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2004

【原罪】

熟悉的網站上最近在熱騰騰的討論【原罪】

"人生下來就是背負著原罪",所以沒做過壞事自認很善良的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在遭遇痛苦或厄運時,並開始懷疑上帝或耶穌的存在之前,就被有先見之明的聖經以這一句話輕易打發。原罪,即使完全沒犯過罪,卻在生下來時就註定背負著一個隱形的罪。
佛教也是用相近意義的藉口來堵住信徒對信仰開始產生的懷疑 : "前世犯過了太多的罪孽,要由今生來彌補"。


接受了信仰,就是接受了神,接受了神,對神給予的所有安排就得全盤接受。
這是原罪在宗教上的原始意義。

那,撇開宗教觀點,在人一出生下來,是否就背負著地域或種族或歷史的原罪?!
同樣身為戰敗國,德國人後代幾乎以納粹為恥辱,日本人後代幾乎只承認戰爭是殘酷的事實,那我說,德國人面對原罪的態度比日本人要誠實謙卑的多。
那美國人是否得背負欺負印第安原住民的原罪?白人是否就得背負歧視有色人種的原罪?男人是否就得背負男尊女卑的原罪?甚至父親得背負父權社會的原罪?

混亂了

原罪的使用,還是繼續保持在宗教上就好。

Posted by chentims at 樂多Roodo! │00:45 │回應(0)引用(0)亂七八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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