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2005

為什麼人文社會學科沒有天才?


天才這個詞通常指涉的,是在某個領域中特別靈巧,而且有過人的才智,對所有平庸的事感受力遲鈍,所以不太受規矩所制約,因而能有獨立且獨特於一般人的見解,這種見解通常是清晰明確的。除了超越一般的水準外,天才還有一項特點,就是他獲得超越一般水準的方式,不需要透過其他的教導,也就是康德所說的non iminitive(不需經過學習仿效的)。比方說,一個數學天才可以不需要上任何的數學課,不需要聆聽任何名校大師的講授,光是憑個人的閱讀和思索,就能「獨立」的理解一般人必須花費許多時間才能理解的概念。這是天才存在的第一個條件。

我們還需要理清一點,並不是所有領域專精的人都會被稱作天才。比方說,力氣很大的人,我們不會叫他「搬重物」的天才,直線短跑跑得很快的人,我們也不會叫他「短跑天才」,但是我們會叫Michael Jordan為籃球天才,會叫Tiger Woods為高爾夫天才。這是因為雖然都需要大量的身體運動,但是籃球和高爾夫比舉重和短跑多了很多精神上、智力上的要素。也就是說,某個活動領域的精神性質和智力性質就是這個領域存在天才的最基本條件。這當然不是說短跑和搬東西不需經過任何的學習,沒有任何智力要素可言;而是說,如果要在這個領域中出類拔萃,智力要素通常不是最重要的。這段的意思是說,人類活動的精神智力性,是天才存在的第二個條件。

如果我們把兩個條件組合起來,我們可以以得到天才一詞指的是「超越教導的獨立智力」(independent intelligence beyond cultivation)。智力一詞通常指的是「推論、策畫、解決問題、抽象思考、理解複雜概念、快速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從這個定義來看,智力當然有高有低,但是智力的高低是否有來自先天的成份,就成為一個問題了。

回來正題,要回答「人文及社會科學學科是否有天才?」的問題,必須要回到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對智力的需要而定。兩種科學的基礎,很難從研究對象的差異上看出來,而是從對象的不同抽取中得出來的。這裡抽取的概念是來自康德物自身的想像,物自身就是一個實在的世界,這個實在世界本身是異質而連續的,自然科學不能同意無法被概念化的說法,也就是說自然科學不能因為這杯水和那杯水是兩杯水,而分別為它們找出水Ⅰ和水Ⅱ的理論,它必須要把「水」的異質性給取消掉才能抽取出它的理論。同樣的,文化科學也不能因為羅馬和現在的美國是時代、地點上不一樣的國家,就忽略了他們在各自時期中代表了相當類似的文化價值意義(羅馬和美國都是帝國)的重要性。在這裡,自然科學抽取異質性的方式是以類範疇(category)的概念,透過這個概念它才得以把不同的水看成同一的水;而文化科學則是文化價值的概念,才能把羅馬和美國都看成同樣文化意義上的「帝國」。前一種看法恰巧忽略了「水」這個東西在不同時代的文化意義,才得以把水視為同一的;而後一種看法恰巧忽略了「帝國」在不同時代的物質表現。這也表示了,如果你是做「水文」的歷史文化科學研究,你必定被迫掌握水的文化價值的相同性,而忽略水的物質範疇相同性。也就是說,當你研究自然科學時,你重視的是物理層次的相似性,當你研究歷史文化科學時,你重視的是文化與符號的意義相似性。這兩種方式,最終都可以達到某種程度的相似性,以達到客觀性。就像同樣看到端午節用的雄黃酒,自然科學有興趣的是它的物理成份和其他解毒劑之間物理成分的相似性或差異性,而文化科學則是關心雄黃酒和其它怯病消毒的東西在文化意義上的相似性或差異性。我必須先提醒,在我這裡完全是用Rikert的看法。

從這裡說明,應該就可以得出一些端倪。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把「對異質性現象的同質性抽取」當成是一種智力的表現時,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有著對智力的不同發展路徑。首先,自然科學研究的是現象的「物質性」,物質性恰恰是所有現象成因中最不受文化影響的特質,同時也是最容易在跨文化中找到類同性的特質。對物質性進行的研究,通常具有忽略文化(culture)的豁免權,亦即這種研究通常不需要知道他所研究的對象的「傳統」,因為傳統就是歷史陳述,而歷史述對物質性的詮釋通常沒有太大的限制力;其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是現象的「價值意義」,這是一種必需參考歷史陳述的傳統才能得知的特質,因此對物質性進行的研究通常具有忽略自然(nature)的豁免權,亦即這種研究通常不太需要知道他所研究的對象的「本質」,因為本質就是自然,而自然對於價值意義的詮釋通常沒有太大的限制力(除非經過一種科學權威的轉換)。

自然科學的智力是不需參照傳統的,忽略價值意義,自然在教學上、研究上也都鼓勵如此,所以自然科學的學者通常都是愈離群索居,因為對他們來說,對物理現象的文化價值判斷是一種研究干擾,研究幹細胞的生物學者需要沒有天主教價值的限制,才能順利的進行實驗。所以並不是自然科學的天才比較多,而是自然科學對智力的要求和「天才」的意義親近,所以自然科學的傑出人員容易獲得天才的稱號,因為「在自然科學中的研究愈是傑出,就代表他愈有能力找出研究對象中所含有的,不受文化價值意義影響的本質。」

人文社會科學的智力是需要參照傳統的,在這裡「參照傳統」的意思並不代表人文社會科學和宗教完全一樣,陷入經典的泥淖不得自拔。只要是科學,都有一種尊重創新的想法,自然科學如此,人文社會科學也是如此。但其中的差異就在於,人文社會科學的創新活動是對研究對象的文化價值意義的重新理解,因此要進行人文社會科學的創新,就必然參照傳統,比方說,現代化理論認為經濟發展和民主之間是相關的,假設這是過去理解「經濟發展」和「自由民主」這兩個價值概念的主要理論,那麼要對其中任何一個價值概念進行理解,就必須要去參考現代化理論的說法,並且提出現代化理論說法的缺點才行。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讀過現代化理論,即使你天資聰明、辯才無礙、思考順暢、流利又快速,只需要一點點的現象感受,就能夠得出一大片概念上的關聯性,也無法把自己對「經濟發展」和「自由民主」之間的關聯性,以這個學科所能接受的範式(form)表達出來,所以沒辨法被這個學科所接受為天才。而且,如果這位天才接受了這個學科所需要的規則,大量的閱讀相關的著作,那麼就失去了「獨立智力」的特性了,當然也不被稱作天才了。

上面所討論的,是人文社會科學不可能有天才的結構性觀點。如果你問我個人的意見,我可以告訴你,我「個人」認為只要是智力活動都有天才,但我必須澄清,我並不認為天才可以用任何「結構性」的審查方式觀察出來,我不認為托福考得好,或是任何考試考得好(就算你沒讀書也一樣)算是一種天才,我更不認為那種膚淺的IQ test可以驗出什麼狗屁智力,因為我曾經聽過IQ測出高達140的天才整天說一些和商人一模一樣的膚淺而保守的言論(而這正好就是智力低落的表現),我也知道,我所喜歡的天才之一,物理學家費曼他的智商只有一百出頭,可是他的態度,他的精神狀態,全然是不考慮他人,甚至是對主流意見不屑一顧的。對我來說,這才是創新的來源。

我「個人」相信,智力活動沒有差異,聰明的人到哪裡去都是聰明的,問題只是在於沒有人看得見,沒有制度能讓這種聰明表達出來而己。而自然科學對智力的要求上,比起人文社會科學來說,多一份讓聰明人出現的機會。這句話並不代表我認為所有在自然科學界出頭天的人都是天才,因為制度是人為的,自然科學容易看出純粹才智的本性不見得不會被制度所淹沒,而事實似乎正好是如此,去年是愛因斯坦發表狹義相對論一百週年紀念日,一個討論的主題就是,如果換成現的自然科學制度,愛因斯坦那篇《論運動物體的電動力學》,就是所謂的「狹義相對論」文章出得來嗎?我們的期刊能接受那種充滿個人的數學推導,沒有注釋,沒有參考資料,沒有摘要,沒有名詞解釋的,而且只有大學畢業學歷的論文投稿嗎?自然科學我不懂,這個疑問也暫時放置在這裡,我要指出的論點其實很簡單,「不可能有制度性的天才」,因為天才不是第一名,天才的成就一定要超過任何制度所能夠給予的評價才行,但不代表天才不可被評價,而是必需透過一種貼近生活的觀察才能夠做到,也就是說,天才是一種態度,而不是一種績效,因此天才的態度就是拒絕給予任何的交待(accountability),天才絕不能順從給父母的交待、給社會的交待、給公司的交待、給朋友的交待,甚至給老師的交待,簡單的說,天才一定要有一種超越世俗對此智力活動評價的態度,就像愛因斯坦為了找到修壞掉的迴紋針,不小心找到一盒好的迴紋針時,居然不理會那盒好的,而繼續找修壞迴紋針的工具與方法。如果你有著「交待」的心理,你永遠將不會發現事物的根本運作方式。商業、市場、政治、這些必須要給予交待的領域都無法幫助真正的天才智力活動,反而遠離他們對成為一個天才而言,才是必要的條件。

我想,~而立小董?異想世界~「人文及社會科學學科」是否有天才???記第四屆高中生人文社會科學營」第九組寒假台北組聚」一文中提出的問題很好,但很可惜的,仍舊把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當成是一種「人文關懷」之類的道德素質,這可能忽略了人文社會科學以文化價值意義為研究主軸,並不代表人文社會科學就是教導什麼是「正確的」文化價值意義的領航者,「研究價值問題」不一定要「干涉價值的運作」,因為干涉價值需要的是一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崇高情懷,而研究價值只是需要敏銳和用功,更不能以這一點來說明人文社會科學沒有天才的事實,人文社會學科沒有天才是因為這個學科的知識生產制度和「天才」這一詞的意義有所矛盾的問題,不是因為從事這項學科的人都有某種神聖的使命感所以當不上天才。這一點是必須說明清楚的。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樂多Roodo! │13:29 │回應(5)引用(0)偶像之吐槽(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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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請問"所有平庸的事"如何說明?
我們都不是天才
我們怎麼知道他們對所有平庸的事情感受遲鈍呢?!
Posted by howl at July 16,2005 15:48
不需要身為凱撒才能理解凱撒。
我想,我說天才是「有過人的才智,對所有平庸的事感受力遲鈍,所以不太受規矩所制約,因而能有獨立且獨特於一般人的見解」這句話,你必需連起來一起看。平庸指的是規範所重視的東西,例如行規、交際、人情事故之類的東西,例如你會不會因為在意別人對你負面的看法,而無法表達某種獨特的意見?這些平庸的事物是入世的玩意,是一個人活在世上所希望獲得的某種資本和利益,因為天才必需要忽視(或至少不理會)平庸,才有可以表現出天才的特質。

因此「天才對平庸的事物感覺遲鈍」,並不一定需要任何的經驗研究(當然,有經驗研究更好),因為天才的意義在我們慣用的言語上,就是和平庸對立的。如果一個天才對人情事故非常重視,那麼天才的創作根本就出不來(因為天才的創作就是傷害人情事故的,就是傷害規範的,就是傷害人們集體信念的)。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July 18,2005 14:18
會不會你所理解[天才]這概念是專門為某些[領域]所設定的?(ex.科學。梵谷之流又該怎樣算?)還有,[天才]是[傷害規範]? 還是[愚蠢]堅持地面對[生命],所做出所有的[反叛]? 如果僅是這樣,這所謂的[天才]與否或許也就不是這樣重要,而重要的是如何[深刻]的面對自己而已~
Posted by E.O at August 2,2005 14:12
你的問題很好,我沒有想過這一點。不過看到你後面的說明,倒是不覺得有什麼差異,比方說我說「天才是傷害規範」和你說的「堅持面對生命,而做出的反叛」之間有差別嗎?感覺上,你的話比較像是「天才」自己講出來的話,我的話則是比較像外面的人對天才的感覺。
藝術類的天才我沒有太多接觸,因為我對科學比對藝術的感覺強烈很多,或許你能提出你的說法,我們或許能討論一翻。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August 2,2005 16:06
其實,對於天才沒什麼特別的情感。與那些所謂的天才相比,我更鍾愛於閱讀失意者的心靈,或許,天才本就是規屬於它已被制訂的世界,它遵循著特殊的規定、相似的模式、一致的價值。更甚,某些被認定是天才的,卻也因此分享著對於自身生命無趣且貧血的認識。天才的認識本就預定了某種規則,並且以此規則來將其生活的價值加以計量,且不斷的複製其中的附加意義,進而讓所有人在認識行動上逐漸朝向了[天才]式的單一途徑,進而讓這樣的[天才]收編了其他認識生活意義的可能。尤其,在台灣或是在你[人文社會學科]的論述裡其實正透漏這些單一的現象。我相信人會有智力上的差異,但我不相信這樣的差異會對生活意義的上能夠形成多大的影響;我同時也厭惡社會結構對於[天才]意義的特殊形構,但我同樣也不相信這樣的特疏形構能為此社會在多元與認識上帶來多大的刺激與震撼。創造力永遠存在,但不被某些[天才]所獨具擁有的,而是某些人用靈魂與生命所捕捉出來的。

然而,如果你執著的某些社會配置與公平、甚是結構的問題。我想那是[製造天才]的問題,而這又是另一碼[天才]與社會神聖共謀的問題了。
Posted by EO at August 6,200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