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9,2005

我支持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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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我高一的時候,有個劉姓死刑犯在槍決之前徹底悔改了,從一個面目可憎的大壞蛋,變成了帶著祥和之氣的人。那時候有很多人希望他不要死,畢竟這世界上多一個好人總比多一個死人好吧,但這個死刑還是不得不執行.......最後,他終被槍決了......



死刑是對罪行重大者的最大懲罰嗎?我認為不是!人死了,靈魂會痛嗎?靈魂會不會帶著這個槍決那一剎那之間的痛苦投胎轉世,這個我並不知道,但如果槍決只是那一剎那之間的痛苦,那算什麼最大的懲罰呢?如果把他關到監獄裡終生監禁才算是最痛苦,痛苦最久的懲罰吧?(靈魂有沒有知覺我們不知道,但一個生理正常的人,對肉體或心理上的不自由理應都會有感覺)

另一方面,正如我之前說的,如果壞蛋改過自新了,我們要不要給他個重新作人的機會?如果他被槍決了,這樣子的機會肯定就是小於零了.......


我支持廢死刑,您呢?

Posted by cehraidc001 at 樂多Roodo! │11:10 │回應(47)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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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54953
回應文章
感謝大頭目支持廢死刑。廢死刑問題仍未在台灣社會引起辯論,因此太多支持死刑的理由都非常幼稚,經不起辯論的考驗。請大家一起思考,並加入廢死刑的陣營。
Posted by 周星星 at May 30,2005 12:36
大頭目,我想引用您的文章,但是可不可以先教教我怎麼用 ? 我真是一個電腦白癡,所以您教我的步驟要仔細,我才知道怎麼做。
Posted by 周星星 at May 30,2005 12:46
剛看完這集的忠貞二村
每次看都想大哭一場~~


你向一個電腦特大白癡請教電腦問題還不是普通的大膽喔:p
你用的系統跟我的不一樣,我不知你的要怎麼用
不過引用這篇就是把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54953這網址加到一個叫 " 引用 " 的欄位裡就可以了
Posted by cehraidc at May 30,2005 13:02
再試一次。但恐怕還是會變成留言而沒被引用到。
Posted by 周星星 at May 31,2005 09:06
其實我認為"引用"的效果恐怕有限
因為就我這個養樂多來說
假設我引用一篇鐵志的文章
結果是他那邊看得到我的引用,但我這邊卻看不到鐵志的文
我覺得要兩邊都看得到比較好~
Posted by cehraidc at May 31,2005 10:05
太多支持廢死刑的理由都非常幼稚,經不起辯論的考驗。請大家一起思考,並加入反廢死刑的陣營。支持廢死刑的人不負責任!

跟目前罪犯要戴頭套般!
真是夠了.........

1.在生物學的觀點, 人類是動物, 並不具有任何的特殊性, 且因無特別的遺傳篩選,
許多個體本身在遺傳基因即有缺限, 而有暴力傾向或自我控制力差, 由於屬基因
層次的表現, 故難以矯治, 若以巨觀的角度而言, 此類已犯下傷害他人的個體當自
人類社群中加以排除, 如體內已發現癌細胞, 以目前公認最佳的方法就是割除,除
非能改變基因, 否則都是在浪廢其他人的資源.
2.公平原則, 還有比殺人償命更公平且簡易的嗎? 請告訴我. 不要講一些跟本不可能
執行的理念!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很多事是後悔莫即的, 不是別人不
給機會, 而是當罪犯在傷害別人時有沒考慮到後果.殺了二十個人怎賠呢? 想凌
遲會是較佳的方式! 強暴了十個人該怎負責呢? 宮刑再凌遲吧!
3.部份罪刑是不需要死刑, 例如政治犯, 但那是法律上層次上的事! 跟廢死刑無關.
4.該死刑而沒被處死是浪費社會資源, 變向懲罰良善之人.
5.因為栽贓誤判之普遍而反死刑, 是方向錯誤, 改改革的執法及司法人員.

當親人被殺害,輪姦後, 宣稱廢死刑的人可能會馬上改口囉.....
人就是那麼現實!

這些廢死刑的宣揚者腦中想什麼呢?
Posted by 反廢死刑 at August 23,2005 10:39
謝謝你的指教
你說
"當親人被殺害,輪姦後, 宣稱廢死刑的人可能會馬上改口囉"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
但我絕對不會改口
這是個人權的問題!
另,你說
"5.因為栽贓誤判之普遍而反死刑, 是方向錯誤, 改改革的執法及司法人員"
栽贓誤判在我這邊比較不是重點,但這種現象真的需要改革,那又是另一個議題
重點是如果是如你所希望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司法,那還真是落後啊

再問一下你有開Blog
可否讓我參觀一下^^


最後,很感謝你參與討論
真的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10:55
試問您!
1."人權"的定義.......受害者的人權又在哪? 怎樣還其公道?
2.怎樣的人才有人權?
3.請問"落後"的定義?
4.『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為何不好?

Posted by 反廢死刑的JACK at August 23,2005 12:11
晚點再來討論
請忍一下!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12:15
首先,
謝謝你留下mail讓我感受到你討論的誠意

但是,
我要先聲明一下
你說服我到底有什麼好處?
我只是一個小小小人物
如能說服我
那你也只前進了一小小小步而已

好,接下我們討論

我相信的人權可能跟你的有點不同
我相信罪犯要有一定限度的人權
就是
不能死!
當然,動物權我也相信
除了我最恨的蚊子、蟑螂

你看CSI嗎?
我愛看!
我恨不得所有的罪犯都被抓起來
但我恨
也只希望他永遠在關在牢裡別出來害人
(我不知道你覺得那樣痛不痛苦)
當然,我們要防止他逃獄~哈哈
讓他終生監禁是我認為最好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我並沒有比你先進多少!



歡迎繼續討論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12:59
1.對我沒好處! 只是不想讓一些偏頗,似是而非,思考不周的言論一直散布.
2.為何罪犯要有一定限度的人權? 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在其罪行遂行之時
,已失非"人"之行為,在社會的普遍認知已不把其當"人"看.
3.為何"不能死"? 當他犯了殺人罪,還能活著? 試問受害者及其家屬情
以何堪?
4."蚊子、蟑螂"殺了你嗎? 都能奪其性命! 殺了人的罪犯卻能活著?
邏輯何在?
5.CSI沒空看,很可惜...
6."關在牢裡別出來害人"是啊! 在理想中長期監禁是很痛苦! 但實務上,
A.維持監獄需成本,關一個人的成本還不低,而這些人的成本是由納稅人在
付,意謂著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需養這些罪犯.
B.終身監禁有機會可縮短刑期,或取得假釋或特赦,根本不用關一輩子,有限
期監禁者更不用說.
C.只要有假釋機會就可得自由身,可偷渡出境,取得第三國身份護照後,整
型以國外護照入境,在台灣完全無任何限制.
如罪犯奪了您最親愛的家人的性命,對您施暴,在您身心留下永恆的印記,當
他入獄時,卻得負擔養他,當他獲得自由身後, 可能還在對街嘲笑你及這個社
會與制度...
7.法律及罪責的重點在於公平正義及有效性,以及犯罪嚇阻及有效懲罰,以維持
社會安定與良善大眾的權益.先不先進不具任何意義!
Posted by 反廢死刑的JACK at August 23,2005 14:54
先謝謝你的回應很快:p

對我也沒好處:p

我晚上,或是明天
反正就是等有時間再跟你討論

我不是學法律的
所以你想得到太好的答案會很失望

先醬~~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14:59
我想你可把我的文章轉過去jostar2那吧....
看他有何說法...

謝囉
Posted by 反廢死刑的JACK at August 23,2005 16:33
這個,我辦不到
真的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18:21
回第2點

我覺得我把他當人,你說『社會的普遍認知已不把其當"人"看』
那不如我們作個民調吧:p


回第3點

你當過兵嗎?
你有每天數饅頭卻怎麼也數不完的心情嗎?
知道這種心情,我相信讓他(罪犯)"茍"活
才是對罪犯最大的處罰,才能安慰被害者的在天之靈
我覺得你會說我放屁
但這是要用心去體會的:p


第4點

哈哈哈,請容許我不合理的想法
我並不想當聖人啊~哈哈哈哈哈


第5點

我不是該影集的工作人員
所以也沒跟他們收錢
你放心我不怪你沒有看:p


6之A

稅法現今本有很多問題,這個不在討論範圍內
但是
為了人權
監獄的成本還是要花!

之B

假釋、特赦這是司法改革的另一議題,容我不去討論
"有限期監禁"那是他犯的刑本來就輕啊
除非你是覺得犯罪者(非政治犯,而且現在也沒政治犯、思想犯)皆得死
如果是
那好像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之C

那你是希望怎樣?是他們通通得死嗎?
那,我也沒辦法跟你講了


第7

那個兵當不完的阿榮你知道嗎?
作不完的監牢才是最好的嚇阻
不過
在學校裡或是父母
從小就要教小朋友要當好人比較能治本啦
照你這樣喜歡把壞人通通都殺掉搞不好還可以減輕人口壓力
人口一少,污染就少
所以地球就環保
不過
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還真把我嚇到了
你或許可以找個跟你比較好的師長問問有這種想法(就是壞人該通通死)是不是很可怕
至少
我被你嚇到了



回答完了,你滿意嗎?
先說好,如果是為辯而辯
我覺得那我們不如各自去作自己想作的事才不會浪費彼此的時間
但是
有意義得討論還是歡迎^^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21:20
找到這個Blog的一些東西你可以看看
http://cleanfor2months.blogspot.com
不過,
為辯而辯我覺得沒意義
我們有浪費(自己或他人)時間的本錢嗎?
做什麼都好
只是互吐口水來浪費時間就太瞎啦^^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21:39
補充!

假釋、特赦這個是一定要有個標準
不然
罪人隨隨便便就出來了

就因為我不是學法律的
所以不就不懂的討論
所以說它是司改的另一議題

今天就到這邊
謝謝收看
晚安^^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3,2005 23:14
感謝您的回答.......
1.每次現行犯被民眾抓到,往往被現場民眾打得半死....你覺得呢? 民調?
...歡迎啊! 問問所有人...陳進興該不該死...他的行為是"人"該幹的
嗎?
2.當兵? 我不只服過役還上過成功嶺! ...很痛苦嗎? 是您日子過得太爽了
吧? 有一些在社會上日子過不下去的還故意去搶超商想去吃免錢的牢飯.
3."我相信讓他(罪犯)"茍"活,才是對罪犯最大的處罰,才能安慰被害者的在天
之靈".......? 是嗎? 原因? 理由? 還是您個人單純的想法? 為何奪去
罪犯生存的權利不讓他有任何機會得以佼倖重返自由不是罪犯罪大的處罰?
試問您或您的親友有被罪犯加害過嗎? 如果有...說服力或許會強一點...
4.您既不想當聖人, 那請提出您說法的合理邏輯...
5.那個節目不算怎樣了不起的節目....
6.這根本不涉稅法的問題! 這是公平性的問題!為何為了這些根本不配有人權
的人社會良善大眾得花這些錢?!(您有繳稅吧?)另, 請您仔細思考再回答..
a."人權"的定義.......受害者的人權又在哪? 怎樣還其公道?
b.怎樣才有資格擁有人權?
c.為何全球都將眾刑犯褫奪"公權"?
7.希望廢死刑永不會實現,不然被罪犯的事也有可能出現在您身上...(沒惡意)
8.再次陳述:在生物學的角度, 人類是動物, 並不具有任何的特殊性,且現今
台灣的社會制度因無特別的遺傳篩選,許多個體本身在遺傳基因即有缺陷,
而有暴力傾向或自我控制力差, 由於屬基因層次的表現, 故難以矯治, 若
以巨觀的角度而言, 此類已犯下傷害他人犯行的個體當自人類社群中加以排
除, 如體內已發現癌細胞, 以目前公認最佳的方法就是殺掉,除非能改變基
因, 否則都是在浪費其他人的資源.
如您養過溫馴的孔雀魚,就會發現在自然雜交的過程中極少數的個體會出現
極端的暴力傾向,不斷攻擊噬咬其他個體,直到整個區域只剩牠一隻,這種個
體是天生的...後天任何的改造皆是無用的!
教育? 您認為是萬能的嗎? 當然不是! 之前強姦累犯假釋出獄後的高再犯
率, 他們沒受好的教育嗎? 要講道德思想..他們不少能寫出漂亮的論文.
美國許多州及歐洲部份國家將精神病患及重度智障者強制絕育的優生法案
就是在避免一些因遺傳基因主動或被動傷害耗損整個社會.
9.為何"作不完的監牢才是最好的嚇阻"而其他的不是? 請告訴大家經過您仔細
的考據及邏輯性思考的答案!(雖然您可能沒唸過遺傳學,民法,但希望您唸過
高等教育中最基本的邏輯學).其怪的是...沒廢死刑的國家治安比較好!
10.試問您一個簡單的問題,想問一下您的年紀,及大致的學經歷...以決定
是否再討論下去的必要.您可選擇是否回答.
11.我不是學生, 不過我的另一半是教職, 您是要我問她嗎? 不會吧?
12.當您受罪犯侵害而他卻沒事時,您可能會有更大的驚嚇,請設身處地地思考
問題吧?
13.http://cleanfor2months.blogspot.com 的東西我只能說....關於
廢死刑的部份是思考不週,乏善可陳! 其他的可能不錯,不過我沒看!
14.法律及罪責的重點在於公平正義及有效性,以及犯罪嚇阻及有效懲罰,以
維持社會安定與良善大眾的權益. 請覺得不對?
15.請您仔細思考再來決定您的想法, 不然您雖支持但講不出強而有力具邏輯
的想法,再跟別人討論就易落入意識型態之爭.......


about me

Credit analyst & asistant manager of the investment bank
Insdustry Analyst of the leading bank in Taiwan
The Member of Rotaract Club
The Honor Member of The Phi Tau Phi Scholastic Honor Society
MSc of Microbiology
MSC of Biology ; Minor :Econmics & Management


Posted by 反廢死刑的JACK at August 24,2005 11:27
首先,不想再辯下去,沒有意義



既然都當過兵,那是在比誰比較苦喔?

生物學、遺傳學懂一點點
你要殺這些先天基因不好的人我管不到

學歷不是重點,周星星也說了
不過
要讓每個人都受到好的教育是政府該作的事
那是另一個問題
這邊不討論

從現在開始
你說什麼我絕不會刪

也絕不會回應



謝謝你的指教
謝謝!
(你愛殺就殺,我管不到)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1:39
其實
我覺得JACK的思想雖稱不上成熟
但也算是一個具備基本反思能力的"優良國民"(他有沒啥其它不良行為我倒不知啦)

我覺得他說的是有道理的
死刑的改革是不是一蹴而就的
要考慮的東西真的很
尤其不能說
什麼司法改革、法官的判決能力、假釋特赦是另一個議題
這些事情都是環環相扣的啊
每一個細節都該仔細思考

我只是覺得
支持廢死刑的在座(包括我)
先以堅持自己贊成"廢死刑"的立場就好
其它的東西還要再多考量討論的
我們並不需要為跟著西方民主的潮流而廢死刑

不過話說回來
法國自廢死刑後
是否治安有變壞
這個問題可能要請教星星大哥

還有啊
不見得監禁和死刑一定有其中一個比較可怕
得看犯人的宗教觀和生命觀吧

我用一個詼諧的方式講我贊成廢死刑的原因好了
如果我今天被人幹掉了
我若地下有知
我不希望殺我的人被判死刑
因為
狀況一
他是serial killer的變態殺人魔

那我變成最後一個受害者喔

當然要讓他去多害幾個人來陪我啊
不過醬社會可能會更亂
狀況二
如果是仇殺
那把他判了死刑
更糟了
好不容易擺脫他
結果他又下地獄來找我了

A
我怕我這樣的言論會引起爭議
畢竟我們還得考量在精神感情上受傷的家屬
如何使他們的情緒得到補償還是個需要了解的事
所以
我先賞自己兩耳刮子
Posted by DDS at August 24,2005 11:41
哈哈哈,謝謝DDS來說笑話啊


重點是Jack已經有為辯而辯,得理不饒我的味道
那我直接跟Jack您講
我投降
你要殺幾個你自己殺
我不想管
不過
Jack你開個專門討論這個的Blog說不定會很受歡迎
也或許我會潛水過去看看
在這討論
已經沒有意義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1:53
補充!


就我的朋友
(一個罪犯受害者)的家屬
並不是像Jack那樣想的
雖然他的親人被害死了
所以
要嘛,就辦場民調好了~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1:57
給DDS

你的Blog在哪^^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2:12
回應一下DDS

司法改革、法官的判決能力、假釋特赦
的確環環相扣
的確該仔細思考

但我也說過我不是專家
所以才不討論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2:18
試問cehraidc

何謂思想成熟? 怎樣又叫不成熟? 定義?
Posted by jack at August 24,2005 12:23
看清處是誰講的話OK

不想跟想殺我的人對話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2:26
我有兩個Blog+一個新聞台
but
幾乎都沒有東西
呵呵

你要看嗎
http://www.wretch.cc/blog/hamiltoncity(給周邊朋友看的)
http://blog.webs-tv.net/cahamiltoncity(偷偷作的)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ahamilton/(今天開的)
Posted by DDS at August 24,2005 12:28
給DDS

幹麻加入戰局
不怕被掃到?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2:30
前一篇問錯了!修正

TO DDS
何謂思想成熟? 怎樣又叫不成熟? 定義?

TO cehraidc
1.何以叫"為辯而辯"?
2.我講出了為何不能廢死刑的理由,而您無法反駁
而您卻講不出個道理卻一直在用循環論證這種邏輯上的謬誤
3.成立blog, sorry 時間不多,沒興趣.但是個不錯的建議,但主提會是吃喝
玩樂.
Posted by Jack at August 24,2005 12:35
告訴你

根本不是無法反駁
是不想跟非人爭辯



給DDS

你確定你要參戰喔?
我要收兵了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2:39
to cehraidc
"不是無法反駁"?那證明給大家看啊.....

"非人"這種攻擊字眼都出來了啊?
在學術性研討會上,被人釘的也沒人會如此呢....
最嚴重也是自認思考不周回去再想想
Posted by JACK at August 24,2005 12:47
那我回去思考了
再見!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2:51
TO cehraidc

希望您思考能更透澈與深入....
再來講您是否支持廢死刑
Posted by JACK at August 24,2005 12:58
謝謝Jack的關心
希望你能開個吃喝玩樂的Blog讓我見識見識
以你言之有物的獨特見解
一定是高朋滿座啊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3:04
啊?
啥?
我只是誤入險惡叢林的小白兔
Posted by DDS at August 24,2005 13:16
DDS

我也誤入了~~~
Posted by cehraidc at August 24,2005 13:33
不過我還想不有何理由要搞個BLOG?
沒興趣!
Posted by JACK at August 24,2005 13:39
廢除死刑厚治安會不會惡化也許很難預料

(歐洲多數國家包括英法早已廢除死刑
可是廢除死刑之後犯罪率還是比死刑仍然存在的美國低)

我比較好奇的是
台灣一直有死刑
而且對於判死刑的標準比所謂先進國家都要寬鬆
何以還是沒什麼嚇阻作用
Posted by 女奴 at August 24,2005 17:24
to女奴
1."歐洲多數國家包括英法早已廢除死刑,可是廢除死刑之後犯罪率還是比死刑
仍然存在的美國低"這犯了邏輯與一般科學研究實驗設計上的謬誤.
a.應要比較是同國家實施前後的對照.
b.美國並不是全部實施死刑的國家,做為比較對象不合適.
2.有沒什麼嚇阻作用看跟誰比較,看如何看,公認治安最好的新加坡是保留死
刑! 嚴刑的嚇阻在新加坡可有效得很!
3.至於台灣30年前治安較佳,那時的法令比現在嚴格.在那時幾乎都是以最嚴
的標準結案!

Posted by fisheries at August 24,2005 18:27
在這又看到提到周星星這個人


周星星這個人似乎人格有問題
自己思想不週,專業不行就算了
經不起別人的挑戰.........
可恥.........
Posted by 路人 at December 27,2005 09:22
謝謝!
如果你是那隻網蟑的話
我和你之間也沒什麼好說的
再見!
Posted by cehraidc at December 27,2005 09:47
假借"路人"之名
行誹謗之實真是可恥!
Posted by cehraidc at December 27,2005 10:03
"太多支持死刑的理由都非常幼稚,經不起辯論的考驗。"
是喔!? 經不起辯論的考驗恐怕是講這句話的傢伙吧.........
Posted by analyst at April 25,2006 17:49
您在周星星那的新留言我已過目
(如果那是您的話)
其他的
我無意再說任何的話(雖然我現在打的也是一堆廢言)
還是謝謝您不定時地上來糾察
本爛格非常非常地感激
Posted by cehraidc at April 25,2006 18:16
老實說您是之前的JACK或是f...我也不感到意外
Posted by cehraidc at April 25,2006 18:21
我支持癈死刑
因為我想殺人但不想被殺
只要在被捉時對受害人懺悔
服刑時成為優良的受刑人
我應該就能假釋
若不能出獄也沒關係
因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好
殺人有時是不需要武器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而我就是魔
哈哈哈~~~
支持癈死刑~~~
人權算什麼東西
我才是王道~~
Posted by J at July 18,2008 15:46

恭喜您出獄了!
Posted by cehraidc at July 18,2008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