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01月31日

當車禍發生時,要記得做這些動作!

之前post一些有關車禍發生時,該做的一些事,有朋友反應:看是看得懂,但事情發生時誰記得住?


經過與車險業者溝通過、和肇事者常會逃逸的考量...寫出最重要、也最實用的幾個步驟!各位朋友可以把下面紅色的文字,copy剪下來,與行照放在一起!



  • 1、 記住對方車號、顏色(和車型)
  • 2、 call 110
  • 3、 找目擊證人
  • 4、 call 車險公司(0800-ˍˍˍˍˍˍ)

  • 5、 若上面動作未做,已到醫院,記得向駐院警報備車禍


說明一下上述的意義:

  • 1、 怕對方逃逸,一定要記下車號,往後才有對象或保險公司理賠;

也怕對方是贓車,所以最好記對顏色與車型,以利警方尋車!

  • 2、 告知有車禍,將地點與彼此車號說明清楚;

若有受傷的人,可同時要求救護車

  • 3、 有目擊證人,可證明確有車禍、肇責;

跟證人要「姓名、電話」,並強調不會打擾對方。只有在必要時,請對方舉證救命!

  • 4、 馬上聯絡車險公司,協助整個過程;

會在理賠、談判方面,有最佳的協助!

  • 5、 若馬上移動現場,或送患者至醫院...
  • 6、 至少要跟醫院的警察報備發生車禍,這是「確有車禍」的依據

讓保險公司相信真是有車禍的!


另外,若警方遲遲未到,又不得不移動車子情形下,可自行畫線!

畫線原則:「將雙方四輪位置畫出來,並指明車頭位置」


有無拍照並不是很重要,有是最好!可將車損傷地方拍出來,再拍車與週圍物相關位置即可。這是提供事後佐證之用!


最重要的是有保「強制險」,最好再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然是否有做上面動作,也沒有保險公司幫忙理賠了!



Posted by catch2 at 樂多Roodo! │17:37 │回應(0)引用(0)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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