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2006

上海十日譚之臨街生活

尋常生活

       走在法租界,尤其是瑞金路一帶,固然是優雅光亮的,但那並非上海唯一可愛的地方。這張照片忘了是在哪一處拍的了,極為尋常的巷子,每一個居住單位都很小,有些人在一樓開張了做生意,許多雜物亂糟糟地疊拌在屋外或屋頂上。幾乎每戶門口都另搭了個小房間,是做為廚房用的,就在這僅可旋身的空間裡開水燒飯,但是盥濯洗滌則是在另外的自來水檯。早晨,路邊隨時可見滿嘴牙膏正在刷牙呸水沫的男女,很慚愧的,我當下想到的居然是「功夫」裡的鏡頭――張愛玲〈童言無忌〉說,像我們這樣生長在都市文化中的人,總是先看見海的圖畫,後看見海﹔先讀到愛情小說,後知道愛――我立即意會到,自己乃是一個觀光客那樣地印證著電影或書本中讀到的東西,來到上海不是為了現在的上海,是為了尋覓電影與文字的場景。

  然而,一個外地人,一個「異文化」者,如何才能避免獵奇的眼光?或者這根本就是無可避免,人在異地,永遠在觀看中,評價中,聯想與比較中。同時讓我反觀自身――被全球一致的都會生活模式所馴養的我,離開了那些符合我對上海的預想的地點後(福州路南京路多倫路外灘石庫門……),一旦無意間闖入同一座城市的另一種面貌裡(包括繁華南京路隨時左右轉入的黑暗小弄),在為各種原因所導致的空間壓迫及其所發展出來的生活習慣和建築暴亂裡,第一個能想到的卻只是擬像世界裡的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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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006

上海十日譚之家庭文化弄

家庭文化弄

    從魯迅故居出來,走在應接不暇的山陰道上(是的,這條真的是山陰路),十分幼稚的為了故居中魯迅保留的椅子居然跟台大校史館內展示舊圖書館的椅子是一樣的――一種以木頭作成的圓形三腳旋轉椅――而感到興奮。也許因為是故居附近,還保有某種幽静感,而非人民廣場附近那樣好大塵撲面來,工地中鏗鏗衝衝一面向著旁邊張望的時候,突然在一處里弄鐵柵後面,發現了一架奇異的告示牌。

  「學習型家庭文化弄」。

  什麼是家庭文化弄呢,應該就是很有文化的家庭們組成的巷弄罷,那麼有文化的標準是什麼呢牌子上寫了,「擁有一個書櫃,購藏一百本書,訂閱一份報刊,懸掛一幅字畫,種養一盆花卉」,就可以稱為達到家庭文化標準了。而這處巷弄裡二十七戶已經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家庭達到了標準,這個比率我不大明白,那個百分之二,照這樣看來似乎是不足一戶吧。好吧,就算是有一戶沒達到,那這一戶是怎麼樣呢,花剛好枯死?書少了兩本?會不會被其他人討厭呢?

  這種東西很奇怪。一開始先讓我想到皇民化時代的「國語家庭」,上述的文化標準也讓人想起「皇民練成」之類的東西(如何成為日本人?如何成為文化人?――學習成為更高尚的人)。接著又讓我想起「新生活運動」,還有小學時代參加過的「國民禮儀教育須知測驗比賽」。

  預備搭捷運回高安路的時候,再度於地鐵車廂口被一定要同時間上車和下車的兩群人卡在那裡動彈不得,我護著自己的背包,在人群中掙扎好像溺水者地鐵站工作人員仍然一副憊賴神氣,舉起手中的擴音器,擴音器中傳出雜音甚多的「先上後下」呼籲,當然那只是一種背景而已。忽然我就想起了上海四處可見的大標語,呼籲市民們學習做個文明上海人――如何成為文明的現代人?然而整個上海就像是一條巨大的學習型里弄,忙著抵達那些可以被明確測量的標準。


Posted by chekhov at 13:46回應(11)引用(0)私人景點

April 15,2006

上海十日譚之魯迅公園

魯迅公園薩克斯風

電影《新不了情》中,劉青雲失意混跡在廟街一帶,隨人觀聽台上唱曲,忽然耳內一凜,聽見了不同於鐃鈸胡琴的其他聲音。循線望去,有人正夾在粵曲伴奏團裡吹薩克斯風呢。

回台北前一天,到魯迅公園內一晃。這裡也算是「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罷,而且是旅遊導覽上必登錄之地,罕見的居然不收門票。農曆三月時分,柳絮滿園紛飛,亂撲行人面,兒童們排隊由教師領著要到魯迅墓上致意。公園寧靜美麗,綠芽滋發,園外醜陋的足球場和大樓工地可以暫時假裝看不到﹔魯迅墓前有二男一女打拳,有連毛澤東名字都拼錯的中英文解說牌。園內設有茶館,館內賣珍珠奶茶兼及泡腳健康用品之類,外頭即是廣場,許多老人聚集,矮欄上即有人拉胡琴,另一人執麥唱戲。然而,同樣的,我也突然在那紛紛的笑語琴弦嘎腔中聽見一縷不同的聲線。

         是不遠處另一棵樹下,一中年人立在自己的機車旁,仍戴著安全帽,手把著一支薩克斯風在吹奏。坦白說是很不好聽的,氣不足,又偶爾走音。也沒有像是那位唱戲老人那樣有人圍觀叫好。就是獨自在樹下吹了又吹,吹相同一段旋律,反反覆覆。


Posted by chekhov at 10:43回應(6)引用(0)私人景點

April 1,2006

克萊喀先生與藤野先生

然而有過這樣的事。因為對於自己住的客寓很生厭了,就想寄居在這先生的家裡看……不錯,我給你看我的家裡房屋,來罷,於是從食堂、從使女室、從邊門,帶著各處走,全給看遍了。……只要兩三分時,便已沒有可看的地方。先生於是回到座位上,以為要說這樣的家,所以什麼也住不下,給我回絕了罷,卻忽而講起跋爾忒˙惠特曼(Walt Whitman)的事來。先前,惠特曼曾經到自己的家裡來,逗留過多少時――說話非常之快,所以不很懂,大半是惠特曼到這裡來似的,――當初,初讀那人的詩的時候,覺得有全不成東西的心情,但讀過幾遍,便逐漸有趣起來,終於並非常之愛讀了。所以……

借寓的事,全不知飛到哪裡去了。我也只得任其自然,哦哦地答應著聽,這時候,似乎又講到雪黎(Shelley)和誰的吵鬧的事,說道吵鬧是不好的,因為這兩人我都愛,我所愛的兩個人吵鬧起來,是很不好的,頗提出抗議的話。但無論怎樣抗議,再幾十年前已經吵鬧過的了,也再沒有什麼法。

(克萊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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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ekhov at 22:19回應(6)引用(0)私人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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