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4日
欠負_曉風
司機說好,我於是飛奔到收發處,交了稿,立刻轉身回車,指示司機往大理街方向開去,開了一陣,我看了一眼車資表,居然只是起跳價,我不禁疑惑: 「怎麼這麼少錢?」 「你剛上車不太久嘛!」 我嚇出一身冷汗。 「天哪,你不是剛才把我從新生南路載過來的那輛車嗎?」 「不是,你是在台視公司才上我車的。」 唉,唉,這怎麼辦呢?當時台視公司門口停了好幾輛車在等人,這位司機笑臉迎人,開了車門請我入座,一副老相識的樣子,我誤以為他就是剛才那輛車。等我們把真相兜攏,車已開到我的第二個目的地了。我放下稿,請他飛馳回台視,不出所料,已不見一輛車在候人。飛車送稿在我生平不過發生三、五次,所以會弄出這樣的錯誤。 我欠那人大約百元的車資,在三十年前。 我當下決定以後乘車會小心,如果叫車等我,自己一定要記下車號,但,那是以後的補過行為。至於此刻我所欠負的這個人,我怎麼辦呢?我欠他的還不止是錢的問題,那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跟人的信任。那天的狀況可能有二種,其一是他累了,低頭小寐,忽然驚醒,卻杳不見人。公司那麼大,叫他到那個部門去抓我?只好自認倒霉。還有另一種情況,也許他當時雙目炯炯注視著我,卻眼睜睜看著我跳上別人的車子飛馳而去。他會怎麼想我呢?他會想:「這邪惡的女人啊,連我們這種辛苦錢也來虧,明明錢還沒付,騙我等她,卻飛快跳上別人的車。這人看來倒像個正正經經的人,卻不料如此奸詐,真是人心不古啊!」 怎麼辦呢?我想了半天,自以為想出一條妙計,於是投書到當時的民生報,說有此事云云,如果司機先生見報,可和我聯絡取回欠款。 民生報果真刊出了我的投書,於是我誠心苦等,希望這位司機讀到民生報,並且來索回欠款。然而願望成空,我終於成了一個我所不願意成為的負債的人。 不料事過一月,我忽然收到民生報寄來一封信,說要付我三百元稿費,原來那封「讀者投書」是有酬的。天哪,我想還人錢,沒還成,反而賺了三百塊,這件事簡直是沒有天理!簡直令我無地自容。 當然會有自以為聰明的朋友來勸我,如果不能還甲的,就拿去贈乙吧!例如捐些善款之類的。但我認為這是兩件事,不得混為一談,應該有的羞愧,仍無法靠善行互抵。 而且,我現在在此懺悔,看來像個善類,但其實,我知道這篇文章,報社仍舊是付酬的。唉,這是我第二次從我的罪過裏得到金錢了。 芸芸眾生,立志向善,固由得我。及至實行,卻每不能遂成其善,甚至造成別人的痛苦。此話,不是我講的,先知保羅兩千年前便說了。但願世間無論大善小善,都能因上天的憐憫而成全,但願一場無心之過乃至有心之惡,都因審慎戒懼而減少。 以上所述之事,是我自己個人傷害別人、欠負別人,卻尚能立即明白自知的事件,但我生平在無知與未覺中傷人負人的事有多少件,除了上帝,誰又知道呢? 寫到這裏,忽然覺得,如果用「阿門」(編按:指「誠心所願」或「是所至禱」之意)兩字作結尾,好像也很切合這最後一集的專欄。 好吧!阿門,誠心所願,是所至禱──為此文,也為這一整年五十二次的每個週一的紙上約會之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