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老師在blog裡頭發出喟嘆:「停刊何太急」,於是引發了接下來的一連串討論。
我一開始的想法是:要分清楚到底是補助「意見的多樣性」還是「報紙的多樣性」,如果是前者,那一定要補助報紙嗎?如果是後者,該問需要補助的報紙有沒有提供意見多樣性的能力?民生報有嗎?
之後老師在中時的投書比較完整的陳述了他的看法(其實我前一天就在媒改社群組裡讀過了),而根據這篇文章中更多的論證,我有了別的想法。
如果說補助報紙是為了讓產業回春,那我也認為這目的注定要失敗,絕不可能成功。然而根據我的瞭解,補助一份報紙所提供的意見多元性,才是補助真正的目的;而要能被補助,這份報紙也需要符合一些資格,例如羅老師文中所說的:
「消極資格為:一、非黨政軍營,亦非屬大財團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報紙;二、非八卦羶腥報紙;三、無新聞置入性行銷,違者停止補助並繳回補助款。積極資格為:正常發行一年以上;充分配合發行量稽核機制;設有自主工會,其中新聞編採人員的工會參與率達五成以上。」所以我認為老師這篇是拿來試探用的,因為目前台灣沒有商業報符合上面的標準...但是如果這個基金成立,能否「引誘」某些報紙或報社員工去符合上述標準呢?我想這也是個問題...
許多人會問:此舉會否侵害意見自由市場?我想應該先釐清「意見自由市場」跟「媒體自由市場」的不同才是,如果要描述台灣的現況,我會選擇後者,而非前者。當然,我把這兩者拆開來看自然也是我的前提,不一定會為所有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