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6月18日

「受益人」的指定

無論是個人的保險or只是出國幾天的旅行平安險,受益人的指定很重要!每個人的角色不同,受益人也大不同。另外,受益人的指定與保險金、遺產...等法律有關。而且,也因為社會角色的不同,所以指定的順序也有差,所以要很謹慎指定唷!


因為保險是假設最壞狀況,來做最好的保障,所以下面若有措詞不舒服的地方,敬請見諒!另外,我先以最單純的情況說明,因為每個家庭狀況與成員不一,且指定方式有多種,下面方式只是原則,還有很大的彈性空間唷!而且,若配合信託的話,會將很多問題給解決了!

(以下是以太太為對象假設,家中所有成員都考量進去)

一、先生的受益人:

配偶間再益人的指定,通常以能照顧小孩子的人為優先,所以順位建議:

1、老婆

2、能放心託付小朋友的人(這關乎保險金的控制權)

(不一定是長輩,有可能是姊妹、朋友...)

  • 3、小朋友

直接指定小朋友,會有保險金控制權的延伸問題

但若到此順位的話,就相信長輩與親友吧~

或者結合保險金信託,那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了!

  • 4、長輩(以避免上述人物不在的情況)

原是怕長輩沒能力照顧自己,這時得要他們自立自強

5、法定繼承人

這五個字很重要唷!可避免讓保險金變遺產...

雖然也有法定繼承人都不在的情況...

但就長期而言,這五個字是一定要寫的!


二、太太的受益人:

1、先生

2、能放心託付小朋友的人

3、小朋友or長輩(這裡要考慮是要寫公婆or自己父母)

4、法定繼承人


三、公婆的受益人:

1、  先生

(若沒有家庭問題的話,就直接避免遺產問題)

2、  太太

因為我們這一代,是較有能力照顧自己與他人的

而且,我們是照顧小朋友與老人家的主力

3、  公婆彼此

4、 能放心託付小朋友的人

5、 小朋友

6、 法定繼承人


四、娘家父母的受益人

1、  太太(若沒有家庭問題的話,就直接避免遺產問題)

2、 娘家父母彼此

3、 太太的兄弟(若他們有出錢,且沒有家庭問題的話)

or

  太太的先生(也可以用均分的方式)

4、  能安心託付小朋友的人

5、 小朋友

6、 法定繼承人


五、小朋友

1、  太太

2、 先生

3、 小朋友的兄弟姊妹

4、 公婆和父母(可均分)

5、  法定繼承人

(雖然都用完了,但考量長期,還是得寫)


上述建議中,背後有些法律與人性考量,若對其中有些不明瞭的部份,再提出來大家一起討論唷!^_^


受益人的指定,並非從一而終唷!是要隨著時間、我們身份的改變...等,要常常檢視修正的。有些保險事項,要隨時保持最新的資料!不用怕麻煩保險員,該怎麼改、就趕快改...這是有關自己與家人很重要的權益,不能馬虎的~

Posted by catch2 at 樂多Roodo! │21:19 │回應(0)引用(0)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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