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2007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媒體改造學社針對NCC裁處TVBS聯合發表聲明
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做出針對TVBS 等電視台「周政保事件」之裁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媒體改造學社認為,NCC 處置同時有過當與不足之處,我們的聲明如下:
一、 NCC 做出之裁處為「衛廣法」施行以來最嚴厲之處分,我們肯定 NCC 之明快處理,但懲處方式並無法真正解決當前媒體問題,也無法符合社會對於解決媒體亂象的期待,並且突顯現有法令之不足,其結果並不令人滿意。 另一方面,我們並不樂見由主管機關直接做出撤換電視台總經理之裁罰。
二、 我們認為相關處置,包括罰金以及特定人事變動,或對 TVBS 有一時之警惕作用,但對於此一事件的根本原因,即商業新聞台之不良生態以及惡性競爭邏輯,不能產生根本性改革作用,就這個角度來看, NCC的處置又過輕。對於媒體一錯再錯的現象,我們認為, NCC有必要重新檢討已制定的「撤換分流」的管制方針,應藉此機會進行根本性調整。
三、 我們呼籲 NCC 仍應:第一,儘速通盤檢討相關法律,在最短時間內主動提出相關修法提案,尋求有效之結構性改革方案;第二,明確作出承諾或裁決,將 TVBS等電視台本次之缺失記錄, 列入二年評鑑與六年換照的審查依據。
一、 NCC 做出之裁處為「衛廣法」施行以來最嚴厲之處分,我們肯定 NCC 之明快處理,但懲處方式並無法真正解決當前媒體問題,也無法符合社會對於解決媒體亂象的期待,並且突顯現有法令之不足,其結果並不令人滿意。 另一方面,我們並不樂見由主管機關直接做出撤換電視台總經理之裁罰。
二、 我們認為相關處置,包括罰金以及特定人事變動,或對 TVBS 有一時之警惕作用,但對於此一事件的根本原因,即商業新聞台之不良生態以及惡性競爭邏輯,不能產生根本性改革作用,就這個角度來看, NCC的處置又過輕。對於媒體一錯再錯的現象,我們認為, NCC有必要重新檢討已制定的「撤換分流」的管制方針,應藉此機會進行根本性調整。
三、 我們呼籲 NCC 仍應:第一,儘速通盤檢討相關法律,在最短時間內主動提出相關修法提案,尋求有效之結構性改革方案;第二,明確作出承諾或裁決,將 TVBS等電視台本次之缺失記錄, 列入二年評鑑與六年換照的審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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