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8,2009
殺不到你,就殺你爸媽
我們總是會形成一種禁令,目的是為了防堵某些我們不想要發生的事情,例如我們不想要車禍,因為車禍會帶來生命的威脅,與失去親友的傷痛;我們就會設下一些如禁止酒後開車的禁令來防止車禍。其實也不只是法律的層次才會出現禁令,有時候人的偏見也會在腦中出現如同禁令般的作用,這是屬於品味或規範的禁令。但無論是法律的、品味的,或是規範的禁令都需要執行下列三個程序:
...繼續閱讀
...繼續閱讀
May 2,2009
[譯文] 知識與天才
知識與天才
Knowledge and genius, trans. by changcherub
Origin from Guardian.co.uk ,
Knowledge and genius AC Grayling
guardian.co.uk,
Friday 1 May 2009 23.30 BST
Article history
智力(intelligence)是與創意和機智的相關的,它不會在考試中拿到高分,就像愛因斯坦,他是一個濫學生,卻是一個傑出的思想家。
...繼續閱讀
Knowledge and genius, trans. by changcherub
Origin from Guardian.co.uk ,
Knowledge and genius AC Grayling
guardian.co.uk,
Friday 1 May 2009 23.30 BST
Article history
智力(intelligence)是與創意和機智的相關的,它不會在考試中拿到高分,就像愛因斯坦,他是一個濫學生,卻是一個傑出的思想家。
...繼續閱讀
April 14,2009
To my (ex)dear
You were here with me
For thousands of days we have met
I stick to you like glue you would already see
But God know I never love you in my honesty
Don’t you ever try to feel
I haven’t ask you for a hug with my naked body
Don’t you ever try to think
I haven’t hold you into my sleep
Why you were so ill considered
And never understand with this clarity
For thousands of days we have met
I stick to you like glue you would already see
But God know I never love you in my honesty
Don’t you ever try to feel
I haven’t ask you for a hug with my naked body
Don’t you ever try to think
I haven’t hold you into my sleep
Why you were so ill considered
And never understand with this clarity
March 28,2009
隱私的反動
說隱私權是現代的產物,一點都不過分。在過去,人們還不善運用資訊時,隱私所保障的東西其實根本沒人太在意,因為根本沒有人們稀罕知道你跟推亂搞、月收入多少、昨天有沒有打老婆孩子、做過什麼虧心事、消費的習慣、喜歡讀什麼樣的宗教、思想書籍。雖然歷史上出現不少秘密結黨因為事蹟敗露而慘遭剷除的事件,但隱私在一般人眼裡仍然不是什麼太了不起的權利,甚至還不值得被捍衛。
...繼續閱讀
February 28,2009
商機的「人性」
生活型態和趨勢研究在這十年內突然成為重要的研究趨勢。從詹宏志引進日本博報堂(類似資策會或工研院產經中心,但卻是私人的研究機構)的社會趨勢調查後,開始在台灣投入了一股對社會未來的求知欲。過去商管學界多半研究的領域著重在產業內部的組織管控和後勤運籌(logistic),例如Michael Porter的五力分析或價值鏈研究,這個知識領域對企業內部的重視遠超過社會。但隨著服務和品牌概念的興起,加上施振榮提出微笑曲線,批評台灣企業重視代工製造卻沒有所屬品牌、設計能力和專利權位的掌控,商管領域便開始重視對需求端展開的研究,於是來自一般人們腦袋裡的所思所願,就成了商管領域中極所欲求的真相了。
...繼續閱讀
...繼續閱讀
February 3,2009
內與外
年輕時很愛打籃球,雖然喜歡報隊三打三,喜歡五對五打全場,享受團隊合作的感覺,但其實我更喜歡一個人對著籃框,在清晨無人的籃球場上慢慢投籃,從罰球、跳投、籃下假動作轉身,再到愈來愈動態的換手運球、左右開弓上籃,或是想像自己是NBA的球員,從底線切入,盤球轉身,躍起,見人封蓋,拉竿到籃框的另一邊,等到跳躍力退盡,身體開始下落時再反手挑籃。這還不夠過癮,最好玩的還是站在三分線上,想像隊友為自己製造了0.5秒的空檔,雖然離我最近防守球員知道我要出手投籃,急忙飛奔過來,但早已來不及,我的手腕將球扣出後,像射出箭矢的弓弦一樣,順著彈性抖了抖,而球早像迫擊砲彈一樣,在球場劃出一道彩虹般的弧線,飛向籃框,而籃網則像被石頭擊中的水面一樣,彈出了漂亮的網花。
...繼續閱讀
...繼續閱讀
January 29,2009
文章人與圖表人
第一次接觸這個概念,是在2004年的紐約時報的專欄中讀到。作者David Brooks以Ruling Class War為題,描述支持民主黨和支持共和黨的兩種人。文章中描述的角色鮮明,雖然篇幅短,但我認為比C.P.Snow引人爭議的Two Cultures還要動人。
在David Brooks文中,統治階段分成兩種人,份別是「和數字一起工作的報表人(Spreadsheet people),他們穿平底鞋,而且支持共和黨;另一種人是和散文一起工作的文章人(paragraph people),他們從不擦亮他們的鞋子,而且支持民主黨。」前者以會計、商管、專業人士為主,後者則多半是學院人士、自由作家和媒體從業人員。前者對數 字帶來的「虛假清晰性」(false clarity)感到怡然自得,容易去稱讚布希的務實言論;而後者則傾向於後現代、後笛卡兒、後建構主義等相關,和凱瑞對伊拉克政策的方向一致。
Brooks的文章沒有太多的道理和推論過程,論證力道非常薄弱,但是他所提出來的概念卻非常有趣。等我接觸到了商學、產業研究的領域後,才慢慢發現光是使用「字」和使用「圖表」的差異,就幾乎是由一種「知識的意識型態」的決定的。
在研究所階段,與我伴隨的就是成千上萬,爬在紙上的字,從繁體、簡體、英文,有時間還有一點點的德文和法文出來攪局,若要說圖表,恐怕只有在討論藝術作品或是美學時 才會出現一些畫作、藝術作品的照片。就連課堂報告引言時,大家準備的資料也是一堆字,用說故事的方式讀完它。更別說powerpoint了,那是根本未曾用過的玩意。對這一門知識來說,圖片似乎是一種不夠清晰的訊息,即使描述邏輯流程的圖示也一樣,你很少看過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使用所謂的「研究流程圖」,愈是大師級,學術地位崇高者,其作品愈少使用這樣的圖示。像傅科的The order of things開頭即分析Velasquez的《待女圖》,但舊版本根本連圖都不放,倒是描述畫作圖片的文字爬得滿書頁;後來才在出版商的勸說下,放進這些文字所要分析的物件,也就是Velasquez的《待女圖》。
到了產業研究領域後,最大的困擾就是不斷閱讀圖表:統計數字、研究架構、研究流程、計畫架構。圖示一個比一個還美,有立體的、彩色的、陰影的。從社會學進到 產業研究,好像從老舊的圖書館坐地鐵到嶄新的百貨公司一樣,視覺上一下子變得複雜許多。剛開始,我很不能適應,這些運用文書或簡報軟體製作出來的圖表遠比我想像中還要複雜,得花一些心思才讀得懂其中的邏輯。後來才發覺,原來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知識領域世界,我無意間跨越了。
兩者的差異讓我想起社會學家曾經做過的實驗。拿九張照片給不同教育程度的人看,詢問他們對這九張照片的意見,是醜、無聊、有趣還是美,這九張照片分別是風景、民俗舞蹈、初領 聖禮、樹皮、肉攤、甘藍菜、孕婦、蛇、海邊的夕陽。結果發現教育程度愈高的人,在傾向上愈是將海邊的夕陽、初領聖禮、風景這種「被拍攝物」本身很美的照片 當作醜的、粗魯的;相對的,教育程度愈低的,則傾向於認為樹皮、甘藍菜是醜怪的、無意義的。也就是說,教育程度會影響對於「再現」與「呈現」之間的品味差 異。研究結果指出,教育程度愈高者,對於「再現」本身的要求較高,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照片好不好看,跟被拍攝的物體本身好不好看無關,跟作品的選擇、光線 設計有關;而教育程度愈低者,較容易傾向於對「呈現」期待,一樣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照片好不好看,跟作者是誰無關,跟拍攝時的光線和作者本身的意圖無關, 而是跟最簡單的,跟被拍攝物本身好不好看要關。前者重視的是「再現物」(照片、繪畫和音樂),後者則傾向於重視「呈現物」(照片中的人、物、繪畫中的事 物)。所以當繪畫傾向於抽象風格,愈來愈無法與真實物體搭上關係時,就愈後者無緣了。
這給予我對文章人與圖表人的劃分界線原理有了新的啟示。假使,我們要表達意見領袖對流行商品的消費行為影響,若從角色的方向著手,很顯然的,圖形可以清楚地表示原訊息經過意見領袖,再到一般消費者的過程, 透過方塊、顏色、圓形、箭頭和不同文字的表現;但如果就文字來表示時,可能還會增加些不同溝通訊息的內容特性,以及不同溝通角色在溝通過程中所扮演的訊息加工功能。簡單地說,同樣是一種對人類腦中世界的符號表顯示,但文字和圖形在功能上、屬性上,甚至擅於使用他的人個習性上,都會出現很大的不同。
據說人類使用圖片的時間比文字長久了不少。在George Bataille的The cradle of humanity中,人類第一張藝術表達就是描述打獵情境下的畫作,似乎利用感官對物體的外形來表達自我對事物的意見,才是人類表達的最原始樣態,因此圖形對人類的感官可能要來得更加直接而立即。相對來說,文字的記錄比起圖形的記錄要來得晚了許多,抽象化的文字距離我們的時間更是短了許多。不過後來的演變似乎有點弔詭,無論是在英文或是中文的電腦書寫裡,我們都發現一種文字運用的「再圖像化」,例如囧或是 \\(_^-^_)// ,有些人在IM裡存了大量的圖形來代替文字的表達,跟這種人聊天,飯可能不夠噴;也有的圖像就像文字一樣,是需要固定的法則或脈絡性知識才能理解的,例如符咒、圖騰和抽象畫作,這些圖形距離感官的直接表意程度其實和文字差不了多少,通常意圖表達的,都不是感官可及的事物,而往往是一種集體的精神象徵或是約定俗成的社群意義。「符」與「文」之間區分愈來愈不那麼理所當然,也不那麼容易區分。
一般來說,文字具有文法和體系感,而且文字的外觀不會因為感官作用而受到影響,但文字有一種「表意的距離」,容易將感官獲得的印象,拉高到概念的層次。例如什麼是流行?可能幾個名牌商品的圖象就可以直接表達了,也許也powerpoint檔裡放幾張名牌的logo就可以說完了。但是當Simmel在Fashion中,將流行視為一種社會條件下的產物中,我們才會看到,原來流行是兩種需求張力拉扯下的社會距離,當一群人為強調「個殊性」、「突顯性」,而積極在使用物品或生活方式上選擇與其他人有所差異的方向,而另一種人則是為了強調「統合」(union),兩種需求產生一種類似「躲貓貓」的遊戲。我找新的形式,你趕上模仿,才會形成流行;如果我不找新的形式,抑或如果你不追趕我所找出來的新形式,流行都不會產生。
如果我們將流行的分析,抽象化到Simmel的層次,那種將流行的概念圖像化將是一份非常困難的工作。我也許會畫兩個圓,每個圓中都會有方塊,方塊中寫著兩種人,圓則寫著兩種人的分項定義,強調統合的圓畫一個箭頭指向另一個強調個殊性的圓,而強調個殊性的圓則畫一個箭頭指向一個空泛廣大,卻沒有形體的差異性,兩個圓中間的距離才是「流行」。
但,當我試圖畫出Simmel論流行的示意圖時,我發現其實我已在是在寫字,而不是在畫圖了。差別只不過是我畫出來的圖可以塞進powerpoint裡,事實上,如果我真要簡報這張圖,可能停留在圖上說明的時間足夠讓所有聽眾讀完一整段500字的文章了。
如此說來,圖和文的差別,可能不是在於圖和文本身,因為圖和文都是表意系統,只是占據於系統內的位階不同;兩者的差異在於習於使用的人本身的差異,一種相信或不相信事物的邏輯可以用邏輯的事物來表達的差異。
我們可以到國家圖書館,試圖翻開管理學或是任何商學院出品的碩士論文,去計算每一本論文中的圖片佔頁數的比例,和社會科學院,甚至文學院之間的差距,一定會發現非常大。這種差距,就像讀中國時報和蘋果日報時,在圖片數量上的差距一樣,是一種行文風格的差距。
若要說得仔細一點,重圖者和重文者的差距,我認為在於一種「溝通上的友善」,是一種積極表達得明顯易懂,但因此而失去話語本身足以讓人深思的能量;以及一種「溝通上的真誠」,積極表達得發人省思,但卻因此漸漸失去話語本身的客觀化能力(in Popperian’s meaning),無法廣為人知。
前者以積極社交的業務員為代表,善於透過說話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熱情的口吻讓所有人都失去了戒心,快速地與他聊了起來,雖然很快與他熱絡起來,但仔細觀察卻會發現他的對話中充滿了矛盾,一下子說東讓你對頭稱是,一下子卻又說西讓你義憤填膺,如果跟他對話不帶腦,將不會知道其實他今天說的話正是打了上星期的他一巴掌,也許還會忘記他上星期慷慨激昂地評批今天自己所表達的意見,恍若上星期的歷史不曾存在,也正因如此,他交遊廣闊又無所不談,其實他的交遊和他的話語一樣,皆為泛泛。這種人重視的是社會化,他的價值來自於與他人接近,所以會以最容易與多數人接近卻與深度疏遠的方式(例如圖和符)溝通。
後者則以知識分子為代表,善於剖析事物的理路,讓對此好奇的人們隨著他的話語陷入沉思,但仔細觀察,卻會發現他的話語雖然充滿了真誠卻毫不友善,極力斟酌於概念的細微解剖,卻無意中殺死了概念廣為散佈的生機;他的話語吸引了少數專心致志的人們,因而交遊稀少且所談有限,但其實他的交遊如同他的話語一樣,皆為樞機。這種人重視的是個殊化,他的價值來自差異,所以會極力在話語上發展最容易與深度接近卻與多數人疏遠的方式(例如概念化再概念化的文字,或者根本無法被翻譯的文字)進行溝通。
我認為,這是一種trade off,也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就像有的人相信多看多交朋友多出國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一樣;也有的人認為見識廣博根本不可能依賴這種泛泛的生活態度來完成,即使他看得再多,經驗得再多,也是泛泛,到了一百個國家,所見所思所得可能還不及看一整天的Discovery。但兩者皆有其成本,端看想成為的是社會人或是理念人了。
在David Brooks文中,統治階段分成兩種人,份別是「和數字一起工作的報表人(Spreadsheet people),他們穿平底鞋,而且支持共和黨;另一種人是和散文一起工作的文章人(paragraph people),他們從不擦亮他們的鞋子,而且支持民主黨。」前者以會計、商管、專業人士為主,後者則多半是學院人士、自由作家和媒體從業人員。前者對數 字帶來的「虛假清晰性」(false clarity)感到怡然自得,容易去稱讚布希的務實言論;而後者則傾向於後現代、後笛卡兒、後建構主義等相關,和凱瑞對伊拉克政策的方向一致。
Brooks的文章沒有太多的道理和推論過程,論證力道非常薄弱,但是他所提出來的概念卻非常有趣。等我接觸到了商學、產業研究的領域後,才慢慢發現光是使用「字」和使用「圖表」的差異,就幾乎是由一種「知識的意識型態」的決定的。
在研究所階段,與我伴隨的就是成千上萬,爬在紙上的字,從繁體、簡體、英文,有時間還有一點點的德文和法文出來攪局,若要說圖表,恐怕只有在討論藝術作品或是美學時 才會出現一些畫作、藝術作品的照片。就連課堂報告引言時,大家準備的資料也是一堆字,用說故事的方式讀完它。更別說powerpoint了,那是根本未曾用過的玩意。對這一門知識來說,圖片似乎是一種不夠清晰的訊息,即使描述邏輯流程的圖示也一樣,你很少看過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使用所謂的「研究流程圖」,愈是大師級,學術地位崇高者,其作品愈少使用這樣的圖示。像傅科的The order of things開頭即分析Velasquez的《待女圖》,但舊版本根本連圖都不放,倒是描述畫作圖片的文字爬得滿書頁;後來才在出版商的勸說下,放進這些文字所要分析的物件,也就是Velasquez的《待女圖》。
到了產業研究領域後,最大的困擾就是不斷閱讀圖表:統計數字、研究架構、研究流程、計畫架構。圖示一個比一個還美,有立體的、彩色的、陰影的。從社會學進到 產業研究,好像從老舊的圖書館坐地鐵到嶄新的百貨公司一樣,視覺上一下子變得複雜許多。剛開始,我很不能適應,這些運用文書或簡報軟體製作出來的圖表遠比我想像中還要複雜,得花一些心思才讀得懂其中的邏輯。後來才發覺,原來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知識領域世界,我無意間跨越了。
兩者的差異讓我想起社會學家曾經做過的實驗。拿九張照片給不同教育程度的人看,詢問他們對這九張照片的意見,是醜、無聊、有趣還是美,這九張照片分別是風景、民俗舞蹈、初領 聖禮、樹皮、肉攤、甘藍菜、孕婦、蛇、海邊的夕陽。結果發現教育程度愈高的人,在傾向上愈是將海邊的夕陽、初領聖禮、風景這種「被拍攝物」本身很美的照片 當作醜的、粗魯的;相對的,教育程度愈低的,則傾向於認為樹皮、甘藍菜是醜怪的、無意義的。也就是說,教育程度會影響對於「再現」與「呈現」之間的品味差 異。研究結果指出,教育程度愈高者,對於「再現」本身的要求較高,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照片好不好看,跟被拍攝的物體本身好不好看無關,跟作品的選擇、光線 設計有關;而教育程度愈低者,較容易傾向於對「呈現」期待,一樣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照片好不好看,跟作者是誰無關,跟拍攝時的光線和作者本身的意圖無關, 而是跟最簡單的,跟被拍攝物本身好不好看要關。前者重視的是「再現物」(照片、繪畫和音樂),後者則傾向於重視「呈現物」(照片中的人、物、繪畫中的事 物)。所以當繪畫傾向於抽象風格,愈來愈無法與真實物體搭上關係時,就愈後者無緣了。
這給予我對文章人與圖表人的劃分界線原理有了新的啟示。假使,我們要表達意見領袖對流行商品的消費行為影響,若從角色的方向著手,很顯然的,圖形可以清楚地表示原訊息經過意見領袖,再到一般消費者的過程, 透過方塊、顏色、圓形、箭頭和不同文字的表現;但如果就文字來表示時,可能還會增加些不同溝通訊息的內容特性,以及不同溝通角色在溝通過程中所扮演的訊息加工功能。簡單地說,同樣是一種對人類腦中世界的符號表顯示,但文字和圖形在功能上、屬性上,甚至擅於使用他的人個習性上,都會出現很大的不同。
據說人類使用圖片的時間比文字長久了不少。在George Bataille的The cradle of humanity中,人類第一張藝術表達就是描述打獵情境下的畫作,似乎利用感官對物體的外形來表達自我對事物的意見,才是人類表達的最原始樣態,因此圖形對人類的感官可能要來得更加直接而立即。相對來說,文字的記錄比起圖形的記錄要來得晚了許多,抽象化的文字距離我們的時間更是短了許多。不過後來的演變似乎有點弔詭,無論是在英文或是中文的電腦書寫裡,我們都發現一種文字運用的「再圖像化」,例如囧或是 \\(_^-^_)// ,有些人在IM裡存了大量的圖形來代替文字的表達,跟這種人聊天,飯可能不夠噴;也有的圖像就像文字一樣,是需要固定的法則或脈絡性知識才能理解的,例如符咒、圖騰和抽象畫作,這些圖形距離感官的直接表意程度其實和文字差不了多少,通常意圖表達的,都不是感官可及的事物,而往往是一種集體的精神象徵或是約定俗成的社群意義。「符」與「文」之間區分愈來愈不那麼理所當然,也不那麼容易區分。
一般來說,文字具有文法和體系感,而且文字的外觀不會因為感官作用而受到影響,但文字有一種「表意的距離」,容易將感官獲得的印象,拉高到概念的層次。例如什麼是流行?可能幾個名牌商品的圖象就可以直接表達了,也許也powerpoint檔裡放幾張名牌的logo就可以說完了。但是當Simmel在Fashion中,將流行視為一種社會條件下的產物中,我們才會看到,原來流行是兩種需求張力拉扯下的社會距離,當一群人為強調「個殊性」、「突顯性」,而積極在使用物品或生活方式上選擇與其他人有所差異的方向,而另一種人則是為了強調「統合」(union),兩種需求產生一種類似「躲貓貓」的遊戲。我找新的形式,你趕上模仿,才會形成流行;如果我不找新的形式,抑或如果你不追趕我所找出來的新形式,流行都不會產生。
如果我們將流行的分析,抽象化到Simmel的層次,那種將流行的概念圖像化將是一份非常困難的工作。我也許會畫兩個圓,每個圓中都會有方塊,方塊中寫著兩種人,圓則寫著兩種人的分項定義,強調統合的圓畫一個箭頭指向另一個強調個殊性的圓,而強調個殊性的圓則畫一個箭頭指向一個空泛廣大,卻沒有形體的差異性,兩個圓中間的距離才是「流行」。
但,當我試圖畫出Simmel論流行的示意圖時,我發現其實我已在是在寫字,而不是在畫圖了。差別只不過是我畫出來的圖可以塞進powerpoint裡,事實上,如果我真要簡報這張圖,可能停留在圖上說明的時間足夠讓所有聽眾讀完一整段500字的文章了。
如此說來,圖和文的差別,可能不是在於圖和文本身,因為圖和文都是表意系統,只是占據於系統內的位階不同;兩者的差異在於習於使用的人本身的差異,一種相信或不相信事物的邏輯可以用邏輯的事物來表達的差異。
我們可以到國家圖書館,試圖翻開管理學或是任何商學院出品的碩士論文,去計算每一本論文中的圖片佔頁數的比例,和社會科學院,甚至文學院之間的差距,一定會發現非常大。這種差距,就像讀中國時報和蘋果日報時,在圖片數量上的差距一樣,是一種行文風格的差距。
若要說得仔細一點,重圖者和重文者的差距,我認為在於一種「溝通上的友善」,是一種積極表達得明顯易懂,但因此而失去話語本身足以讓人深思的能量;以及一種「溝通上的真誠」,積極表達得發人省思,但卻因此漸漸失去話語本身的客觀化能力(in Popperian’s meaning),無法廣為人知。
前者以積極社交的業務員為代表,善於透過說話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熱情的口吻讓所有人都失去了戒心,快速地與他聊了起來,雖然很快與他熱絡起來,但仔細觀察卻會發現他的對話中充滿了矛盾,一下子說東讓你對頭稱是,一下子卻又說西讓你義憤填膺,如果跟他對話不帶腦,將不會知道其實他今天說的話正是打了上星期的他一巴掌,也許還會忘記他上星期慷慨激昂地評批今天自己所表達的意見,恍若上星期的歷史不曾存在,也正因如此,他交遊廣闊又無所不談,其實他的交遊和他的話語一樣,皆為泛泛。這種人重視的是社會化,他的價值來自於與他人接近,所以會以最容易與多數人接近卻與深度疏遠的方式(例如圖和符)溝通。
後者則以知識分子為代表,善於剖析事物的理路,讓對此好奇的人們隨著他的話語陷入沉思,但仔細觀察,卻會發現他的話語雖然充滿了真誠卻毫不友善,極力斟酌於概念的細微解剖,卻無意中殺死了概念廣為散佈的生機;他的話語吸引了少數專心致志的人們,因而交遊稀少且所談有限,但其實他的交遊如同他的話語一樣,皆為樞機。這種人重視的是個殊化,他的價值來自差異,所以會極力在話語上發展最容易與深度接近卻與多數人疏遠的方式(例如概念化再概念化的文字,或者根本無法被翻譯的文字)進行溝通。
我認為,這是一種trade off,也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就像有的人相信多看多交朋友多出國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一樣;也有的人認為見識廣博根本不可能依賴這種泛泛的生活態度來完成,即使他看得再多,經驗得再多,也是泛泛,到了一百個國家,所見所思所得可能還不及看一整天的Discovery。但兩者皆有其成本,端看想成為的是社會人或是理念人了。
January 1,2009
The Music can't be heard
Music is the most 'spiritual' of the arts of the spirit and a love of music is a guarantee of 'spirituality'.
One only has to think of the extraordinary value nowadays conferred on the lexis of 'listening' by the secularized version of religious language.
Music is the 'pure' art par excellence.
It says nothing and has nothing to say.
Music represents the most radical and the most absolute form of the negation of the world, and especially the social world, which the bourgeois ethos tends to demand of all forms of art.
Bourdieu, Distinction.
音樂是精神藝術中最具精神性的,對音樂的愛,也是一種具有精神性的保證。
只要想想現在被宗教語言的世俗版本授予特殊價值的「傾聽」字意。
音樂是最出類拔萃的純粹藝術,它言之無物也無言以對。
音樂代表了最徹底、最絕對的(特別是社會世界)世界拒斥形式,也是布爾喬亞精神所習以渴望的全部藝術形式。
這段話讓我想起,繪畫是一種作品的直接呈現,作者和觀眾之間就是作品。
但音樂卻不一樣。在作者和觀眾之間除了作品外,還有樂譜的存在,音樂作品(CD、tape、音樂會、live show)之前,還有樂譜的存在。
但聽眾不是看樂譜的,而是傾聽接受樂譜指導的樂手所臨摹的聲音。
也說是說,我們聽到的,其實是用來表達音樂的「聲音」。我們其實大多數人永遠都未曾聽過「音樂」,但我們以為我們聽過。
all we supposedly hear as music is virtually voice of music at all.
Music can't be heard, otherwise be translated by players.
Music is nothing other than literature which can be read only.
One only has to think of the extraordinary value nowadays conferred on the lexis of 'listening' by the secularized version of religious language.
Music is the 'pure' art par excellence.
It says nothing and has nothing to say.
Music represents the most radical and the most absolute form of the negation of the world, and especially the social world, which the bourgeois ethos tends to demand of all forms of art.
Bourdieu, Distinction.
音樂是精神藝術中最具精神性的,對音樂的愛,也是一種具有精神性的保證。
只要想想現在被宗教語言的世俗版本授予特殊價值的「傾聽」字意。
音樂是最出類拔萃的純粹藝術,它言之無物也無言以對。
音樂代表了最徹底、最絕對的(特別是社會世界)世界拒斥形式,也是布爾喬亞精神所習以渴望的全部藝術形式。
這段話讓我想起,繪畫是一種作品的直接呈現,作者和觀眾之間就是作品。
但音樂卻不一樣。在作者和觀眾之間除了作品外,還有樂譜的存在,音樂作品(CD、tape、音樂會、live show)之前,還有樂譜的存在。
但聽眾不是看樂譜的,而是傾聽接受樂譜指導的樂手所臨摹的聲音。
也說是說,我們聽到的,其實是用來表達音樂的「聲音」。我們其實大多數人永遠都未曾聽過「音樂」,但我們以為我們聽過。
all we supposedly hear as music is virtually voice of music at all.
Music can't be heard, otherwise be translated by players.
Music is nothing other than literature which can be read only.
December 17,2008
Scar
Almost stoping bleeding
the scar in brain stimulus all thing related to accidence
hot and itch
the scar
go through touching, and hurting, but no end of healing
November 20,2008
丟了美感.贏得剛強
論語.子罕第九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以前常聽到一個論點,來自postmodern或postcolonialism式的說法,說西方的理性主義已經成為一種認識上的霸權,前者認為啟蒙過後的科學至上已經成為宰制世界的文化霸權,後者則認為西方殖民主義後的時代不是透過武力征服,而是透過優勢的文化侵略,其中最優勢的西方文化就是啟蒙後的理性主義,兩者批判的對象在這個部分非常類似。
我對這一點沒有太多意見,也沒有太投入的研究,畢竟我學的知識全是西式的,而且如果經濟上許可,我也想去西方生活,歸西去。但我有時候也會認為,東方應該生產出屬於自己的認識論,與西方的理性主義傳統競爭。不過這一點不是我想要討論的範圍。
其實理性主義最為人所詬病的,是在於奉守一套真理符應說,也是就認為「知識等同真理」的說法;而「理性是構成知識的唯一路徑」,所以「理性就會邁向真理」。這套假設的問題在於信奉單一式的邁向真理之路,並暗示了這理性之路就是西方式的理性。這裡所謂西方式的理性有很多壞人,有科學主義式的、形式邏輯式的、數學統計式的,甚至批判理論和溝通理性理論也常常被人說「太霸道」。主要原因是,這些理論常常導向一條單一詮釋的方向,而只有掌握這條單一方式的人們(通常是西方人,不然就是受過深厚西式教育的東方人)才能以理性來分析事物的真理、判斷正確和虛假。也因為只有這些人才能掌握真理,所以形成某種特權階級,指導或控制其他未能掌握這套理性的人們,並壓制其他不屬於理性範疇的思考方式。
這樣的批判我也沒有意見,甚至還滿同意的。但如果說,因為我們對理性文化的不熟悉,而失去了與習慣理性文化同等競爭機會,就決定朝向感官主義的角度前進,我很難接受。
我指的感官主義,其實就是我們一般翻成美學主義或唯美的aestheticism。以前記得聽過一個說法,aesthetic的字源意義其實是「感官的審查」或是「感官的判斷」,查了wiki ,發現確是如此。一般台灣將 aesthetic翻成美學,好像aesthetic只能用來形容美的事物一樣,其實很有問題。因為aesthetic指的是足以引起感官上的注意,所以不管是美的、醜的,只要是透過感官來直接判斷的,而不是透過理性分析的,都是aesthetic的範圍。中國大陸將這個字翻成審美,我覺得還好一點。
感官主義強調透過感官可及的方式來判斷一切。除了最粗淺的,用外表的美來判斷一個人的價值外,也包括完全用一個人的行為來詮釋他的動機。例如,這個人懂得幫女性開車門,一定是個貼心的人;或是這個人隨身帶手帕,一定是個細心或愛乾淨的人。我倒不能理解,為什麼幫女性開車門,不是意味著這個人對女性的主體角色有所誤解,為什麼他不是視女性為一個需要被他照顧的弱勢角色?一個懂得帶手帕的人,為什麼就不可能是世家教養下的禮儀,其實他根本就不洗手帕,通通丟給老婆或老媽洗,他其實只是個把愛乾淨的形象建築在別人的辛苦上;更也許,他帶手帕是基於環保的理念,事實上他的手帕三天才洗一次?
有時候我更聽到令人噴飯的判斷。前陣子工作的單位辦了一場研討會,請來一名教授來演講,那名教授帶著名牌的公事包,而且不肯用大會安排的筆記型電腦播放簡報檔,而是堅持使用自己帶來的Apple電腦。我聽到不只一個人稱讚這名老師,認為他對電腦和衣著品味的堅持一定代表他是一名在學術上很特立獨行。但據我對這名老師的理解,他從碩士論文後就沒出現過令我驚豔的作品了,從一開始當教授到現在,他做最多的就是幫政府或財團法人審查研究案,而且他還把這些審查經驗通通放進自己的CV中。這在我所學的領域中還真是「特立獨行」,但是放在整個台灣強調務實性的學術界來看,恐怕只是落入俗套。我不敢說我對他的看法是對的,但至少我對他的看法是閉起眼睛、關起我的感官,從他的著作得到的,簡單的說,是他自己告訴我的。
可是當我反對感官時,我是不是也順便質疑了「觀察」的作用?不是的,觀察是重要的,我們都需要觀察來吸收訊息,但透過觀察吸收訊息,和套用刻板印象來詮釋訊息是兩回事。觀察後的訊息最後仍需要理論和知識來詮釋。
我喜歡子路,是因為我做不到他這一點。畢竟易地而處,即使身著華服的旁人不在意,我還是會自卑。更重要的是,子路可以完全忽略自己的感官,彷彿只有思想的溝通一樣地與旁人交談,也不會心生防衛拒絕與著華服的人談論,不卑亦不亢的態度,讓我想到無欲則剛的超人理想。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以前常聽到一個論點,來自postmodern或postcolonialism式的說法,說西方的理性主義已經成為一種認識上的霸權,前者認為啟蒙過後的科學至上已經成為宰制世界的文化霸權,後者則認為西方殖民主義後的時代不是透過武力征服,而是透過優勢的文化侵略,其中最優勢的西方文化就是啟蒙後的理性主義,兩者批判的對象在這個部分非常類似。
我對這一點沒有太多意見,也沒有太投入的研究,畢竟我學的知識全是西式的,而且如果經濟上許可,我也想去西方生活,歸西去。但我有時候也會認為,東方應該生產出屬於自己的認識論,與西方的理性主義傳統競爭。不過這一點不是我想要討論的範圍。
其實理性主義最為人所詬病的,是在於奉守一套真理符應說,也是就認為「知識等同真理」的說法;而「理性是構成知識的唯一路徑」,所以「理性就會邁向真理」。這套假設的問題在於信奉單一式的邁向真理之路,並暗示了這理性之路就是西方式的理性。這裡所謂西方式的理性有很多壞人,有科學主義式的、形式邏輯式的、數學統計式的,甚至批判理論和溝通理性理論也常常被人說「太霸道」。主要原因是,這些理論常常導向一條單一詮釋的方向,而只有掌握這條單一方式的人們(通常是西方人,不然就是受過深厚西式教育的東方人)才能以理性來分析事物的真理、判斷正確和虛假。也因為只有這些人才能掌握真理,所以形成某種特權階級,指導或控制其他未能掌握這套理性的人們,並壓制其他不屬於理性範疇的思考方式。
這樣的批判我也沒有意見,甚至還滿同意的。但如果說,因為我們對理性文化的不熟悉,而失去了與習慣理性文化同等競爭機會,就決定朝向感官主義的角度前進,我很難接受。
我指的感官主義,其實就是我們一般翻成美學主義或唯美的aestheticism。以前記得聽過一個說法,aesthetic的字源意義其實是「感官的審查」或是「感官的判斷」,查了wiki ,發現確是如此。一般台灣將 aesthetic翻成美學,好像aesthetic只能用來形容美的事物一樣,其實很有問題。因為aesthetic指的是足以引起感官上的注意,所以不管是美的、醜的,只要是透過感官來直接判斷的,而不是透過理性分析的,都是aesthetic的範圍。中國大陸將這個字翻成審美,我覺得還好一點。
感官主義強調透過感官可及的方式來判斷一切。除了最粗淺的,用外表的美來判斷一個人的價值外,也包括完全用一個人的行為來詮釋他的動機。例如,這個人懂得幫女性開車門,一定是個貼心的人;或是這個人隨身帶手帕,一定是個細心或愛乾淨的人。我倒不能理解,為什麼幫女性開車門,不是意味著這個人對女性的主體角色有所誤解,為什麼他不是視女性為一個需要被他照顧的弱勢角色?一個懂得帶手帕的人,為什麼就不可能是世家教養下的禮儀,其實他根本就不洗手帕,通通丟給老婆或老媽洗,他其實只是個把愛乾淨的形象建築在別人的辛苦上;更也許,他帶手帕是基於環保的理念,事實上他的手帕三天才洗一次?
有時候我更聽到令人噴飯的判斷。前陣子工作的單位辦了一場研討會,請來一名教授來演講,那名教授帶著名牌的公事包,而且不肯用大會安排的筆記型電腦播放簡報檔,而是堅持使用自己帶來的Apple電腦。我聽到不只一個人稱讚這名老師,認為他對電腦和衣著品味的堅持一定代表他是一名在學術上很特立獨行。但據我對這名老師的理解,他從碩士論文後就沒出現過令我驚豔的作品了,從一開始當教授到現在,他做最多的就是幫政府或財團法人審查研究案,而且他還把這些審查經驗通通放進自己的CV中。這在我所學的領域中還真是「特立獨行」,但是放在整個台灣強調務實性的學術界來看,恐怕只是落入俗套。我不敢說我對他的看法是對的,但至少我對他的看法是閉起眼睛、關起我的感官,從他的著作得到的,簡單的說,是他自己告訴我的。
可是當我反對感官時,我是不是也順便質疑了「觀察」的作用?不是的,觀察是重要的,我們都需要觀察來吸收訊息,但透過觀察吸收訊息,和套用刻板印象來詮釋訊息是兩回事。觀察後的訊息最後仍需要理論和知識來詮釋。
我喜歡子路,是因為我做不到他這一點。畢竟易地而處,即使身著華服的旁人不在意,我還是會自卑。更重要的是,子路可以完全忽略自己的感官,彷彿只有思想的溝通一樣地與旁人交談,也不會心生防衛拒絕與著華服的人談論,不卑亦不亢的態度,讓我想到無欲則剛的超人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