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8,2007

別把風度當深度

我記得,在當兵的時候,有個連上掌管人事業務的阿兵哥,是連長面前的紅人。這個參一(參謀一,即人事業務)為人非常圓融,字也寫得漂亮,講話字正腔圓,非常得體,也因此從不得罪人。這樣的人獲得好人緣,我並不意外,但如果他被稱為有水準,我則會覺得很奇怪。有一次,營上召開所有文書和軍官的會議,除了宣導一些未來旅部年度訓練計畫要點外,營長也破天荒地讓所有阿兵哥發言,你知道的,阿兵哥在這種場合發言其實沒什麼意義,因為沒有人會說真話。本來應該是極為無聊的會議,但是卻發生一件讓我非常印象深刻的事。正輪到這名參一發言時,他說「我覺得營部和連級的文書應該要互相體諒。」他講這話時,所得到的讚許,就如同說出一個從來被沒講出來的真相一樣,從各連連長到營長通通點頭如搗蒜,營長對著我們連長直說這個年輕人說話有見地。我好奇的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場面話為何會得到那麼多「真誠」的讚許?我說他們的讚許出自真誠,是因為阿兵哥是下屬,軍官似乎沒必要奉承。

我舉這段經驗,是因為我一直對台灣社會的「文字觀」有很大的疑惑,一方面,我發現台灣社會並非不重視文字(例如時而出現的,批評國中、高中,甚至大學生作文能力不佳的論點出現)。而是將文字的價值訴諸於文學性的優雅、流暢、和典故引用多寡(例如作文中對成語使用的鼓勵),不然就是以禮儀、文雅、頌詞來要求文字(例如我剛剛例舉的軍中例子)。另一方面我們卻又將反映現實、批評錯誤的責任交給數字和統計。結果文字失去了求真的作用,只好成為追求美好和俗爛道德、場面話的工具,於是就出現了一種語言的價值觀,把大量的成語使用、浮誇與複雜的詞彙,當成是文字深度的表現,而忽略了文字有求真、犀利和破除迷思的主要功能。

這段論點並非獨有,早在1880、1882年,分別由Thomas Henry Huxley和Matthew Arnold,針對科學與文學的辯論就已開始。Huxley在伯明罕大學的開幕式中,以Science and Culture 為題演講;他在演稿中大罵傳統大學讓學生浪費畢生之力追希臘和羅馬時期的古文學,所以他推祟當時的物理學,也就是牛頓、伽利略式的數學語言,並希望大學不要再將大量的心力放在培養一個學生成為詩人,而應該加強實證科學的訓練。Huxley的論點,有非常強烈的科學主義傾向,隨後Arnold即以Literature and Science 為題反駁。Arnold並不反對Huxley提倡科學在大學中的份量,但他認為若因此就將科學與文學對立則是不正確的;Arnold認為,Huxley所批評的「文學」(literature)其實是非常專業而狹隘的「純文學」(belles lettres),那只是文學的一種,並非文學的全部,事實上,只要是以符號來追求真、善或美,都是「文學」的一種,科學和純文學都只是文學的次範疇,又何來文學與科學的對立和選擇?

雖然Arnold的立場精確的指出了Huxley的科學主義盲點,雖然放到現在的STS研究中,錯誤百出,數理邏輯語言也並非自明的,但我依然認為Huxley所提出的「文學」問題有其重要之處,雖然我並不贊同他所提出以科學替代(純)文學的方案;重要之處即在於,如果對一個將純文學、道德語言、場面話、制式公文等文類視為「文學」全部的社會,Huxley的論點有其意義,因為他指出了文學(其實是純文學)其實只是在培養品味和高雅氣質,但卻對於真理毫無分析能力的過時知識。我在這類所用的「文學」並非我們平常所用的文學,而是跟Aronld所指的一樣,泛指所有使用符號、表徵的動作。如果你是文科的學生,一定常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除非你只跟同學、師長和電腦、網路相處。

我會提到這一點,是因為常常遇到一個問題,說來還很好笑,因為我說句話不加個「媽的」,有時實在很難講下去,說到性情一來,還會加個幹字,好讓後面的發言更加順口,但有人都為此感到訝異,似乎他們可以容許高學歷說一些聽不懂的話,但不能容許高學歷者說髒話,好像高學歷者所學習的知識、所閱讀的書籍,其目的只是在學習如何說話說得高雅、說得符合禮貌上的要求,說得讓人不尷尬;而不是說出理由充分,論證明確的話。

台灣的文學觀特色最明顯在於作文的價值觀。我們國中小的作文要求,是按照一定的方向來要求的,例如起、承、轉、合的架構,多多使用成語、背下典故的要求,都會對作文的分數起很大的效用。但令人好奇的,在我以前對作文課的印象中,卻很少有老師要求我們對時事,無論是國際上或是現今的,有充分的評論和分析,作文課好像就是一堂練習如何把文章寫得高雅、詞藻華美的課程。最明顯的,就是題目了,我們的作文課中,即使是論說文的題目,都很少有「論XXXX」之類的題目出現。例如常常出現「幸福」或「自由」的題目,卻很少有「論幸福」或「論自由」的題目。這種命題方式,將文字視為某種固定且確定的東西,好像學生在「幸福」的作文中,早已有固定的期待、固定的「何謂幸福」的目標,等著學生的作文來將那個「幸福」說出來;而不是將「幸福」視為一種概念,要求學生運用分析能力,把「幸福」這種概念的形成條件、構成過程說明白;討論「幸福」,把「幸福」視為一個概念,予以分析和解釋。於是作文課成了特定(幸福)意識型態的灌輸課程,學生們努力地學會如何把有爸爸媽媽愛你的幸福給說出來,學著如何把「能夠在和平與富裕的環境下好好讀書」的幸福說得溫清滿人間一點;然而,卻對從事社會運動、拒絕升學讀熱門科系然後賺大錢再娶漂亮老婆或嫁有錢老公的幸福感到訝異或陌生。

當了記者,常常有人會問我「記者的文筆都不錯吧?」甚至還會有採訪對象希望我幫他寫新聞稿。這讓我感到很陌生,因為一方面我從來就不覺得文筆是文字運用的重點,另一方面也對我的文筆是好還是壞這個問題,感到陌生。

Huxley將「廣義的文學」問題指了出來,而Arnold則予以回應。我很希望,我們看待文學的方式,能夠記得Huxley的批評,然後朝向Arnold的方式前進。



Posted by changcherub at 19:36回應(1)引用(0)良心被狗啃(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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