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區營造中心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自推展社區營造工作以來,經由數年來的地區環境改造提案制度、社區規劃人力培育的實踐後,體認到社造工作需借助民間的力量和資源,對應市政府各局處權責分工,來共同推展跨領域、多面向、需整合的社造工作。循此,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期望成立「社區營造中心」,以協助台北市民進行社區規劃與環境改造的工作。另一方面,由於社區工作的多元及複雜,亦迫使「社區營造中心」之成立尚需一個實驗運轉計畫作為成立的過渡時期。
(一) 建立︰
鑑於台北市社造資源眾多,如隸屬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社區規劃服務中心」、「社區規劃師」…等,為避免定位混淆與有效整合資源,應從「社區營造自治條例」獲得法源基礎,賦予台北市社區營造中心明確的定位,依此落實公私部門之間的媒介角色。
(二) 參與︰
擴大參與度是社區總體營造重要的目標之一,也唯有實際參與,才能將連結的資源形成網路,並能尋求適切的模式對應社造問題。緣此,社區營造中心將在公私部門間建立起一套迅速、有效率的互動機製,以加強民眾參與程度。此外,更進一步建構社區與專業團契或NPO組織相互間的協力管道,同時在過程中建立專家人力網。
(三) 評鑑︰
社區營造中心作為公私部門橋樑的社造單位,除了本身為資源平台外,應賦予更積極的功能。循此,建議組織不同專業背景的委員,如環境生態、生活空間、社區治理、產業經濟…等,設立委員會,提供評鑑(年度計畫成果)、審查(社造相關計畫)與年度補助之建議等。
(四) 推展︰
以前兩年的實驗運轉期作觀察,社區營造中心之於社區規劃服務中心或社區規劃師來說,連結性並不強,與社區的連結亦弱。為了善用既有之資源,發揮連結的效應,社區營造中心應加強在民間的辨識度。因此,可定期舉行國內外各社區營造相關議題的研討會、座談會、整備中心網站等,主動將觸角介入民間各層級之社區組織,積極推廣社區營造中心的定位與任務。
(五) 整合:
社區營造中心將「整合公部門社造計畫與經費、民間之專業
人力、社造經驗等資源為要務之一」,故可謂為一個資訊平台。整合的目的在於避免資源的重複及浪費,讓有限資源能發揮大最大效用。
Posted by cent2006 at
樂多Roodo! │16:33
│
回應(7)
│
引用(0)
│
關於臺北市社造中心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603373
請問
那個很大的夏是什麼意思呢
嗯
夏天會有很大的太陽
大太陽底下會有許多新鮮事吧
社區的事就是這些新鮮事
要大家一起來管管 來關心
祝你們營運成功
我想請問一下
社區營造中心與台北市社區規劃師團隊協力聯盟友直接性的關係嗎?
對於目前在台北市成立的這麼多以〝社區營造〞之名所成立的單位越來越多,我想要了解一下,台北市社區營造中心目前所伴演的腳色是什麼?
是資源分配的整合者?
還是壟斷資源的獨裁者?
或是北市發展局的白手套?
對於社區服務的機制大家說的總是很浪漫、很搧情,不過真正需要協助的社區真的有被協助嗎?還是,依然只服務大家所知的明星社區?
真的善意與價值有被彰顯出來嗎?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熟悉卻失望的地方,我只想知道目前的〝台北市社區營造中心〞還會不會像以前一樣只是一個只會嘴巴說說卻沒有執行力的單位!
如果不是的話,希望把最初的精神以行動力來證明!

您好 謝謝您的關心 所提之兩者並無直接關聯 台北市社區營造中心目前仍處於試運轉狀態 由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管 對於許多以前不曾接觸過的社區亦多所關心 如 中正區的永寬社區 或是 士林區的安平街商區...您的憂慮也是我們常會思考到的問題 看來您一定是一位對社區相當關注的前輩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並謝謝您的留言

哈哈~~
不小心逛到這裡
沒想到台北市還有所謂社區營造中心
說真的
以往所有的營造中心或規劃服務中心
所發揮的服務或功能大家心裡有數
不信做個問卷調查看看
知道或去過營造中心或規劃服務中心尋求協助的團體
不會超過百分之十
以上還算高估
且許多中心都淪為私人使用的地方
發展局阿~做為社造最進步的局處~~
不要再浪費錢~執迷不悟了
再這樣搞下去
只有請議會來檢討這個政策了

您好
謝謝您的指教 不知您大名?
確如您所言 營造中心與規劃服務中心仍有相當多的地方應改進
全市有十二個服務中心 我想大家都很努力
發展局在這塊專業上的經費也是逐年縮減
誠摯歡迎您提出具體改進意見
也可供後輩者做為參考

以上那種只會講些片面言語的人
一點都不需要爲自己的言語負責任
只會躲在電腦銀幕後面 亂放屁
抹殺別人的辛苦付出
差勁

多充實自己點吧
嘴巴是溝通用的
不要動不動說屁話
縱觀歷年所謂的一堆實驗計畫
社區營造中心
社區資源中心
藝文會館
社工作會館
社區規劃服務中心
健康營造中心
公民會館..等
先不說疊床架屋 使用效果不彰等問題
且大多淪為承辦單位的”私人辦公室”!!
公器多都變私用
且多數承辦單位都以自我的方向
承辦單位自己團體喜好在做
有關系的團體承辦單位的資源就開放可用
關係不好的團體承辦單位理都不理
忘了這是”公”的單位 自身任務
及最基本的公平正義
最可怕的是
用自我的認知來做”裁判”
見官大三級的封建心態
承辦營造中心
就以為身份不同 可以來作仲裁
殊不知多元意見才是社區參與最基本的原點
明明使用率效果不彰
或作的不好待改進
為了到手可笑的資源
意見不同就”漫罵”
是走夜路吹口哨~自慰心態是吧
我們談的是政策
你可以用政策來回復
只會講些片面言語說不出道理
是可憐肚子裡沒料
還想幫即得利益者作打手
被人踩到尾巴 急的亂叫是吧!
可悲的社造 就是敗在這種氛圍
毀在這些人這些事的手上
難怪這十幾年來方向越偏
如果這次營造中心承辦單位有心
就不要又重蹈覆冊
關著門只有自己少數人互相吹噓 暗爽
真的做出些成蹟
這才是所有參與社區工作的團體所樂見的
至於被踩到尾巴的那位仁兄
不用躲在”別人的辛苦付出”後面
請你好好去”自己辛苦付出”
也比在這噴口水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