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愛寫小說,長篇或短篇。寫小說是一種生活療癒,寫作當時彷彿走入主角不同的人生,過程充滿冒險的幸福感。可是,寫完之後,那些小說就像醃漬物一樣,灑幾把鹽巴,醃起來,封罐保存,躲在硬碟地窖裡,偶爾開罐,拿長筷子拌一拌,試一試滋味,又再放回去,等著陳年,成為回首的證物(喔,多像《東京鐵塔,我的老媽》那罐味噌醬菜啊!)
可以發表小說的版面不多了,副刊幾乎成為報紙縮版第一批擋子彈的犧牲者,就算活下來,有固定專欄,還有商業案子要搭配,剩下的版面,放些短詩短文,小說可就尷尬了,頂多字數一千、兩千篇幅,故事才起頭,就要收尾,總不能盡興。文學雜誌也困難,何況名家那麼多,也還輪不到B喀來撒野。出版書籍則更慘,閱讀力驟降,民生物資什麼都漲,有預算大概先買衛生紙。出版社也苦,昨日我去了一趟金石堂,平台新書大概超過80%都是翻譯作品,對出版社來說,找國外暢銷書的成功機率大多了,本地作者要不是暢銷作家,講兩性、講理財、講勵志才有看頭,前幾年紅極一時的網路小說也沒力了,這年頭倘若有膽出版文學味道濃一點的本地散文或小說,必然有Guts,聽起來多淒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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