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3,2005

溫度不均

我記得,以前的氣溫不是沒有到達36、37度過,可是小時候從來沒有感覺到吹冷氣的需要,再怎麼熱,打了球滿身汗,買一袋冷涼的紅茶,用自來水洗個臉,順便沖沖手,然後到教室的吊扇下吹給五分鐘汗就止了,體溫降低後也就不熱了,而且就算中午很熱,晚上也可以到陽台都是庭院去乘涼,因為晚上的氣溫一定會下降到你身體可以接受的範圍。

這種想法我一直沒改變過,我不曾對冷氣有過需求,大部分時候,只要是通風良好,有個小窗子,加個電扇讓空氣流動,我不只不會要開冷氣,還會反對開冷氣,因為冷氣會讓我著涼,我曾經不只一次在冷氣房中睡著,儘管我可以在氣溫16度的泳池中連續游上一個半小時,每天,而且從不間斷,我還是隔天就發燒了。可是最近我卻發現,連我這種習慣的人,晚上睡覺居然會熱醒,我必須去沖冷水,然後到電扇前吹到乾,讓體溫降低,才能睡得著。有時候,最近甚至必須一個晚上醒來沖水好幾次才行。

這種類似窮人的習性引來不少笑聲,我的表哥是冷氣不吹到20度以下,流汗就流不止的人,我跟他睡同一個房間都要緊拉著棉被一整夜才行,每次醒來就是被他笑:「你沒有吹冷氣的命。」我當然不同意,因為我覺得我們兩個皮下脂肪厚度差那麼多,散熱和禦寒的能力當然也差很多,可是讓我覺得納悶的一點不是這個物理事實,而是「為什麼人們總是習慣把只有某種階段的經濟實力才能夠負擔,但其實對身體,對環境不見得好的東西,當成是一種生命中必需追求的價值?」

對這種價值追求的結果,我們可以想見得到,大家只要氣溫超過32度就開冷氣。百貨公司、捷運、政府機關、私人辨公大樓、公車、私用小客車、甚至大貨車,一起把溫度這種共享的資源占為私有。曾經聽過父親轉述,他有一個在新竹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處上辨的朋友告訴他,風城購物廣場一個月的電費高達八百萬,像這樣一個有大型空調的密閉空間,和外面環境的溫差幾乎都在10度以上,我沒有做過統計,但我相信這十幾年來空調空間和外在環境的溫差一直是逐年增加的。

這樣的事實一直被大家默默接受著,大家相信,溫度被電費所購買是一件合理的事情,所以有錢交電費的人當然有權利享有比較低的生活溫度。這很奇怪,我們試想,溫度其實是一個公共、共享的東西,就像空氣和環境分貝一樣,你是不可能因為你買了低溫,而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的,你買了低溫,就一定對會別人造成高溫,就像你買了超大音響,就一定造成別人的噪音;或是你為了方便燒了廢物,就一定造成別人呼吸空氣的不良一樣。通常這種事我們是交給環保單位處理,可是我翻遍環保法規,沒有看到「溫度」兩個字,好像我只要有錢,我可以弄一個超大的電冰箱,把我家方圓十公里的溫度提高到40度以上,讓所有的空調全部白白運轉,順便把沒錢吹冷氣的老人全部「不小心」熱死,也不關我的事一樣。

這是習慣所造成的傷害,大家習慣在辨公室吹冷氣,習慣到百貨公司購物時吹冷氣,習慣坐火車或捷運時也要吹冷到不行的冷氣,習慣成自然,我有時候跟別人講這種不公平事情時,還會被別人笑「本來就這麼熱,不吹行嗎?」不然就是笑說「你就不要吹冷氣啊!」問題是「本來就這麼熱嗎?」,問題是「我因為你們一堆人開冷氣而害我的溫度提升到37度,我不得不開冷氣,這是因為我跟你們一樣都愛吹冷氣嗎?你們不開冷氣之前,夏天33度我睡得著啊!」如果不是因為配備大型空調的大型購物空間興起,加上行走在馬路上的交通工具拼命排放熱氣(你曾經騎摩托車跟在2000cc轎車旁邊,感受它製造出來的熱氣嗎?),像我這樣的人一輩子不需要冷氣,我買都不會買,更別說開了。

對溫度的「自然化」當然透露出人們集體愚蠢的一面,尤其是一位大氣系的教授居然以為33度開冷氣和37度開冷氣是同樣的事情,也都代表同樣的人性(誰跟你一樣的人性?),你會覺得學術界真是一堆白痴。不過這是另話,不是重點,我的重點是我們需要對所有會增加溫度的建築進行懲罰或課稅,或至少有認知這些配備有空調的地方正在剝奪我們的權利。我還要批評的是,這不是電費的問題,更不是誰有錢誰可以享受低溫的問題,而是你享受低溫的同時,也造成別人的高溫困擾,這不是你付電費補得回來的,你付電費只是負擔空調的能源耗損,你並沒有,也還沒有付出提高大家平均溫度的代價,而且一欠就欠了好幾十年。而,這就是很明顯的不公義。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樂多Roodo! │10:57 │回應(1)引用(0)黑特學(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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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意你的說法

而且我覺得冷氣真的很傷身體
然而現在的人變的沒有冷氣就活不下去
明明傷害了自己 也傷害了別人
卻始終不自覺
Posted by mia at April 29,2007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