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17日

靠部落格賺錢,可以嗎?

這是一個在部落客之間經常被拿出來討論的問題,我也不時被問到。老實說,答案沒有絕對Yes或No,甚至一個月前、半年前、一年前、兩年前的說法也跟現在的想法不盡相同(譬如我在2007年5月寫過這篇「部落失格之很難賺錢篇」)。部落格生態逐漸變化,有時候朝著我們無法控制的方向爆走,不在其中,根本不知道其微妙的稜角,再加上某些不熟悉部落格生態的主流媒體對於這區塊有過多的疏離,以及因為疏離而產生過度的遐想,有時候誇大了部落格的經濟效益,或膨脹部落客的影響力,或者把部落格平台經營者與部落格作者混為一談,多數報導也未免把部落格「神格化」了,所以,很多人問我,部落格都這麼好賺嗎?

我一直認為,部落格其實有類似那種「戀床」「圈養」與「小團體」的地域特質,如果往外擴大一圈,包括TwitterBuboo,或類似黑米推推王funP都可以加進來一起討論,某些只是小圈圈關注的話題,往往自動誇張成全部的人都應該知道,但離開網路之後,會發現這種集體發酵的熱情,其實很脆弱,根本無法與主流媒體炒作的事件相提並論。就算在部落界很紅,出了網路,也不免變成沒人熟識的小薯條。除非像彎彎、女王、史丹利這種「全國性的A喀」,否則每一個圈圈裡的部落客或讀者大概不太容易瞭解另一個圈圈的「夯」,也許小部分跟其他圈圈有所交集,這也跟部落格書寫議題的類別有關,但沒有絕對的硬規則。譬如經常去點閱格主清涼露乳照的讀者,可能沒有耐心來讀HOW阿潑關於公平貿易或NGO的長文,但或許看酥餅年糕的讀者也會抽空去看無名相簿的正妹照(我是舉例而已啦~~),不過大抵而言,除了我前面提到的全國性A喀之外,要通吃部落格市場是很困難的,這也就是為何電視媒體每次邀來的「知名部落客」都會讓我「哦!」一驚,或趕緊問問熟識的部落界朋友,確認他們也不熟之後,我更加確定,原來不同掛的,是很難瞭解彼此的影響力,但他們確實很紅,只是每個人每天要擔心的事情太多了,沒有辦法通盤知曉。

講太多了,有點離題。那麼,部落客可不可以靠部落格賺錢呢?會不會很「可恥」?(「可恥」是我一個朋友的用詞,我聽到的時候,也嚇一跳!)

不難發現讀者之間有類似的牢騷,抱怨某某某近來的文章多數是置入性行銷,簡直像電視購物台;或者數落某某某利用讀者的熱情跟廣告商收錢,真是可恥,再也不去看他的文章了。

這問題非常有趣,網友會因為部落格作者進行置入性行銷而有了「被欺騙」的違和感;對於部落客靠經營部落格賺錢,感覺很銅臭或不屑;因為部落格掛很多邊欄廣告而覺得討厭……

往往某個部落格的作者,又是另一個部落格的讀者,有趣的地方在於,閱讀者難免有脾氣,但書寫者也有堅持。我聽過一個更妙的說法,認為網路閱讀也不盡然全是免費,因為讀者也是要花錢支付上網費用啊,也要花時間來閱讀啊,這邏輯,有點奇怪,但確實有人這麼想。

這麼說好了,網路書寫一開始可能靠熱情,一方掏心掏肺生產內容,另一方準時守候給予回應,這是非常「柏拉圖」的互動,在一般經濟模式之下,先不要講太複雜的,譬如「閱讀」好了,以前要花錢去買書、訂雜誌、買報紙,才有辦法讀到好的文章、報導與消息,但是部落格踢翻了這個鐵律,免費閱讀與無償書寫顛覆了閱讀的供需關係,但是網路書寫的熱情耗盡之後,總是要找出一個彼此都可以天長地久繼續纏綿下去的養分,明日報實驗過,但失敗了,那時的環境條件與現在不同,或許晚幾年,明日報可以大賺也不一定。當然主流媒體諸如中時與聯合、自由、蘋果也搞電子版,但他們也要靠廣告收入,否則這些免費內容一直免費下去,最終也是掛點。

所以,讀者在閱讀非商業性質的個人部落格時,相對也會產生一種「潔癖」,一旦部落格作者做起生意來,難免會有「被利用」的厭惡感(這說不定是商業部落格一直沒辦法成氣候的原因)。但是對於部落格作者來說,他們也許因為大量投入時間在部落格書寫,把部落格當成事業在經營,當然需要收入,尤其對pageview驚人的部落格來說,往往都是廣告商與公關公司亟欲拉攏合作的對象,也就被迫必須去考慮這類問題。我想,這是以部落格作者為廣告合作對象的轉型陣痛期,當讀者抱怨作者不應該靠pageveiw來賺錢,不可以把雙方的感情拿去當廣告談判的籌碼時,作者是不是也有權利決定他要用何種方式經營自己的部落格,畢竟靠pageview的虛榮,是無法拿來過活的,但如果部落格經營者已經有很穩定的收入,書寫部落格不至於造成額外負擔,因為抒發己見獲得認同的滿足感已經很幸福了,當然可以拒絕廣告,維持乾淨整潔,這也沒什麼不對。

這純粹是一種「気持ち」(ki-mo-chi)。我自己也經常去讀別人的部落格,有時候讀完一篇文章,輾轉聽說背後有某某廠商付錢支持,會有那種「靠,被騙了!」的直覺反應,但仔細想想,為什麼不行呢?但也知道有些部落客是很坦蕩的,他們覺得這種方式不偷不搶,有何不可。說真的,我很佩服這種坦蕩,我也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練就這種氣魄(手插腰,對天一指,老娘就是要賺錢,怎樣~~),畢竟靠部落格賺錢,一點都不可恥啊!

每一個部落格都有其人格特質,相當程度反映了作者與讀者群的脾氣,困難的是,作者無法清楚知道讀者群究竟在哪裡,但隱約可以嗅到大方塊的屬性,譬如,我大約知道來我部落格的人,部分喜歡棒球,喜歡閱讀推理小說,喜歡懷舊氣味的東西,看電影聽音樂也愛日劇,有點小左派性格,某部分哭點很低,不是什麼追逐名牌奢華的人,但號召做善事的身手都很矯健。因此,當我接到某些行銷合作提案的時候,捍衛部落格的臭脾氣就浮現了,我其實應該開高價跟他們畫餅,偏偏臭脾氣作梗,我反倒跟他們說,這個產品我實在用不到(譬如隱形眼鏡藥水),寫出來的文章沒什麼說服力;或我不會開車,很難寫一篇新車勸敗文;或我的讀者好像不看某類型的讀物,在部落格促銷的效果應該不大,所以就很委婉的拒絕了,希望他們不要花冤枉錢。(但相對的,我幫廣告業主寫廣編稿,因為不掛名,拿錢就得努力歌功頌德,感覺起來就沒有那麼多扭捏牽掛了!)

但廣告代理商或公關公司對網路行銷畢竟還是陌生,有時候純粹是因為對方提出來的條件讓我很「為難」,譬如,希望我寫800到1000字的文章,參加他們的徵文,一旦被挑上,會有50元的酬勞,或者贈送某某試用品,等等,這些我都拒絕了,因為我覺得這種提案太費時費力,我應該用同樣的時間去關注拉丁美洲基金或新能源基金。

或者有某些廣告晝伏夜出、畏畏縮縮貼在留言版,文案寫得不好,也不懂得尊重部落格作者,這種垃圾廣告非常討人厭,也只能耐著性子一筆一筆刪掉,在此要規勸這類廣告主,此舉不會招來生意,只會惹人嫌。

更慘的是,很多是基於人情請託,或源自要命的正義感,所以部落圈才會有「我是部落客,我很忙,可是我很窮」的哀嚎,每個人除了工作之外,還背負一堆稿債,當然多數時候是因為「面皮太薄」,很怕跟對方談價錢,或者顧忌因為開口問價錢,被對方私底下數落,「什麼嘛,原來是個愛錢的傢伙!」

所以,即使對某些部落客靠經營部落格博得人氣,每月可賺取20萬的「榮景」十分垂涎,但是自己小左派的臭脾氣作梗,也只能流口水了。但,部落格作者花時間書寫,提供給讀者免費的閱讀內容,倘若靠部落格賺錢很可恥,那廣大上班族每個月領薪水是不是也該來討論一下呢?

就好像聽眾再多的電台,也要靠賣藥,或跟後火車站的指定藥房異業結盟,才有辦法撐得下去,如果,部落格作者也能坦蕩蕩掛起「工商服務」的廣告看板,因此支撐他每日書寫的經濟養分,雖然按照目前的狀況看來,平均兩萬個部落客當中,也許只有兩個部落格才有辦法賺錢,好像也沒必要苛責了吧!

其實,我還有些話想對那些向部落客提案合作的廣告商說說,但今天寫太多了,下次再說吧!




Posted by chensumi at 樂多Roodo! │17:05 │回應(15)引用(0)私‧生活‧意見
樂多分類:網路/3C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039609
回應文章
或許,可以有個長期關注部落格發展,比較瞭解部落格圈生態,以及熟悉各個部落客調性內容的第三者,來擔任部落客和廣告商之間的橋樑,也就是部落客經紀的工作。可以幫部落客擋掉一些莫名其妙的提案,避免對部落客太低價的剝削(比較敢開合理的價碼),也可以幫廣告主找到適合的代言部落客,或是發展其他可能的行銷模式!
Posted by DearJohn at 2008年05月17日 19:49
Dear John

老實說,市場也不夠大,若有類似的部落客經紀工作,
套一句台灣話俗語,生吃都不夠,哪能曬乾啊!
該經紀人可能先餓死了吧
Posted by 米果 at 2008年05月17日 20:15
舊文一篇共襄盛舉:

http://fred.ipod.to/blog/?post;1360

(這樣算不算有置入性行銷的嫌疑?:P)
Posted by Fred at 2008年05月17日 23:28

當部落格出現置入性的商業文章,
會讓人質疑其文章的真誠度,
之後,即使有再好的的文章也很難挽回讀者信任
Posted by 布 at 2008年05月18日 01:25

米果的堅持,讓我看到難能可貴的風骨.
商業不是不好(我也是學商的),只是要有所區隔.
Posted by hw at 2008年05月18日 10:36
米果姐其實也指引了廣告商一盞明燈了,
屬性(部落格)、屬性(讀者)、屬性(廣告物),
而且思考時這個順序很重要。

相信大部分認真花時間、感情去閱讀的讀者們,
是不介意讀點置入文或點個廣告的,
畢竟手指是長在自己手上的,
倒是有置入但沒告知的部落客,顯然是狡猾了點。
Posted by 無差別 at 2008年05月18日 12:32
每一個部落格都有其人格特質,相當程度反映了作者與讀者群的脾氣
這句話寫得超棒的
這也是我的論文主題
期待六月份跟大家分享了
Posted by 艾兒 at 2008年05月18日 17:00
我也好想利用Blog賺錢喲

但是真的很難
Posted by 高藥師 at 2008年05月18日 19:15
傅老大,根據本人主觀認定,確實是置入性行銷,
帳單會寄到你的工作室,連同有機小黃瓜宅配一起過來喔!

布,如果部落格作者一開始就講明是工商服務,可接受嗎?

hw,不要說什麼風骨啦,我再不認真賺點錢,真得會餓到剩下骨頭,在風裡面發抖。

無差別,但要是廣告商是要求作者不可以告知的話,那怎麼辦?

艾兒,祝你論文大成功喔!

高藥師,我也好想,但是也一樣難。
Posted by 米果 at 2008年05月18日 20:46

米果姊姊,

其實右派也沒什麼不對。為什麼賺錢就要這麼不好意思呢?
(我是你的右派讀者阿,小小反駁你對自己讀者群的想像)

我們看雜誌報紙也是充滿置入性行銷的文章,這樣想,也不必太苛責部落客。會不會“被“置入性行銷成功,端看讀者個人了。
Posted by Hsinchao at 2008年05月19日 03:10
貴婦奈奈剛從《百萬部落客》贏得了100萬
http://mb.emailcash.com.tw/blog.asp
Posted by Wendell at 2008年05月19日 11:08

我們讀者是自己進來你的部落格的
當然是客隨主便阿~米果姐 你開心最重要
因為是你~的部落格 你想說啥就說啥
想做啥就做啥~ 只要沒有侵權犯法 我想
應該都是Ok吧
Posted by Jessi at 2008年05月19日 11:08
靠部落格賺錢?我可能會餓死吧!
所以版面還是乾淨些.
我想...會賺到錢的也有.沒有進帳的也有吧!
就是有廣告總比沒廣告的情況吧!
高藥師:也好想利用Blog賺錢喲 但是真的很難
挖馬ㄟ"肖想"
但是...算了...
寫文章.純粹是分享自己的想法.高興就好
這彷彿才是寫文章的初衷吧!
當然能因此賺到錢也很好啦^^"
還有...我喜歡妳寫的文章^_^
Posted by 愛麗絲 at 2008年05月20日 07:57
米果老師..
我又來啦..
我覺ㄉ部落格也只是興趣而已..
不太喜歡商業化..
這ㄍ史丹利也說過ㄌ..
果然熱血男兒就是這ㄇ有志氣ㄚ..
我喜歡..^^
Posted by 小天.. at 2008年05月20日 12:26
才在文章裡面提到,最討厭那種隨意在留言版張貼一大篇廣告的傢伙,沒想到一個什麼XX大聯盟的就來張貼,可見他們都是閉著眼亂貼的,金害,只好刪啦
Posted by 米果 at 2008年05月20日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