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3日

老屋拉皮換膚 市府補助建物翻修 符合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標準 可申請1/3補助

臺北市政府今年(97)度編列2000萬元整建維護補助經費,即日起公告受理申請「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受理期限自97年1月25日至97年4月30日止,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如需 相關法令、申請原則及申請計畫書範本等詳細資訊可在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
網址: http://www.uro.taipei.gov.tw/ 首頁/公告事項/其他

或寄信至社造中心信箱m060927@gmail.com


一、申請資格

1.市府登記有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2.依法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團體或專業機構。

二、補助額度

補助額度以實施整建維護個案所需經費之1/3為原則。

三、申請補助項目

1.規劃設計類: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規劃設計經費

2.更新工程類:整建或維護更新工程之實施經費

申請人得同時申請規劃設計及更新工程類補助,或僅申請更新工程類補助。

四、申請辦法

1.於97年4月30前檢具申請書(函)及申請補助計畫書,以一幢大樓為申請單位並敘明個案情形。

2.申請書(函)及申請補助計畫書範本,請參考本處網站。


五、申請流程


六、聯絡方式

相關法令、申請原則及申請計畫書範本等詳細資訊可在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
網址: http://www.uro.taipei.gov.tw/ 首頁/公告事項/其他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八號九樓

電話:(02)2321-5696#3027 洽王小姐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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