只能撥愛國歌曲與愛國戲劇,禁止娛樂場所的執照和營業...若是違反上述任何規定,就被警察合法抓去官抓去賣器官。

若是真能這樣,台灣一定很安定地,至少你不會看到我這篇自由發表的網路文章,嗯。
Posted by MacFailth at November 15,2008 00:57

贊成 反野草莓學運,

我不反對你的贊成反野草莓(怎麼這句話很複雜,哈),因為我覺得這就是民主社會應該有的不同言論,你有這樣的感受和發表言論的自由,我有我的感受與發表言論的自由,這樣很好

不過,我覺得用美國的例子也ok,但是美國不是全世界,而且美國大叔的暴虐行為包括美國大兵虐囚或美國警察違法行使職權常被拿出來社會公論且受法律制裁。

在歐洲的法國德國英國等等,真正的遊行抗議和集會,通常更火爆。但是台灣這群野草莓,的確做出了和平抗議的訴求行為,野草苺沒怒罵,野草苺也沒打人,野草苺沒推倒警備車,野草苺也沒向警察丟擲汽油彈,至少到目前為止。請參考以下野草苺聲明之一:

(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4.html)

[論述] 為甚麼國安局長和警政署長必須負責?負什麼責?—野草莓運動向警察致意

全國各地的大專師生,從十一月六日中午開始,自動發起靜坐運動。起因,是國賓來台期間,台灣各地傳出警察執法過當,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消息。稍後,十一月六日晚間,我們得知由民進黨主辦的「圍城」現場,發生激烈流血衝突。我們感到沉重、心痛,無論對警員或參與遊行的民眾來說,我們絕對無法同意這種暴力相向的行為。同時,這也對比出由學生自發的「野草莓運動」,所強調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運動路線。七日傍晚,執勤員警包圍了我們,將堅持和平靜坐的學生與教授,一個一個抬上警車。事後許多學生表示,當時,他們看見警察先生、女士充滿無奈,甚至流下了眼淚。七日晚間,我們移師自由廣場展開長期靜坐後,承蒙警察同仁的諸多照顧,使我們的活動能和平進展。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必須譴責一切非法暴力:無論是警察施加於人民、或人民施加於警察,都是我們嚴正拒絕的惡象。


有民眾對我們有這樣的質疑,「警察只是為了維護治安,為什麼還要譴責警察?」而事實上,在「野草莓運動」的每一位參與者心中,都對平時辛勞,任務繁重的基層員警,感到由衷謝意。若不是你們的辛勤付出,我們恐怕難以享有平穩、安和的日常生活。但是,我們還是堅持要出來抗議,堅持要靜坐在自由廣場前,這究竟是為什麼?


因為我們感到困惑。困惑在國賓來訪期間,警察竟然也讓民眾受到了傷害。我們困惑:為何當民眾陳育青拿著家用攝影機拍攝國賓車隊時,卻受到警方無法源依據的盤查,並將陳育青強制帶回警局,限制人身自由,直到議員前來質問才釋放?我們困惑:唱片行在路邊播放非違禁的歌曲,警察為何可以進入店內強制停播,並強行將店家關閉?我們困惑:國賓來訪,人民懷有不同期待、觀感、想法,原是民主社會的常態,但為何警方要沒收國旗或西藏雪獅旗,並且驅趕人民,限制民眾言論與行動的自由?我們困惑:是怎麼樣的維安與警備調動政策,使原本關係良好的警民,要以侵害人權的方式照面,使民眾感到受挫折、怨懟、不安,而使警民陷入緊張關係?我們困惑:在國賓來訪期間,是怎麼樣的政策,導致警民關係的荒腔走板?


「野草莓運動」誠摯地感謝基層警員,為平日的社會治安,承擔了遠超過常人想像的壓力。但在國賓來訪期間,因濫用權力造成的人權侵害,我們也堅持要加以追究,以確立民主社會的根本價值。國賓來訪期間,政府固然必須擬定安全、嚴密的維安措施,以維護國賓安全,但是一個良善又有能力的政府,在執行一切政策前,都應以「不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為根本原則。所以,我們深切理解員警執行勤務的辛勞,而認為維安計畫的最高決策者,也就是警政署長王卓鈞與國安局長蔡朝明,必須為侵害人權的不當政策負起根本責任。其中,警政署長負責警力調度、國安局長負責國賓人身安全。而基層警員人力配置、執法重點、執法尺度,都是由這兩位最高指揮擬定。據此,在外賓來訪期間,相關侵害頻傳,我們不認為這些事件應該視為「偶發」個案,並將責任推卸給基層員警,而主張這是政府於外賓來訪時整套維安計畫的擬定、執行失當,所導致的不良效應。因此「野草莓運動」堅決主張:警政與國安系統的最高領導人,必須為這段時間的執法不當,辭職以示負責,重振民眾對警務系統的信心。

「野草莓運動」認為:我們必須向全國各地的基層員警致意,無論平時維持秩序、或特殊場面的維安,都仰賴全國基層員警的付出。但是我們也堅決主張:必須向警察濫用權力的現象提出強烈抗議,因為任何政策的擬定,都應以不侵犯基本人權為原則。在國賓來訪期間,基層員警執勤造成的人權侵害,不應被視為偶發事件。我們明確地指出:在這段時間內的各種人權侵害事件,是源於維安政策的整體決策錯誤。在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任何的非法暴力都應該受到譴責,而握有警政大權的公部門,更應該謹慎避免知法犯法、避免箝制人民基本權益。台灣今日的民主果實得來不易,因此我們堅持:警政署長與國安局長必須辭去職務、必須為政策失當表示歉意。
Posted by MacFailth at November 15,2008 01:32

desertrose & liau,

有想法並加以實現的勇氣,差點在台灣看不見了
反對的意見有ok,但是是不是有聽聽別人意見並雙方互相討論甚至理性辯論的勇氣卻很難
其實看到這些學生,覺得台灣還有救
Posted by MacFailth at November 15,2008 01:38

反爛草莓盤據國家觀光景點製造髒亂
反爛草莓盤據國家觀光景點沒有英文標題讓外國旅客以為台灣遊民年輕化丟國家的臉
反爛草莓替飆車殺人族開法律方便大門
反群眾暴力滋事追究責任不易浪費國家資源
反蔡英文帶頭滋事打傷149位警察不道歉

樓主若知道什麼叫做尊重民主的聲音
就不要刪我的留言
謝謝
Posted by 趙小安 at November 16,2008 05:41

樓上的小安,
你了解從大街上舉抗議標語到民宅裡的差別嗎?
屋主是有權用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送客的.
如信箱中的信件般,如果你覺得是對你無益的廣告的話,印的再漂亮,也是直接揉一揉投進垃圾桶,節省空間.
用"民主"兩個大字為理由,卻只是為了投遞一封廣告,這個在英文裡,叫"Overkill".

對於你第二點的訴求,如果那麼怕丟臉的話,應供獻一己之力幫野草莓的訴求標語外文化,實際行動解決自己的憂慮,維護台灣國際形象.抱怨是簡單,但無實際解決問題的效益.

對於整過事件,我的看法是:
在異國地鐵站中,被便衣刑警視為犯罪嫌疑者,前後包抄盤問,卻只是因為迷路關係,和跟在路上被不良堵只因為眼睛看錯地方,兩個不同的事件,但過程中所產生的恐懼和羞辱是相等的.
如果野草莓運動是為了讓台灣消除這個恐懼而生,請讓我與你們站在一起

MacFailth 的非官方打手 敬上
Posted by Timschen at November 16,2008 08:33

版主,請幫忙刪一下重複的上一封,我板機按太快了:P
Posted by Timschen at November 16,2008 08:52

草苺已經變色了~
草苺口口聲聲強調的自由民主從一開始就變色了。
自已口中捍衛的言論自由,但卻容不下一絲一毫與其音律不同走音符號。
這個世界變色了,草苺也因此變色了。
社會價值徹底被曲解了,民主之名被爛用了。
草苺希望自已的聲音被聽到,被接納~
但有試著傾聽一下大多數人民心裏想要的嗎??
我希望的是:
反暴力、要社會安定。
反煽動、要團結。
反貪污、要清廉。
自由廣場已經變草苺農場了,不喜歡草莓的不要去,因為那裏已容不下不喜歡草苺的它類族群。
Posted by A-HOW at November 16,2008 13:56

他們的父母可能沒有做警察的吧!!要什麼馬英九道歉,不會叫蔡英文道歉嗎?誰挑起的亂誰就要道歉不是嗎?國家亂,警察不用制止嗎?難道等著他們亂嗎?這些學生到底有沒有唸書啊?民進黨的作秀,他們起什麼哄,根本搞不清楚是非,太沒頭腦了!!有時想想他們這叫學運嗎?教他們的人真為他們感到可恥吧!!希望他們後悔還來得及,做些有意義的事吧!!把這些精力多幫助些可憐的人不是更好嗎!!一群不懂什麼才是真正學運的人,笨的可以了。
Posted by 妮 at November 16,2008 21:36

千萬不要一直以顏色當作主要的生活目標。

請大家記得,陳雲林來,先展現暴力手段的不是學生,不是民眾,是警察。

乖,懂了吼,不懂就別牽拖到學運的學生喔~

因為以上言論(尤其那個妮)幾乎沒停下來喘一口氣的謾罵且又尖酸克博地太精彩,所以存下來留證。
Posted by MacFailth at November 16,2008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