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7,2005
精神損失賠償
昨晚這邊的新聞報導了一件事,一個知名的年輕搞笑男藝人在上星期六現場節目,對一個婦女觀眾問她幾歲,結果觀眾回了個歲數,這藝人馬上"機智"反應說【妳騙我,妳明明看起來這麼老!】,這位觀眾還笑笑的拿出身分證來證明她是幾年出生的,之後這位男藝人又說【哪天電視頻道Pro7若是又要做個關於整容的節目我推薦妳去啦!】
隔了三天,這位男藝人接到法院傳單,要他因為人身攻擊而對這位女觀眾賠償,那現場節目是三國聯播,德國奧地利瑞士的人都在觀看,超過幾百萬人收看那節目,所以這位女性觀眾要求2,5000歐元(約105,0000台幣)的精神損失賠償並要求這男藝人道歉。
這例子讓我想到台灣綜藝節目的無法無天,從x菲的大男人主義到x瓜的口無遮攔到吳x憲的不取笑他人語不休,加上所謂很會機智反應的新世代小女生主持人,都是靠著一張嘴巴羞辱別人開始紅的。
而為什麼這種人會紅?!還不是靠一大群白目的觀眾,不是覺得藉由那些藝人的嘴巴去諷刺羞辱別人感到自爽,就是自己被羞辱了卻不自知還跟著人一起笑著說好爽。這種價值觀,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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