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11日

部落失格(之1……懶人基因篇)

太宰治.jpg
我最近常在想,自己到底算不算部落客?

部落客的面孔其實是很模糊的,模糊到,根本不應該有絕對的定義,誰來定義部落客,或由誰決定部落客的長相,都不對勁,之所以這麼想,跟傳統平面或電子媒體與網路的距離有關,雖然我們會覺得網路無所不在,但是碰到傳統媒體來報導(或定義?)部落客的時候,部落客就變得很奇特、詭異、甚至尷尬,即便每個人都有可能是部落客,包括大樓的保全警衛,或報社編輯部的工讀生,或多或少,都兼具部落客的身份,因為要變成部落客的門檻其實很低,但是傳統媒體報導呈現的部落客,反而變成一種類似外星人的稀有怪物,好像部落客參加遊行,部落客減肥,部落客現身,就不是一般人的行為,而是怪物,從洞穴跑出來曬陽光的怪物,關於這點,我真得覺得非常非常非常有趣,倘若老派的報社編輯說出,「啊,原來部落客也要吃飯大便啊!」我應該不會覺得太驚訝。

有幾次接到記者電話,對方的聲音明明聽起來很年輕,應該有豐富的網路經驗才是,可是我必須花很長的時間跟他解釋網路串聯貼紙到底是什麼?部落格之間如何引用,如何連結,我聽得出來對方很為難,他一直想不透,貼紙怎麼貼到不同人的螢幕上面,雖然我跟他說了很多次,不是貼在螢幕上面,是部落格的版面。

好了,講這樣子,好像自己是多麼熟門熟路的部落客,坦白承認,我自己是很失格的,約莫十幾年前開始玩討論區、留言版、聊天室、電子報、ICQ,到明日報新聞台,要認真追溯,自己的電腦經驗是從大怪獸級的COBOL程式語言啟蒙的,既然一開始沒有玩過BBS,後來也就欠缺這門經驗,明日報新聞台機制讓我苟活很多年,白癡操作法寵壞我這種懶人,看別人玩部落格玩得愜意無比,竟然不構成搬家的誘因,要不是接手的pchome過於怠惰,我實在沒有力氣搬到樂多,我想,該是體內那個老派的靈魂作祟,我到現在還不習慣用outlook的行事曆,也不用手機行事曆,更不要說PDA了,我的紅皮記事本已經十幾歲了,不但脫皮、毛孔粗大,還有小細紋,我還是每年為她補充內頁,按年份整理收藏,那算是我自己告別歲月的生命儀式,取代不了,雖然欠缺關鍵字搜尋的強大功能,當真要跟回憶賽跑,就全部拿出來翻閱,有推理的樂趣,幾度也翻得興致盎然,完全陷入舊時光,竟然忘了原本想要找什麼資料,一整個就歡樂起來。

所以,我不是個積極進取的部落客,既不聰明也不精明,我甚至連RSS與flicker都不懂,也不知道怎麼把影片拉進部落格,或在部落格播放那種突然嚇到人的音樂,有些東西一旦佔據太多時間,或制約我關心的動線和閱讀的舒適性,就會讓我退避三舍,我情願捨棄那些焦慮,把多出來的時間,留給紙本閱讀,這麼說起來,我真是落後得要命,簡直是明末清初的人。

我身旁有非常多「部落客」,也有很多「非部落客」,我可以融入他們,或變成他們認為的異類,因為上網購物跟傳統市場買菜,是可以並行,不相違背的。我相信實體世界的人格,會完全反應在部落格的脾氣上面,也許有人會覺得,當真要掩飾,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是部落格除了掩飾之外,說不定呈現了別人所不知道的自己,或者連自己都很驚訝的自己,當然,那不需要被定義或檢視,人生再也沒有一個地方像部落格一樣,還要顧慮身段,顧慮老闆主管業主的眼光,就像我一樣,我經常要寫一些讓業主或編輯滿意開心的東西,那是產品,那是謀生的工具,有了那些拘謹扭捏嚴肅的痛苦折磨經驗,才有收入,才能付網路費用,才能偶爾讓電腦升級,也因為那些拘謹扭捏嚴肅的折磨,才能相對噴發部落格書寫的力道,某種程度來說,部落格其實是心理治療的基層衛生所。

相對於有血有肉的人性面,我對部落格許多花稍時髦的機制與小工具,其實是很笨拙的,甚至刻意擋在門外,繼續當明末清初的古代人。有許多好友不斷透過MSN或e-mail,或者留言慫恿我玩這個玩那個,或是搬到這裡搬到那裡,他們提到的誘因不外乎「好好玩」「好有趣」「可以讓你的文章曝光」「可以讓更多人看到你的想法」「可以交到好多新朋友」,可是我明明不想這樣啊,因為我不擅長記名字記暱稱,不太喜歡跟人在留言版爭辯,也不太想伺候那些一天到晚在網路找人挑釁吵架的陌生人,歸根究底,就是我老了,過了每天都要交新朋友的年紀了,甚至厭倦到了網路還要social,因為我是徹底的懶人啊!

這就是我部落失格的懶人基因了,下一次,我想要說說,我的「反部落客經濟之小左派性格」。



圖:太宰治(1909-1948)青森出身
1935年,以作品《逆行》獲第一屆芥川賞候選
1939年,以《女生徒》獲第四屆北村透谷獎
1948年,與愛人山崎富榮在6月13日深夜,於東京「玉川上水」投水自盡
《人間失格》為其生前最後一部遺作


P.S. 為什麼要放太宰治的照片?因為我很喜歡他的文字調調,既然偷了他的標題,總要致意一下!

Posted by chensumi at 樂多Roodo! │14:03 │回應(14)引用(0)私‧生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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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哈哈!這個標題真是很有創意,
不過幸好內容沒有人間失格這麼灰暗。
Posted by Mercury at 2007年05月11日 15:14
嗚嗚嗚嗚嗚,我好想哭啊!!!
Posted by 阿潑 at 2007年05月11日 16:21
 進取的阿潑為什麼要哭啊?!

 跟米米果比起來,我這個歐巴桑部落客不僅懶到失格,而且是標準的「不落格」,三不五時因為家務繁忙而消失,人家邀約什麼聚會也很少參加,「客」嘛,有空才來,沒閒就再見拜拜啦。

 唉,因為我的力氣都噴發在小企鵝身上(現在又多了個八十歲的企鵝奶奶囉,哈哈)。
Posted by 漂浪 at 2007年05月11日 17:11
其實我也非常害怕被冠上部落客這個名詞,因為每次一介紹我的名字,大部分人是沒有看過我的部落格,然後就開始沒有話題,有人就會問我貴姓,那我還是講上我的本名自我介紹我的工作,我的工作跟我的部落格其實也沒什麼關係,討論工作也不是,討論部落格也不是,總之,就是什麼也不是。

部落客是什麼也不是的行業。

不過還好還沒有人問我是不是搞自拍露點的。
Posted by 水瓶子 at 2007年05月11日 17:38
也是個記事本的愛好者,將生活上拉雜瑣事提筆記錄(就連朋友的聯絡地址、電話也是一個一個書寫而成),
比起完全依賴電子產品,顯得有安全感一些,至少不怕哪天卡到陰,當機了,化為烏有,豈不糟糕。
(順道練習寫寫國字,也挺不錯的)
一直到現在,抽屜裡還留存著數本記載過往青春、日常的小冊子,偶爾翻閱,還真的別有一番樂趣!
Posted by Claire大姑姑 at 2007年05月11日 22:26
我最早只能追溯到新聞台吧,也是慢慢摸索,米果姐說的網路放音樂我其實很熱衷.....不過你說的貼紙事件真的很好笑啊
Posted by 小多媽 at 2007年05月11日 22:31
題外話題外話

米果姐我又來跟您訴苦了,有關光纖的
http://www.wretch.cc/blog/ae5403&article_id=16032105
Posted by 車輪餅超人 at 2007年05月12日 19:39
正好想寫一篇我為什麼要玩部落格
看到你寫了這篇 覺得有意思
原來做的最好的那個人
可能從來不是最刻意做這件事的人呀
Posted by 阿泥 at 2007年05月13日 20:09
米果大
正要說你這裡冒出一些惡意連結的回應
不過你已經刪除了
但是剛剛還是看到那篇 "【不專業講座1022】"底下出現很可疑的引用
常識告訴我 不能點
Posted by 潛水讀者 at 2007年05月15日 12:46
哈哈哈

這是什麼問題嘛
你當然是如假包換的布落客啊

好緊張啊
第三次巴提斯塔手術難度好高啊
不知道米米果是否也很緊張
Posted by 亞伯特 at 2007年05月17日 23:11
呵呵!我也是懶惰部落客一枚啊!
Posted by 福熊 at 2007年05月22日 15:22
巴提斯塔手術?
是醫龍這部漫畫嗎?
(好久沒看了)
Posted by milstein at 2007年05月24日 01:51
As long as you keep blogging,
and having interactions with commentators, you are a blogger.
Posted by Lucky at 2007年05月24日 02:29
我自己也有一本類似那樣的小冊子,
超愛你寫的那句 "一整個就歡樂起來" ...哈!
Posted by Hannibal at 2007年06月8日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