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9,2009

文章人與圖表人

  第一次接觸這個概念,是在2004年的紐約時報的專欄中讀到。作者David Brooks以Ruling Class War為題,描述支持民主黨和支持共和黨的兩種人。文章中描述的角色鮮明,雖然篇幅短,但我認為比C.P.Snow引人爭議的Two Cultures還要動人。
  在David Brooks文中,統治階段分成兩種人,份別是「和數字一起工作的報表人(Spreadsheet people),他們穿平底鞋,而且支持共和黨;另一種人是和散文一起工作的文章人(paragraph people),他們從不擦亮他們的鞋子,而且支持民主黨。」前者以會計、商管、專業人士為主,後者則多半是學院人士、自由作家和媒體從業人員。前者對數 字帶來的「虛假清晰性」(false clarity)感到怡然自得,容易去稱讚布希的務實言論;而後者則傾向於後現代、後笛卡兒、後建構主義等相關,和凱瑞對伊拉克政策的方向一致。
  Brooks的文章沒有太多的道理和推論過程,論證力道非常薄弱,但是他所提出來的概念卻非常有趣。等我接觸到了商學、產業研究的領域後,才慢慢發現光是使用「字」和使用「圖表」的差異,就幾乎是由一種「知識的意識型態」的決定的。
  在研究所階段,與我伴隨的就是成千上萬,爬在紙上的字,從繁體、簡體、英文,有時間還有一點點的德文和法文出來攪局,若要說圖表,恐怕只有在討論藝術作品或是美學時 才會出現一些畫作、藝術作品的照片。就連課堂報告引言時,大家準備的資料也是一堆字,用說故事的方式讀完它。更別說powerpoint了,那是根本未曾用過的玩意。對這一門知識來說,圖片似乎是一種不夠清晰的訊息,即使描述邏輯流程的圖示也一樣,你很少看過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使用所謂的「研究流程圖」,愈是大師級,學術地位崇高者,其作品愈少使用這樣的圖示。像傅科的The order of things開頭即分析Velasquez的《待女圖》,但舊版本根本連圖都不放,倒是描述畫作圖片的文字爬得滿書頁;後來才在出版商的勸說下,放進這些文字所要分析的物件,也就是Velasquez的《待女圖》。
  到了產業研究領域後,最大的困擾就是不斷閱讀圖表:統計數字、研究架構、研究流程、計畫架構。圖示一個比一個還美,有立體的、彩色的、陰影的。從社會學進到 產業研究,好像從老舊的圖書館坐地鐵到嶄新的百貨公司一樣,視覺上一下子變得複雜許多。剛開始,我很不能適應,這些運用文書或簡報軟體製作出來的圖表遠比我想像中還要複雜,得花一些心思才讀得懂其中的邏輯。後來才發覺,原來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知識領域世界,我無意間跨越了。
  兩者的差異讓我想起社會學家曾經做過的實驗。拿九張照片給不同教育程度的人看,詢問他們對這九張照片的意見,是醜、無聊、有趣還是美,這九張照片分別是風景、民俗舞蹈、初領 聖禮、樹皮、肉攤、甘藍菜、孕婦、蛇、海邊的夕陽。結果發現教育程度愈高的人,在傾向上愈是將海邊的夕陽、初領聖禮、風景這種「被拍攝物」本身很美的照片 當作醜的、粗魯的;相對的,教育程度愈低的,則傾向於認為樹皮、甘藍菜是醜怪的、無意義的。也就是說,教育程度會影響對於「再現」與「呈現」之間的品味差 異。研究結果指出,教育程度愈高者,對於「再現」本身的要求較高,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照片好不好看,跟被拍攝的物體本身好不好看無關,跟作品的選擇、光線 設計有關;而教育程度愈低者,較容易傾向於對「呈現」期待,一樣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照片好不好看,跟作者是誰無關,跟拍攝時的光線和作者本身的意圖無關, 而是跟最簡單的,跟被拍攝物本身好不好看要關。前者重視的是「再現物」(照片、繪畫和音樂),後者則傾向於重視「呈現物」(照片中的人、物、繪畫中的事 物)。所以當繪畫傾向於抽象風格,愈來愈無法與真實物體搭上關係時,就愈後者無緣了。
  這給予我對文章人與圖表人的劃分界線原理有了新的啟示。假使,我們要表達意見領袖對流行商品的消費行為影響,若從角色的方向著手,很顯然的,圖形可以清楚地表示原訊息經過意見領袖,再到一般消費者的過程, 透過方塊、顏色、圓形、箭頭和不同文字的表現;但如果就文字來表示時,可能還會增加些不同溝通訊息的內容特性,以及不同溝通角色在溝通過程中所扮演的訊息加工功能。簡單地說,同樣是一種對人類腦中世界的符號表顯示,但文字和圖形在功能上、屬性上,甚至擅於使用他的人個習性上,都會出現很大的不同。
據說人類使用圖片的時間比文字長久了不少。在George Bataille的The cradle of humanity中,人類第一張藝術表達就是描述打獵情境下的畫作,似乎利用感官對物體的外形來表達自我對事物的意見,才是人類表達的最原始樣態,因此圖形對人類的感官可能要來得更加直接而立即。相對來說,文字的記錄比起圖形的記錄要來得晚了許多,抽象化的文字距離我們的時間更是短了許多。不過後來的演變似乎有點弔詭,無論是在英文或是中文的電腦書寫裡,我們都發現一種文字運用的「再圖像化」,例如囧或是 \\(_^-^_)// ,有些人在IM裡存了大量的圖形來代替文字的表達,跟這種人聊天,飯可能不夠噴;也有的圖像就像文字一樣,是需要固定的法則或脈絡性知識才能理解的,例如符咒、圖騰和抽象畫作,這些圖形距離感官的直接表意程度其實和文字差不了多少,通常意圖表達的,都不是感官可及的事物,而往往是一種集體的精神象徵或是約定俗成的社群意義。「符」與「文」之間區分愈來愈不那麼理所當然,也不那麼容易區分。
  一般來說,文字具有文法和體系感,而且文字的外觀不會因為感官作用而受到影響,但文字有一種「表意的距離」,容易將感官獲得的印象,拉高到概念的層次。例如什麼是流行?可能幾個名牌商品的圖象就可以直接表達了,也許也powerpoint檔裡放幾張名牌的logo就可以說完了。但是當Simmel在Fashion中,將流行視為一種社會條件下的產物中,我們才會看到,原來流行是兩種需求張力拉扯下的社會距離,當一群人為強調「個殊性」、「突顯性」,而積極在使用物品或生活方式上選擇與其他人有所差異的方向,而另一種人則是為了強調「統合」(union),兩種需求產生一種類似「躲貓貓」的遊戲。我找新的形式,你趕上模仿,才會形成流行;如果我不找新的形式,抑或如果你不追趕我所找出來的新形式,流行都不會產生。
  如果我們將流行的分析,抽象化到Simmel的層次,那種將流行的概念圖像化將是一份非常困難的工作。我也許會畫兩個圓,每個圓中都會有方塊,方塊中寫著兩種人,圓則寫著兩種人的分項定義,強調統合的圓畫一個箭頭指向另一個強調個殊性的圓,而強調個殊性的圓則畫一個箭頭指向一個空泛廣大,卻沒有形體的差異性,兩個圓中間的距離才是「流行」。
但,當我試圖畫出Simmel論流行的示意圖時,我發現其實我已在是在寫字,而不是在畫圖了。差別只不過是我畫出來的圖可以塞進powerpoint裡,事實上,如果我真要簡報這張圖,可能停留在圖上說明的時間足夠讓所有聽眾讀完一整段500字的文章了。
如此說來,圖和文的差別,可能不是在於圖和文本身,因為圖和文都是表意系統,只是占據於系統內的位階不同;兩者的差異在於習於使用的人本身的差異,一種相信或不相信事物的邏輯可以用邏輯的事物來表達的差異。
  我們可以到國家圖書館,試圖翻開管理學或是任何商學院出品的碩士論文,去計算每一本論文中的圖片佔頁數的比例,和社會科學院,甚至文學院之間的差距,一定會發現非常大。這種差距,就像讀中國時報和蘋果日報時,在圖片數量上的差距一樣,是一種行文風格的差距。
  若要說得仔細一點,重圖者和重文者的差距,我認為在於一種「溝通上的友善」,是一種積極表達得明顯易懂,但因此而失去話語本身足以讓人深思的能量;以及一種「溝通上的真誠」,積極表達得發人省思,但卻因此漸漸失去話語本身的客觀化能力(in Popperian’s meaning),無法廣為人知。
  前者以積極社交的業務員為代表,善於透過說話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熱情的口吻讓所有人都失去了戒心,快速地與他聊了起來,雖然很快與他熱絡起來,但仔細觀察卻會發現他的對話中充滿了矛盾,一下子說東讓你對頭稱是,一下子卻又說西讓你義憤填膺,如果跟他對話不帶腦,將不會知道其實他今天說的話正是打了上星期的他一巴掌,也許還會忘記他上星期慷慨激昂地評批今天自己所表達的意見,恍若上星期的歷史不曾存在,也正因如此,他交遊廣闊又無所不談,其實他的交遊和他的話語一樣,皆為泛泛。這種人重視的是社會化,他的價值來自於與他人接近,所以會以最容易與多數人接近卻與深度疏遠的方式(例如圖和符)溝通。
  後者則以知識分子為代表,善於剖析事物的理路,讓對此好奇的人們隨著他的話語陷入沉思,但仔細觀察,卻會發現他的話語雖然充滿了真誠卻毫不友善,極力斟酌於概念的細微解剖,卻無意中殺死了概念廣為散佈的生機;他的話語吸引了少數專心致志的人們,因而交遊稀少且所談有限,但其實他的交遊如同他的話語一樣,皆為樞機。這種人重視的是個殊化,他的價值來自差異,所以會極力在話語上發展最容易與深度接近卻與多數人疏遠的方式(例如概念化再概念化的文字,或者根本無法被翻譯的文字)進行溝通。
  我認為,這是一種trade off,也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就像有的人相信多看多交朋友多出國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一樣;也有的人認為見識廣博根本不可能依賴這種泛泛的生活態度來完成,即使他看得再多,經驗得再多,也是泛泛,到了一百個國家,所見所思所得可能還不及看一整天的Discovery。但兩者皆有其成本,端看想成為的是社會人或是理念人了。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樂多Roodo! │00:30 │回應(2)引用(0)偶像之吐槽(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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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書寫,兩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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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好文!
小處似有誤:「拿八張照片給...,詢問他們對這五張照片的意見,...這九張照片分別是...」
Posted by 路人 at January 30,2009 07:40

感謝指正,已修改。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January 30,2009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