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1月4日
當「車禍事故」時的處理方式!
有朋友在網上提到他們前一陣子發生車禍事故,目前有理賠糾紛,正在處理中...
在這邊列出正確的處理方式,請大家熟記!這也是產險人員所建議的:
1、擺設警告標誌,避免2次傷害
2、請警察,不要移動現場
3、call車險的服務電話,他們會告訴您怎麼處理,且會馬上派一位人員來協助
4、若有傷者,call 119,請救護車來送病患(也可在步驟一,同時告知警察)
5、不要私下和解,讓車險人員協助處理。
6、call家人
7、若己方有人受傷,趕緊聯絡人壽保險業務員
接下來,就可以交給車險&人壽保險公司了。當聯絡車險公司後,之後都會車險公司會指派一位人員全程協助,他們對車禍事故方面皆是老手,會替我們爭取到最好的權益!
另外,「強制險」的保障內容為:
a、醫療費用每人最高新台幣20萬元
b、殘廢與死亡保險金最高140萬元
c、不包含車禍事故中的車體損失與車主需賠償對方的費用
d、發生單一事故時(如 : 撞道路障或不慎滑倒),強制險並不理賠駕駛人的身體傷害損失。
所以,強制險是不足的!
保險金額有限,面對受害人高額的「求償金額」往往無法負擔,建議您在強制險外再加上賠償對方責任、 自身車體損失與身體傷害的險種。
因為種種原因,您可能不保車體險、竊盜險...等,但「強烈建議」一定要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自己的車子怎麼樣了還沒關係...,但對方的人與車呢?當對方要求精神傷害、車體損害or工作損失時,就可利用第三人責任險的傷體險理賠。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內容有2種:(要在5天內通知車險公司)
1、傷害責任險
故名思意,主要是賠償體傷或死亡;但,對方的「精神傷害or工作損失」主要是這個險種支付唷!
2、財損責任險
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理賠第三人的財物損害。
以上是處理原則,當事故發生or當下處理不當時,都有不同的應變方式。
建議:
1、車險的保險卡,放在車上容易取得地方(行照不要直接放車上)
2、在手機上留下我的電話,至少可馬上告訴你如何應付。另外,若有醫療方面問題,也可以先詢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