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0,2005

十年

十年
我們都彼此認識了十年,前五年一起唸書,一起嘻鬧,後五年彼此想念,彼此逐夢,一切有所變也有所不變;我們曾一起討論誰會先結婚,誰要當誰的伴娘,說好男人的條件是溫柔有錢,遇到時還要端出來一起享樂

 
難得的週末,難得實現說了不知幾百次,到現在才成功的聚會。

我們都太忙了,上班時間與休假時間都不固定,以至於吃頓飯見個面,都要挑好良辰吉時,確定那天會是個碰巧大家都沒事的好日子。

我們好久沒見了,幾個月了吧,今年是我們認識滿十年,天哪,太噁心了!

mi舉家到大陸發展後,兩個月前她終於忍不住奔回台灣,雖然我相信她口口聲聲說,還是台灣好,但我更相信,是她在台灣念念不忘的男人好。回台兩個月,mi順利的把工作都找好了,房子也整理好了,飛快安頓的速度,讓我們一直都不必為她擔心,只要在家等她電話約聚會的時間就好。

銘,在科學園區工作,月入四、五萬的單身無聊男子,之所以無聊,就是除了工作以外,就往台北消磨時間,把台北城當成自己的女朋友,休假時在台北,看電影在台北,買東西在台北,剪頭髮在台北,吃飯約會在台北,必要時也可以睡在台北,連台北人必要的通行證-「悠遊卡」他都備有;可惜台北沒能填滿他的感情,在台北生活的女人,沒有一個是他的女朋友,但他卻可以跑台北跑的這麼勤,就因為我們這群跟他搏感情的人在台北。唉,人真的是孤單不得的動物,總想把朋友攬在自己身邊,就算沒人愛,起碼還有朋友要。

K,晚我一個月談戀愛,我不幸悲慘的遍體麟傷現在苟且偷生,她卻至今兩年仍甜的像蜜,只有日趨穩定,沒有任何需要走入療傷體系的跡象,不知是她幸運,還是這是我的宿命;她心疼我,我羨慕她;我感謝男人把她照顧的好,她怨懟男人無情辜負待我;愛神對她比對我好,她對我比對男人好。不管對方性別角色,我們都被「完整」的對待,沒有強求,這樣就好。

Gi,交情真的匪淺,一群好朋友裡,能說知心話的還是只有契合的指定對象;曾經跟我吵架翻臉冷戰,曾經一再痛罵回到賤男人懷裡的笨我,曾經陪她落淚說著表象安好,實際不為人知的感情痛楚,曾經因為我要北上工作而在工作場所不計形象的哭花了臉…..;我們有過很多的曾經,用曾經陪伴彼此,用曾經懷念過去,用曾經鋪陳未來。現在的她已在台北了,破除了距離,我們的身心還是一樣近,從未離開。以前聽她說著同儕間的爾虞我詐,現在聽她說著作為一個店長的美麗與哀愁。

我們都彼此認識了十年,前五年一起唸書,一起嘻鬧,後五年彼此想念,彼此逐夢,一切有所變也有所不變;我們曾一起討論誰會先結婚,誰要當誰的伴娘,說好男人的條件是溫柔有錢,遇到時還要端出來一起享樂;現在,誰也沒結婚,不用搶著當誰的伴娘,遇見的男人溫柔不有錢,但卻還是一起享樂。我想,再一個十年亦或再兩個,我們還是會成為彼此的垃圾桶,坐在圓桌上為上一個十年紀念,為第一個十年傻笑;十年哎,你的一生能有幾個十年?能有幾個交情十年的朋友?

今天是雙十,我們不為國慶,只為我們的第一個十,並疾疾邁向第二個,我們正簇擁走在雙十之間……

Posted by charlie1203 at 樂多Roodo! │18:44 │回應(0)引用(0)幸福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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