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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7日

靜默行動記事-12-51127-棋局


靜默行動第12次51127-早上09:00 am自羅斯福和平東路口星巴克出發,鄭志忠、ENO於11:44 am於捷運民權西路站停止。

51203C--P12-51201個別行動記事

  • 一個婦人吧,停下腳步疑惑的看著,我拿起一份傳單遞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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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拿嗎?可以的。今天的第二位是個青年人,男的。他彎下腰要拿傳單,我綁了2條橡皮筋,怕風吹走。不好拿,我拿起預備好的一份傳單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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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個也是今天的最後一個,是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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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五晚上,在經生舍過夜。說是經生舍,正確的名字應該叫做經生一舍。那經生二舍呢?拆掉了吧。早上先打電話給茆萬枝阿伯,確認週六下午2點院區導覽的事,麻(閩南語音)阿伯說: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在經生靠近洗衣間的那間房,發呆的靠著窗看著,看著窗外,大老遠外的馬路選舉的車隊哄隆隆的,看不到。
    窗外的那根大煙囪。看的時候想著隔天一早起床得拍下來,老是沒拍。
    昨天終於帶了選舉公報去,他問我候選人的名字,我逐一唱名。2號周錫偉,中國國民黨,5號羅文嘉,民主進步黨。1號鍾宏仁,民主進步黨,2號許炳崑,中國國民黨。他問說投哪一個對留住樂生院有幫助?我說:好像都一樣。結果他晚上吃飯就配上幾口紹興了。中午回到經生,他說,票投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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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左邊沒拍到的就是被拆掉的100號,修文的家就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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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次靜默行動51204,走一步,算一步。早上去掛自費,醫生說癒合情況良好。良好,香蕉個芭樂,剛好會擦到支架的支撐部。香蕉個芭樂。馬的,場上見。

51201C--「革命」不是發生在一瞬間+抹黑…就是要廢了關鍵力量

  • 原載:生命親系譜
    作者:陳真

    選舉到了,推薦底下這文章。

    我一直很反對所謂「兩個爛蘋果」理論。即便兩個都爛,其中仍然會有一個「比較」不爛。也許你會說,可是,這個「比較」太細微,幾乎看不出差異。問題是,如果你畫出乍看平行的兩條線,當它們逐步往外延伸,兩者差距將逐步拉大,導向一個完全不一樣的方向。

    別說你比較基進(radical),別說你因此投廢票或不投票。Noam Chomsky夠基進了吧?但他向來反對投廢票或不投票。他有句話挺有道理:Little change makes huge difference.(微不足道的改變,將造成巨大的不同。)

    擁有某種「革命」情懷或許不是什麼壞事,但「革命」並不是發生在一瞬間。相反地,那些以外力或武力強制改造的事件,乍看動人,但其實往往換湯不換藥。Karl Popper相信,逐步而緩慢,才是社會進化的真相,而我也這麼信。真正的革命是發生在那細微、甚至一時難以察覺的變化上,而絕不會是一種戲劇化的聲光效果。

    唸高中時,讀到林義雄《從蘭陽到霧峰》的序言挺感動,他說,民主是「很瑣碎」的事業,「解決東一個問題、西一個問題」。他說,我們應耐得住這樣的枯燥和繁瑣,而不要幻想那種「五百年必有聖人出」的聲光刺激。

    在那革命話語不斷任意拋出的激情年代,老實說,林先生這些毫不激情的話,反倒讓我感到振奮。

    一個人不過就是一個人的力量,「分子」小得不能再小,但分子小無所謂,我們應把分母拉大,把「改革時間表」拉長,許一個千年諾言,許一個漫長歲月,而不要期待目睹何等輝煌。

    千年之約理應令人感到振奮,而不是枯燥挫折;彷彿我們處於一種人類的歷史長河,成為故事的一部份,而不是在一種極其有限的時空下,欣賞與我無關的煙火秀,卻說那是革命。

    那不是革命,那只是隔壁人家在放煙火。這種充滿聲光刺激的所謂革命,令人挫折。相反地,逐步而緩慢的改變,不但不是壞事,反倒是一種仰望。人家耶穌來世上兩千年了,天國也都還沒降臨不是嗎?

  • 原載:聯合網站-意見評論-民意論壇-51130
    作者:王萬邦/選舉公關(台北市)

    十一年前開始接觸選舉活動,做了將近八年的文宣,寫牛肉、噴口水、抹黑的、反抹黑的,所有正面、負面的文宣都操刀過,常在想「選民到底在乎什麼」?

    台灣的政治和國外有太大的不同,就是政治人物過去太過操縱族群對立,加上媒體推波助瀾之下,造成島內許多選民只有藍綠,沒有黑白;南部有一句話:「肚子扁扁也要投阿扁」,在北部我們看到馬英九的照片也比任何一位候選人的照片還多。

    中間選民在哪裡?平常自命清高,但是選舉時投票率最低,這些中間的關鍵力量始終沒有發揮出來,所以讓候選人相信,只要能夠把對手抹黑,把他的道德形象戳破,把原本的支持者推向中間的不投票族,其他的就剩下藍綠的基本盤對決,只要基本盤夠,選舉就贏了。

    我今年在候選人的支持下「從良」,選舉文宣一路走來正面清新,即使選一個鄉長也能提出一份完完整整的施政白皮書,牛肉巨細靡遺的端出來,只有快樂氣氛沒有選戰煙硝味。但卻也令我憂心,選民真的在看牛肉嗎?

    消費者才是市場機制的仲裁者,選風的好壞也是選民所塑造的,我們這些只不過是挑動選民神經的幕後「白」手,要經常去品嗅選民的想法,但在行銷學上,「想法」與「決策」是不同的,前者是理性的,後者是衝動的,所以行銷手法都是為了引起衝動;但是面對國家的未來,所有理性的中間選民一定要出來投票,把理性的力量呈現在選舉結果上,否則混亂的政局,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多久,所謂「千年暗室一燈即明」,與其詛咒黑暗,請出來點亮一根蠟燭吧!



51201B--音樂生命大樹下04-1127-影像


51201A--P11-51129個別行動記事

  • 一對夫妻,先生推著嬰兒車,車上有個小寶貝,正紅燈等候。太太轉回頭來看告示牌,給了她一份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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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星巴克右邊柱子還有左邊柱子常會停著計程車。一個女士坐著計程車在路口下車,關上車門前一個銅板掉在右後輪前,她彎下腰快速的撿起銅板,計程車往前開走。女士走上前,要拿起一份傳單時,給她一份傳單,說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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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到了些些,過12點再多待會些。一個中年男子走過來,問起樂生院保存的近況。與他說話了許久。之前過馬路看到的脖子上掛著識別證的2位年輕小姐,買了午餐走回來,見到這位先生,稱呼:X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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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四份傳單是個先生,騎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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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六下午自救會副會長呂伯伯已經把前幾天我拿去的盆子都填土移植好石蓮花,本是要在1127大樹下音樂會自己來市場中賣的。呂伯伯說,如果到時候拆了,七星舍前這個盆栽小圓環的盆栽都給我拿回家。我才不要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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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5大樹下的過冬PARTY音樂會,阿忠來一盆,一盆50元,沒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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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9B--【音樂.生命.大樹下】11/30籌備會議通知

  • 原載:大樹下通訊群組
    編按:歡迎各位參加大樹下行動。

    • 會議時間:11/30(三)晚上7點半
    • 會議地點:海筆子辦公室(辛苦之王拼字遊戲雜誌社辦公室)
        台北市林森南路120號地下室(臨愛國東路口,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1,3號出口)
    • 注意事項:請自備會議中個人所需飲料,離開時要記得帶走個人垃圾。
    • 會議重點:
      1. 大樹下1127檢討及財務報告。

        (11/27當天阿添伯、素鳳阿姨、茆阿伯、湯伯伯及部份工作人員有進行小交流:如演唱會時間稍稍延後至2點、導覽安排、桌椅預借、自己來市場多元化)

      2. 大樹下1225規劃重點(暫訂歌舞過冬火鍋派對)。

        目前暫訂

        1. 下午演出團體有:身聲演繹劇社、黃蝶南天歌舞團、三多國小小朋友、新竹女工合唱團、好客樂隊、樂生那卡西(專輯發表)。
        2. 傍晚開始:火鍋派對(主要對象為樂生院阿公阿媽和參與樂生保留的朋友們/也歡迎想要更認識樂生院的大樹下觀眾)

          阿添伯建議:每人準備小禮物摸彩、大家準備小演出(如唱歌跳舞...非正式的...感性的...或卡拉OK)

        3. 是否繼續舉辦自己來市場?(思靚表示蔡媽媽教室願意來教院民和大家一起做義賣的東西、思靚也有朋友媽媽做壓花想參與義賣......Masala Tea、一誼欣怡雞蛋糕、腳踏車廚娘......也想繼續參與)
        4. 院區導覽安排(阿明表示1127的導覽在凱淇、茆阿伯的帶領下,反應不錯,但時間稍嫌倉促,建議下次規劃長一點時間)
        5. 其他?(如紀錄片?影像展?澤君之前有提日本那邊的影像展)
      3. 舞台背板是否更新?

        (雅紅有問陳仰德老師是否願意和湯伯伯一起合作?陳老師說好。1127雅紅問湯伯伯畫舞台背板? 湯伯伯謙遜表示自己畫風偏寫實,不是很適合。這再討論)

      4. 燦同阿伯的電子琴修復費用
        (925當天,燦同阿伯的電子琴在搬運過程不小心被弄壞了,由於此損壞起因於大樹下,因此建議由大樹下支付修復費用,請討論)
      5. 大樹下1225行動初步分工及工作進度規劃(出席會議的人優先認養工作)
      6. 2006年大樹下之外的行動

        小段1月中旬在同安街有帳篷戲劇演出(12/5日星期一有製作會議)

        2/5(日)海筆子櫻井大造編導(雅紅、澤君製作)在樂生院演出(12/7,11有自主稽古)

        黃蝶南天舞踏團計畫3月在樂生院演出

      7. 2006年2月底或3月底大樹下的規劃方向討論

        鄭大哥之前提過園遊會(請鄭大哥聊一下園遊會想法)

      8. 歡迎大家提出其他想法一起討論
    • 由於大樹下1225需要更多工作人員一起參與,若各位還有其他朋友願意加入,歡迎轉寄此會議通知給他們,謝謝!

    51129A--越來越陌生的地方

    • 原載:樂生100號甲三之一
      這裡
      謝謝。

    51128A--樂生讀報:捷運新莊線縣轄段隧道貫通舉辦慶祝活動+守護樂生院,選後看有無轉寰

    • 原載: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新聞-2005.11.19

      捷運新莊線臺北縣轄段菜寮站至迴龍站間上行線隧道於19日上午舉行全線貫通活動。慶祝活動由臺北市長馬英九主持,他表示,捷運新莊線從臺北市經三重市、新莊市延伸至桃園縣,可促進沿線的交通順暢及減少空氣污染。臺北捷運的事故少,是全世界最穩定的捷運系統。

      本段的潛盾隧道是在92年12月22日由馬市長按鈕起用第一部潛盾機後開始鑽掘推進,歷經700餘天,直到今年10月初完成輔大站至新莊站間往臺北方向上行線隧道後才貫通整段隧道

      臺北縣代理縣長林錫耀表示,導致捷運新莊機廠進度落後的樂生療養院遷移問題,縣府立場一貫,希望被認為值得保留的部份院舍能異地保留,以免影響通車時程。現在臺北縣境已經通車的捷運路網計有14個車站,隧道長度15公里左右;預計到民國100年,捷運中正機場線及環狀線都完成後,臺北縣境的捷運隧道長度將到達105公里。

      其它出席貫通慶祝活動的來賓有三重市李乾龍市長、新莊市黃林玲玲市長、立法院周錫瑋、朱俊曉、林德福、吳育昇、李鴻鈞等委員及其它各級民意代表等共襄盛舉。活動中並由馬市長帶領與會來賓進入地下車站、隧道參觀,馬英九及隨行來賓並於潛盾隧道環片簽名留念,一齊為捷運工程祈福。

      這項慶祝活動地點選在三重先嗇宮站旁的空地舉行,四年前新莊線縣轄段第一標工程開工典禮即在此舉行,時隔四年再看到的是另一番捷運景象,捷運施工由地面逐漸轉入地下,交通的衝擊與不便逐漸降低,即將取而代之的是便捷、安全、舒適、美觀的捷運系統所建構而成的捷運都會走廊,所帶來的不僅是便捷舒適的交通運輸,更為地方的未來發展與繁榮注入新的動力與願景。

      新莊線臺北縣轄段全長約12.4公里,全部以地下隧道方式施作,從臺北市端的大橋國小站西端隧道口起往西穿越淡水河,沿著重新路、中正路共設置台北橋站、菜寮站、三重站、先嗇宮站、頭前庄站、新莊站、輔大站、丹鳳站、迴龍站等九個地下車站,站與站之間以隧道連通。這條捷運工程是在交通擁擠、路幅狹窄、路旁建物老舊以及地質條件不佳的道路上向地底下開挖施作,最深達40餘公尺,在兼顧安全、品質、進度的要求下,施工難度確實相當高,不過,在今年10月捷運局北區工程處終於克服許多障礙,把菜寮站至迴龍站間約10公里長的上行線隧道打通,而下行線亦已完成約9公里,未來將在構築完臺北橋站及道岔段工作井後繼續鑽掘菜寮站與大橋國小站間的隧道。

    • 原載:聯合網站-閱讀藝文-51126
      作者:紀慧玲

      陷入僵局的樂生療養院爭取保存案,台北縣明確表達「No」立場,一線之隔的桃園縣昨天卻主動表達「Yes」。桃園縣文化局長謝小蘊昨接見陳情代表,明確表示下周將進行古蹟審查程序,應該可望將樂生院屬桃縣境內部分順利指定為古蹟。青年樂生聯盟張馨文說,桃縣管轄範圍雖然很小,但仍有一定意義;只是,面對樂生院未來,民間團體並不樂觀,現在只能全力守護,只要政府一有拆遷動作,絕對抗爭到底。

      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與大學新聞社等團體代表,昨前往桃園縣文化局陳情,局長謝小蘊應允下周一立即至樂生院會勘,並於兩周內完成暫定古蹟程序。唯桃縣所轄範圍並非2B區主要建物,但包括納骨塔、貞德舍、喜一舍、老市場與前院長衣冠塚,仍屬樂生院歷史資產一部分。

      張馨文指出,昨天的陳情動作後,保存團體會暫停行動訴求,改以守護為主,因為院民非常擔心選舉前後最有可能逕行拆遷。至於選後,樂生院有無可能新的契機或轉寰,她則語帶保留地說,沒有明確答案,但如有鬆動可能,民間團體會繼續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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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am_dodo1969 at 23:17回應(10)引用(0)行動日記

2005年11月21日

靜默行動記事-11-51120-相遇


靜默行動第11次51120-早上09:00 am自羅斯福和平東路口星巴克出發,鄭志忠、ENO於07:11 pm抵達新莊迴龍樂生療養院。歷時10小時11分鐘。李湘陵於01:57 pm 三重重新路南側公車站牌菜寮前停止。

51126A--P10-51124行動記事

  • 把阿烈拍的照片黑白放大到A3大護了貝上到告示牌上,所以地上有三面告示牌。把兩個牌子綁在一起然後再撐開,就是一個簡單立架。之前為固定告示牌想了許久。這是個好法子。
    石獅伯,嬸年輕時相片-c123 (93)

    第一個是個男子行色匆忙而過,忽然停下,看,彎下身拿取傳單,我給他一份。第二個是個老先生,微微笑的老先生。第三個是個騎著山葉馬車的近中年男子,端詳許久。問說:這是很久以前的老照片?嗯,我答。我遞一份傳單給他。個別行動在星巴克最好的角落是右邊柱子。三角形的底邊垂直線對向對面的泰一電器時,三面馬路都可以照顧到。
    51124_02-在經生舍前雨棚

    改睡在靠近2F洗衣間的那間房,他對面房間有跳蚤。空空的。禮拜五的晚上靠在窗邊看著外面漆黑的院區道路,看看右,看看左。文賓阿伯騎著代步車帶著一個人提著行李往上走去。我是阿忠啦。董伯伯走過,我喊:伯伯好。董伯伯說:好。這麼晚了,一定嚇到人。
    下午,金英阿姨的乾爹回來經生舍走走看看。4點多去組合屋餵貓時,伯伯正慢慢走回新大樓,我跟伯伯點頭,伯伯跟我點頭。
    早上,詹來電前住經生舍的伯伯回來經生舍,大意是隨意拿取。這本是他住的地方。問我有沒有東西留在房間裡。有。沒關係。就是睡袋薄被枕頭馬克杯牙刷牙膏內衣褲三套金英阿姨送的沒喝完金門高梁剩六分之一一瓶(補記:中午回到經生舍問他,他說是星期四有來的伯伯,看看東西也都在。星期四伯伯只有撕了日曆紙拿在手上離開,滿滿一把,另一手拿著手杖。經生舍2樓的日曆紙,除了他住的那房以外,應該都是當時搬遷時的日期吧)。
    伯伯常回來走走,很好。如果回來住更好。人多,聊起天來才好玩。

    傍晚先是大樹下行前會,跟著是樂青總統府檢討會,開完大樹下就回家準備。

    第12次靜默行動,阿忠一枚+eno一枚。場上見

51125B--集會遊行法

  • 原載:法規資料庫
    名稱:集會遊行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 第1條-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第2條-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 第3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
      集會、遊行所在地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之轄區者,其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 (市) 警察局。
    • 第4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 第5條-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予以妨害。
    • 第6條-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 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2. 國際機場、港口。
      3. 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4. 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 第7條-集會、遊行應有負責人。
      依法設立之團體舉行之集會、遊行,其負責人為該團體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之人。
    •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1. 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2. 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3. 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 第9條-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

      1.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糾察員姓名、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
      2. 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3. 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4. 預定參加人數。
      5. 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前項第一款代理人,應檢具代理同意書;第三款集會處所,應檢具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遊行,應檢具詳細路線圖。
  • 第10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

    1. 未滿二十歲者。
    2. 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3.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4. 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5.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 第11條-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1. 違反第六條或第十條規定者。
    2. 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3. 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
    4. 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
    5. 未經依法設立或經撤銷、廢止許可或命令解散之團體,以該團體名義申請者。
    6. 申請不合第九條規定者。

  • 第12條-室外集會、遊行申請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依第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主管機關未在前二項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者,視為許可。
  • 第13條-室外集會、遊行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1. 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2. 目的及起訖時間。
    3. 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4. 參加人數。
    5. 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6. 糾察員人數及其姓名。
    7. 限制事項。
    8. 許可機關及年月日。
    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理由及不服之救濟程序。
  • 第14條-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

    1. 關於維護重要地區、設施或建築物安全之事項。
    2. 關於防止妨礙政府機關公務之事項。
    3. 關於維持交通秩序或公共衛生之事項。
    4. 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
    5. 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
    6. 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 第15條-室外集會、遊行經許可後,因天然災變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或集會、遊行安全之緊急必要,得廢止許可或變更原許可之時間、處所、路線或限制事項。其有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廢止許可。
    前項之撤銷、廢止或變更,應於集會、遊行前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負責人;集會、遊行時,亦同。
  • 第16條-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許可限制事項、撤銷、廢止許可、變更許可事項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日起二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提出。原主管機關認為申復有理由者,應即撤銷或變更原通知;認為無理由者,應於收受申復書之日起二日內連同卷證檢送其上級警察機關。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申復書之時起十二小時內檢送。上級警察機關應於收受卷證之日起二日內決定,並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卷證之時起十二小時內決定,並通知負責人。
  • 第17條-依前條規定提出之申復,不影響原通知之效力。
  • 第18條-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 第19條-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
    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
  • 第20條-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得指定糾察員協助維持秩序。
    前項糾察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第21條-集會、遊行之參加人,應服從負責人或糾察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對於妨害集會遊行之人,負責人或糾察員得予以排除。受排除之人,應立即離開現場。
  • 第22條-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時,參加人應即解散。宣告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應由行為人負責。但參加人未解散者,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
  • 第23條-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及參加人均不得攜帶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安全之物品。
  • 第24條-集會、遊行時,警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主管機關依負責人之請求,應到場疏導交通及維持秩序。
  • 第25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1. 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2. 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3. 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4. 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 第26條-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 第27條-經許可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或代理人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 第28條-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但書之責,致集會遊行繼續進行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 第29條-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第30條-集會﹑遊行時,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侮辱﹑誹謗公署﹑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 第31條-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 第32條-集會、遊行時,糾察員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負責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為人基於自己意思之行為而引起損害者,由行為人自行負責。
  • 第33條-第二十三條規定之物品,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均得扣留並依法處理。
  • 第34條-依本法所處罰鍰,經通知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 第35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51125A--樂生院區報告:51124院方拆除焚燒醫療廢棄物的焚化爐

  • 原載:Happylosheng
    編按:被拆除的焚化爐屋舍照片請至Happyloseng查看。

    今日(11/24)立法院環境衛生與社會福利委員會至樂生療養院召開,衛生署正副署長皆前往接受質詢。樂生保留自救會帶領召委徐中雄參觀舊院區,徐中雄撐著柺杖爬坡表示,從坡度看來,這個機廠的環境影響評估與水土保持有很大的問題,沒有機廠會將整座山剷平來興建。自救會副會長呂德昌帶領立委們參觀病房,病房內的醫療資源已經撤離,病房也被拴上鐵絲關閉。

    十一點委員會正式召開,在聆聽院民的心聲之後,衛環委員會做出以下結論:

      樂生院民是住民,非病人,院區應該保留院區。
    1. 醫療照護與看護應提升品質,新舊院區資源對等。
    2. 目前新院區是迴龍醫院,屬於醫院式的環境,未來新院區應該朝家庭式發展。
    3. 環境影響評估應該重新做與山坡地的坡度是否有違法開發的問題。
    4. 一億五千四百萬的預算不應全部投資在醫療設備的添購,這些院民是住民非病人,這筆預算應作為改善生活之用,而非添購高科技醫療儀器。

    立法委員前腳一走,後腳自救會就有人發現怪手在挖院內焚燒醫療廢棄物的焚化爐,焚化爐位於天主堂前十公尺處,發現時房子的屋頂都沒了。

    下午三點多,三十多餘院民騎著代步車聚集到現場立即要求工程停止,並依照文化資產守護員的守護方式,打電話至文建會報案,守護現場等待文建會派員到現場瞭解,並要求文建會立即將樂生列暫訂古蹟。此外,自救會更立即通報丹鳳派出所,請警官派員瞭解,「院方」向警方出示公文,公文顯示院方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簽承,拆除此焚化爐房舍並將拆除之鍋爐作「廢鐵」變賣。自救會表示這個事件反應出院方視古蹟為「廢鐵」。自救會十七號到文建會陳情,文建會才承諾沒有立即危險,轉眼十八號院方就簽准這個拆除房舍的公文,陳其南主委二十三號才發新聞稿保證絕對沒有動工的危險,怪手二十四日就再度開進院區。可見文建會過度軟弱的推委塞責態度已使新文資法形同虛設。自救會希望文建會別工程與政治凌駕專業,速依法將樂生列暫定古蹟進入專業審查的程序。

    等候的院民等到六點都不見文建會官員出現,自救會仍繼續守護,等待文建會依照承諾接獲拆除通報立即將樂生列暫訂古蹟。文建會主任秘書施國隆在接獲通報時表示,希望能通報台北縣政府。

    面對文建會與台北縣文化局,互踢皮球,遇到緊急狀況求助無門,樂生保留自救會決定於明日(11/25)前往桃園縣政府陳情,希望桃園縣文化局能夠進行樂生院境內桃園縣的部分院區古蹟審查。目前桃園縣界內的樂生院區有數棟具古蹟價值的建物,包括納骨塔、貞德舍、喜一舍、老市場與過去院長的衣冠塚。

    面對拆掉一半的焚化爐有人說週日把他變成裝置藝術表達憤怒...


51124A--樂生讀報:樂生案 地方促妥善解決「院民、建築 應分別處理」+捷運新莊線延兩年通車?

  • 原載:中國時報-北縣焦點-51123
    陳俊雄/新莊報導

    樂生院民與社運團體走上街頭,在總統府前與軍警發生嚴重衝突,部分地方人士認為,解決新莊捷運線開工、樂生拆遷問題,應分別針對「院民」及「樂生院建築」分開討論,才能完善解決糾葛。

    立委蔡家福說,早年長期形同被迫囚禁在樂生療養院中的院民,確實需要有個能讓她們得以安養的場所,如果院民對醫療大樓存有安全疑慮,院方就應該要尋求其他替代方案安置院民。

    蔡家福及新莊市長黃林玲玲等不少地方人士也建議,如果新建大樓不符院民需求,可在尊重院民意願並獲同意下,將院民遷至榮家居住。

    至於可能因捷運工程而遭拆除的樂生院舍,地方人士也建議,文建會及捷運局、縣府、市所等單位,應重視地方「捷運如期通車」的聲音,盡力設法將這些歷史建築就地保存或移往他地,把拆除樂生院對文化、地方的衝擊降至最低。

  • 原載:中國時報-北縣焦點-51123
    作者:陳俊雄/新莊報導

    新莊線捷運日前熱鬧慶祝貫通10公里,但由於樂生療養院的遷移問題仍懸而未決,雖然市代會及市所早將「如期完工」的決議送交捷運局,惟目前捷運新莊線工程進度仍落後,原定九十八年底通車目標,將延至民國一百年才能完成,影響周邊超過百萬的民眾權益。

    捷運新莊線共分四標,日前捷運局在三重菜寮地區熱鬧慶祝捷運隧道貫通10公里,但卻掩蓋不了捷運工程延宕的危機。

    機修場難產 影響百萬人

    根據捷運局資料指出,由於樂生療養院遷建問題影響,目前新莊捷運線機場工程延宕超過7個月;如果不能在年底前解決,未來新莊線將面臨隧道、路線硬體工程完工,卻沒有機場使用的窘境。

    捷運新莊線、蘆洲線啟用後,捷運車廂多數將停放在新莊機場,新莊機場不能完工,也連帶影響到三重、新莊、蘆洲、泰山等地近一百萬人口行的便利。

    新莊市長黃林玲玲說,捷運新莊線原本預計以高架方式通過新莊中正路,經過地方人士強力建議,才讓捷運局變更設計改為潛盾方式施工,但由於中正路為新莊交通要道,潛盾施工一樣造成民眾不便。

    樂生遷址生變 工程停擺

    黃林玲玲表示,根據捷運局的資料顯示,捷運新莊線機場工程早已進度落後,目前粗估進度已落後七個月,如果年底前還不能復工,最少要延宕工期16個月,而九十八年通車的理想,也將延至民國一百年。

    由於捷運新莊線施工延宕起於樂生療養院拆遷,樂生院民黃文章說,院民不願搬遷理由很多,外界不應把新莊線未能如期完工的大帽子,完全都扣到院民頭上。

    黃文章說,院方在迴龍規畫興建的新院區屬醫療大樓,和原本「療養」用途的四合院式院區大不相同,讓這些行動不便的院民,住在八、九層樓高的大樓,安全堪慮。

    黃文章表示,撇開古蹟、文化資產等因素來看,樂生新院區一旦發生意外,這些行動不便的院民根本就只能坐以待斃,但院方卻將原先二層樓式設計變更為醫療大樓,事後還態度強硬地要求居民搬遷,自然會遭到院民群起抗爭。

    對此立委蔡家福指出,捷運新莊線開工後,新莊中正路就陷入了交通黑暗期,全體市民就深受交通不便所苦,政府應該要拿出誠意與院民溝通解決問題,才能減低新莊市民行的不便。

    市長黃林玲玲則說,針對捷運工程延宕案,市代會早就決議要求捷運局「如期完工」,但如今卻因樂生療養院問題而橫生變數,對此她希望捷運局、樂生療養院及院民、社運團體能夠共同協商,減低新莊市民的不便。

    編按:蔡家福為前前任新莊市長,現為立法委員。黃林玲玲為連任2屆之現任新莊市長,於今年卸任,此次台北縣議員選舉參選中。


51123C--我的老爸啊

  • 原載:樂生100號甲三之一
    這裡

51123B--腳本

  1. 後來,我拿下了頭上的布條坐在人行道的邊邊上,托著頭看著來往的機車騎士、公車上的乘客。這兩天我一直看著這些來來往往的人們,與他們眼神相對。衝突cue結束後,這天的靜坐活動結束,開始清理。我托著頭抬起,樂青婉純正好在我前面,她低頭看我。婉純問說:覺得這2天靜坐感想怎麼樣......,期待我的email。感想?當A宣稱所有決定都是來自B的授權,那,該是去坐在A門前,還是去找B說話呢?我們就是B。
    51123_01

  2. 近3點午後記者會將要開始前一長串的黑頭車駛過去。在台灣,進行恐怖行動的機會實在是非常多,多的數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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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正一的警察們怎麼會知道要拿出拒馬來呢?腳本上有寫。按照腳本,有這個c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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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警察是要維護法律的。不可穿越規定的集會遊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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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盾牌。這個場景安排的是盾牌與人鍊。盾牌絕對抵擋得住人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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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樹。固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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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告示牌。此景的道具之一。用來宣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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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黑手那卡西的育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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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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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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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列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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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還是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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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警員。
    51123_36

  14. 衝突cue。呂阿伯的電動車輪壓到警員的腳,那一定會很痛。金英阿姨上次倒車壓到貓咪時,貓也是喵喵叫。
    51123_41

  15. 腳本上寫著在衝突cue之後結束。
    作為一個導演。如果你問我對這腳本的感想。
    感想?已經寫在我的靜默行動裡了。

    嗯,還有,如果戲預定要演4天,最好四天都上,萬一明天有人來呢?

51123A--P09-51122行動記事

  • 早上到台北賓館前,靜坐活動正開始,約是行動劇開始時離開。到星巴克。有雨,穿著雨衣蹲在右邊柱子,近12點時一位中年人與一位婦人。呵呵。12點離開到對面9號出口,腳踏車廚娘還未到,與50元便當阿姨說話,阿姨仍然要請我吃便當。那天吧!與團長午餐約會不在二四時。與團長吃完咖哩後,到台北賓館前。喧鬧的聲音一直傳來,我拿出MP3,聽裡面的大悲咒。走來走去,雨一直斷斷續續的下。


51120B--51120行動日記BY阿湘

  • 原載:柳春春網站

    告別了兩個禮拜的行動,再度,從新八課開始。

    題外話,看到阿忠在部落格裡面寫到個別行動的時候,被興八課的店員禮貌性請走,今早,坐在新八課的大面落地窗前,忽然覺得,大面落地窗,像是新八課他們家的窗戶,坐在地上的阿忠,是固定在每個時間會出現的風景…只是幅風景,礙著誰了呢?

    是客人反應的嗎?

    是店員反應的嗎?

    想不透,卻又隱約可以理解。

    曾經在新八課打過工,即將打烊的時刻,一個行動不便的流浪漢詢問是否可以借廁所,於是帶他進店門。用完,他走出來,非常客氣地道謝,而在櫃臺的同事,不小心,露出某種眼神。

    礙著的,應該是某個人的視線吧。

    今天是好日子呢!這是新加入的Eno說的。是啊,今天發出了五份傳單喔!

    首先是杭州南路轉信義路的社區管理員,阿忠叫我在經過的時候給他一份傳單。管理員微微皺著眉頭,讓我有些卻步,喊了聲活力十足的「早安!」,喔!眉頭開了,真好。

    第二份傳單,給了兩個推菜籃的媽媽。媽媽們迎面而來,看著牌子上的文字,在錯身而過的時候,我回了頭,媽媽們也回了頭。那一刻很美好。媽媽們說:「樂生?就是新莊那個嘛!」白衣服的媽媽說著曾在大愛電台的單元劇裡面看過樂生療養院,覺得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保留的地方。

    第三份傳單,一個白髮的婆婆。婆婆應該是出來買菜的,錯身的時候,看著牌子的文字。我轉身回去,婆婆已經走了,但是給了傳單,婆婆拿了。什麼話也沒說。也沒有表情。

    第四份傳單,「雲x按摩院」的老闆。在行天宮斜對角有許多按摩店家,通常的休息點並不是在這家門前,而在轉角第一家,不過今天好像有人,於是,在「雲x」門口坐下。老闆正要開店,看著行動三人,問了一下我們在幹嘛,於是拿著傳單上前。老闆不時會迸出「是要捐錢嗎?」令我很不知所措,胡亂地想要說明行動以及樂生,老闆還是迸出「是要捐錢還是怎樣?」啊…下一次一定要準備好可能發生的應答。對話的途中經過兩個男人,老闆還跟我說「對不起我做一下生意」接著以日文招呼著。兩個男人走了,老闆回來繼續和我談話,那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很感激的心情。老闆拿了傳單。會看吧?

    第五份,新屋廣告舉牌員。哪一家呢?沒注意,但是牌子是紅色的,男人也是紅色的。紅衣服,紅帽子。在休息。他的眼睛瞇成了漫畫式的,看著牌子,主動詢問是什麼活動。拿了傳單,說要打上面電話去詢問。男人看著傳單的眼睛,也是漫畫式的瞇著。啊,字太小了吧…離開前,男人說:「我們一起!」在此刻打出這句話的時候,依然心頭震動著。

    今日行動遇上廟會活動,我們和眾尊七爺八爺錯身而過。我胡亂想著,要是七爺八爺能背著牌子,喔!一定很多人會看到吧!遊行的陣頭少年兄不時會向行動的三人投射眼光,這樣的行走和那樣的行走相遇,很有趣。

    過了台北橋,三重。好擠,好擠的三重。騎樓上被各種東西佔據,機車、店家的立牌、麵包店的烤箱、餐廳的炸爐…,油炸爐?!出現在騎樓上,其實是蠻奇妙的。於是我不禁看了一下店家,很寬敞啊,為何炸爐不放進店裡呢?大概跟麵包店烤箱放在騎樓是差不多的吧,這樣,香味才會被聞到,人們才會看到。我發現自己總是在這個路段,很專心的走路,因為擁擠的緣故。大概也是因為擁擠,我們跟麵包店的烤箱以及餐廳的油炸爐一樣,成了一個在路線上要被閃避的空間佔據。真的太擠了,擠到沒有了被看見的空間。

    一次兩次,果然是不可能得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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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am_dodo1969 at 22:23回應(1)引用(0)行動日記

51122漢生病友總統府前靜坐行動



  • 1122漢生病友總統府前靜坐行動訴求

    1122漢生病友總統府前靜坐行動
    樂生危在旦夕
    11/22上午九點半
    我們一同到凱達格蘭請總統睜開眼睛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2420671

    •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針對樂生院迫遷事件,發表公報表達關注。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戰前「漢生病友」在日本的跨海訴訟初獲勝利,雖然日本政府仍然堅持上訴,但是曾遭強制隔離的「漢生病友」顯然已經受到全球性的重視。在這個國際壓力下,台灣政府表示願意制訂「漢生病友」賠償法,賠償戰後仍遭不當政策所壓迫的「漢生病友」。然而,台灣政府卻未曾正面回應樂生院民留存家園的願望,也未曾回應他們作為一個公民基本權利的要求,法令的研擬也完全缺乏對「漢生病友」自主意願的尊重,徹底的背世界潮流而行。
    • 在日本,從一九五○年代開始的不間斷「漢生病友」運動,持續的迫使日本政府大量改善醫療環境、修改法令,廢除強制隔離政策後一直到近年,其「漢生病友運動」與社會支持力仍然強壯。除了去除社會污名、尊重其自主意願,也含括了保障「病友」在其原隔離地永久居住的權利,以便讓去除隔離政策後,因長久隔離所造成心理上不適應,無法離開院區的「病友」得以選擇居住在其熟悉的院區生活環境。另一方面,政府絕對地保障舊院區的硬體設施。
    • 反觀台灣:捷運工程、樣版化的住院醫療高樓、不對等的醫病關係、閉鎖的資訊、只有一種選擇的自主選擇權、高高在上故作德政,我們的政府如何對待人民?
    • 九○年代初,「樂生院民」對舊院區被販售給捷運公司的政策,毫無訊息來源。二○○四年二月,陳水扁總統曾經到「樂生療養院」頒發「人權金牌」給院內的「漢生病患」,然而,卻沒有更正任何一項對於樂生院民不公義的政策與法令。二○○五年間,樂生院院長表示「院民有選擇的權利」,可是他卻不斷撤除醫療資源,院長說要讓院民回歸社區,可是完全不顧院民在長期污名、遠離社會下回歸社區可能面對的生活缺乏保障與社會歧視,完全抱持院內「少一人,少一事」的心態;而衛生署長表示願意保障院民權利,可是卻不交涉捷運工程的步步進逼。文建會一再公開在媒體上承諾要暫訂古蹟、進行古蹟審查,但實際上卻一再推諉與塞責。我們的政府,一面給予承諾,但是從來不願真正去做!他們利用各種媒體與象徵政策,製造了安撫的假象!但是背地裡從未安好心!
    • 今天,衛生署仍然完全將「漢生病友」當做普通住院病患,抽離了她/他們在受壓迫的歷史現實下,作為「居住者」的歷史事實。文建會仍然不斷迴避作為文化主管機關的責任,連已經承諾無數次的「暫訂古蹟」程序都不願啟動。台灣政府,把院民的沈痛遭遇,完全化約為可計算的金錢,把所謂的賠償與反省,用金錢來掩飾,但其實是逃避「居住權」的保障!逃避社會網絡的維護!台灣政府,把古蹟當成沒有人生活過的一塊塊磚頭來遷移,其實迴避、遮掩的,是一段以公共之名迫害人權的重要歷史!
    • 我們要求,不要用金錢收買人權,不要用象徵動作掩飾壓迫與暴力!
    • 朋友們!我們邀請您!跟我們一起前進總統府!要求政府對於漢生病的立法應該保障院民的居住權,讓院民可以依法主張自己對於居住數十年家園的權利!也要求政府對於樂生院這樣的人權古蹟,應正視它的歷史意義,不要企圖湮滅這樣的人權史,並秉持誠信,立即依法暫訂古蹟給予保障!
    • 我們的訴求:
      1. 樂生原地保留,規劃為人權森林
      2. 漢生病立法保障永久居住權、自主權與健康權
      3. 立即改善與提升舊院區醫療照護品質
    • 時間:11/22(二)上午九點半起
    •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旁
    • 聯絡人:盧其宏 0911-246-039 張馨文 0919-272412 g39012008@gmail.com


  • 青年樂生聯盟邀請老師同學們到總統府前靜坐的一封信

    青年樂生聯盟邀請老師同學們到總統府前靜坐的一封信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 各位老師同學與朋友們:
    • 想要邀請您,11/22起,陪樂生院的阿公、阿嬤們到總統府前靜坐,表達反對政府拆除他們家園的訴求。
    • 這一年多來,我很少有機會跟您聯繫,但您卻收到了無數關於樂生院的文宣,不斷地請您連署、聲援或是轉寄搶救樂生院的種種行動,不知道您是否已經對於這幾乎千篇一律的控訴與動員感到厭煩?您是否曾經支持,卻因為看到許多看似不理性的抗爭而感到後悔?您是否因而開始疑惑著,支持樂生院「反拆遷」是否是正當?為何抗爭團體總是不肯協商、提出解決之道,卻一再以對立的姿態控訴執政當局?一次又一次行動的背後是否有著不為人知的政治目的?你或許也會問,為什麼是總統府?為什麼要到這麼高度政治象徵的地方靜坐?
    • 想告訴您的是,自從日本求償勝訴阿扁總統公開表明要秉著人道精神與照顧弱勢的角度立法補償後,不少家人朋友打電話來恭喜我--樂生院民終於等到一個好結果、好消息,大夥以為樂生院的問題已經得到了正視與解決,甚至恭喜我可以回到學校完成論文、學業。然而,這卻讓我的心情更加地沈重,因為政府的政策根本沒有發生任何轉變。
    • 從院內正在進行的斷水斷電前置工作、文建會寧可再次失信於民也不願意將「暫訂古蹟」審議小組帶去樂生勘查等等跡象看來,官方當下的「不表態」或「看似正面的態度」,都是為了將問題拖過選舉,避免樂生拆遷影響選情。換句話說,選後,
    • 很可能就是政府大刀闊斧解決掉樂生的日子。
    • 我們沒有多激進的訴求。樂生院的保存運動甚至不曾反捷運,它最「激進」的訴求只是透過進行合法的古蹟指定、或直接政策宣示促使「捷運機廠變更設計」,達到多贏的方案,然而訴求一再「以捷運準時通車為前提」被打回票,即便城鄉所的劉可強教授曾經在毫無資源下以數個月的時間研究出可行的共構方案,也未曾有機會公開、民主地被討論過。
    • 而街頭抗爭,僅是一種很單純、簡單的表達意見的形式。美國的辛蒂媽媽,因為兒子在伊拉克戰死求見布希,布希不理會,就在布希官邸門口搭帳棚,她的訴求很簡單,「為我孩子的死負責,停止戰爭,讓大家的孩子回來吧」。辛蒂媽媽的舉動造成很大的迴響,迴響大到連在台灣的我們都看見了,一個媽媽,告訴布希,我的孩子因為你的錯誤的判斷而死在他鄉,請停止這樣的悲劇。
    • 很多問題看似複雜,其實你真的有機會走近看清楚,會發現道理非常簡單,根本沒有那麼複雜,布希以公共之名出兵伊拉克,如果你真的走近一點看,會發現,只是帝國主義為了遮掩自己為了利益發動戰爭,喊出了一切關於正義的理由,但一切就其實只是為了利益。於是,為了阻止這場不正義的戰爭,在英、美許多的學生躺在空軍基地的跑道上阻止戰機起飛,甚至許多媽媽們提著菜籃上街頭抗議遊行。
    • 樂生院也是一樣的,保住樂生院很難嗎?有人說,要花國家二十億,非常多,但大家看看高鐵,謝長廷拿七十億援助高鐵,是多麼的輕而易舉,多麼的迅速,又多麼的不畏艱難跳過程序。有人說,變更設計很有技術上的困難,但大家再看看高鐵,從歐規換日規多麼的迅速,技術的困難是多麼好克服。所以,問題不在於公共利益,而僅是金權政治下的少數人利益。因此,我們也僅是想要用最簡單的方式,要求台灣政府要承擔、改變錯誤政策,而不是任由各個單位互相推諉、塞責;即便最終無法改變,也該讓台灣社會聽見這樣的聲音,看見這件事情的真實樣貌。
    • 如果您覺得,或許不應該聽取片面的訴求,採取這樣的行動,否則可能失去了客觀、或是各種多元可能的立場。然而,這年我的體會卻是,當我站在弱勢者的立場開始行動的時候,才真的得以「客觀」,因為弱勢者看到的世界,最接近於現實。過去,我花了非常多時間在無數書本知識裡徘徊尋索,辯析諸理論、概念的長短,寫文章時對理論如同「拿來主義」,同時更焦慮著關於知識份子、專業者的實踐。然而,真正投身在行動裡的時候,知識的樣貌、圖譜在腦中變得具像清晰,並讓人看得見它分析的力道。而要談到多元,至少要讓微弱的聲音有機會被聽見。
    • 我誠摯地邀請您22起,也許是一天,也許是兩、三天,盡可能地來到凱達格蘭大道陪這些阿公、阿嬤們一起靜坐。這樣的時間其實不長,但您的出現會帶給年邁、手腳殘缺的院民們很大的支持與鼓舞。對他們來說,要靜坐一天、兩天,是比我們辛苦許多而更加不容易的。而您的加入,也會讓他們的心聲多一點被聽見的機會。
    • 有一個新設置關於此次行動的blog,關於樂生的資料還很不完整,
      但可作為大家討論這次行動的空間: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2420671
      青年樂生聯盟 敬邀
      聯絡人黃詠光0955311773


  • 採訪通知
    • 搶救樂生總統府前靜坐
      • 時間:11/22上午10:00
      •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旁)
      1. 樂生療養院內數十位漢生病患(痲瘋病患)面對推土機即將摧毀家園,衛生署關於拆遷的動作頻仍,而文建會暫訂古蹟的承諾跳票,至總統府前發表給總統的一封信-「阿扁總統,請您睜開眼睛看一看」,並靜坐直等待阿扁總統回應,還其家園與尊嚴。
      2. 10:00~10:30記者會發表靜坐聲明,演出行動劇「被禁錮綑綁的一生」,演出一名患者被穿著白袍的醫護人員以紗布纏繞綑綁全身,而總統出現頒發金牌後,再度被捷運工程人員以工程隔離線纏滿全身,痛苦不堪,而最終總統再度出現為工程剪綵。
      3. 10:30開始靜坐,將以鐘錶計時等待陳總統何時願意回應這些年老、手腳殘缺的病患。將有來自北部十數所學校的大學生陪同靜坐、照顧這些漢生病友的身體狀況,現場並以工程禁止進入線圍出「靜坐區」、「醫療站」、「物資區」,
      4. 10:30後,將不定時舉行多場「人權、文化論壇」,邀請關心樂生院的學者、達人在肥皂箱上發表演說,也替病友傳達心聲。
    • 發起團體:青年樂生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台大大學新聞社、政大種子社等北部五大院校社團
    • 新聞聯絡人:黃詠光0955-311-773 鍾聖雄0920-977-156

Posted by yam_dodo1969 at 13:38回應(0)引用(0)青年樂生聯盟

2005年11月18日

【音樂.生命.大樹下】1127行動轉寄用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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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5日

靜默行動記事-10-51113-漣漪


靜默行動第10次51113-早上09:00 am自羅斯福和平東路口星巴克出發,鄭志忠12:35 pm 於捷運民權西路站停止,歷時3小時35分鐘。

51119A--喧囂

  • 不小心。在經生一舍與惠生一舍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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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20第11次靜默行動場上見。

51118A--晚餐

  • 上禮拜吧某一天的晚上。從蓬萊舍沿著陡坡路騎著車要下去的路上,被XX叫住。XX與他的弟弟在涼亭下吃著自助餐買來的晚餐。上週六XX到ZS-1-2F-R1來找阿烈,阿烈不在。XX便坐了下來。我問XX:怎麼沒跟火車棟搭伙?XX答說:阿姨們手不方便......。嗯,嗯,嗯。嗯,嗯,嗯。沒頭沒尾?是的,我是自己提醒自己用的。以上,謹記在心。

51117B--今日下午2點的文建會前

  • 站著的人,我坐在地上。因為知道會講很久,站久會酸。果然講了很久,仍然是個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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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7A--P08-51117行動記事

  • 因為下午2點要去文建會,所以提早。11:30 am到01:00 pm,三個人,女士,4份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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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5B--P07-51115行動記事

  • 沒半個,天氣有點冷。
    51116_09

51115A--樂生讀報:文資法是雞毛或令箭

  • 原載:中國時報/51114/A15
    作者:郭紀舟
    文化資產保存法在今年二月通過,然而,文建會的業務直到十一月一日才正式移撥,而且相關的人力與執行品質並沒有跟著移撥到文建會,使得文化人士為這部遲來的法令額手稱慶之餘,......

51114A--樂生院區報告

  • 原載:大樹下通信群組by阿烈
    今天(2005/11/14)凌晨1點,院區停電,詹發現組合屋有工人在施工並有怪手在現場,我與雅紅隨即到現場拍攝,怪手直接壓過阿添伯的菜園。曾經聽XX說近期將進行組合屋區的電路跟水路與舊院區分離工程,前幾天將大廚房的備用水塔拆移至組合屋區,而今天就將組合屋區電源將改用捷運工地的臨時用電源(電費高於一般用電)。......
    怪手點這裡(很抱歉由於檔案大於500K所以無法線上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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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am_dodo1969 at 0:39回應(0)引用(0)行動日記

2005年11月9日

靜默行動記事-09-51106-認真


靜默行動第9次51106-早上09:00 am自羅斯福和平東路口星巴克出發,許雅紅、賴澤君、平烈浩、許博任、林欣怡於06:19 pm抵達新莊迴龍樂生療養院。歷時9小時19分鐘。陳真於03:51 pm 三重重新路湯臣廣場前停止,鄭志忠與王思靚於04:36 pm過新莊化成路停止。

51112C--明天

  • 沒耶。
    嘿嘿,我還是會帶著幾個告示牌跟幾袋傳單放在車上

51112B--我問他了嗎?

  • 沒耶。
    昨天因為XX說到新XX的XXX過世了,而談起文建會在51113日將代替已經表明在樂生院保存上不會有任何作為的台北縣政府代行職權進行暫定古蹟行政程序,一旦進行暫定古蹟程序,至少三個月之內,這裡的建物是無法動彈的。
    人呢?人是跟時間賽跑。
    他很高興的算著。11月13日,12月13日,1月13日,2月13日。
    為什麼不搬?人都已經在這裡了。答案不是那麼重要。反正我也在這裡了。

51112A--日本政府決定上訴

  • 原載:樂生院人間寫實
    原標:記日本政府決定對樂生院院民求償判決提起上訴那一天
    作者:張鑫隆

    ......緊接者律師團國宗直子律師宣讀從樂生院傳來其他原告抗議的心聲,念到「我不知道還可以活多久,請不要再拖延下去…」時,國宗律師的雙眼不禁流出傷心的眼淚,自己的啜泣聲中斷了她的宣讀,過了許久才繼續念完。包括我在內,在場的律師和記者幾乎都紅著眼眶。
    這是一場和時間競賽的官司。自從去年提起訴訟後,已經有21名的韓國原告過世,特別是最近三個月內有5名原告含冤而去。所以在這場記者會之前,律師團、原告和日本漢生病代表和厚生勞動省的官員進行了一場會談,陳石獅首先對日本政府的
    上訴表非不滿和抗議之後,律師質問該官員,厚生大臣說的所謂「要儘速檢討對外國療養所患者進行適當補償的方針」有什麼具體的內容時,所得到的答案都是「接下來要討論的課題」。律師再質問所謂的「儘速」是多久?得到的答案也只是英文的同義字「speedy」。律師團為了大局姿態擺得很低,希望在厚生勞動省檢討如何救濟的過程中,能有一個討論的窗口,但這也被以律師團所提的窗口定位不明所回絕。這是候我才真正體驗到日本所謂「官僚政治」,就是在幕後操縱政治,卻不敢負責的政治。......

51111A--P05-51110行動記事

  • 右邊的柱子有人先站在那了,我移到左邊柱子前。
    51110_06
    在星八克2樓外牆有大型的LED看板,過馬路的行人有時候會因為看板上的燈光而變色。沒有人停下來拿傳單,但是有幾個人停下來仔細看告示牌上的文字。蹲著腳有點難過,我跟自己玩停止呼吸的遊戲,最高紀錄是2分點25秒。嗯,可以向2分30秒挑戰。
    51110_13

51110B--收音機

  • 貼了漢聲廣播電台節目表在電燈開關的旁邊。有畫黃色螢光標誌的關鍵字是邵文心。
    51109_02

    禮拜五的時候再來問問他,為什麼不搬?這個還沒親耳聽他說過。
    51107_07

    嗯......。準備出門去,週四下午04:00-05:30羅斯福和平東路星巴克前人行道右邊柱子前。
    51107_13

51110A--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強韌

  • 阿忠並不認識阿孝,但是前一陣子在公視的回首台灣報業聽稿錄音帶裡曾經聽見他的聲音,講話速度很快。

    原載:阿孝札記

    忽然,整個世界都變了。......


51108A--P05-51108個別行動記事-星巴克也會趕人的

  • 是的,星巴克的員工們終於發現了,在11:18 am的時候,先是一個員工打開門來看看(前幾次擦玻璃的有看幾下)然後她進去了。然後過沒多久,另外一個員工出來,她說:「先生,這邊不方便喔......」。哎呀,於是我就移到最早9月11日第一次行動的那個柱子前蹲著。開始想著,要是接下來下雨,我得穿雨衣,或是帶個傘才行。
    今天約10:15 am的時候到星巴克。好熱鬧啊,一共有5個人在發送傳單,一個是發賤兔扇子的先生。

    51108_14

    先生後來有走過來看我在作什麼,也開口問我。我簡單的跟他說明一下,給他一份傳單,他給了我一隻扇子。還有一位先是在馬路中間等紅燈之後發傳單的女士。她發的傳單是印著台北縣市地圖的(我自己看了許久,可惜沒標比例),然後地圖的四周是汽車借款的.......。
    51108_15
    實在很佩服這些當鋪業者。這位女士的認真,偶爾還幫發賤兔扇子的先生發幾個扇子(先生行動不便,手跟腳)。

    51108_03

    在移到柱子前有一個中年人停下腳步看牌子上的文字,然後走了。移到柱子前蹲著,直到一個體型像富子阿姨的阿婆之前,我......。阿婆是從對面走紅綠燈過來的,手裡提著大概是在杭州南路上會經過的菜市場買的菜走來,剛踏上人行道的阿婆看到了靜默行動的告示牌,阿婆臉上泛起了一種我不會形容的微笑,我趕緊拿起一份傳單給阿婆。阿婆為什麼看到牌子上的文字而笑了起來了呢?我一直思量著......。

    51108_08

    雖然以後都不能坐在星巴克的櫥窗前,不過蹲在人行道上,行人們更容易看見告示牌上面的文字。我看著人行道上的交通號誌牌。嗯,我想試試看在交通號誌牌下。

    12點一到,我去跟雅紅拿預定的咖哩便當,50元阿姨又要請我吃便當,阿姨賺錢不容易,我得想想辦法。來,今天四個人,來四個呵呵呵呵。


51107C--移動

  • 原載:樂生院@腳踏車廚娘

    在連續工作16個小時後,又連續開會聽演講8個小時,和3個小時短暫的睡眠之後,11月6日,我第2次加入柳春春阿忠的【靜默‧行動‧守護樂生】。我和阿澤約9點20分抵達古亭站,在信義路/新生南路口追上阿忠、陳真、思靚等人,一路沿著捷運新莊線,走過台北橋、重新橋,路上阿烈、博任、欣怡陸續加入走路。下午4點19分,新莊大眾廟站附近,阿忠和思靚告一段落,其他人繼續,約18點19分,抵達樂生院大門口。

    翠綠的蕨類植物在時間和毅力的堅持下在殘舊的磚牆縫隙間交織出一幅美麗的壁畫,蕨類根部的呼吸隨著磚粒、土壤、地下水,以微弱的氣息滲透入正在施工的地下捷運隧道裡,然後從連接地面和地下捷運工地“開口部”釋放出綠色的煙霧,繚繞於覆蓋在洞口的黃色安全網。如在時間蟲洞裡移動的記憶,浮現。

    9個多小時的移動之後,在樂生院貞德舍用餐,晚飯後,聽林卻阿媽說故事。她說,年輕的時候,也常走路,有一次從宜蘭回來,坐火車到樹林,由於那時候的公車不多,所以她用走的,從樹林走到新莊,再從新莊走回樂生院,背著一包家人給的白米,載著重量的移動記憶。

    第2次跟著阿忠走路,在台北橋下用過中餐後,踏出自助餐店,我跟阿忠說:我想背你上橋。因為上次看阿湘背你時,有一種感動。阿忠在我的背上,跟著我的步伐,踩著一階一階的石階,從平面移動到橋面,最後幾階時,很明顯地感受重量從左大腿移動到右大腿再到左大腿,當大漢溪/新店溪交匯的河面進入眼前,我的左手撐著橋面的扶杆,慢慢讓阿忠的重量移到地面,這是我帶著阿忠重量的記憶。

    或許,家人給林卻阿媽的白米,曾被藏在有蓋子的塑膠桶裡。和林卻阿媽一起住在貞德舍的另一位阿媽,10月中的某一天半夜1點多,突然說:我要趕去上班,不然會遲到。說著便快步踏出家門,走進老市場旁的黑夜裡。找不到脫鞋的另一位阿媽追不上她,陸續抵達的人找不到這位半夜要去上班的阿媽,最後隔天晚上吧!她的子女在這位阿媽以前上班的工廠發現她。隨著年紀增大,記憶蟲洞呈現跳躍式的移動,這位阿媽有時會將林卻阿媽洗到一半的碗誤認為是自己的而收了起來,有時會找不到被自己藏起來的梳子,有時會突然回到以前的習慣就是清晨要煮一大鍋粥,但現在僅有5位阿媽住在貞德舍,根本吃不完……所以林卻阿媽只好將用來煮粥的鍋子藏在塑膠桶裡,蓋上蓋子,藏起來。之前打掃大樹下1030經生舍裝置展時,在一個櫃子裡發現一個有蓋子的大塑膠桶,重量在被移動時引來一陣猜測,是白米。或許,家人給林卻阿媽的白米,也曾被藏在有蓋子的塑膠桶裡。

    林卻阿媽說話的聲音和緩慢移動的身影總是讓我想起我的外婆,我的外婆晚年因烏腳病手腳逐漸硬化,後來甚至部份截肢,但她仍在眾多的女兒家移動居住。那個深烙在我童年記憶的畫面之一,清晨5點多吧!外婆坐在小板凳上,已經彎曲僵硬無法伸直的手指握著橫排木梳,梳著稀疏的頭髮,做個小髻,再用黑色的髮網固定。儘管那個房間角落是沒有窗戶的,卻有清晨的光線。

    在新莊大眾廟和盲人重建院之間移動時,有火紅的夕陽在建築物之間短暫現身,然後因視覺暫留而反覆出現在已經是夜晚的前方,我繼續走著,走向樂生院,從白晝到黑夜。

    後記:

    1. 參見阿忠的【靜默‧行動‧守護樂生】。
    2. 參見阿烈的【靜默行動 守護樂生】照片。

51107B--靜默的我  滿口謊言^_^

  • 原載:大樹下通信群組
    編按:原信未標標點,空格在此以行處理。

    在台北街頭拍攝行路人
    跟走在高高低低騎樓間的阿忠
    同是二件苦差事兒
    距離表示要跟阿忠一起靜默.行動.守護樂生的鄭先生
    遲到了一個星期
    不過稍晚
    據一向早到的阿忠表示
    今天最先到的其實是他~:)

    回到出發前鄭先生問的問題
    「為什麼你們有那麼多個聯絡人?
    太複雜了...」
    「:)~喔
    那是為了工作方便聯繫
    只要同樣是為樂生
    有差別嗎?」我說
    其實
    我沒說完全部
    因為我還有另一些想法~
    (首先所謂科層機制
    不也都層層關卡複雜龐大
    另外所有(被)定義為弱勢者難道必定被化約?)

    接著
    阿忠的禮物陳真
    在飯糰阿婆附近問了問我
    「我們有規定要排成一直線嗎?」
    我說「沒有
    我記得阿忠還說過
    你可以以自己的速度或快或慢或停或走」
    另個問題是「妳不發傳單嗎?」
    我的說法是「印量有限
    所以為免浪費我會選擇多看了我們幾眼的還有討論我們的來發」
    在這裡
    我又沒說完全了
    因為如果照阿忠說法他大概會說「錢
    不是重點」的確該是如此
    最主要原因是
    我對與陌生人四目相交感到害羞
    還缺乏一點勇氣罷了
    只多用微笑表達善意

    我喜歡少少人時還刻意把隊伍拉長
    讓陌生人夾在行動中間
    然後靜靜看他們"加入"的反應
    他們有的
    猛盯著前面行動人的背影
    較慢發覺自己的介入~
    有的選擇發現我靜靜走在後面後
    先多瞄一眼
    然後或快步繞過最前面的
    或停下讓我先過
    對於後者
    除了微笑外
    我會更有勇氣地拿出傳單來
    然後還是只說「這個送你
    謝謝」
    阿忠有說
    「多發幾次就會習慣了」
    我一樣微笑
    其實我知道
    不過大概當下不想吧~:)

    繼鄭先生上午離開後
    迷路的阿烈,搭公車要去樂生半途看見我們後下車的傅任,等不到我們接電話乾脆走來的欣怡...
    我喜歡
    笑著等待不曉得下一個誰走來的那份感覺~
    至於
    來去走路的今天
    跟龍王比起來
    天氣"好"到不像話
    我反而沒有跟大家走到樂生
    對自己有點點失望
    阿忠卻說「這次我們二個還是用坐公車結束耶...」(儘管是回程
    下車的站亦不同)
    至於行動「還有很多次的嘛...妳可以嘗試用自己速度走」阿忠說
    我回答我平常概就這速度
    又笑了~

    ps.其實
    有關於謊話
    族繁不及備載
    我已經拉拉雜雜寫下太多
    而且
    天亮該吃早餐了說~

    祝福今天一切平和順利(這句是真的喔)
    阿們

    思靚


51107A--宿醉

  • 作者:平烈浩
    原載:大樹下通信群組

    昨晚於敏櫻家與他的友人喝高梁,宿醉,早上醒來已經8點半了,跳下床簡單打理一番就出門搭公車到捷運古亭站參加阿忠的靜默行動,好死不死,楊小萍竟然跟我等同一班公車,昨夜未吐淨的酒精,又在胃裡翻攪一下,很不是滋味。

    10點到達,他們當然已經出發,我像小狗一般聞著上次留下的尿騷味,試圖跟上他們的腳步。看見賣飯團的阿婆,高興了一下,至少我沒走錯路,向前又買了個飯團,順便問他有沒有見到一個拿柺杖的人路過,他說有,後面還跟了兩個人,大概一個小時前經過。於是趕緊加快腳步,沿路熟悉的店家、熟悉的十字路口、熟悉的捷運工程指引著我,但是越走越奇怪,上次好像沒經過建國花市、也好像也沒經過師大附中阿,後來我還是走丟了,只好打電話向阿忠求救,終於在行天宮前相遇。

    他的友人謝,住在新莊20年,從事房地產工作,問他對樂生保留的看法,他說每個人都要生活,基於經濟效益以及所謂的大數法則,他不支持保留,他反問究竟是為什麼讓我這麼投入,我想破腦袋想說出千百個理由,只希望其中有一個他能認同,現在回想起來我那時真的醉了,話也講了,酒也喝了,只換來他一句,社會上多幾個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就好了,挖哩勒!我實在忍不住了,走到外面,將我剛才吃的羊肉爐混雜著高梁酒還有一些多餘的隻字片語,一股腦的往洗臉台吐,隨著流水流到污水處理廠。

    躺到敏櫻的床上睡覺,聽到謝與他在討論上回酒家付錢的問題,最後謝拉他與他弟去酒家唱歌,他以明天還有工作為由拒絕沒去,他、我、謝與他弟正以自己選擇的方式過活。

    2005/11/6靜默行動照片
    http://www.flickr.com/photos/pinglhow1/sets/1306555/show/

    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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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am_dodo1969 at 13:59回應(0)引用(0)行動日記

2005年11月1日

靜默行動記事-08-51030-那個人


靜默行動第8次51030-早上09:00 am自羅斯福和平東路口星巴克出發,於01:36 pm於三重重新路三段27號中華電信營業處公車站牌前停止,歷時4小時36分鐘。

51105B--09-51106參與行動者

  • 在1030大樹下問卷填寫想參加的朋友,只有一位回信表示當天有事不能參與。其他皆未回信,視作不參加當天行走。大樹下成員於1030檢討會舉手要參與行走的共4位就不再確認,大家場上見,我會帶8個行動告示牌去......。

51105A--金英阿姨買了茶包

  • 大家自己來喔!
    51104_03

    各位大樹下與樂青的夥伴們,金英阿姨去全聯社買了立頓紅茶包,大家可以自己帶慣用的杯子在身上,鮑爺爺房間小冰箱上面有熱水瓶,可以自己泡茶來喝。

51104C--P04-51103行動記事

  • 原載:樂青信件


    樂生最新進展....我們一同監督..
    文建會中部辦公室表示,希望大家一同加入文化資產守護網,如果樂生院在暫訂古蹟前遇到甚麼事情,馬上打電話通知,他們馬上會派專家到場,立即列暫訂古蹟:

    林滿圓
    0934150456
    0492325898
    0422809926


51104B--P04-51103行動記事

  • 一個短暫的瞬間,很短,一個近中年男子停下腳步在我眼前,他看了告示牌,我看了看他,點了點頭,我拿起一份傳單給他,他拿了傳單。這是今天唯一一個。

    51103_09

    我與發傳單的他。
    51103_11

    他摸了狗,我也摸了狗。

51104A--行政院令

  • 原載:公報資訊網
    行政院令-中華民國94年10月31日(補登)

    院臺文字第0940051650號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修正公布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至第91條,第93條至第103條,依第104條之規定,定自中華民國94年11月1日施行。
    院  長 謝長廷



51103A--週四個別行動

  • 04:00 pm-05:30 pm在羅斯福和平東路口星巴克(以後都在這裡)。

51102C--文建會發布施行-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 原載:文建會

    第一條、本辦法依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之。

    第二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稱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係指下列事項:
    (一)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
    (二)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時。
    (三)工程施工進行時。
    (四)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

    第三條、主管機關應邀集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

    第四條、地方主管機關主動發現或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時,應立即召集前條暫定古蹟處理小組,經審議通過後,簽請首長核定,逕列為暫定古蹟,並以書面或言詞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第五條、中央主管機關主動發現或接獲緊急情況通報時,應即通知地方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程序辦理。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前項通知起十日內依前條規定完成暫定古蹟核定程序。地方主管機關未依前項辦理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一0一條規定,逕予代行處理。其代行處理程序準用前條規定。

    第六條、地方主管機關未於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期限內完成古蹟之審查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一0一條規定代行處理。其代行處理程序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七條、暫定古蹟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代行完成審查程序後,其具國定古蹟價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公告;其具直轄市、縣(市)定古蹟價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公告。
     
    第八條、暫定古蹟經主管機關審查未具古蹟價值者,即失其暫定古蹟效力,主管機關並應以書面或言詞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第九條、暫定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主管機關認為暫定古蹟有未善盡管理維護或遭受破壞之虞時,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採取必要維護措施,予以保護。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51102B--「針對1025判決,請日本政府放棄上訴」網路行動
  • 原載:樂生院人間寫實
    編按:針對東京地分法院第38庭所為之判決,日本厚生勞動省是否會放棄上訴(上訴必須在兩週內即11月8日前為之)而願意以行政裁量之方式解決包括韓國小鹿島及台灣樂生院問題,日本律師團表示目前情勢不容樂觀(相關新聞)。現在日本律師團發起網路的一人一信運動,信件已翻成中文,盼台灣方面關心人士共襄盛舉。這波行動至11月8日為止(翻譯:蘇惠卿)。

    送信對象:

      首相官邸 http://www.kantei.go.jp/jp/forms/goiken.html
      厚生勞動省 https://www-secure.mhlw.go.jp/getmail/getmail.html
      請連結以上網址,以個人或組織名義將以下信件內容貼上寄出即可。


    內容:
      內閣總理大臣 小泉純一郎 閣下
      厚生勞動大臣 尾? 秀久 閣下
      2005年10月25日,關於撤銷韓生病補償金不支付處分訴訟,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38庭針對台灣樂生療養院院民之請求,命原處分撤銷,為原告完全勝訴之判決。然而,同地方法院第3庭卻駁回居於相同立場的小鹿島更生園院民之請求。
      由於日本針對韓生病患採取絕對隔離政策,以致造成韓生病原病患遭受種種難以忍受之苦難,為撫慰韓生病原病患之精神上所受之痛苦,而制訂韓生病補償法。鑑於本法之立法旨趣,絕不容許將同受絕對隔離政策所苦,而被強制收容於療養院的韓國、台灣之韓生病原病患排除於本法適用範圍之外。肯定原告請求之民事第38庭的判決,誠屬當然之舉。駁回原告請求之民事第3庭之判決,根本毫不理解補償法之立法目的,不當之極。
      原告之平均年齡已達81高齡,不容許因不同法庭為相異判斷,而遷延最後解決之時日。日本政府如何因應本次訴訟,已為世界注目之焦點。
      在此,本人提出以下要求:
      1. 針對東京地分法院第38庭所為之判決,請日本政府放棄上訴。
      2. 敬請儘速修正告示之內容,明確指定小鹿島更生園及台灣樂生院之院民亦為依據補償法發給補償金之對象。

51102A--P03-51101行動記事-我看著天空
  • 風大在古亭站9號的這個騎樓下,風把自由取閱的文件夾都吹走了,撿回來。
    51031_04

    雅紅頭痛今天不舒服沒有出來賣咖哩便當。大樓的警衛走過來請我不要在這裡,我移動到星巴克去。天空藍色有白雲飄啊飄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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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有兩個人拿了傳單。一個是一位中年男子,停了下來,看了看,我點點頭,遞給他一份傳單,說了聲:謝謝。一個是一位中年女子,跟人約在星巴克,進門前停了下來,看了看,我遞給她一份傳單。她看了一下問說:這是你嗎?我回答說:對。她進去了星巴克。接下來沒有人再來拿傳單,但是有很多中午休息出來買便當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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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著天空。

51101B--行路難
  • 作者:運詩人
    原載:單向街-地圖集

    行路,走路,何〝難〞之有?

    對我而言是一點都不難,我時常在外頭走路,一連走三、四個小時都不成問題。

    這次我走在柳春春阿忠的後面,比我平常的速度慢了許多,也不再東張西望,大部分的時候視線往下,盯著那些高高低低,不良於〝行〞的,平時不會發覺的各式〝路障〞。

    每個禮拜天早上,我出發前往家教的途中,除了遭遇橋下賣花母子之外﹝參見〈公平〉一文﹞,最近這幾週,在和平東和羅斯福的星巴克前面,還會遇到阿忠。當然,之前我不知道誰是阿忠,也不知道柳春春這個劇團(劇場一直是我的知識盲區),只知道星巴克前面的「那個人」,持著柺杖,拿著「靜默‧行動‧守護‧樂生」的標語,不發一語,默默存在。一次、兩次、三次……,他的存在,無法令我漠視。我不知道他在這裏要站多久,也不知道他多早就來了,直到有一天,我經過連結意外發現了「那個人」的網站,原來他不是一直待在那裏,九點一到,他就會整裝出發,沿著捷運新莊線,起站古亭終站迴龍,履行以一種最不經濟的移動方式,走路。......
    點這裡到運詩人的blog閱讀


51101A--週二的個別行動
51031D--51030行動日記
  • 原載:柳春春劇社
    作者:李湘陵

    又是涼爽好個秋,沒下雨,老天保佑。
    新朋友「運詩人」加入。

    新朋友加入,是的。每個禮拜天都會經過行動起點星巴克去家教的詩人,發現了每個禮拜天都會在此出現的阿忠。然後,加入了。

    今日筆記與現場重建
    1. 用微笑邀請。
      經過上次的行動,回家不斷想著,除了被動等待人們的注意,與傳單大放送之外,有沒有別的可能?於是,今日,決定在每個人們經過的時候,看著他的臉,嘴角上揚。期待這可能是一種邀請,至少,先生小姐,看看我的牌子好嗎?
      有效嗎?請見今日的現場重建。
    2. 我沒有要賣你什麼。

      在某個休息點,三人坐著,牌子放著。一個女子,約莫四十歲,還記得她的髮型、她的衣著。女子經過,注視著牌子與我們,直到離開,還一直回頭看著。
      我猶豫了一陣子,錯過了一些時機,一直到女子走到五公尺外,「幹!不要放過!」於是起身,抽出傳單朝向她奔跑。我跑到她身後,喚了聲「小姐,不好意思…」
      沒想到那女子立即舉起她的右手表示拒絕,我,都還沒說話呢…
      「我趕時間!」
      「我…只是想…」
      女子打斷,伸手指向右前方,
      「我趕著上班,已經遲到了!」
      「喔…好,謝謝…」

      這城市的人們到底接受了些什麼樣的訓練?我想自己是懂的。只是,當人們眼神閃避、揮手拒絕,還是很想跟他們說,好的,但是,我並沒有要賣你什麼。

    3. 行進中的計程車司機
      在我們行走的當中,有一個經過的計程車司機減慢了速度,看著牌子上的字。我想,這麼遠,看不清楚吧?於是慢慢走向計程車,希望能讓他看清楚。計程車司機並沒有離開,繼續探頭讀著,於是我向他揮揮手,希望他能搖下車窗。不過,就當我揮手之後,司機微笑也搖搖手,走了。
      人們,是不是很怕被「纏上」哩?

    4. 你們的牌子不夠悚動。要做好事不怕人家注意。
      光華商場固定的休息點,一位熱情的大叔,似乎是先向阿忠詢問,阿忠要先走,於是我和運詩人留下與大叔交談。大叔說自己的老家在迴龍,耐心的聽完我講完樂生目前的處境與需要,並且給了一些建議:
      1. 牌子訴求不夠明顯,要悚動一點人家才會注意到。要做好事不怕人家注意。
      2. 在院內辦活動啊?其實你們應該要讓院名走出來,像這個地方(八德路與新生高架交界處表演台)就是很好的啊!應該要讓院民出來,一千個看到的觀眾裡面如果有兩三個願意在那之後走進院區,那就是你們的收穫了;但是現在要希望能讓二三十個人走進院區,反而是比較困難。你們應該要讓院民走出來,讓大家看到他們,瞭解他們,知道痲瘋病是不會傳染的…你們自己有樂團嘛!就表演啊!讓他們瞭解這些院民是這樣的。
      3. 牌子上寫靜默,那我覺得你們其實可以就戴個口罩,上面打x,就是靜默,一方面也是表示你們對於政府部門的請願四處碰壁的意思。只要有人過來詢問,就把你們的傳單遞給他們。
      4. 你們可以做定點式的,就到各個捷運站的大門外面,發傳單,然後在往裡頭一點的地方要放一個箱子來回收宣傳品。其實你們的宣傳單應該要用再生紙,這也是環保的概念,可以在傳單最後註明「地球上沒有一棵樹因為這張紙而倒下」,像這個(指1030音樂會活動彩色傳單)就不太好,讓人感覺好像財大氣粗…
      5. 訴求真的要明顯一點,我聽了半天其實還是不太清楚你們的訴求,是需要募款呢?還是要人力呢?要清楚一點。


      大叔手上提著似乎是菜和水果,一袋一袋的,講話很有條理,講完一段之後,都會看著你的臉停頓好一會,然後問:「對不對?」
      站在交叉路口,和我們聊了很久很久。提了很多關於如何宣傳的建議。
      不過我很想知道,大叔啊,如果我見人就發著傳單,你會不會繞過我呢?

    5. 玻璃裡面沒有小男生
      嗯,因為小男生到樂生去了。

    6. 痛不痛?
      看著阿忠的背影,也是每次行動都會發生的。覺得阿忠今日,拿起手,甩一甩,扭一扭,動一動的次數,
      好像比較頻繁。
      平常總是習慣會出現這些對話:
      騎車要小心喔!
      不要著涼喔!
      你上次的傷好些了嗎?
      但是看著阿忠甩著他的手,沒開口。
      我又不能幫他走。
      如果哪天我練好了氣功治病或許才會開口,
      「手痛嗎?」

    7. 肩膀咚咚咚
      主任的肩夾骨線條非常明顯,即使穿著衣服。以前一直都沒注意到,柺杖落地的時候,肩夾骨,也會隨這往內縮一下。不是縮,那感覺是,很重的往裡「撞」。
      柺杖落到地上,力量打到身上。


    因為運詩人的出現、大叔的意見,我想著關於宣傳。競選時期不停重複播放的宣傳車、交叉路口不斷放送的傳單…當大家都想要設法讓他人無法忽略,人們就會更加明白該如何免除麻煩…不要看、不要眼神接觸、不要拿傳單、不要關心…
    到底該如何讓人們明白呢?我沒有要賣你什麼。


51031C--單身男人的廚房
  • 作者:謝一誼

    朱伯伯愛唱歌,愛燒菜。軟爛唉唉的河南邦子,是朱伯伯的最愛,晨昏總是黃梅調加上兩句邦子調。同住一間的王伯伯是浙江人,總是嫌他咿咿呀呀,不勝惱人。

    朱伯伯也愛自己燒菜,燒尾魚,炒個菜,一雙筷,一壺老人茶,和一只孤孤單單的茶杯。小小的電鍋,煮的是一人份的飯,配著那罐怎麼也吃不完的辣椒。

    這是朱伯伯的廚房,也是樂生院裡,單身男人廚房的縮影。朱伯伯在這裡炒去了一輩子,鍋裡燉的是那河南家裡的妻子面容,手上切的是自己的藥單和病,快炒著的,是退輔會、黨,和斑駁褪色的國旗。

    十幾歲時,離開家鄉,入伍,戴上了日夜相隨的家國烙印,懵懵懂懂中抵台。
    隨著部隊在台灣南北駐紮,被發現患有痲瘋病症,強迫「因病退伍」,一輩子便窩居在這異鄉盆地的小小院社。這個病,把自己被迫離家飄盪的人生,落的更徹底了。

    不能結婚,沒有家鄉,親人是遠方來信上殷切的字句。人總還是要吃飯吧。但家鄉的味道,已沒有母親與妻子能夠燒,只能自己來。廚房門口的小鎖,說著這五千塊買來的小廚房,或許是朱伯伯在院裡僅有的私人空間。

    開火燒菜,香氣漫出的同時,這小廚房,便穿越了經生社,穿越了院區圍籬的刺刀警衛,穿越了海峽,回到家鄉。

    七、八月間,退輔會的長官總是三催四勸,說著國家對我們的照顧不搬新大樓便要回歸社區,這輩子,無親無故,無家無依,回去哪呢?海峽中線嗎?
    搬到新大樓去,沒地方自己燒菜了,那罐沒吃完的辣椒還是擺著。

    夏天過去了,秋天轉眼到。搬到新大樓的榮民伯伯們,仍舊每天晨昏回來經生社,就像是按表操課一樣,一天要來好幾趟。
    在經生社門口相聚的,是榮民伯伯們的老病友、老同袍、老親人,有時候還有老宿仇。頭髮灰白,杵著杖,七嘴八舌,說著大陸的親人又寄信來問哪個姪子外甥孫女的教育費,不然就是誰的喪禮在哪天大家怎麼一齊去,有時候順便算個帳上次我欠你那兩千啊要不下個月還。

    小廚房位在斑駁國旗正後方的盧伯伯,拿他廚房的鑰匙給我,盧伯伯說這他不用了,叫我去那裡燒菜,問他那新大樓的伙食如何,老先生掐手一比,一天六十五塊,問他好不好吃,唉不提這個,甩甩頭。

    家鄉呢?親人呢?在有冷氣的新大樓裡,那味道,是消去的更淡了。


51031B--我的右腳消了氣
  • 51029*1+51101*1

51031A--表達參加09-51106行動者
  • 在問卷上表示想參與者:張文+陳中+林君+黃均+鍾嫻+石筠+王行(以上以email確認中)
  • 在大樹下檢討會表示者:平烈浩+賴澤君+許雅紅+王思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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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am_dodo1969 at 9:11回應(3)引用(0)行動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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