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8,2007

再記2001 Riesling Select Late Harvest

撐啊撐終於把冰箱裡剩的冰酒霜酒都給喝完了,看著地下室的門,我開始盤算啊盤算,是不是下去把哪支酒給拎上來,再喝一次新鮮的?

算來算去,扣掉舊曆年應該要拿去送人的,我決定爬進地窖去拎一支2001 Riesling Select Late Harvest上來。這支酒讓我對late harvest有好到不行的第一印象,也是我喝過的第一支late harvest,再試一次,可以檢證一下這個印象有沒有因為後續試到的酒而有所改變?

酒在地下室其實也已經很冷,不過我把它放進冰箱一兩天,等待一個感覺剛剛好的時機。


時機到來,心情就緒,拔出軟木塞,等不及先倒一小杯。見過品酒的人寫道品酒先看掛杯,之前試酒也見過這個現象,不過我用的這支酒杯大概因為前幾次都只用清水沖洗擦乾,杯內壁感覺不怎麼沾酒?霜酒滑過內壁,很快就乾淨溜溜地退了下去。

不掛杯就算了,先喝!啊不對,先聞啦。

跟剛剛解決掉的Hillebrand 2004 Late Harvest Vidal 比較起來,這支2001立刻可以感覺出屬於陳放效果的氣味,漂浮在「啊,好像是冰酒?!」的那種提示上面,整體的香氣強度是陳放香>酒精香>酸香>果香>甜香。啜一小口,不過份壓倒人的香,滑,怡人的果酸,後面再接一截很像上等威士忌的那種口感,說不上來是澀還是鹹還是dry,反正不是冰酒的那種全然富泰無邊,這個有點dry的後味會讓人把還拿在手上的酒杯再次拿近嘴邊。大約要啜上三口後,這個酒杯才有機會在附近的某個地方坐下來。酒杯著陸之後,那個dry的口感+幸福微酸二重奏像海上女妖的媚惑歌聲那樣盤旋盤旋,漂浮漂浮,慢慢散去,這個時候,就是我前面說過的「彷彿一朵雲」,它是這麼的淡然寧謐又帶微甜,但又不是新生兒那種對人世的全然無知,小小三啜的酒精量也不可能讓我迅速飄飄陶然,我真不知道這不可思議的感受到底是哪裡來的,對啦,就是那個酒瓶裡來的,這是什麼正確答案。

再說那個後味裡的甜,似有半分是陳放出來的焦糖甜,又好像要漂出一股麥芽糖香,散去的方式也極優雅輕盈,在酒精味的陣陣乾冰雲霧簇擁之下,山水潑墨似地暈染開來,平靜到地平線外去,但回味不盡,這當下真連喝口白水都覺得是種褻瀆!

回味遠去,一片空靈,只餘下一絲絲「好像半小時前嚼過葡萄口香糖」的那種清清淡淡的葡萄芳香,沒有酒香,亦無酒臭,就算剛刷過牙也沒有這麼乾淨又自然的感覺,乾淨自然到讓人忘記有口腔這個部位的存在。

神遊物外不知幾多時,再睜眼找回酒杯啜一口,唉,這下我或許了解了何以有人會變成酒鬼了。今天是第二次試這瓶酒,完全沒搭配其他食物,但我要再去倒第三個50cc了……。

各位,趕快請個一星期的假吧,辦了簽證吧,把機票給買了吧,小孩要帶就帶不帶就託給人吧。Inniskillin 2001 Riesling Select Late Harvest in 2007,不是處處有也不是年年有,在人生的中點嘗到這酒,真有無以倫比的感觸,特此一記。


Posted by chang_avon at 樂多Roodo! │03:40 │回應(18)引用(0)我也來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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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Avon跟段落間的換行,是不是還有溝通的困難?還是因為Avon秉持平日紙上文章的寫作習慣?

由於閱讀媒介不同,網路上的文章編排和紙品是有些差異的.這些似乎無關痛養的空白,其實痛得很.直接影響到易讀性.我平日是不說這些的(沒事討打嗎),不過Avon文章可讀性甚高,敗在這點很可惜.再者我想平日大家溝通多了,你知道我沒有惡意,有話直說不妨.不管是技術上的,還是觀念上的問題,我建議Avon花一點時間來解決.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9,2007 00:42
啊,瑪姐順便指導一下如何設定看起來最舒適吧!我有想過這個問題,但每次遇到趕著要貼文時就忘光光....+本來就不會~
之前有看過好像是Murphy在說這方面的事,但看過了也想不起來找不回來是在哪兒看到的....=.="
Posted by Avon at February 9,2007 02:03
本來想寫一篇的.不過已有崔浩題詩在上頭,我拿來連一連就好.請先參考老貓的傳統編輯對部落格新手的寫作建議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6/8.我記得老貓那裡還有幾篇也很適合,不過今天有事要趕,來不及去找出來.Avon正好有空,想立刻著手的話,請先自己去挖寶.如果還有疑問,或是想討論,我可以補充一些我自己的經驗.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9,2007 23:46
噢,酒精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我幾次喝酒都直的進去橫的出來,後來發現連吃燒酒雞都會抓兔子,我就放棄當一個微醺美人了@@
Posted by Kate at February 9,2007 23:54
啊,那Kate無論任何場合都名正言順可以不用喝酒哩~
這樣也不錯呀,嘿。
Posted by Avon at February 10,2007 10:35
Avon, 改版型之後字很大很容易看, 需要我提供什麼技術支援嗎?
Posted by Murphy at February 12,2007 11:33
Murphy兄!您有沒有覺得這篇的字型和其他篇的字型不一樣?!
Posted by Avon at February 12,2007 11:57
哦, 沒講還真沒注意到, 這篇是 15 點的字型, 其他是 14 點, 是嗎?
Posted by Murphy at February 12,2007 13:11
15點?14點?.....@_@
我覺得很像是細明體跟新細明體的那種差別耶.....
問題是我並沒有設定字型,我就是等著要請教您關於這方面的設定方法呀。
我做的也就是把這篇的font size=3而已,改好後就覺得字體好像不太一樣,之後再上來看,才發現原來所有的字型大小全部都變成這個尺寸了~但是就這篇的字型看起來和其他的不一樣,哎喲喂~
這未免太神奇了,到底是怎麼回事...
Posted by Avon at February 12,2007 13:31
我都沒去動文章的字型, 都讓它保持最 plain 的樣子, 因為每篇都要去改實在麻煩, 在不同解析度的螢幕上看長相也可能不同.

我改的是 網頁樣式的設定-> 個人化設定 -> 帶出CSS編輯視窗 -> 改裏面出現的所有 FONT-SIZE, 我的
.blogtitle 的 FONT-SIZE: 16px;
.description, .title 用 15px
大部份用 14px
少部份如 .date 還是原來的 13px

這些是實驗出來的, 14px 是我覺得最舒服的字.

好了, 壓箱底的都翻出來了, 接下來就看你的實驗了, 我改了一兩個晚上才看的順眼. 不過說真的, 你這邊現在這樣就很易讀了. (原來的也可以讀啦, 我算好養的. <-- M 小姐不要 K 我)
Posted by Murphy at February 12,2007 21:58
Avon動作真快啊.來,如果只是針對Avon的話,那容易多了.有概念之後的實作是這樣的,首先,要和Murphy一樣地寄生在同一個部落格宿主.這個Avon很早以前就走對了路.然後就是把Murphy的css檔案拷貝下來,把Murphy的名字改成Avon,把標題的圖檔換一下,就可以放上來,大功告成.

當年Murphy還不知道我這人時,不好意思這麼懶惰,所以先找了一份乾淨清爽的css作底,然後拿Murphy的css檔案比對一下,幾個字型照抄就了事.呵呵,只要原始碼我看得到,那就沒有版權這回事,我才不理這個勒.直到現在Murphy也沒有告我,說不定他心裡還很高興說.

至於只有某篇文章字體字型異常,那是貼文時的問題.多半是因為剪貼而產生的.剪貼時,m牌自動把字體字型也剪貼過來.為了避免這個問題,我都是用原始碼(source)寫,好控制.其實不難,常用的不過就是分段,分行,連結,貼圖而已,頂多幾個粗字體和特殊符號.有時候我看到有人討論,肚子就一直嘮叨,可是我又很懶得寫這些,覺得一定有某人在某處好好寫過,就都不吭聲了.

Avon寫的東西很有看頭啊,我就不想再’不容易讀我就不讀了’.我的確是很難養,Avon和Murphy盡量罵我沒關係.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13,2007 02:04
瑪姐,我怎麼可能罵想讀我文章的人咧,呵呵呵~
也感謝Murphy兄,雖然版面表現不盡理想,還是賞光給它讀下去了。
只是這事我要毛起來,那又是沒天沒日........新手上路哪裡改什麼的撞得一頭大小包,前一陣子也沒啥空真的搞沒天沒日~
得,高手已經出馬,不好再拖拉,我要趕快問,CSS是啥???
Posted by Avon at February 13,2007 10:46
Avon, 用瀏覽器的View --> Page Source打開你自己網頁的原始檔,看到下面幾行了嗎?有連結的就是你的css檔.這是一個指定編排方式的模式檔案.依樣畫葫蘆可以拿到Murphy的css檔,拿不到再問.一問一答對我比較容易.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14,2007 00:36
Avon, 用瀏覽器的View --> Page Source打開你自己網頁的原始檔,看到下面幾行了嗎?有連結的就是你的css檔.這是一個指定編排方式的模式檔案.依樣畫葫蘆可以拿到Murphy的css檔,拿不到再問.一問一答對我比較容易.

<html>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link rel="stylesheet" href="http://blog.roodo.com/chang_avon/site.css" type="text/css" />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14,2007 00:37
瑪小姐寫文章居然用source code寫?
還真是要有美國時間才行.

我比較不負責任一點, 用word寫完後貼過去,
這時候, 字型大小及段落會有點小問題,
我有時間就改, 沒時間就.... 給它怪怪的去啦.
Posted by Curtis L. at February 14,2007 18:52
沒有問題的啦,原始碼忠誠可靠,絕對比猜測其他程式員要把我的字轉成什麼省時間.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那些空白--空白,斷行,分段等等.只要一看到二進位1101就能在一秒內判斷是十進位13的人,原始碼絕對比任何介面好用.其實我的原始碼一向很乾淨,不過就是<p>段落一</p> <p>段落二</p>食譜原料第一行<br/> 食譜原料第二行<br/>,頂多加個連結加個圖,其他的都交給css了,哪有什麼難如上青天的機關,需要美國時間.鍵盤一直打打打就好,連換手到滑鼠都不用.如果這點小事也要花時間,那我的部落格根本就沒空寫.時間要花在內容上,內容才是重點.格式這種事,一開始花個十五分鐘把css定好就完事.不是都講了,抄Murphy的就好了?

唔,好啦,我招.當年念研究所時,用LaTex, Tex寫論文打數學方程式,所有的特殊符號希臘字母都是鍵盤打出來的.連一整本書的章節段落都是這類原始碼打出來的,需要編譯後才是可讀的書面,小小的HTML於我有何哉?不怕講大話得罪人的話,我真的想說,部落格貼文的原始碼實在簡單到嬰兒程度.最麻煩的是那些個部落格的介面,自動轉換這類做的不乾不淨的事,老是要我猜,介面工程師的思考邏輯是啥,難用之至.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14,2007 23:34
呵呵,貼完再讀前一篇,發現語氣似乎甚急.沒的事.因為背景不同,我用到熟爛的方法,對別人未必好用,大家參考一下就是了.

我想一想,部落格貼文的原始碼,真的算來,常用的只有四個,就是分段,分行,連結,和貼圖.分段和分行很容易記,用過就不會忘記.連結和貼圖比較長,可是如果你有舊文,拿來剪貼,換上新的連結位置就行了,不用刻意記語法.這樣講,會不會比較好用?

我是覺得做事要有效率.不需要花的時間就不要花,把人生最寶貴的資產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而且,套用梅老師的說法,彈琴要彈到讓聽眾覺得這首曲子實在太簡單了,好容易,那才是最高境界.我覺得任何事都有類似的這一面.一定有很輕鬆容易的方式做到,像是錄音錄影貼文,這些,都不應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負擔.我很樂意分享我自己的經驗,只不過我的經驗未必適用於他人.

又,樂多的介面作換行分段都還好,所以不用原始碼來控制也不容易出錯.大家安心.
Posted by Marguerite at February 14,2007 23:56
現在想起來,這篇的內文部份字型,就跟Curtis家的某幾篇好像類似....XD
感謝瑪姐不辭辛勞寫這麼多給我上課,這下就算花點時間也非要把格式弄OK不可。
不過我有好玩的,先貼上來吧,部落格格式設定的部分我會繼續研究的噢!
Posted by Avon at February 15,2007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