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3,2009

內與外

年輕時很愛打籃球,雖然喜歡報隊三打三,喜歡五對五打全場,享受團隊合作的感覺,但其實我更喜歡一個人對著籃框,在清晨無人的籃球場上慢慢投籃,從罰球、跳投、籃下假動作轉身,再到愈來愈動態的換手運球、左右開弓上籃,或是想像自己是NBA的球員,從底線切入,盤球轉身,躍起,見人封蓋,拉竿到籃框的另一邊,等到跳躍力退盡,身體開始下落時再反手挑籃。這還不夠過癮,最好玩的還是站在三分線上,想像隊友為自己製造了0.5秒的空檔,雖然離我最近防守球員知道我要出手投籃,急忙飛奔過來,但早已來不及,我的手腕將球扣出後,像射出箭矢的弓弦一樣,順著彈性抖了抖,而球早像迫擊砲彈一樣,在球場劃出一道彩虹般的弧線,飛向籃框,而籃網則像被石頭擊中的水面一樣,彈出了漂亮的網花。




雖然我很喜歡籃球,但我卻一點都不喜歡看籃球,尤其是一堆評論,愈是專業,能把球隊戰略說得清楚,球隊防守策略剖析得明確的球評,我愈不耐煩。我更是討厭球隊為了贏球,下重兵防守身手矯健的敵對重心球員,不惜犯規也要凍結時間,慢慢將分數迫近。雖然看球那麼多年,早就知道這是兵家常事,但每每看到這種勝負關鍵的橋段,我就愈不像球迷,能屏氣凝神又張大眼睛地看下去,而是關掉電視,做自己的事去了。因為對我來說,精彩的早就結束了,公牛還是湖人贏球其實關我屁事,接下來的,早就不是球賽了,而是戰爭。

沒錯!敏銳的人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其實我一直喜歡事物本身,更甚於事物的社會效果,更精確地說,愈是被我欣賞的事物,其社會效果就愈是被我鄙視和忽略。這就是為什麼我雖然喜歡籃球和游泳,卻從來不在乎誰是今年得分王,誰所屬的球隊可能拿下今年的總冠軍,誰又可能在今年的奧運中拿下創紀錄的金牌數。這些,被我稱之為社會效果的事物面向,常常被我忽略著。就像近來Michael Phelps吸大麻的照片公諸於世後,卻一點也無法減損我對他的敬意,原因即在於,如果你會游泳;如果你會捷式和蝶式;如果你在游泳時能聽得到水流刮過自己耳朵的聲音,並知道這聲音是隨著你全身肌肉的流線性而改變;如果你曾試過蝶泳100m;如果你曾經試過潛在水裡,僅靠著蝶腰抖動向前游!你一定會非常敬佩Phelps為什麼可以將這個動作作得這麼完美。他在水裡的手臂划動,似乎一點都不浪費任何氣力一樣,而下半身則像伴著美妙的音樂,任憑因為前進而產生的流水而飄動,如湍急水流中的水草一般,讓他不到50秒就前進了100公尺。這些一切一切的「內」容,對我來說,都遠比什麼吸大麻或是8面金牌還要重要,僅管前者是無上的恥辱,而後者是無上的光榮,其實都被我見「外」著。

你打過沙包嗎?如果你真的很用力用拳頭去刺擊沙包,你應該會慢慢觀察到,職業拳擊手的拳頭和你的拳頭差距,絕不只是身體肌肉的差距!當你看著拳賽,將拳擊手揮拳的動作停格,然後站在沙包前,每一個動作都去模仿,從腳步、膝蓋、腰身、手臂伸出的線性方向,想像由下而上帶動的力量,透過腰的轉動,將拳頭帶出,那擊中沙包的聲音,絕對不一樣。當然,別忘了刺拳、直拳和勾拳的差別。當練習的次數增加,拳速也跟著增快,擊中沙包的拳頭也愈來愈不痛了,你將的瘋狂地打擊,其實不是想傷人,也不是要嚇人,只是因為愛上這種順暢而自由運用身體的感覺,以及那砰砰砰的紮實聲音。別說是運動,就連樂器也能帶給我這種感覺。如果你彈過吉他,你應該再也不會覺得搖滾樂是吵鬧的雜音,因為你一定會佩服那吉他手或貝斯手的手指靈巧,他手指上的神經一定是我的十倍密度,才能將這麼悅耳的樂器,彈出快到讓一般人耳朵誤以為是雜訊的聲音。

可是,當這些「內」成了數字,成了評價、成了形象、成了榮耀、成了價格、成了策略,美好就會失去光彩。有時候,打籃球時看到身手靈活,素質良好的對手時,我總忍不住用盡全力去壓迫他,試著阻斷他順利投籃的習慣動作,我並不為了不讓他得分,而是為了讓他能因為我的防守,變化出更讓我訝異的動作,但若他真突破了,我還真不忍犯規阻止他投籃。這就是為什麼我總是討厭兩種喜愛籃球的人,一種是為求勝利不擇手段,視犯規為家常便犯的老球痞;另一種則是說得一嘴好球,熟讀每名現役球員的身家和歷史,對戰術預測神準,卻滿腦腸肥,一看就知道是球痴,將籃球視為一種生活品味,他看過千百場球,卻從未真正下去打過一場球,體會自己的身體在運動中的韻律感。

話說回來,我這種愛內恨外的觀點,恐怕會被視為是幼稚的吧!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樂多Roodo! │23:15 │回應(1)引用(0)給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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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忍不住要起立喝采耶!

確實社會上普羅大眾都常要被社會效果所牽引或蒙蔽,
事物本質的美好,
能被感受獨到而澄明的你這樣享受欣賞著,
真是再好不過了!
Posted by 傻子 at February 9,2009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