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2008
嘉義地檢署補助嘉義縣市公益團體活動
引述 :『嘉義地檢署補助嘉義縣市公益團體活動 2008-01-31 14:48/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三十一日電嘉義地檢署展現檢察機關對弱勢族群關懷與照顧,並發揮緩起訴處分金的公益精神,今天辦理九十六年度年終慰助金,補助嘉義縣市公益團體辦理公益活動,補助金額四十二萬元,並呼籲社會各界慷慨解囊,共襄盛舉。
嘉義地檢署表示,此次頒發年終慰助金獲頒的團體、金額,分別為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嘉義教區附設嘉義縣私立聖心教養院三十萬元、社團法人嘉義市腦性麻痺協會六萬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六萬元。歷年來,嘉義地檢署積極運用緩起訴處分金,推展轄區的各類公益活動,檢察長宋國業去年四月就任以來,即針對轄區特色及需要,結合社會資源,以多元化、生活化、社區化方式,善用各種管道加強推廣公益活動,尤其重視弱勢學童的照顧,成效卓著。其中已補助嘉義縣市清寒學童營養午餐費用達七十九萬多元,嘉惠二十九所學校、三百一十九名清寒學生,另補助嘉義扶助中心清寒學生獎助學金三百一十五萬元,有效建構轄區內各弱勢學生一個安心、健康的求學成長環境。另外,捐贈各嘉義縣市中小學優良圖書達三千餘冊,高達七十五萬元,廣泛嘉惠轄區中小學生,針對身心障礙特殊需求幼童,挑選精美學習繪本六十六冊,書款金額四萬餘元,捐贈予伊甸基金會嘉義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特殊需求幼童,以實際行動關懷弱勢,嘉惠多數特殊需求幼童及家庭。檢察長宋國業表示,緩起訴處分制度實施,不但給予被告自新的機會,更使公益團體透過緩起訴處分金的運用,增加救助社會弱勢的管道,讓社會各界除了感受檢察機關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義的角色之外,更能以柔性司法特性,展現愛與關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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